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五都工业污水预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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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五都工业污水预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庆元县五都工业污水预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发布时间:2022-11-11 11:24:45来源单位:庆元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者:编辑:工业园区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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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庆元县五都工业污水预处理站项目

建设单位:庆元县工业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所属行业:D462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项目建设地点:庆元县五都污水处理厂东侧原垃圾中转站区块,东经118.*°,北纬27.*°

项目总投资:*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约为402m2,新建泵站1套、调节池1套、初沉池1套、一体化多级A2/O装置4套、二沉池1套、混凝沉淀池1套、污泥浓缩池1套、设备间1个、除臭系统等,处理规模500m3/d。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敏感点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相对距离/m

经度

纬度

横山小区

118.*

27.*

居民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45

香菇小镇

118.*

27.*

320

上淤村

118.*

27.*

东南

256

朱村

118.*

27.*

东南

450

五三村

119.*

27.*

东南

740

五二村

119.*

27.*

东南

880

五一村

119.*

27.*

东南

1180

竹下门村

118.*

27.*

西南

730

余村村

118.*

27.*

西南

890

残疾人托养中心

118.*

27.*

西南

1930

下吾村

118.*

27.*

西南

1930

庆元县菊隆中学

118.*

27.*

学生

西南

1980

八二村

118.*

27.*

居民

西南

2300

八三村

118.*

27.*

西南

2300

安置房

118.*

27.*

西南

2445

岩头村

118.*

27.*

西北及北

88

白砍洋村

118.*

27.*

西北

690

岱根村

118.*

27.*

西北

2010

山后塘村

118.*

27.*

东北

480

上岙村

119.*

27.*

东北

1050

济下湾村

119.*

27.*

东北

935

泥潭村

119.*

27.*

东北

1340

同心社区

119.*

27.*

东北

1600

同德社区

119.*

27.*

东北

1890

牛路洋村

119.*

27.*

东北

2950

上源村

119.*

27.*

东北

3060

庆元县五都小学

119.*

27.*

学生

东北

780

横山小区

118.*

27.*

居民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2类区

45

岩头村

118.*

27.*

西北及北

88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本项目污染物NH3、H2S的排放浓度能达到相应排放限值标准;②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5.95%,污染因子为NH3,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17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项目大气环评等级为二级,无需进行进一步预测;③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场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值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则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正常工况下NH3和H2S的最大落地点浓度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附近敏感点的落地浓度远小于相应的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⑤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NH3和H2S的贡献值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但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尽量避免事故工况的发生,一旦出现事故工况,企业须及时应对处理;⑥臭气浓度分析:根据《 (略) 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QX(竣)*),本项目厂界臭气浓度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20(无量纲)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周边较近居民点为东侧45 m横山小区,庆元县主导风向为E风,敏感点位于污水处理厂主导风向上风向,恶臭强度介于3~2级之间,即“很容易感觉到气味的存在”的程度。要求在靠近敏感保护目标一侧(东侧)围墙处充分利用空地进行绿化,种树黄杨、夹竹桃、悬林木、广玉兰、杉树等除臭效果较好的树种及其他花草,以形成草、灌、乔结合的立体绿化体系,以降低恶臭气体的环境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按满负荷运行500 t/d计算,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庆元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略) (略) ,最终排入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水质改善,具有环境正效益。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废水泄漏事故发生100天后,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污染影响范围为30 m,废水泄漏事故发生365天后,本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污染影响范围为110 m;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污染影响范围为110 m。为了减小污染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保护措施应以预防为主,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含水层的几率和途径,工程前期应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并实施地下水长期监测计划。日常需做好地下水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污染物泄露应立即采取措施终止泄漏,并立即对受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处理,将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及时发现并处理的基础上,风险可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栅渣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处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机油、废UV灯管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企业固废处置严格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基本原则,确保所有固废最终得以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通过上述措施妥善安置、暂存固废以及落 (略) ,企业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其余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为污染影响型,此类项目对土壤造成的污染途径主要是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只要做好防渗、检漏及重点装置附近土壤的定期监测工作,本项目经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的污染途径可以被发现和制止。本项目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很小。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时期

内容

环评要求及建议

建设期

废气

1、每天4~5次以上洒水抑尘;加强现场管理;对施工车辆进行限速;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场应当采取遮盖;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等;

2、减少运输车辆怠速时间,避免猛提速等高燃耗操作;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废水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地下渗水、泥浆、设备冲洗水等SS浓度较高的废水,应先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管进入庆元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

①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所有打桩工序均采用沉管灌注桩;

②施工单位要加强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对一些零星的手工作业。如拆装模板、装卸建材,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

③施工期间对于噪声值较高的设备需放置于远离居民的地方,对于固定设备需设操作棚或临时声屏障;

④禁止在夜间施工,因工艺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并依法接受监督。

固废

1、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分类收集箱,收集工地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并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2、对于施工产生及原有建筑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生态

1、由于土壤理化性质和土体构型的改变,使土壤中的微生物、原生动物及其它节肢动物、环节动物、软体动物的栖息环境改变。由于本项目施工区无珍稀土壤生物,且施工带影响宽度仅范围为2~5.5m,所以土壤生物的生态平衡很快会恢复;

2、施工现场对庆元县县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由于建筑构件、材料和机械的堆放和施工,会对人的感观产生一定的影响,造成不快的感觉,对施工现场应做好围护工作,以免造成不好的景观效果。因此,按照景观生态学理论与方法评价本项目对该区域景观生态的影响结论为基本没有影响。

营运期

废气

本环评要求对调节池、初沉池、一体化多级A2/O装置、二沉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等构筑物内的恶臭污染物进行密闭收集,收集后经“酸喷淋+碱喷淋+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有组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表2中的相应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废水

1、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指定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修设备,确保设备持续稳定运行;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果;

2、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3、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中微生物的管理,及时补充微生物失去活性,降低处理效率;

4、加 (略) 的管理,避免雨 (略) 。

噪声

1、应从选址,总图布置,声源,声传播途径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自身防护等方面分别给出噪声防治的具体方案。主要包括:选址的优化方案及其原因分析,总图布置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其降噪效果(包括边界和声环境保护目标);给出各主要声源的降噪措施、效果和投资;

2、根据噪声影响特点和环境特点,提出规划布局及功能调整建议;

3、提出噪声监测计划、管理措施等对策建议。

4、加强厂区内绿化,营造绿色屏障,以起到一定的隔声降噪作用;

固废

1、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栅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根据《关于污(废)水处理设置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中第二条,专门处理工业废水(或同时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能具有危险特性,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未完成鉴定前以危险固废处置,管理;

3、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机油、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风险

1、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方案,落实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在平时要进行演练。

2、在事故发生时,应根据事故处理应急计划,及时通知环保、水利、市政等有关行政部门,通过暂停重点工业 (略) 污水干管排放工业废水,减少事故废水排放量,减轻其对周围地表水体的污染。

3、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控系统,包括计量、采样、监测、报警等设施,发生异常情况,及时调整运行参数,以控制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庆元县五都工业污水预处理站项目位于庆元县五都污水处理厂东侧原垃圾中转站区块。本项目的实施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的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落实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杜绝事故性排放,强化安全生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如要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23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 (略) 络公告以及在项目所在地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和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24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浙江 (略) 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庆元县工业 (略)

联系人:杨明亮

联系电话:0578-*

(2)环评单位

杭州 (略)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东方茂商业中心2幢6层A10室

(3)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5 0780

公示发布单位:庆元县工业 (略)

庆元县工业 (略)

2022年11月11日

庆元县五都工业污水预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发布时间:2022-11-11 11:24:45来源单位:庆元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者:编辑:工业园区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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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庆元县五都工业污水预处理站项目

建设单位:庆元县工业 (略)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所属行业:D462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项目建设地点:庆元县五都污水处理厂东侧原垃圾中转站区块,东经118.*°,北纬27.*°

项目总投资:*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约为402m2,新建泵站1套、调节池1套、初沉池1套、一体化多级A2/O装置4套、二沉池1套、混凝沉淀池1套、污泥浓缩池1套、设备间1个、除臭系统等,处理规模500m3/d。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敏感点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相对距离/m

经度

纬度

横山小区

118.*

27.*

居民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45

香菇小镇

118.*

27.*

320

上淤村

118.*

27.*

东南

256

朱村

118.*

27.*

东南

450

五三村

119.*

27.*

东南

740

五二村

119.*

27.*

东南

880

五一村

119.*

27.*

东南

1180

竹下门村

118.*

27.*

西南

730

余村村

118.*

27.*

西南

890

残疾人托养中心

118.*

27.*

西南

1930

下吾村

118.*

27.*

西南

1930

庆元县菊隆中学

118.*

27.*

学生

西南

1980

八二村

118.*

27.*

居民

西南

2300

八三村

118.*

27.*

西南

2300

安置房

118.*

27.*

西南

2445

岩头村

118.*

27.*

西北及北

88

白砍洋村

118.*

27.*

西北

690

岱根村

118.*

27.*

西北

2010

山后塘村

118.*

27.*

东北

480

上岙村

119.*

27.*

东北

1050

济下湾村

119.*

27.*

东北

935

泥潭村

119.*

27.*

东北

1340

同心社区

119.*

27.*

东北

1600

同德社区

119.*

27.*

东北

1890

牛路洋村

119.*

27.*

东北

2950

上源村

119.*

27.*

东北

3060

庆元县五都小学

119.*

27.*

学生

东北

780

横山小区

118.*

27.*

居民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2类区

45

岩头村

118.*

27.*

西北及北

88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本项目污染物NH3、H2S的排放浓度能达到相应排放限值标准;②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5.95%,污染因子为NH3,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17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项目大气环评等级为二级,无需进行进一步预测;③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场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值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则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④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正常工况下NH3和H2S的最大落地点浓度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附近敏感点的落地浓度远小于相应的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⑤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NH3和H2S的贡献值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但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尽量避免事故工况的发生,一旦出现事故工况,企业须及时应对处理;⑥臭气浓度分析:根据《 (略) 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QX(竣)*),本项目厂界臭气浓度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20(无量纲)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周边较近居民点为东侧45 m横山小区,庆元县主导风向为E风,敏感点位于污水处理厂主导风向上风向,恶臭强度介于3~2级之间,即“很容易感觉到气味的存在”的程度。要求在靠近敏感保护目标一侧(东侧)围墙处充分利用空地进行绿化,种树黄杨、夹竹桃、悬林木、广玉兰、杉树等除臭效果较好的树种及其他花草,以形成草、灌、乔结合的立体绿化体系,以降低恶臭气体的环境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按满负荷运行500 t/d计算,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庆元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略) (略) ,最终排入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水质改善,具有环境正效益。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废水泄漏事故发生100天后,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污染影响范围为30 m,废水泄漏事故发生365天后,本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污染影响范围为110 m;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污染影响范围为110 m。为了减小污染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保护措施应以预防为主,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含水层的几率和途径,工程前期应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并实施地下水长期监测计划。日常需做好地下水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污染物泄露应立即采取措施终止泄漏,并立即对受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处理,将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及时发现并处理的基础上,风险可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栅渣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处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机油、废UV灯管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企业固废处置严格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基本原则,确保所有固废最终得以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通过上述措施妥善安置、暂存固废以及落 (略) ,企业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其余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为污染影响型,此类项目对土壤造成的污染途径主要是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只要做好防渗、检漏及重点装置附近土壤的定期监测工作,本项目经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的污染途径可以被发现和制止。本项目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很小。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时期

内容

环评要求及建议

建设期

废气

1、每天4~5次以上洒水抑尘;加强现场管理;对施工车辆进行限速;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场应当采取遮盖;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等;

2、减少运输车辆怠速时间,避免猛提速等高燃耗操作;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废水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地下渗水、泥浆、设备冲洗水等SS浓度较高的废水,应先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管进入庆元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

①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所有打桩工序均采用沉管灌注桩;

②施工单位要加强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对一些零星的手工作业。如拆装模板、装卸建材,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

③施工期间对于噪声值较高的设备需放置于远离居民的地方,对于固定设备需设操作棚或临时声屏障;

④禁止在夜间施工,因工艺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并依法接受监督。

固废

1、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分类收集箱,收集工地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并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2、对于施工产生及原有建筑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生态

1、由于土壤理化性质和土体构型的改变,使土壤中的微生物、原生动物及其它节肢动物、环节动物、软体动物的栖息环境改变。由于本项目施工区无珍稀土壤生物,且施工带影响宽度仅范围为2~5.5m,所以土壤生物的生态平衡很快会恢复;

2、施工现场对庆元县县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由于建筑构件、材料和机械的堆放和施工,会对人的感观产生一定的影响,造成不快的感觉,对施工现场应做好围护工作,以免造成不好的景观效果。因此,按照景观生态学理论与方法评价本项目对该区域景观生态的影响结论为基本没有影响。

营运期

废气

本环评要求对调节池、初沉池、一体化多级A2/O装置、二沉池、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等构筑物内的恶臭污染物进行密闭收集,收集后经“酸喷淋+碱喷淋+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有组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表2中的相应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废水

1、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指定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修设备,确保设备持续稳定运行;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果;

2、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3、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中微生物的管理,及时补充微生物失去活性,降低处理效率;

4、加 (略) 的管理,避免雨 (略) 。

噪声

1、应从选址,总图布置,声源,声传播途径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自身防护等方面分别给出噪声防治的具体方案。主要包括:选址的优化方案及其原因分析,总图布置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其降噪效果(包括边界和声环境保护目标);给出各主要声源的降噪措施、效果和投资;

2、根据噪声影响特点和环境特点,提出规划布局及功能调整建议;

3、提出噪声监测计划、管理措施等对策建议。

4、加强厂区内绿化,营造绿色屏障,以起到一定的隔声降噪作用;

固废

1、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栅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根据《关于污(废)水处理设置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中第二条,专门处理工业废水(或同时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能具有危险特性,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未完成鉴定前以危险固废处置,管理;

3、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机油、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风险

1、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方案,落实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在平时要进行演练。

2、在事故发生时,应根据事故处理应急计划,及时通知环保、水利、市政等有关行政部门,通过暂停重点工业 (略) 污水干管排放工业废水,减少事故废水排放量,减轻其对周围地表水体的污染。

3、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控系统,包括计量、采样、监测、报警等设施,发生异常情况,及时调整运行参数,以控制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庆元县五都工业污水预处理站项目位于庆元县五都污水处理厂东侧原垃圾中转站区块。本项目的实施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的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落实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杜绝事故性排放,强化安全生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如要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23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 (略) 络公告以及在项目所在地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和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24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浙江 (略) 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庆元县工业 (略)

联系人:杨明亮

联系电话:0578-*

(2)环评单位

杭州 (略)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拱墅区东方茂商业中心2幢6层A10室

(3)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5 0780

公示发布单位:庆元县工业 (略)

庆元县工业 (略)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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