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经发审批〔2022〕29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定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的批复》(南府函〔2022〕320号),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投资项目代码:2208-*-04-01-*)。
二、项目选址地点: (略)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智慧停车场*㎡,停车位约1657个;停车场监控安防系统升级1项;路边分布式智慧停车位*㎡,停车位约2128个;新建智慧停车驿站1项;新建汽车充电桩243个,并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变压器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82.*元,预备费887.*元。资金来源主要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 (略) 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六、工程建设工期:2023年1月至2025年10月。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八、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2208-*-04-0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和主要设备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其他不采用招标。 2.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 (略) (http://**.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10日 |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南经发审批〔2022〕29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定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712 号)第二条、第七条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号文印发)第二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的批复》(南府函〔2022〕320号),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投资项目代码:2208-*-04-01-*)。
二、项目选址地点: (略)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智慧停车场*㎡,停车位约1657个;停车场监控安防系统升级1项;路边分布式智慧停车位*㎡,停车位约2128个;新建智慧停车驿站1项;新建汽车充电桩243个,并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变压器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82.*元,预备费887.*元。资金来源主要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 (略) 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六、工程建设工期:2023年1月至2025年10月。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八、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智能停车驿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2208-*-04-0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和主要设备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其他不采用招标。 2.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 (略) (http://**.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10日 |
附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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