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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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21年—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1.1项目背景 4

1.2编制目的 5

1.3指导思想 5

1.4基本原则 5

1.5编制依据 6

1.6范围和期限 8

1.7规划技术路线 9

第二章 区域概况 10

2.1自然地理 10

2.2社会经济 12

第三章 畜禽养殖现状及污染防治问题分析 18

3.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18

表3-1巴东县“十三五”期间主要畜禽产品一览表 18

表3-2 2020年巴东县畜禽养殖总量分布情况表 单位:头、只 19

表3-5 2020年巴东县各乡镇畜禽养殖情况 21

表3-7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产生量一览表 23

表3-8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产生量一览表 24

表3-9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排污量一览表 25

3.2 畜禽污染防治问题与压力 50

第四章 规划目标 54

4.1 总体目标 54

4.2 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分析 56

4.3 区域养殖总量控制 58

表4-4 巴东县各乡镇当前养殖总量占总可承载猪当量比例情况 58

表4-5 以磷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各乡镇总可承载猪当量 60

表4-6 以氮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各乡镇总可承载猪当量 61

4.4 目标可达性分析 62

第五章 重点任务 63

5.1 坚持分区分类管理,优化畜禽养殖模式 63

统筹考虑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综合平衡供需情况,以保供给与保生态并重为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见附图三) 63

5.2 强化科学治污,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69

5.3 加强循环农业建设,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 78

5.4 强化环保执法力度,提高污染防治监管水平 82

第六章 重点项目和投资估算 86

6.1重点建设项目 86

6.2投资估算 90

6.3资金筹措 91

6.4效益分析 92

第七章 保障措施 95

7.1 加强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95

7.2 明确重点,加强技术支撑 95

7.3 加大投入,加强政策扶持 96

7.4 加大宣传,营造治理气氛 96

第八章 附图 97

第一章 总则

1.1项目背景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目前巴东县畜禽养殖业在面临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约束下,将逐步由数量增长转向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并重的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关键时期。

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国家先后出台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 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略) 令第 643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组织编制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粪便检测技术规范》、《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导则、指南等,用于指导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并且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也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略) 先后发布了《关 (略)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发〔2020〕1号)、《关于印发〈 (略) 2021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鄂污防攻指办〔2021〕7号)等养殖业污染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日, (略) 生态环境厅召开2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锚定“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战略目标, (略) 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着力提升长江保护修复水平,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服务绿色低碳发展, (略)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开局。恩施州组织编制《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也提出围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要求,启动我州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明确碳达峰的时间表、路线图,力争“十四五”末实现碳排放达峰。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耕地质量,加快形成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的新格局,同时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编制《巴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指导巴东县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优化种植结构,实现畜禽养殖业高效、绿色、低碳发展。

1.2编制目的

通过全面调研巴东县目前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现状,综合研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困难和挑战,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实行综合利用优先,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及提升生态环境高质量水平,从而实现巴东县畜禽养殖布局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妥善处理和科学利用。

1.3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业集中区域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网络体系,着力提升污染防治监管水平,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4基本原则

1.4.1统筹兼顾,合理布局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通过环境功能区划、各地划定的禁限养区范围来进一步明确区域养殖品种、养殖规模和治理模式,整合区域内外农牧资源,打造绿色低碳畜禽养殖业发展局面。

1.4.2 预防为主,系统施治

以畜禽养殖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畜禽养殖场和区域环境的污染防治,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相结合。从工艺模式选择、管理措施制定等方面,以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为侧重点,最大限度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

1.4.3 因地制宜,分类管控

充分考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不确定性,对不同区域、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和不同养殖技术的养殖企业实施差异化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建设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处置设施,明确合理的消纳配套耕地(林地)面积,提高防治成效。

1.4.4 规范管理,巩固成效

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要求,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运行的监管,依法开展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使其法治化、规范化,并进一步完善监督和管理制度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排放行为,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1.4.5 多方联动,合力推进

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不同政府主管部门的资源、信息优势,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利用,形成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产业链和可持续的商业运营模式。

1.5编制依据

1.5.1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1.5.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 年 1 月 22 日修订;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5.1.2 部门规章

(1)《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日;

(2)《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 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20〕31 号);

(5)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 号);

(6)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 号);

(7)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 号);

(8)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2017 年 7 月 7 日;

(9)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农牧发〔2018〕4 号);

(10)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 号);

(1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18〕27 号)。

1.5.2 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1.5.2.1 地方性法规

(1)《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日起施行;

(2)《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日起施行;

(3)《 (略) 湖泊保护条例》,**日起施行;

(4)《 (略) 畜牧条例》,**日起施行;

(5)《 (略)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日起施行。

1.5.2.2 地方工作文件

(1)《关 (略)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发〔2020〕1号);

(2)《关于印发〈 (略) 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鄂污防攻指办〔2021〕7号);

(3)《关于印发〈 (略)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鄂环发〔2016〕5号);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1号);

(5)《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9] 20号);

(6)《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发〔2021〕5号);

(7)《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恩施州政发〔2020〕12号);

(8)《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0〕30号);

(9)《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生产全域绿色化的实施意见》(恩施州政办发〔2018〕70号);

(10)《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8〕64号)。

1.5.3 相关标准

(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 号);

(2)《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守法导则》(环办〔2011〕89 号);

(3)《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18 年 1 月 15日);

(4)《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 号);

(5)《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 588);

(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

(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

(8) 《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0);

(9)《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

1.6范围和期限

1.6.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是巴东县行政区域。

1.6.2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原则上以 2020年作为规划基准年。

规划期限:2021—2025 年。

1.7规划技术路线

本规划的技术路线主要由政策导向分析、现状及问题分析、防治对策、规划编制这四部分组成。通过了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形势,以及国家、省及州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收集资料和现状调查,分析畜禽养殖生产、污染防治、粪污资源化利用、环境承载力以及环境管理现状,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图1-1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图

第二章 区域概况

2.1自然地理

2.1.1地理位置

巴东 (略) 西南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东北部,东经110°04ˊ-110°32ˊ、北纬30°28ˊ-31°28ˊ之间。东连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东南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相邻,南与鹤峰县接壤,西邻建始县、 (略) 巫山县,北接神农架林区。县人民政府驻地信陵镇,濒临长江南岸,沿江东下至武汉,溯江西上抵重庆。东西宽10.3公里,南北长135公里,国土总面积3351.62平方公里。

2.1.2地形地貌

巴东县地形狭长,西高东低,南北起伏。东西宽(最窄处)10.3公里,南北长(水平距)135公里。地形地貌特点:地表崎岖,山峦起伏,峡谷幽深,沟壑纵横,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最高海拔3005米,最大相对高差2938.2米。地表平均坡度28.6度,其中25度以上的高山占总面积的66%,地形以山地为主;海拔1200米以上的高山占面积的37.09%,800-1200米以上的中山区占33.07%。

图 2-2 巴东县地形图

2.1.3气候气象

巴东县位于亚热带季风区,温暖多雨,湿热多雾,四季分明。光、热、水分布垂直差异明显,形成各种不同的山地型小气候。年平均降雨量为1100~1900毫米,多集中4~9月。年风速偏低,平均风速1.5~3.4米/秒,多为偏东风和偏西南风,北风、西风频率低。年平均气温17.5℃,最高温 41.4℃,最低温-9.4℃。城区地处鄂西暴雨中心范围,降雨连续集中,雨量丰富;多年平均降雨量1100.7毫米,最大降雨量1522.4毫米,日最大降雨量193.3毫米。

2.1.4水文水系

巴东地域辽阔,山川纵横,水能资源极为丰富,境内除长江、清江横贯外,河长5km以上河流51条,其中承雨面积50km2以上河流有26条。水域面积77.8平方千米,总径流量33.05亿立方米,地下水9.2亿立方米。

2.2社会经济

2.2.1行政区划

截至2020年6月,巴东县下辖10个镇、2个乡:信陵镇、东瀼口镇、沿渡河镇、官渡口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野三关镇、水布垭镇、清太坪镇、溪丘湾乡、金果坪乡。

图2-3 巴东县行政区划图

2.2.2人口概况

2020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户,户籍总人数48.44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5.19万人,占比52%;女性人口23.24万人,占比48%。全县出生人口3715人,出生率6.99‰,死亡人口3718人,死亡率7.66‰,人口自然增长率﹣0.67‰。

2.2.3经济状况

2020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5.28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下降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28亿元,增长0.6%;第二产业增加值31.51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68.50亿元,下降9.0%。近三年,巴东县GDP呈逐步上升趋势,GDP增长率随第三产业增加值浮动。

图2-4 生产总值(GDP)及其增长率变化趋势图

图2-5 产业产值变化趋势图

2.3环境现状

2.3.1水环境质量

“十三五”期间,巴东县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23个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巴东县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为100%。

表2-1 “十三五”期间巴东县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一览表

河流名称

监测河段及断面

年 份

规定类别

现状监测

超标项目

长江

巫峡口(跨界)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黄腊石(跨界)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大沱

2020年

0

神农溪

神农洞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罗坪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燕子阡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入长江口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大屋基

2020年

0

石板坪

2020年

0

神农溪

码头

2020年

0

小溪河

小溪河入口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鳊鱼溪

鳊鱼溪入口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清江

南潭河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顾家坪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马岩

2020年

0

东壤河

刘家沟

2020年

0

万福河

万福河大桥

2020年

0

清港河

庙坪河

2020年

0

野三河

野三口

2020年

0

支井河

支井河

2020年

0

桥河

桥河

2020年

0

泗渡河

拐地

2020年

0

龙王河

金鸡口

2020年

0

“十三五”期间,巴东县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限值进行评价,巴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表2-2 “十三五”期间巴东县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一览表

水源地

所属乡镇

年 份

达标率

万福河

城区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两溪坪

野三关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野马洞

沿渡河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官田

2020年

100%

林光岩

2020年

100%

峰子岩

溪丘湾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春光水库

2020年

100%

黄漂岩

金果坪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皮匠沟

水布垭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

2020年

100%

龙潭沟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胡家沟

2020年

100%

水流坪

清太坪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倒坑河

大支坪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田家坪

绿葱坡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三溪口

茶店子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2.3.2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巴东县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十三五”期间,巴东县各项环境空气指标均呈现好转趋势,PM10、PM2.5年均浓度明显降低,各项环境空气污染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90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表2-3 “十三五”期间巴东县环境空气状况一览表

年 份

SO2

(μg/m3)

NO2

(μg/m3)

O3

(μg/m3)

CO

(μg/m3)

PM10

(μg/m3)

PM2.5

(μg/m3)

优良天数比例

2016年

15

19

54

0.8

61

41

87.7%

2017年

23

19

84

1.3

47

33

90.9%

2018年

12

20

128

1.3

49

23

96.1%

2019年

11

21

126

1.5

48

31

93.7%

2020年

9

15

114

1.1

40

21

98.1%

执行标准

60

40

160

4

70

35

/

第三章 畜禽养殖现状及污染防治问题分析

3.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3.1.1畜禽养殖业现状

《关于印发〈 (略)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对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界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生猪≥500头(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50头(年出栏)、蛋禽≥5000只(年存栏)、肉禽≥10000只(年出栏)。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以猪当量折算。

畜禽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参照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执行。

3.1.1.1畜禽养殖生产情况

据统计,巴东县畜禽养殖种类主要包括生猪、肉牛、肉羊、禽类。2019-2021年生猪出栏量整体波动较大,其他畜禽出(存)栏量较为稳定,并且肉牛、肉羊、禽类等年出栏量总体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表3-1巴东县“十三五”期间主要畜禽产品一览表

年 度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存栏

生猪(万头)

68.23

41.25

37.10

24.20

36.82

牛(万头)

5.10

5.71

2.60

2.60

2.16

羊(万头)

30.27

37.55

21.71

21.79

18.05

家禽

259.15

209.73

155.36

155.48

156.82

出栏

生猪(万头)

69.10

72.20

67.30

45.78

44.30

牛(万头)

0.62

0.63

0.28

0.32

0.37

羊(万头)

23.35

23.69

17.84

18.02

15.64

家禽

116.02

115.62

95.89

97.98

100.83

肉类总产量(万吨)

6.65

6.94

5.54

3.98

3.86

其中:

猪肉(万吨)

5.87

6.14

5.09

3.50

3.44

牛肉(万吨)

0.09

0.09

0.04

0.05

0.05

羊肉(万吨)

0.46

0.47

0.27

0.27

0.24

禽肉(万吨)

0.23

0.23

0.14

0.16

0.13

禽蛋产量(万吨)

0.38

0.38

0.75

0.73

0.78

蜂蜜产量(吨)

147

328

337

256

215.2

3.1.1.2 畜禽养殖总量分布情况

据统计,生猪、肉牛、肉羊、肉禽、蛋禽主要以养殖专业户为主,规模化养殖场较少。其中,肉羊和禽类养殖专业户占总存栏量比例较大,达到100%。

表3-2 2020年巴东县畜禽养殖总量分布情况表 单位:头、只

养殖种类

存栏量

出栏量

总存

栏量

规模化养殖场

养殖专业户

总出

栏量

规模化养殖场

养殖专业户

存栏量

占总存栏量%

存栏量

占总存栏量%

出栏量

占总出栏量%

出栏量

占总出栏量%

肉牛

——

——

——

——

——

3766

1206

32.02%

2560

67.98%

奶牛

0

0

0

0

0

——

——

——

——

——

生猪

——

——

——

——

——

*

26386

6.12%

*

93.88%

肉羊

——

——

——

——

——

*

0

0

*

100%

肉禽

——

——

——

——

——

*

0

0

*

100%

蛋禽

*

26259

2.03%

*

97.97%

——

——

——

——

——

3.1.1.3 畜禽养殖规模

根据巴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供的畜禽养殖生产信息显示,目前录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共计280家。根据 3.1.1节中对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界定,分析全县畜禽养殖规模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县 280家畜禽养殖场(户)中,规模化养殖场42家,养殖专业户238 家,规模化养殖场以肉牛、肉禽为主。其中,肉牛规模化养殖比重为40.91%,肉禽规模化养殖比重为33.33%,生猪、肉羊、蛋禽规模化程度较低。

表3-3 2020年巴东县备案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情况

养殖种类

类型

养殖场(户)数量/家

规模化比重

合计

规模化场

养殖专业户

肉牛

出栏量

22

9

12

40.91%

奶牛

出栏量

0

0

0

0.00%

生猪

出栏量

200

30

171

15.00%

肉羊

出栏量

49

1

48

2.04%

肉禽

出栏量

3

1

2

33.33%

蛋禽

存栏量

6

1

5

16.67%

总计

——

280

42

238

15.00%

除上述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28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外,全县各镇(乡)均存在大量的养殖专业户,养殖品种以生猪、肉禽、蛋禽等为主,还包括少量牛、羊。

3.1.1.4 畜禽规模化养殖区域分布

巴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供的畜禽养殖生产信息显示,全县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28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分布于信陵镇、东瀼口镇之外的 10个镇,其中大多数分布在野三关镇、沿渡河镇、金果坪乡、官渡口镇等;信陵镇、东瀼口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分布较少。

表3-4 全市各镇不同畜种畜禽养殖场数量统计表

序号

养殖畜种

官渡口镇

水布垭镇

绿葱坡镇

金果坪乡

茶店子镇

野三关镇

溪丘湾乡

信陵镇

清太坪镇

沿渡河镇

东瀼口镇

大支坪镇

1

生猪

20

17

14

24

18

26

20

2

6

32

8

7

2

肉牛

5

0

2

0

0

3

1

1

2

6

1

1

3

肉羊

4

0

3

7

3

15

2

2

5

1

0

6

4

肉鸡

0

2

0

0

0

0

0

0

0

0

0

1

5

蛋鸡

0

0

0

1

2

0

0

0

0

1

0

2

合计

29

19

19

32

23

44

23

5

13

40

9

17

图3-1 全县各镇畜禽养殖场数量占比图

根据2020年巴东县各乡镇畜禽养殖年报数据可知,全年生猪出栏量主要集中在官渡口镇、水布垭镇、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沿渡河镇,占比达到63.38%。全年肉牛出栏量主要集中在溪丘湾乡、野三关镇,占比达52.78%。全年山羊出栏量主要集中在绿葱坡镇、野三关镇、沿渡河镇、茶店子镇、清太坪镇,占比达62.25%。肉禽出栏量主要集中在官渡口镇、水布垭镇、野三关镇、金果坪乡,占比达52.43%。蛋禽存栏量主要集中在官渡口镇、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沿渡河镇,占比达51.34%。

表3-5 2020年巴东县各乡镇畜禽养殖情况

乡镇

生猪

出栏量
(头)

肉牛

出栏量
(头)

山羊

出栏量
(头)

肉禽

出栏量
(只)

蛋禽

存栏量
(只)

官渡口镇

58689

203

13603

47210

*

水布垭镇

88906

143

8506

46140

80681

绿葱坡镇

31158

348

28105

18950

*

金果坪乡

23470

86

8639

44675

62335

茶店子镇

23089

302

14614

19597

98297

野三关镇

61984

700

37712

49600

*

溪丘湾乡

40816

1400

8440

30000

74200

信陵镇

21010

102

8269

28600

46420

清太坪镇

66678

251

14600

18000

*

沿渡河镇

57330

196

17590

0

*

东瀼口镇

34912

124

7141

0

73748

大支坪镇

18283

200

13705

55100

65000

3.1.2 畜禽养殖污染分析

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固体污染物(粪便、病死畜禽尸体)、水污染物(尿液、养殖场废水)和大气污染物(恶臭气体)。其中养殖废水和粪便是主要污染物,具有产生量大、成分复杂等特点。本节主要以录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为对象,针对其中畜禽养殖粪便、尿液产生量以及所含污染物质(COD、氨氮和总磷)的产生量进行计算。

3.1.2.1 畜禽粪污产生量

(1)计算方法

结合第一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统计方法及相关研究经验,采用系数法对畜禽粪污产生量进行计算。

畜禽粪便产生量=粪便产生系数×出(存)栏量×饲养周期

畜禽尿液产生量=尿液产生系数×出(存)栏量×饲养周期

(2)畜禽养殖量

根据巴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供的资料,针对 2020 年末现存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根据2020 年畜禽的实际出栏量、年末存栏量情况,计算2020 年以实际生猪、家禽出栏量为基数的生猪和家禽粪污产生量。

(3)粪污产生系数

根据《畜禽养殖业粪便污染监测核算方法与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提出畜禽粪污产生量可分为固体粪污、液体粪污,需分别进行计算。其中,固体粪污包括固体粪便,液体粪污包括畜禽尿液、养殖废水,液体粪污的计算需养殖场用水量数据。由于缺少畜禽养殖场用水量的统计数据,本规划中针对畜禽养殖粪污的计算划分为粪便、尿液两类,相关畜禽粪便及尿液产生量参数见表3-6。

表3-6单位畜禽粪便及尿液产生量参数表

序 号

畜 种

粪 便

尿 液

1

生猪(千克/天/头)

1

2.92

2

肉鸡(千克/天/只)

0.06

/

3

蛋鸡(千克/天/只)

0.12

/

4

肉牛(千克/天/头)

13.87

9.15

5

肉羊(千克/天/头)

0.69

0.41

(4)计算结果

巴东县各乡镇畜禽粪污产生量情况如以下图表所示(表3-7)。其中,官渡口镇、野三关镇畜禽粪污产生量较高,占全县畜禽粪污产生量的比例分别达12.53%、13.91%。金果坪乡、信陵镇和大支坪镇的畜禽粪污产生量相对较少。

表3-7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产生量一览表

乡镇

粪便产生量(t)

尿液产生量(t)

合计(t)

合计占比

官渡口镇

21613.17

*.24

*.41

12.53%

水布垭镇

21516.71

79840.16

*.87

10.23%

绿葱坡镇

16806.14

67583.35

84389.48

8.52%

金果坪乡

8711.94

38525.12

47237.06

4.77%

茶店子镇

11900.29

51179.07

63079.36

6.37%

野三关镇

28009.02

*.04

*.06

13.91%

溪丘湾乡

17744.20

54755.57

72499.77

7.32%

信陵镇

7531.98

30551.11

38083.08

3.85%

清太坪镇

21451.02

89895.60

*.62

11.24%

沿渡河镇

20131.11

85913.17

*.27

10.71%

东瀼口镇

11065.02

46222.99

57288.00

5.78%

大支坪镇

9137.82

38094.05

47231.87

4.77%

合计

*.41

*.46

*.87

100.00%

3.1.2.2畜禽污染物产生量

(1)计算方法

针对畜禽养殖过程中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进行计算,所采用的产排污系数来源于《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农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污染物产生量计算公式如下:

Wi ? ?? i? N j?10?3

式中:Wi——第 i 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吨/年;

ηi——第 i 种污染物的产污系数,千克/头;

Nj——第 j 种畜种的出栏量或存栏量,头、羽。

(2)计算相关参数

其中,生猪、肉鸡、肉鸭等饲养小于 1 年,采用出栏量;蛋禽等饲养周期通常超过 365 天的畜种,采用存栏量进行计算。

式中的计算系数为《手册》中产排污系数,巴东县畜禽养殖产排污系数详见下表。《手册》中列明了生猪、肉牛、肉羊、蛋鸡、肉鸡 5 种畜禽的产排污系数,对于其他种类的畜禽,参照 5.3.1 小节中的折算方法进行折算。

(3) 计算结果

根据《关于印发〈 (略)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对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界定,选取《手册》中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系数,计算结果如下:

表3-8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产生量一览表

乡 镇

COD 产生量(t/a)

氨氮产生量(t/a)

总磷产生量(t/a)

总氮产生量(t/a)

合计

合计占比

官渡口镇

6237.62

45.49

92.13

352.50

6727.74

11.24%

水布垭镇

7254.42

64.31

117.59

425.44

7861.75

13.14%

绿葱坡镇

3583.58

21.80

48.12

189.46

3842.96

6.42%

金果坪乡

2443.44

19.06

36.47

138.13

2637.10

4.41%

茶店子镇

3165.52

20.38

42.68

165.34

3393.9

5.67%

野三关镇

7263.77

49.71

101.37

388.79

7803.64

13.04%

溪丘湾乡

5702.31

35.08

70.57

267.45

6075.41

13.60%

信陵镇

2130.98

15.94

31.79

119.44

2298.15

3.84%

清太坪镇

6469.01

50.11

97.96

365.55

6982.62

14.08%

沿渡河镇

5630.36

46.68

85.22

320.82

6083.09

10.17%

东瀼口镇

3352.17

26.18

50.93

189.69

3618.97

6.05%

大支坪镇

2338.98

15.80

32.27

124.65

2511.70

4.20%

表3-9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排污量一览表

乡 镇

COD 排放量

(t/a)

氨氮排放量

(t/a)

总磷排放量

(t/a)

总氮排放量

(t/a)

合计

合计占比

官渡口镇

516.86

5.00

6.46

34.75

563.08

10.99%

水布垭镇

603.30

7.18

8.94

44.35

663.77

12.95%

绿葱坡镇

319.77

2.61

3.63

19.65

345.67

6.74%

金果坪乡

226.02

2.37

3.08

15.14

246.60

4.81%

茶店子镇

258.54

2.28

2.91

16.31

280.04

5.46%

野三关镇

616.92

5.63

7.13

39.20

668.88

13.05%

溪丘湾乡

508.57

4.28

5.08

28.98

546.91

10.67%

信陵镇

172.61

1.74

2.25

11.89

188.49

3.68%

清太坪镇

532.37

5.52

7.05

36.89

581.83

11.35%

沿渡河镇

483.30

5.35

6.25

32.73

527.63

10.29%

东瀼口镇

279.85

2.92

3.74

19.37

305.87

5.97%

大支坪镇

190.36

1.78

2.25

12.30

206.69

4.03%

3.1.2 污染防治现状

3.1.2.1 养殖种类粪污产生与利用总体情况

“十三五”时期投入资金 8501 万元,其中财政资金 4933万元,养殖业主自筹资金 3658 万元,对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建设。环保部门 2016 年至2019 年投入资金 375 万元,共支持 75 个规模养殖场建设沼气池、堆粪棚、粪污收集处理池等设施设备,对畜禽粪污处理后还田利用;争取三峡后扶558 万元支持巴东 (略) 实施了“ (略) 级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内容:新建 1 座环保站,占地 3300 平方米,设计污水处理规模 200m3/d,日产沼气 194.4m3)。

2018年巴东县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达到*.71吨,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量达到*.48吨,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为74.47%;2019年巴东县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达到*.53吨,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量达到*.14吨,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6%。2020年巴东县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达到*.89吨,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量达到*.09吨,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34%。

表3-10 2018年至2020年粪污产生与利用情况表

类 别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吨)

*.71

*.53

*.89

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量(吨)

*.48

*.14

*.09

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

74.47

75.6

95.34

3.1.2.2 畜禽养殖场治污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1)生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巴东县提供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查资料显示,2020年全县共调查生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有828家,其中20家规模化养殖场均建有三级化粪池、干粪棚、干湿分离等粪污处理设施,757家养殖专业户建有相关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工艺主要以“三级化粪池+干粪棚”为主,51家养殖专业户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4家养殖专业户采用异位发酵床处理工艺处理粪污。

表3-11 2020年全县生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粪污处理设施

规模化养殖场数量

三级化粪池+干粪棚

8

三级化粪池+沼气池+干湿分离+干粪棚

8

三级化粪池+沼液池+干粪棚+雨污分流

4

粪污处理设施

养殖专业户数量

三级化粪池

128

三级化粪池+沼气池

139

三级化粪池+干粪棚

360

三级化粪池+沼气池+干湿分离+干粪棚

2

三级化粪池+沼气池+干粪棚

102

三级化粪池+干湿分离+干粪棚

5

三级化粪池+干粪棚+异位发酵床

4

三级化粪池+沼气池+干粪棚+异位发酵床

1

三级化粪池+干粪棚+雨污分流

1

沼液池+干粪棚+雨污分流

3

排污暗沟(管)输送

12

(2)肉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据调查发现,2020年全县调查肉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共计41家,其中规模化肉牛养殖场有11家,养殖专业户有28家,已建设有三级化粪池、堆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部分采用床场一体化发酵床。此外,2家养殖专业户未建有相关粪污处理配套设施。

表3-12 2020年全县肉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粪污处理设施

规模化养殖场数量

沼气池+堆粪棚

1

三级化粪池+堆粪棚

1

堆粪棚

2

堆粪棚+床场一体化

3

三级化粪池+堆粪棚+床场一体化

1

床场一体化

3

粪污处理设施

养殖专业户数量

沼气池+堆粪棚+床场一体化

1

三级化粪池+堆粪棚

3

堆粪棚

8

堆粪棚+床场一体化

14

三级化粪池+堆粪棚+床场一体化

2

(3)肉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2020年全县调查肉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共计24家,其中规模化肉羊养殖场共计1家,养殖专业户有23家,由于全县肉羊粪污产生量较少,相关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也不多。

表3-13 2020年全县肉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粪污处理设施

规模化养殖场数量

沼气池+干粪棚

1

粪污处理设施

养殖专业户数量

干粪棚

14

沼气池

7

沼气池+干粪棚

2

(4)禽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2020年全县调查禽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共计19家,其中规模化禽类养殖场有4家,养殖专业户有15家,粪污处理设施主要以垫料发酵床、干粪棚为主。

表3-14 2020年全县禽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粪污处理设施

规模化养殖场数量

垫料发酵床

1

三级化粪池+干湿分离+干粪棚

2

沼气池+干粪棚

1

粪污处理设施

养殖专业户数量

干粪棚

13

垫料发酵床

2

3.1.2.3 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处理现状

(1)清粪工艺及粪便处理方式

根据巴东县提供的2020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查资料,在清粪方式方面,生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采用干清粪工艺占比95.2 %,采用尿泡粪工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最少;肉牛、肉羊以及禽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均采取了干清粪工艺,其中机械化程度较低。在粪便处理方面,各畜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主要采取堆肥发酵工艺。

表3-15 2020年全县畜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清粪工艺及粪便处理情况

品种

清粪方式

数量

粪便处理

数量

生猪

人工干清粪

757

异位发酵床

4

机械干清粪

32

条垛堆肥

32

水冲粪

20

反应器堆肥

0

尿泡粪

0

槽式堆肥

560

肉牛

人工干清粪

30

床场一体化发酵床

33

机械干清粪

11

堆肥发酵

8

肉羊

人工干清粪

23

堆肥发酵

24

机械干清粪

1

禽类

人工干清粪

15

堆肥发酵

19

传送带清粪

4

(2)粪污综合利用情况

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方式主要是将粪污水经格栅、沉砂池、酸化调节池、贮存池后污水采用肥水利用、沼液还田、液体有机肥生产和直接排放等综合利用方式,固渣经堆肥发酵后制作有机肥,产生的沼气净化后可作生产或生活用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方式主要是由当地主管部门组建粪污收运服务组织6个,与田间粪肥储存池、种植基地、有机肥厂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对接,并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签订收集协议,与种植基地、农户、有机肥厂签订运达协议,配备潜污泵、吸污车,对接种植基地 15000亩,解决了养殖场粪水、沼液到种植基地“最后一公里”的输送问题。

(3)废气处理情况

废气污染源臭主要来源于污水、垫料、饲料等腐败分解后产生气体,以及新鲜粪便、消化道排出的气体、皮脂腺和汗腺的分泌物、黏附在体表的污物、呼出气中也会散发出畜禽特有的难闻气味等。此外,恶臭气体的成分十分复杂,因清粪方式、日粮组成、粪便和污水处理等不同而异,有机成分主要包括挥发性脂肪酸、酚类化合物、吲哚三大类有机物质,还包括氨气、硫化氢、*烷、二氧化碳等无机成分。其中对环境危害最大的恶臭气体为NH3和H2S。

根据实地调查,巴东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建设地点海拔普遍偏高,并且较为分散,规模化养殖场建有水喷淋、酸处理、生物过滤等除臭设施,养殖专业户由于饲养规模偏小,基本没有配备除臭设施。

3.1.2.4病死畜禽及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现状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年*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松滋县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中心建设等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农函〔2021〕273号),经研究,原 (略) 巴东县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地点为巴东县溪丘湾乡后坪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车间及原料库房3800平方米、综合楼6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供配电、绿化、消防等辅助、公用工程,以及购置无害化处理及相关仪器设备41台(套、个)。

根据现场调研发现,虽然巴东县各乡镇建有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站点,但是由于病死猪转运补贴只有36元/头,运输成本较高,导致绝大多数养殖专业户采用深埋法处理病死畜禽。其中,深埋法是将病死及病害动物投入深埋坑中,坑底硬底化达到防渗要求,并通过撒生石灰完成覆盖、消毒。

3.1.2.5 禁养区划定及综合整治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和《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35号)文件,禁养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的核心保护区及缓冲区、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见附图一)

  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巴东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1处,是巴东县万福河水源地,将上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详见表3-16。

表3-16巴东县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名称

水 体

保护

保护区范围

备注

水 域

* 域

1

巴东县万

福河水源

万福河流域

一级

长度:自万福河响水河(取水口)下游100米至渣洞溪上游5000米的三河栗村、水浒河上游6500米的水浒坪村、照光河上游6000米的庄土湾村

以一级水域保护区河道中心沿岸水平距离左各300米范围

禁建

二级

从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的邓家里向上延伸3000米至三河口、下河里向上延伸3000米至松树湾、穿心岩向上延伸5000米至锁扣

以二级水域保护区河道中心沿岸水平距离左右各800米范围

禁排

(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巴东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9处,划定为禁养区禁建区域、二级保护区,详见表3-17。

表3-17 巴东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乡镇

名称

水源地

水 体

取水点经纬度

坐标

保护区

级别

保护区范围

备注

水 域

* 域

1

茶店子

茶店子集镇水源地

地表水和地

表水汇集

30°57"21.1″N

一级

自各水源上游向上1000米,下游自取水点向下300米,两侧顺河道各100米,水域面积约为0.25k㎡

正常水位线以上100米范围内的*域。

禁建

110°21"42.96"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再延伸2000米,河道两侧各延伸500米至山脊,下游延伸至500米

一级保护区*域边界外,山脊线以内

的*域。

禁排

2

大支坪

巴东县大支坪镇倒坑河水源

倒坑河

N:30°42.0311"

一级

自倒坑河取水口上游向北1000米直至流泗沟,下游向南100米,东西方向顺河道两侧各50米。水域面积约为0.12K㎡


禁建

E:110°10.4523"

二级

自一级保护区北边的边界再延伸2000米,东西方向再延伸500米

*域面积大约为2K㎡

禁排

3

巴东县大支坪镇鸦鹊沟水源保护区

桂花山山谷

N:30°40.5221"

一级

自鸦鹊沟取水口向北1000米,出水口向东1000米至桂花树山山顶,向西100米至鸦鹊沟河,南北两侧各100米。面积大约0.2Km2


禁建

E:110°8.7823"

二级

在一级保护区的基础上,向北再延伸2000米向西至鸦鹊沟河河底,向南沿鸦鹊沟水渠200米为二级保护区.面积大约1.5K㎡


禁排

4

金果坪

金果坪乡集镇水源地

黄源溶洞

30°16"28.08″N

一级

自黄漂取水点上游向南1000米直至山脊,下游自取水点向北100米,两侧顺河道各100米,水域面积约为0.3k㎡


禁建

110°16"36.80"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延伸2000米,两侧再延伸至第一个山脊

*域面积约为2.2k㎡

禁排

5

绿葱坡

绿葱坡集镇水源地

田家坪水库

30°41"38.95"N

一级

自田家水库取水点上游向东1000米,下游自取水点向西300米,南北两侧顺河道各1000米,水域面积约为1.65k㎡


禁建

110°10"56.62"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向东延伸3000米.南侧延伸3000米,北侧延伸500米,*域面积约为10k㎡


禁建

6

清太坪

巴东县清太坪镇备用水源保护区

暗河水

N:30°29"19.24″

一级

自水沟水池向西1000米至山顶,南北两侧各50米,东侧至下方水沟为一级保护区,面积大约0.04k㎡


禁建

E:110°12"56.85"

二级

在一级保护区的基础上北面延伸2000米,西面延伸200米,南面延伸900米,东侧至下方水沟。面积大约1.2k㎡.


禁排

7

水布垭

水流坪水库

水流坪水库

30°30"51.95"N

一级

整个水流坪水库区域,四周平齐第一级水泥公路。水域面积约为4k㎡


禁建

110°17"13.92″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四周延伸500米.*域面积约为5.5k㎡


禁排

8

龙潭沟水源

龙潭沟

30°27" 40.46"N

一级

自龙潭沟水源取水点上游向北1000米,下游向南100米,两侧顺河道各50米


禁建

110°1856.31"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为基准上游再延伸2000米,两侧各延伸至两边的山脊


禁排

9

胡家沟水源

胡家沟河

30°20"17.16"N

一级

自胡家沟水源取水点上游向东1000米,下游向西100米,两侧顺河道各50米。


禁建

110°17"9.65"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为基准上游再延伸2000米,两侧各延伸至两边的山脊。


禁排

10

皮匠沟水源

匠沟河

30°19"51.36"N

一级

自皮匠沟水源取水点上游向南1000米,下游向北100米,两侧顺河道各50米。


禁建

110°16"33.82"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为基准上游再延伸2000米,两侧各延伸至两边的山脊。


禁排

11

溪丘湾

溪丘湾乡峰子岩水源地

盐池河

N:31°10"1.27″

一级

自峰子岩取水点上游向东1000米至盐池出水口,下游自取水点向西至209国道

两侧向北200米、向南同样200米直至山脊

禁建

E:110°29" 15.04″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再延伸2000米

两侧再延伸至300米

禁排

12

溪丘湾乡马家坡水源地

溶洞水

N:31°10"25″

一级

自马家坡取水点上游向北1000米至出水口,下游自取水点向南至100米至公路

两侧向东200米、向西同样200米直至山脊

禁建

E:110°28"51″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再延伸2000米

两侧再延伸至300米

禁排

13

春光水库水源

春光水库

N:31°9"23.20″

一级

西南两边以河堤为界,东北两边各300米


禁建

E:110°26"19.32"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为起点,西南两边仍以河堤为界,东北两侧再延伸至3000米


禁排

14

沿渡河

沿渡河野马洞水源地

地下水

N:31°12" 27.70"

一级

自野马洞口取水点上游向东1000米,下游自取水点向西至野马洞沟,向北200米,向南同样直至沟边


禁建

E:110°18"55.30"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再延伸2000米,两侧再延伸300米


禁排

15

林光岩水源

小溪

N:31°12" 37.49"

一级

自林光岩河向西南方向1000米,下游自取水点向东北200米直至过滤池,西北、西南两侧至山脊

沟道中心两侧均为50米

禁建

E:110°16"11.33"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再延伸2000米,两侧再延伸至200米


禁排

16

沿渡河官田水源地

小溪

N:31°15" 43.83"

一级

白官田取水坝向东北1000米,南侧50米至山脊,北侧200米至山脊,下游向西南100米


禁建

E:110°20"9.44″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向东再延伸2000米.两侧再延伸100米


禁排

17

野三关

野三关两溪坪水源地

洞沟

N:30°40.3189′

一级

自两溪坪取水点上游向北1000米直至洞上坪山脊,下游自取水点向南至巴野路,向西50米,向东同样直至巴野路

沟道中心两侧均为50米

禁建

E:110° 18.9932′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延伸1000米,两侧再延伸至第一个山脊


禁排

18

洞沟水源地

洞沟

N:30°40.3189′

一级

自洞沟河西北方向1000米直至箱子岩山脊,向北直至洞上坪山脊,下游自取水点向南至巴野路,向西1000米至磨厂沟山脊,向东直至巴野路

沟道中心两侧均为50米

禁建

E:110° 18.9932"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延伸1000米,两侧再延伸至第一个山脊


禁排

19

野三关镇车沟水库

车沟水库

N:30°41.9778′

一级

自车沟取水坝向东1000米,南北两侧各50米至山脊,西侧100米


禁建

E:110°16.6803′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向东延伸1000米.两侧再延伸50米


禁排

(3)自然保护地

巴东县域范围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巴东段)、巴东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巴东三峡库区湿地自然公园;各自然保护地划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管理机构在确保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限制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范围内划定为禁养区,详见下表3-18。

表3-18 (略) 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禁养区范围

序号

名 称

级 别

总面积

(公顷)

禁养区范围

备 注

1

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20263.62

核心保护区

确保生态功能不破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特许经营

2

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巴东段)

国家级

28847.65

核心保护区

确保生态功能不破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特许经营

3

巴东国家森林自然公园

国家级

6332.39

核心保护区

确保生态功能不破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特许经营

4

巴东三峡库区湿地自然公园

省级

1751.62

核心保护区

确保生态功能不破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特许经营

(4)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将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以及建成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集中区域边界范围内划定为禁养区。

具体包括:茶店子、大支坪镇、东瀼口镇、官渡口镇、金果坪乡、绿葱坡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溪丘湾乡、信陵镇、沿渡河镇、野三关镇的城镇建成区,以及不在城镇建成区内的机关、学校、科研(种植养殖试验场除外)、医院、 (略) 、 (略) 以及其他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口集中区域的边界范围内。

(5)限养区

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结合区域环境容量,限定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总量的区域。限制养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全部资源化利 (略)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排放总量达到区域控制的要求。对于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养殖场(小区),由县人民政府限期关停或转迁。

(6)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人口集中区域所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边界再向外延伸1000米的区域范围,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7)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饮用水源地确定的准保护区全部区域范围均属于限制养殖区域。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将巴东县河道型、水库型饮用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视为准保护区并将其列为限制养殖区。

(8)水环境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划为I、Ⅱ类水质水体的湖泊或流域,以及纳入全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的水域限制养殖区的划定首先应参照该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或实施方案等,如无相应规划或实施方案时可将水域水体及水域最高控制水位线边界向外延伸 1000米的*域范围作为限制养殖区。

具体包括:长江、清江、神农溪干流流域及最高控制水位线边界向外延伸1000米的范围内作为限制养殖区,长江、清江、神农溪主要支流流域及最高控制水位线边界向外延伸500米的范围内作为限制养殖区;以及小溪河、三道河、红砂沟、罗溪河、平阳河、牛场河、东瀼河、万福河、两岔河、庙坪河、支井河、苦桃河、泗渡河、野三河、桥河、龙王河、楸木溪、胡家沟等流域水体及水域最高控制水位线向外延伸 500米的*域范围。

(9)自然保护区

将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巴东段)、巴东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巴东三峡库区湿地自然公园划入自然保护地的一般控制区以及物理边界向外延伸1000米的范围全部划定为限制养殖区,详见表3-19。

表3-19 (略) 级以上自然保护地限养区范围

序 号

名 称

级 别

总面积

(公顷)

限养区范围

备 注

1

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20263.62

一般控制区以及区域边 界向外延伸 1000米范围


2

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巴东段)

国家级

28847.65

区域边界向外延伸1000 米范围


3

巴东国家森林自然公园

国家级

6332.39

区域边界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


4

巴东三峡库区湿地自然公园

省 级

1751.62

区域边界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


(10)文物保护单位

巴东县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边界向外延伸1000米的范围划定为限制养殖区,详见表 3-21。

表3-21 巴东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序号

名 称

级别

时 代

类型

所处地点

公布时间与批次

公布文件

1

狮子包古建筑群——济川桥

省级

宋-明、清

古建筑

信陵镇营沱社区狮子包
古建筑群内

省保第四批
2002.11.7

鄂政发〔2022〕35号

狮子包古建筑群——寅宾桥

狮子包古建筑群——王爷庙

狮子包古建筑群——地藏殿

狮子包古建筑群——水磨房

狮子包古建筑群——顾家老屋

狮子包古建筑群——万明兴老屋

狮子包古建筑群——毛文甫老屋

狮子包古建筑群——王宗科老屋

狮子包古建筑群——李光明老屋

2

秋风亭

省级

宋-明、清

古建筑

信陵镇营沱社区狮子包古建筑群内

省保第三批1992.12.16

鄂政发〔1992〕166号

州级

州保第一批1988.6.15

鄂西州政发〔1988〕19号

3

天子岩手印岩画

省级

新石器时代—汉

其他

官渡口镇小溪河村

省保第六批2014.6.22

鄂政发〔2014〕27号

4

邓玉麟将军旧居及墓葬

省级

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野三关镇金象坪村

省保第五批2008.3.27

鄂政发〔2008〕16号

县级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5

段德昌殉难处及墓葬

省级

1933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江家村

省保第五批2008.3.27

鄂政发〔2008〕16号

州级


州保第二批1994.4.22

恩施州政发〔1994〕25号

6

“绝壁天河”水流坪灌渠工程

省级

1967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清太坪镇、水布垭镇

省保第七批
2019.1.8

鄂政发
(2019)2号

县保第四批
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7

金果坪红三军旧址——红三军政治部保卫局旧址

省、州

1933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江家村1组

省保第六批2014.6.22
州保第四批2011.7.8

省保:鄂政发〔2014〕27号
州保:恩施州政发〔2011〕10号

金果坪红三军旧址——红三军枪炮局旧址

1933年

金果坪乡江家村4组

金果坪红三军旧址——边防军司令部旧址、

1928-1930年

金果坪乡下湾村1组

金果坪红三军旧址——红三军标语

1933年

金果坪乡桃李溪村5组

金果坪红三军旧址——贺龙旧居及红三军军部旧址

1928-1933年

金果坪乡江家村2组

8

郑家老屋

省级

古建筑

野三关镇泗渡河村

省保第八批2021.12.9

鄂政发[2021]
34号

四渡河郑家老屋

州级

清乾隆年

州保第三批2002.12.16

恩施州政办发〔2002〕48号

9

招凤台杨家老屋

省级

古建筑

野三关镇招凤台村2组

省保第八批2021.12.9

鄂政发〔2021〕34号

县级

清中晚期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4号

10

治理西陵峡航道摩崖刻

省级

明-清

石刻

东瀼口镇-信陵镇-官渡口镇沿江边(已淹没)

省保第三批1992.12.16

鄂政发〔1992〕166号

11

无源桥

州级

古桥梁

信陵镇老城区(现已淹没)

州保第二批1994.4.22

恩施州政发〔1994〕26号

县级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12

西壤口遗址及古墓群

州级

西周-东周

古遗址

巴东县官渡口镇西瀼口村(现已淹没)

州保第一批1988.6.15

鄂西州政发〔1988〕19号

13

土家族先民鹰公公、佘婆婆墓葬

州级

古墓葬

清太坪镇桥河村

州保第二批1994.4.22

恩施州政府(1994)25号

县级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14

(略)

州级

古建筑

清太坪镇倒卜龙村六组

州保第四批2011.7.11

恩施州政发〔2011〕10号

县级

县保第三批
2011.3.24

巴政发( 2011)
4号

15

向世刚家族墓群

古墓葬

清太坪镇倒卜龙村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16

三里城遗址

战国-清

古建筑

水布垭镇三里城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17

中国人民革命烈士纪念塔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信陵镇营沱社区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18

“楚峡云开”石刻

摩崖石刻

信陵镇老城区(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19

相公桥

古桥梁

信陵镇老城区(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20

“楚蜀鸿沟”石刻

摩崖石刻

巴东县官渡口镇万流村(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21

杜甫草堂遗址

古遗址

巴东县官渡口西瀼口村(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22

避兵岩

古遗址

巴东县官渡口镇万流村(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23

万佛桥

古桥梁

巴东县官渡口东坡村一组(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24

七.七义立小学

1939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官渡口镇韦家荒村7组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25

赵师梅墓

1939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官渡口镇韦家荒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26

火峰编练队起义纪念碑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官渡口镇石包子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27

周克纯烈士墓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官渡口镇石包子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28

江天赐老屋

古建筑

官渡口镇马家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29

安乐寨城寨遗址

古建筑

官渡口镇羿家槽村2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30

巴东第一区苏维埃政府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东瀼口牛洞坪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1

中共巴东县委会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东瀼口镇牛洞坪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2

“横舟渡”石刻

摩崖石刻

东瀼口镇旧县坪村(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3

龙会观

其他

东瀼口镇金*山村(已损毁)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4

见龙桥

古建筑

东瀼口镇江寺东(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35

梁邦翠烈士墓

1932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东瀼口镇黄蜡石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36

中共巴归兴县委扩大会议旧址

1931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东瀼口镇牛洞坪村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37

化钱炉

其他

野三关镇故县坪高阳观(已损毁)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8

天桥山
(景观类不属于文物)


其他

野三关镇故县坪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9

土家族先民行皋自述碑

元-明

碑刻

野三关镇玉米塘村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40

土家族先民田行皋功德碑

民国

碑刻

野三关镇柳家山廖家坪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41

义门村田氏牌坊

元-明

古建筑

野三关镇玉米塘村(现已损毁)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42

龙骨洞遗址

史前

古遗址

野三关镇金象坪村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43

野三关烈士陵园

1949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野三关镇劝农亭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4

向发军老屋

古建筑

野三关镇铺坪村4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5

杨德刚老屋

古建筑

野三关镇招凤台村2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6

谭朝辉老屋

古建筑

野三关镇招凤台村3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7

故县坪遗址

战国—六朝

古遗址

野三关镇故县坪村10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8

鲁全忠墓

古墓葬

野三关镇两河口村3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9

覃氏墓群

古墓葬

野三关镇两河口村2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50

田光寅夫妻合葬墓

古墓葬

野三关镇葛藤山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51

仙佛寺

古建筑

野三关镇穿心岩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52

劝农亭遗址

宋-清

古遗址

野三关镇劝农亭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53

红三军保卫处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江家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54

红三军枪炮局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江家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55

红军标语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李文惠家前壁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56

贺龙检阅红军处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枫树坪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57

红三军革命烈士陵园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江家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58

刘家墩十二无名红军烈士墓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石柱山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59

朱旺杰老屋

古建筑

金果坪乡鄢家墩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0

支洞乡公所旧址

清-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十字路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1

清代五品侍郎陈年明墓

古墓葬

金果坪乡塘坊坪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2

邓良臣老屋

古建筑

清太坪镇(现已损毁)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63

银杏(古白莴树)
(古树类不属于文物)

元、明

其他

清太坪白果树坪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64

桃符口遗址

古遗址

清太坪桃符口(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65

石家老屋

古建筑

清太坪倒卜龙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6

梯子口施宜大道

古驿道

清太坪镇梯子口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7

谭氏家族墓

古墓葬

清太坪镇桥河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8

红军标语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水布垭镇石板水村(已损毁)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69

南潭河遗址

商周-唐

古遗址

水布垭镇泗淌坪村(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70

麻石坪中国工农红军烈士墓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水布垭镇麻石坪村4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71

小淌天主教堂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水布垭镇祁家坪村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72

邓贵树老屋

古建筑

水布垭镇东向门村3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73

红三军政治部旧址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水布垭镇杨柳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74

红三军军部旧址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溪丘湾乡下构坪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75

巴归兴革命委员会旧址

1931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溪丘湾乡甘坪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76

万仙洞战斗遗址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溪丘湾乡营盘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77

中共巴归兴县委扩大会议(大垭)旧址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

巴东县溪丘湾乡农林场村1组

县保第一批1959.5.28

不详

78

平阳河遗址

西周-汉

古遗址

溪丘湾乡平阳坝村(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79

平阳河古墓群

战国至六朝

古墓葬

平阳坝镇(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80

天池岭革命烈士陵园

1931-1949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溪丘湾乡徐家湾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81

田大力老屋

古建筑

大支坪镇分箱谱村1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82

水谷坝炮楼

古建筑

大支坪镇水谷坝村9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83

红军标语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沿渡河镇下谷(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84

沿渡河镇老区公所

古建筑

沿渡河镇高岩5组(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85

沈大隆老屋

古建筑

沿渡河镇罗溪坝村(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86

陈家湾遗址

新石器时代

古遗址

沿渡河镇陈家湾村2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87

细砂河天主教堂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绿葱坡镇细砂河村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88

娃娃寨战场遗址

1949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绿葱坡镇野花坪村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89

阳桥河风雨桥

古桥梁

绿葱坡镇白界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0

广福桥

古桥梁

绿葱坡镇思阳河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1

万寿桥

古桥梁

绿葱坡镇思阳河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2

八角观

古建筑

巴东县茶店柏杉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93

灵官殿

古建筑

茶店子青岩村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4

朱砂土驿道

古驿道

茶店子镇朱砂土村3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5

老坟园墓群

古墓葬

茶店子镇何家庄村2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6

徐胜朝老屋

古建筑

茶店子镇胡家槽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7

长江巴东段遗址

新石器-宋

古遗址

东瀼口镇-信陵镇-官渡口镇沿江边(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98

长江巴东段古墓群

春秋-六朝

古墓葬

东瀼口镇-信陵镇-官渡口镇沿江边(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99

神农溪遗址

商周-六朝

古遗址

官渡口镇-沿渡河镇沿江两岸(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100

神农溪古墓群

战国-六朝

古墓葬

官渡口镇-沿渡河镇沿江两岸(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101

红军标语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杨柳桃李溪石板水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102

张育万旧居及墓葬

近现代

旧居及墓葬

绿葱坡镇范家坪村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03

阴修庙寺庙遗址

古遗址

大支坪镇总垭村4组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04

肖家大屋

古建筑

绿葱坡镇肖家坪村5组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05

田氏家族墓葬群

古墓群

野三关镇玉米塘村2组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06

溪口石板瓦土屋

近现代

古建筑

沿渡河镇溪口村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07

野三关民族博物馆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野三关镇将军路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1)交通要道

在建、已建的主要交通干线(铁路、 (略) 道公路)两侧平原地区1000米范围以内、山区50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全部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12)适养区

指除去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适宜养殖区,在适宜养殖区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项目选址必须经科学论证,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在适宜养殖区内应以区域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合理规划和布局畜禽养殖行为。在该区域内从事畜禽规模养殖的,应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循环综合利用或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3)长江、清江沿线畜禽养殖情况

近年来,巴东县对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整改,根据目前核查结果,禁养区内没有规模化养殖企业。如表3-22所示,目前长江、清江沿线已关停23家养殖专业户,其中生猪养殖专业户20家,肉羊养殖专业户有3家,近期待关闭养殖专业户有12家。如表3-23所示,长江、清江沿线养殖户主要集中在官渡口镇、信陵镇、东瀼口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金果坪乡、水布垭镇、清太坪镇这6个乡镇,需制定近远期整治目标,按照现有限养区管理要求加强管理,优先对粪污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养殖专业户进行整改或关停。 (见附图二)

表3-22-1巴东县已关闭搬迁养殖专业户情况

序号

所在乡镇(街道)名称

所在村(社区)名称

所在具体地址

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对象

是否所属长江、清江沿线(填是或否)

所属区域类别

关闭搬迁时间

名称
(与依法登记、注册、发证的名称一致)

养殖畜禽种类

禁建区

禁排区

限养区

适养区

计划

(年月日)

实际 (年月日)

1

官渡口镇

楠木园村

巴东县

李彦勇

肉羊




2018.6.15

2019.6.25

2

官渡口镇

楠木园村

巴东县

张亨兵

肉羊




2018.6.15

2019.6.25

3

官渡口镇

楠木园村

巴东县

李彦富

肉羊




2018.6.15

2019.6.25

4

官渡口镇

五里堆社区

巴东县

冯国虎

生猪




2017.6.10

2018.8.7

5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段昌建

生猪




2017.6.10

2018.8.7

6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张泽银

生猪




2017.6.10

2018.8.7

7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任忠平

生猪




2017.6.10

2018.8.7

8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胡雄

生猪




2017.6.10

2018.8.7

9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史常重

生猪




2017.6.10

2018.8.7

10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孙伦喜

生猪




2017.6.10

2018.8.7

11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石庆凯

生猪




2017.6.10

2018.8.7

12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肖玉山

生猪




2017.6.10

2018.8.7

13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冯华

生猪




2017.6.10

2018.8.7

14

信陵镇

西瀼坡

9组

田从礼

生猪




2019.1.1

2019.3.16

15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仕文

生猪




2019.1.1

2019.3.16

16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仕武

生猪




2019.1.1

2019.3.16

17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邹西康

生猪




2019.1.1

2019.3.16

18

信陵镇

西壤口

12组

黄兴群

生猪




2019.1.1

2019.1.1

19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广贤

生猪




2019.1.1

2019.3.16

20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保贤

生猪




2019.1.1

2019.3.16

21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子华

生猪




2019.1.1

2019.3.16

22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子永

生猪




2019.1.1

2019.3.16

23

信陵镇

大坪

3组

董加敏

生猪




2019.1.1

2019.1.1

表3-22-2巴东县待关闭搬迁养殖户情况

序号

所在乡镇(街道)名称

所在村(社区)名称

所在具体地址

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对象

是否所属长江、清江沿线(填是或否)

所属区域类别

关闭搬迁时间

名称
(与依法登记、注册、发证的名称一致)

养殖畜禽种类

禁建区

禁排区

限养区

适养区

计划

(年月日)

实际

(年月日)

1

官渡口镇

马家村

巴东县

徐梅远

生猪






2

官渡口镇

西壤口村

巴东县

朱立明

生猪






3

官渡口镇

西壤口村

巴东县

任言安

生猪






4

官渡口镇

马家村

巴东县

谭文锋

生猪






5

官渡口镇

东坡村

巴东县

冯秀娥

生猪






6

官渡口镇

东坡村

巴东县

谭云广

生猪






7

官渡口镇

后山村

巴东县

王圣合

生猪






8

官渡口镇

茅坝村

巴东县

向家兵

生猪






9

官渡口镇

茅坝村

巴东县

向奎

生猪






10

东瀼口镇

东瀼口村4组

巴东县

国城养殖专业合作社黄仕清






11

东瀼口镇

东瀼口村4组

巴东县

国城养殖专业合作社黄仕荣






12

东瀼口镇

陈家岭村2组

巴东县

苏家坡养殖专业合作社杨兴珍






表3-23 2020年巴东县长江、清江沿线畜禽养殖情况表(户)

品 种

官渡口镇

信陵镇

东瀼口镇

绿葱坡镇

大支坪镇

金果坪乡

水布垭镇

清太坪镇

长江

长江

长江

野三河

野三河

清江

清江

清江、野三河

生猪

1391

192

61

372

3496

182

7

2698

7

1

0

82

700

0

0

0

76

46

64

243

1451

0

0

0

462

23

0

344

2983

18

0

0

合计

1936

262

125

1041

8630

200

7

2698

3.1.3 种养结合现状

3.1.3.1 区域种植面积

(1)全县农作物种植情况

依据《巴东县统计年鉴》,巴东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55.39万亩。其中,粮食作物90.81万亩,经济作物 64.58万亩,果园面积 19.51万亩。

(2)乡镇农林土地利用情况

表3-24农林土地利用面积统计(单位:公顷)

类 别

指 标

面 积(万亩)

产 量(吨)

粮食作物

谷物

49.3

*

其中:玉米

44

*

其中:稻谷

2.85

14651

豆类

7.27

6387

薯类

34.24

66128

粮食作物小计

90.81

*

经济作物

蔬菜

24.61

*


茶叶

16.04

3486


中药材

19.33



烟叶

4.60

5875


经济作物小计

64.58

*

农作物播种总计


155.39


果园面积


19.51

85288

林地面积


10.00


2.4.3.2 粪污还田种养结合现状

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结合当地环境容量、产业现状,推广种养一体化示范基地工程建设。

从乡镇分布来看,农田和园地面积较大的包括官渡口镇、野三关镇、溪丘湾乡、沿渡河镇,占全县农作物面积的47.86% 。对比各镇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情况可知,绝大部分乡镇布局合理,基本满足本区域粪污消纳,水布垭镇、信陵镇、清太坪镇、绿葱坡镇需依靠就近乡镇配套农田和园地消纳。

表3-25 养殖乡镇粪污利用配套农田和园地情况(万亩)

乡 镇

粮食作物

经济作物

果 园

茶 园

官渡口镇

10.84

3.27

4.61

1.12

水布垭镇

9.28

5.88

0.96

1.60

绿葱坡镇

4.81

8.22

0.08

0.41

金果坪乡

5.59

2.85

0.67

1.30

茶店子镇

6.31

4.66

1.16

0.93

野三关镇

14.89

9.18

1.66

0.97

溪丘湾乡

8.98

2.70

2.60

4.15

信陵镇

1.57

1.21

0.42

0.06

清太坪镇

8.01

4.24

0.40

0.85

沿渡河镇

10.81

2.31

2.62

2.94

东瀼口镇

4.24

1.39

4.17

1.30

大支坪镇

5.40

2.58

0.16

0.41

3.2 畜禽污染防治问题与压力

3.2.1 选址不合理,科学布局需加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国家有明确规定,但生猪小于500头(年出栏)、奶牛小于100头(存栏)、肉牛小于50头(年出栏)、蛋禽小于5000只(年存栏)、肉禽小于10000只(年出栏)未作规定。从实际情况看,众多的散养户地点设置均无书面的审批手续,养殖户建址随意,部分选址于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养区内,并距居民集中区较近。部分养殖场虽远离城镇和居民小区,但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现今又相邻城镇或居民小区,其产生的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相应扩大。

3.2.2 粪污防治不健全,标准化水平需完善

巴东县的畜禽养殖类型以养殖专业户为主,养殖方式具有生产粗放、防疫条件差、标准化程度低等问题,使得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部分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产生的污水和粪便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不能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致使周边农田肥力过剩,农作物不同程度减产,或排入附近水体,造成附近河流、山塘、地下水等水质恶化,影响较大。部分养殖场废水排入山间小溪,由于养殖废水污染物浓度较高,小溪容量有限,导致小溪水质污染,造成河流富营养化。

大部分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完善,运行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跑、冒、漏、滴及二次污染现象仍有发生。在粪污处理方面,虽然部分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实施畜禽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但是大多数养殖专业户存在污染处理设施不健全情况,不能做到“三防”的仍有较大比例,特别是要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单靠企业自身投入难度较大,因而部分规模化养殖场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的现象。

部分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虽有污水处理设施和沼气池,但其容积小、处理能力弱,与污水产生量不配套;有的养殖场甚至任意将粪堆放在场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导致局部区域地下水及土壤出现污染问题。部分沼气发酵设施冬季未采取有效保温升温措施,导致沼气发酵效率较低,无法满足综合利用相关标准要求。尤其在恶臭气体处理方面,部分养殖企业粪污、恶臭处理措施落实不完善,运行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区域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及恶臭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高。在粪污消纳方面,水布垭镇、信陵镇、清太坪镇、绿葱坡镇需依靠就近乡镇配套农田和园地消纳,并且部分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未做沉淀、发酵处理,就直接将粪便、污水排入田间、鱼塘,部分养殖场排洪沟和排污沟合用,造成雨水和废水共排,增加了废水排放量畜禽养殖废弃物正从潜在的资源变成现实的污染。

3.2.3 种养结合不深入,“收储运”政策需加强

目前,种植业和养殖业各自向着标准化发展,导致“种地不养猪、养猪不种地”现象普遍,由于缺少更成熟的“收储运”运营机制和社会服务组织,粪肥合理调配也面临困难。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去向主要是林地和果园消纳,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去向比较单一,资源化利用的可持续性存在风险。主要是由于利用粪便生产有机肥的企业受到有机肥价格高、肥效慢、季节限制施用劳动强度大、运输不便和有机肥补贴缺失等因素制约, (略) 场难以打开,使得粪污还田利用的途径受阻。

目前,地方政府支持主要体现在前段的投资补助,方式单一,且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各级财政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上的扶持政策较少,不能满足粪污处理资金需求。金融部门信贷政策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大,导致粪污治理设施设备配套不全、运转困难。养殖场内部设施设备工艺不先进,雨污混流,部分粪污贮存设施不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不配套等,填平补齐改造投资需求量大,缺口多。缺乏有机肥生产、使用方面的政策扶持和国家标准,有机肥无力与化肥竞争。缺少畜禽粪便强制性资源化处理制度,导致畜禽粪便未经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直接转让给生产经营主体或直接用于农业生产。

3.2.4 综合治理监管体系不完善,执法监管力度需提高

目前,全县规模化养殖企业环境管理较规范,但在整体养殖业占比还较小。对养殖专业户缺少规模的进一步划分,不能做到分类监管,分类施策。由于全县畜牧业存在分布广、数量大等特点,部分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因历史原因、土地权属等问题,造成部分畜禽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治污设施未达到预期效果,日常执法监管不及时,废水监督性监测未实现全覆盖,与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存在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相当突出。部分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尚未对污水、粪便和恶臭进行定期监测,也未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污水处理设施和粪便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第四章 规划目标

4.1 总体目标

4.1.1 规划思路

加强养殖分区管控,严格执行区域内各乡(镇)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依法关闭和搬迁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落实全县禁养区的划定方案和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支持标准化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实现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和利用,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推广以种养循环为重点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模式,促进养殖业转型升级。

——畜禽养殖布局不断优化。按照巴东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实施方案和巴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加强禁养区管理,科学引导畜禽养殖场合理布局,不断优化全县畜禽养殖空间布局。

——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发挥效能。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基础

设施和废弃物综合处理设施不断更新完善,确保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行。到 2025 年,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监管,强化畜禽

养殖业面源污染防控,促进畜禽养殖集中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加强对全县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基

础设施、废弃物综合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和指导,加大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的监管力度,提升污染防治监管信息化水平。

4.1.2 规划指标

4.1.2.1环保设施建设与污染控制

(1)污废水有效处理

至 2025 年,区域内养殖场污废水达标率为100%。

(2)固废规范安全处置

至 2025 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4.1.2.2环境管理

至 2025 年,加强区域内环境管理措施,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完善率100%。

4.1.2.3资源利用

至 2025 年,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达到 85%以上。

表4-1 规划指标情况表

序 号

环境目标

评价指标

2020年指标值或要求

2025年指标值或要求

环保设施建设与污染控制

污废水有效处理

区域内养殖场污废水达标率(%)

100%

100%

固废规范安全处置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97.20%

100%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

100%

100%

环境管理

加强环境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完善率(%)

100%

100%

资源利用

高效使用资源能源

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

95.34%

97%

4.2 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分析

4.2.1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根据巴东县2020年鉴数据,巴东县粮食作物90.81万亩( 60570.27公顷),经济作物64.58万亩(43074.86公顷),茶园16.05万亩(10753.5公顷),果园19.52万亩(13078.4公顷),森林抚育面积 10.00万亩(6700公顷)。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茶园、果园这四种用地面积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5.22%,故本次核算通过四种用地规划面积核算各区最大可承载养殖规模。

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提供相关参数,在“固体粪便堆肥外供+肥水就地利用”的条件下,根据主要种植品种面积情况,大田作物系数选取玉米、马铃薯、大豆种植承载量;经济作物系数选取油料作物、大白菜种植承载量;茶园系数选取茶叶种植承载量;果园选取柑橘种植承载量。基于上述分析核算巴东县农用地可承载猪当量。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技术指南》相关参数分析核算,考虑土壤氮养分水平II,粪肥比例50%,当季利用率25%,以氮为基础,2020年巴东县总可承载猪当量为350.23万头;考虑土壤氮养分水平II,粪肥比例50%,当季利用率30%,以磷为基础,2020年巴东县总可承载猪当量为331.51万头。2020年巴东县畜禽养殖测算猪当量67.24万头,土地承载力充足。

表4-2 以磷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总可承载猪当量

类 别

数 量

农用地总面积/万亩

135.18

大田作物(玉米、马铃薯、大豆)

面积/万亩

75.65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142.65

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大白菜)

面积/万亩

30.49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90.29

茶园(茶叶)

面积/万亩

16.04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62.6

果园(柑橘)

面积/万亩

13.00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33.80

表4-3 以氮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总可承载猪当量

类 别

数 量

农用地总面积/万亩

135.18

大田作物(玉米、马铃薯、大豆)

面积/万亩

75.65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170.25

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大白菜)

面积/万亩

30.49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74.70

茶园(茶叶)

面积/万亩

16.04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75.40

果园(柑橘)

面积/万亩

13.00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29.88

4.3 区域养殖总量控制

根据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测算结果,以磷为基础,巴东县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阈值331.51万头,当前养殖总量占区域可承载猪当量的20.28 %;以氮为基础,巴东县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阈值350.23万头,当前养殖总量占区域可承载猪当量的19.20 %。从表4-4至4-6中可知,目前巴东县畜牧业整体布局较为合理,使各乡镇养殖规模当量均不高于其土地可承载猪当量,但根据各乡镇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的情况,无论是以磷为基础,还是以以氮为基础,水布垭镇、信陵镇、清太坪镇、绿葱坡镇当前养殖总量占总可承载猪当量比例较高,需进一步调整合理布局。

表4-4 巴东县各乡镇当前养殖总量占总可承载猪当量比例情况

类 别

官渡口镇

水布垭镇

绿葱坡镇

金果坪乡

茶店子镇

野三关镇

溪丘湾乡

信陵镇

清太坪镇

沿渡河镇

东瀼口镇

大支坪镇

当前猪当量/万头

7.41

9.79

4.94

2.94

3.47

8.78

5.30

2.58

7.90

7.09

4.11

2.92

以磷为基础,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38.21

26.92

20.53

19.12

22.56

45.12

44.35

5.55

23.24

45.16

25.11

15.63

以氮为基础,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41.44

29.71

15.62

22.06

22.93

47.97

48.29

4.83

24.75

51.25

24.88

16.52

以磷为基础,测算占比%

19.39%

36.36%

24.08%

15.39%

15.36%

19.46%

11.96%

46.45%

34.01%

15.70%

16.38%

18.70%

以氮为基础,测算占比%

17.88%

32.94%

31.65%

13.34%

15.12%

18.30%

10.98%

53.47%

31.94%

13.83%

16.53%

17.70%

表4-5 以磷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各乡镇总可承载猪当量

类 别

官渡口镇

水布垭镇

绿葱坡镇

金果坪乡

茶店子镇

野三关镇

溪丘湾乡

信陵镇

清太坪镇

沿渡河镇

东瀼口镇

大支坪镇

农用地总面积/万亩

16.74

11.73

6.72

7.92

8.84

19.67

16.52

2.03

10.17

18.85

9.42

6.58

大田作物(玉米、马铃薯、大豆)

面积/万亩

8.68

7.15

4.53

4.77

5.44

13.45

6.73

1.18

7.50

8.31

2.98

4.93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14.86

13.17

8.07

7.72

8.96

23.63

11.16

2.01

13.35

15.08

5.10

7.71

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大白菜)

面积/万亩

3.09

2.41

1.78

1.23

2.38

4.90

3.55

0.67

1.75

5.53

1.93

1.24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7.36

5.93

10.48

3.22

8.32

14.94

9.92

2.80

5.68

12.62

6.07

4.54

茶园(茶叶)

面积/万亩

1.12

1.60

0.41

1.30

0.93

0.97

4.15

0.06

0.85

2.94

1.30

0.41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4.36

6.25

1.61

5.07

3.62

3.79

16.20

0.22

3.31

11.48

5.07

1.58

果园(柑橘)

面积/万亩

3.85

0.56

0.00

0.63

0.08

0.34

2.08

0.11

0.07

2.06

3.20

0.00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10.01

1.46

0.00

1.63

0.22

0.89

5.41

0.28

0.19

5.37

8.31

0.00

表4-6 以氮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各乡镇总可承载猪当量

类 别

官渡口镇

水布垭镇

绿葱坡镇

金果坪乡

茶店子镇

野三关镇

溪丘湾乡

信陵镇

清太坪镇

沿渡河镇

东瀼口镇

大支坪镇

农用地总面积/万亩

16.74

11.73

6.72

7.92

8.84

19.67

16.52

2.03

10.17

18.85

9.42

6.58

大田作物(玉米、马铃薯、大豆)

面积/万亩

8.68

7.15

4.53

4.77

5.44

13.45

6.73

1.18

7.50

8.31

2.98

4.93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19.68

14.91

9.53

11.48

12.58

30.61

15.23

2.69

16.31

18.95

6.69

11.59

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大白菜)

面积/万亩

3.09

2.41

1.78

1.23

2.38

4.90

3.55

0.67

1.75

5.53

1.93

1.24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7.65

5.97

4.16

3.03

5.79

12.00

8.74

1.62

4.28

13.72

4.73

3.01

茶园(茶叶)

面积/万亩

1.12

1.60

0.41

1.30

0.93

0.97

4.15

0.06

0.85

2.94

1.30

0.41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5.25

7.53

1.94

6.11

4.36

4.57

19.53

0.27

3.99

13.83

6.11

1.91

果园(柑橘)

面积/万亩

3.85

0.56

0.00

0.63

0.08

0.34

2.08

0.11

0.07

2.06

3.20

0.00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8.86

1.29

0.00

1.44

0.19

0.79

4.79

0.25

0.17

4.75

7.36

0.00

4.4 目标可达性分析

结合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可知,巴东县总体环境承载力较高,巴东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34%, (略) 、州、县相关政策要求。为了更好地发展畜禽养殖产业,继续实施整县推进,进一步优化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至97%,实现规划目标。

巴东县畜牧业”“十四五””规划思路中提出要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优化畜禽养殖结构,推进生猪、肉牛等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提升智能化水平,推进自动化养殖装备。规模养殖场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目前已达到100%,随着环境管理要求的提高,实施清洁生产,进一步调整优化,减少污染物排放。未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专业户需新建配套或限期建设配套设施,达到规划目标100%。

随着巴东县畜牧业的高质量绿色发展,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要求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建立资源化利用监测台账制度,”“十四五””期间拟通过加强宣传,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的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实现规模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100%。现有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均应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处理畜禽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自主检测覆盖率100%。

第五章 重点任务

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规划目标,从优化畜禽养殖模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监管4个方面提出规划主要任务。

5.1 坚持分区分类管理,优化畜禽养殖模式

统筹考虑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综合平衡供需情况,以保供给与保生态并重为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见附图三)

5.1.1 引导养殖业合理分区管理

(1)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

依据《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生产全域绿色化的实施意见》、《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已划定的禁养区及禁养方案加以调整、规范并加以公示。落实禁养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违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禁养区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禁养区内现有的养殖场(小区),制定全面关停、退养、搬迁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用地、环保等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按违法建筑处理。其污染防治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于靠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的限养区,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场(小区),采取措施确保限养区内养殖规模零增长。限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到 2025 年底,必须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直排,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由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处罚直至关闭。

(2)产业空间布局优化

依据巴东县畜牧业发展总体思路,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考虑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以及各镇社会经济综合发展状况及环境承载能力。

在生猪方面,将溪丘湾乡、沿渡河镇、官渡口镇、野三关镇、水布垭镇和清太坪镇等列为生猪养殖主产区。“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信陵镇土店子村恩施黑猪种源基因库基地建设、野三关镇黄连坪村和官渡口镇水坪村生猪良种扩繁场建设和水布垭镇、溪丘湾乡生猪适度规模特色养殖基地建设,在全县适养区范围内发展生猪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模式,保障高品质生猪产品的稳定供应。

在肉羊方面,以溪丘湾乡、绿葱坡镇和水布垭镇为重点,发展肉羊养殖基地。“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信陵镇巴东白山羊保种基地建设、绿葱坡镇巴东白山羊繁育基地,在全县适养区范围内建设肉羊提质增效生产基地。

在肉牛方面,以绿葱坡镇、沿渡河镇、官渡口镇、水布垭镇、信陵镇、茶店子镇等乡镇为重点,建设硒牛生产基地。“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沿渡河、茶店子、绿葱坡硒牛养殖基地建设。

在家禽方面,以水布垭镇、大支坪镇、沿渡河镇和金果坪乡为重点,发展蛋鸡养殖。“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信陵镇地方鸡育雏中心建设,以及在全县适养区范围内的蛋鸡养殖现代化循环产业基地建设。

(3)严格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

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根据最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以无害化和环境安全为目标,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根据区域内环境敏感问题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重点论证项目的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明确应采取的环保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减缓不利影响。突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配备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并重点论证项目选址对水、大气、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综合考虑养殖特点、环境承载力和周边种植情况,切实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要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严格项目验收,确保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效果。

5.1.2 优化畜禽养殖模式

(1)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

根据县域畜禽养殖发展环境承载能力评估情况,倡导“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理念,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逐步实现畜禽生产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引导和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沟等未利用地开展标准化适度畜禽养殖模式。根据畜禽养殖特点及周边需肥状况综合考虑周边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科学选址,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土地、饲料等资源禀赋,调整区域畜禽养殖品种和数量,优化产业结构。鼓励种植户使用有机粪肥,提高有机粪肥在种植业中的使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土地承载力,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鼓励粪污的就近当地利用。在规模上相匹配并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形成养殖业、种植业生态循环大格局。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粪便污水产生量超过周边环境承载能力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需开展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污水的处理再利用或达标排放,鼓励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续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2)大力发展标准化适度养殖

优化养殖规模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引导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以适度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适度化,推动全县小散养殖向标准化适度养殖转型、粗放养殖向绿色科学养殖转型,逐步形成畜禽标准化适度养殖发展新格局。

大力引进大型企业建设现代化畜禽养殖基地,积极协调解决用地、环保、防疫等手续问题,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落地投产,形成高质量产能。鼓励龙头企业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带动小散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升级改造成标准化家庭农场。在野三关、官渡口镇等地发展生猪规模化高效养殖,配套漏缝地板、自动清粪设备、雨污分离设施、养殖场废气收集系统、自动送料系统、粪便发酵塔等先进养殖设施设备,打造现代化、自动化高效养猪场。到 2025 年,生猪标准化养殖率达 100%。畜禽标准化生产,是指在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按程序组织生产的过程。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措施达到“六化”,即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一是要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实现畜禽品种良种化。二是养殖场选址布局应科学合理,符合防疫要求,畜禽圈舍、饲养与环境控制设备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的需要,实现养殖设施化。三是落实畜禽养殖场和小区备案制度,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制和使用安全高效饲料,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实现生产规范化。四是完善防疫设施,健全防疫制度,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实现防疫制度化。五是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实现粪污处理无害化或资源化利用;六是依照《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监管常态化。

(3)发挥地缘优势,推进示范区建设

充分发挥当地资源和区位优势,推进示范区建设。结合《巴东县“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的“两核三区六园”农业产业总体布局,建设特色产业园区,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施保障用地等扶持政策,更好地促进优势区域内产业发展。发挥巴东县畜禽养殖产业优势,结合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到 2025年,将野三关镇黄连坪村和官渡口镇元淌子村建设成生猪规模养殖示范基地,信陵镇、野三关镇建设成生态富硒黑猪示范基地,将信陵镇建设成恩施黑猪种源基因库基地;将官渡口镇和信陵镇建设肉羊生态养殖示范农业园;将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官渡口镇、沿渡河镇、水布垭镇、信陵镇等乡镇为重点,建设硒牛生产示范基地。制定并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补贴环境效益考核及惩戒机制,确保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5.2 强化科学治污,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技术原则,实行“源头消减、中间控制、末端处理、防范二次污染”的总体思路。

5.2.1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排放量

(1)从源头消减,发展精准化畜禽饲喂技术

畜禽精准饲喂管理技术分为饲养信息获取、饲料精准配方、智能饲喂3个阶段,主要是由畜禽精准饲喂管理软件和智能饲喂设备组成。当畜禽主动到智能饲喂设备寻饲时,畜禽所佩戴的识别器在距离饲喂设备感应器一定范围内即可自动识别畜禽个体,计算机通过饲喂管理软件自动查询数据库内的饲喂计划及饲料配方,决定是否投料及投料量。在饲养信息获取方面,随着微型计算机、电子识别系统、电子自动称量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应用,精准饲养的自动化水平大大提高,通过准确获取动物饮食行为,合理分析畜禽生理状况,进而制定饲喂计划,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动物生长和繁殖潜力。在饲料精准配方方面,充分挖掘饲料中潜在的营养成分,科学配备饲料,能够促进畜禽营养吸收,通过降低少量昂贵营养物质的供给,还可降低10%-15%的饲养成本,减少2%-3%饲料制备、储存、管理和运输成本,减少40%以上氮、磷和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家畜智能饲喂设备的开发对象主要针对猪和奶牛,主要研发的系统包括妊娠母猪电子饲喂站、哺乳母猪精准饲喂系统、奶牛精准饲喂系统等,智能饲喂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畜禽发病率,促进饲喂环节的专业化和智能化。

图5-1 不同形式耳标或标签阅读器产品

图5-2 动物生理传感器产品

图5-3 家畜智能饲喂设备

图5-4 物联网信息化管理

(2)从中间控制,发展适度标准化养殖模式

(略) 所专家团 (略) (校)合作,逐步推广山地“161”养殖模式、床场一体化模式、肉鸡553模式、蛋鸡124模式等新型适度标准化养殖模式,统一规划建设标准化畜禽栏舍,统一饲养技术规范、动物疫病防控等,建设高效安全、绿色环保的标准化集中养殖小区。

(3)从末端处理,科学利用粪污处理工艺

在清粪工艺方面,任何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均可采用尿泡粪工艺。尿泡粪工艺指首次在粪沟底部加入4cm高的水,之后不再加水,而是猪本身产生的尿液来软化粪便,形成粪尿混合物,解决了干清粪劳动效率低、劳动强度高,以及水泡粪用水需求大等问题。尿泡粪只需每日打开排污塞,粪沟中粪液通过虹吸管道排污系统排入集污池。虹吸管道排污系统主要是在密闭环境中,结合系统首、末端排气阀,利用虹吸原理,形成负压,使粪污均匀分布在池底的排污口,从而有序排出。粪污管道将猪舍漏缝地板下的粪池分成几个区段,每个区段粪池下安装一个接头,粪池接头处配备一个排粪塞,以保证液体粪污能存留在猪舍粪池中。当液态粪污未排放时,管道内充满了空气,当要排空粪池时,将排粪塞用钩子提起来,随着排污塞子的打开,粪污开始*续从一个个小单元粪池向排污管道里排放并流入管道。管道内空气逐渐排出,排气阀自动打开,当管道内完全充满粪污时,管道内不再向外排气,排气阀关闭,从而利用真空原理在压力差的作用下使粪污流入管道并顺利排出。任何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均可采用该技术。

图5-5 尿泡粪工艺

在粪便处理方面,中小规模生猪养殖场均可采用异位发酵床。该工艺主要通过在畜禽舍外建造发酵床,用于畜禽粪污发酵降解。根据养殖规模确定床体大小,商品猪0.2-0.3头/m2,宽度4-6m、深度40-60cm。用稻壳、碎农作物秸秆加适量木糠做载体,每2-3天添加一次粪污,每天旋翻及旋翻2-4次载体。

图5-6 猪场异位发酵床工艺

肉牛养殖场可采用床场一体化发酵床工艺,该工艺将牛粪进行多级固液分离处理,利用微生态制剂进行厌氧发酵,进行干燥处理后,将处理过的牛粪与锯末、谷壳、麦穗、稻穗或米糠等辅料混合制成牛粪混合垫料;然后向牛舍地面喷洒有益菌种,主要包括枯草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粪肠球菌、酵母菌等;随后铺设牛粪混合垫料15~20厘米,再次喷洒菌种,最后继续铺设垫料至30~40厘米。当牛场牛粪垫料变得泥泞时,可以清除垫料做有机肥,然后重新按上述方法制作牛粪混合垫料。

图5-7 床场一体化发酵床工艺

其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可采用条垛式主动供氧堆肥工艺,该工艺是将混合堆肥物料成条垛堆放,通过人工或机械设备对物料进行不定期的翻堆,通过翻堆实现供氧,为加快发酵速度,可在垛底设穿孔通风管,利用鼓风机进行强制通风。条垛的高度、宽度和形状完全取决于物料的性质和翻堆设备的类型。

图5-8 条垛式主动供氧堆肥工艺

在畜禽污水处理方面,养殖专业户可实施“‘畜禽―沼―果’立体种养”工艺,养殖专业户将收集的猪粪尿进行沼气发酵后,沼液用于苗木、果园、菜地的灌溉,干粪和沼渣制成有机肥加以利用,在有效减少粪污对环境污染的同时也提高了养殖附加效益,实现农业循环综合利用。

图5-9 “‘畜禽―沼―果’立体种养”工艺

对于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而言,通过集成“固液分离-黑膜厌氧发酵塘-水解酸化池 (池内含表曝机、潜污泵、浮球液位控制装置及泵提升装置)-一级混凝沉淀池- A/O 处理系统(含缺氧池-好氧池-二级沉淀池)-深度处理系统(包括中间池、高效混凝沉淀池、催化池、脱气池、混凝池、沉淀池)”粪污处理设施,粪便污水经过固液分离后,污水进入黑膜厌氧发酵塘进行厌氧处理,出水经过水解酸化塘降解处理、混凝剂及絮凝剂投放及沉淀后将污泥排除,减低后续 处理负荷,上清液经过缺氧与好氧池,进行硝化及脱硝处理,利用二类微生物在厌氧与好氧的组合程序,除可分解污水中有机物外,将氮化物进行生化反应转为氮气,最后氮气即可溢散于大气中,达到去除氨氮的目的。去除有机质及氨氮的废水,因含有大量难降解的污染物,最后通过高效混凝方法进行深度处理,脱色及消毒后达到达标排放的目的。

图5-10 规模化养猪场粪污处理工艺

图5-11 黑膜厌氧发酵塘+水解酸化池

在畜禽臭气处理方面,规模化养猪场可利用三级联合处理除臭工艺,包括第一级水喷淋、第二级酸处理、第三级生物过滤。

第一级水喷淋吸附沉降是指臭气先通过沉降室喷淋吸附,把空气中大颗粒尘埃进行沉降,尘埃是臭气的主要载体。

第二级酸处理中和是指沉降后的气体经过水帘墙,水帘墙中的循环水混有酸性洗涤剂,中和掉没有溶于水的H2S、NH3等有害气体和微小颗粒。气体污染物中的氨气(NH3)与化学处理物的反应:

2NH3+H2SO4=(NH4)2SO4

NH3+HCl=NH4Cl

3NH3+H3PO4=(NH4)3PO4

NH3+CH3COOH=CH3COONH4(醋酸铵、*酸铵)

第三级生物质过滤墙是指生物质过滤墙,是利用有机物质填充,有利于生物附着和生长,可以有效地利用微生物对有机污染物进行生物降解,同时生物质过滤墙本身就有很好吸附作用,控制污染物扩散,从而达到长久有效治理效果。

图5-12 三级联合处理除臭装置

5.2.2优化畜禽粪污处理模式,健全污染治理体系

养殖专业户养殖量(以猪当量计)≤ 100头时,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与利用方式采用“二分离一净化”模式。“二分离”即“雨污分离、固液分离”,“一净化”即“污水生物净化、达标排放”。一是在畜禽舍与贮粪池之间设置排污管道排放污液,畜禽舍四周设置明沟排放雨水,实行“雨污分离”;二是使用固液分离机和格栅、筛网等机械、物理的方法,实行“固液分离”,固体粪便堆积发酵后直接用于农田施肥,或出售给有机肥厂;三是污水通过沉淀、过滤,经过管道输送配套果园灌溉。

养殖场养殖量(以猪当量计)100头至10000头时,鼓励养殖小区采取沼气工程结合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模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要求畜禽采用“固液分离+黑膜厌氧发酵池”工艺,粪污通过厌氧菌发酵,降解粪污中颗粒状的无机、有机物,产生的沼气可作为能源用于发电、照明和燃料。沼渣和干粪可直接出售或用于生产有机复合肥;达标排放可直接作肥料用于农田施肥。养殖小区也可以根据粪污产生情况,在周边签订配套农田,实现畜禽养殖与农田种植直接对接。一是粪污直接还田。将畜禽粪污收集于贮粪池中堆沤发酵,于施肥季节作有机肥施于农田。二是“畜-沼-种”种养循环。通过沼气池对粪污进行厌氧发酵,沼气作能源用于照明、发电,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沼液用于农田施肥。

养殖场养殖量(以猪当量计)大于 10000头时,以乡镇为基本单元,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以项目形式推进建立有机肥、沼气工程、深度处理工程,综合处理利用区域畜禽养殖粪污。鼓励无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对接社会化粪肥服务机构,与区域果菜种植基地、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用肥协议,生产有机肥,消纳畜禽养殖粪污。

5.3 加强循环农业建设,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

以沼气和生物燃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乡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绿色高效发展新格局。(见附图四)

5.3.1强化粪污资源利用与种植业结合

(1)构建标准化种养结合模式

统筹考虑本地区种养结合现状以及沼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发展需求,科学合理选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种养结合发展路径,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 7959-2012)》《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有关要求,粪污规范贮存堆沤或厌氧发酵,保障粪污堆沤时长,确保达到无害化处理利用要求后施用;个别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自有消纳土地不足时,与周边种植户签订粪肥消纳协议,确保粪肥施用面积能满足粪肥消纳需要。当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周边粪污消纳土地不足时,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规模养殖场可将固体粪便委托处理,通过与有机肥厂、专业沼气工程企业、社会化粪肥服务机构、果菜茶种植基地、种植企业或合作社等第三方签订用肥协议,确定种养两端粪肥产用合作关系。

图5-13 养殖户推荐畜禽粪污贮存+就近还田模式

图5-14 养殖场推荐畜禽粪污厌氧+就近还田模式

图5-15 畜禽固体粪肥委托处理+液体粪肥就近还田模式

(2)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严把还田粪肥质量关,坚持“科学性、无害化、安全性”原则,指导养殖场(户)、社会化服务主体严格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结合作物需肥特点,按照《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有机肥料》(NY/T 1868)、《有机肥料》(NY/T 525)等标准和规范,确保粪大肠杆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或重金属含量等指标符合要求,根据不同的土壤环境、不同作物、不同产量目标,科学确定粪肥还田数量、时间、方法和替代化肥比例,避免过量和过于集中施用。通过测试农田土壤肥效,根据农田土壤、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量和环境容量,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还田利用量和配套消纳地面积,有效利用沼液、沼渣和有机肥。

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和暂存点,构建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保险公司、无害化集中处理厂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3+1”四方联动的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建设工艺先进、处理彻底、网络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理场,在规模养殖场、各乡镇建成一批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暂存点。适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应不允许私自建无害化处理,传统处理方法退出补贴范围。养殖场需将病死畜禽运输至集中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3)推行种养结合试点示范

选择位于畜禽养殖集中区域、种养结合有一定基础的基地作为试点示范区域。根据地区特点,优先安排果茶等经济作物,兼顾粮食大田作物和蔬菜作物。坚持“种养配套、就近消纳”的原则,综合考虑种植基地消纳能力、养殖场分布以及粪肥到农田运输距离等要素,因地制宜制定畜禽粪肥还田运行服务模式。根据畜禽粪污产生量以及粪肥处理能力、还田能力,择优遴选一批硬件设施齐、运营基础好,能够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等服务的主体开展粪肥还田工作。

5.3.2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及装备支撑

(1)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清洁生产设备建设

畜禽养殖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应符合NY/T1167的有关要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应从源头控制,支持现有养殖场(小区)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养殖场执行雨污分离。支持规模场更新设施设备和标准化改造栏舍,配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等设施装备。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管理水平。改善畜舍结构和通风供暖工艺,养殖栏舍配备通风排气装置、气体收集处理后排放等臭气和温室气体减控设施等。

(2)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有机肥加工设施建设应按具备相应规模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执行,产品应达到《有机肥料》(NY 525)、《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等要求后作为商品有机肥出售。沼气发酵设施需建设厌氧消化反应器、沼气收集和处置系统、沼液沼渣分离和贮存系统,实现资源化产品的安全处置、妥善贮存和综合利用,做好冬季保温。堆肥发酵应建设储存、发酵等场地(至少可暂存180天粪污),配备翻抛设备。堆肥和沼气产物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综合利用的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的养分量;在确定粪肥的最佳施用量时,应对土壤肥力和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价,并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同时应有一倍以上的土地用于轮作施肥,不得长期施肥于同一土地。鼓励在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农田之间应建立有效的粪肥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处理置后的粪肥输送至农田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

(3)规模以下家庭农场清洁生产设施建设

新建畜禽养殖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应进行雨污分流、固液分离。推荐采用尿泡粪清粪工艺,现有养殖户逐步淘汰全程水冲粪等清粪方式,实现废水源头减量。

(4)规模以下家庭农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针对养殖专业户,采用贮存池收集畜禽粪污,发酵还田利用的,必须配套建设贮粪场和贮存池,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建设标准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或按具备相应设计规模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执行。对于猪当量在10头以下的养殖专业户,鼓励建设粪尿贮存池,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具备集中收运条件的村庄,实现统一收运处理。

5.4 强化环保执法力度,提高污染防治监管水平

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全力保障生猪稳产保供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障畜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5.4.1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1)完善畜禽养殖排污许可证制度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相关工作。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内容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依法严格监管。(2)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要让养殖场户知悉粪污治理的主体责任,树立粪肥台账记录的自觉性,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推进计划,以大型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大力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鼓励有条件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填报,逐步完善粪肥利用台账。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台账填报的培训,确保台账内容填写完整以及相关数据的准确性等。

(3)强化畜禽养殖业执法联动

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应加强在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还田还林综合利用、动物防疫及畜禽尸体处理处置等生态环境执法协作领域的联动执法。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研究处理涉及畜禽养殖生态环境问题。实行政策信息共享,相互提供本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规章、审批文件等执法办案依据,以及涉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领域执法信息。加强线索双向移交,对在日常执法检查、上级督察巡视、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中发现的涉及对方执法职责的违法线索,应及时移交,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5.4.2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1)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

结合本规划,细化任务分工,提出绩效考核措施要求,统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对规模养殖场不开展环境评价、不执行“三同时”制度、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置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外环境等违法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不搞简单的关停拆除“一刀切”。设有排污口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必须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定期组织开展排污口(尾水)监督性监测。畅通环境信访举报途径,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加强环境监管队*建设

加强县、乡镇两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队*建设,提高畜禽养殖环境监测能力和监管队*专业化能力水平,夯实环境监管基础。在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常规指标监测基础上,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仪器设备,全面提高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工作水平。加强环境监管队*专业化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对环境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业技术水平。提高装备配备水平,为监管人员配备执法、取证、采样等专业化的监管设备。加强监管队*间的交流,相互借鉴有效的监管方法。

(3)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

基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摸底调查工作和动态变化更新情况登记机制,探索建立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系统,并逐步构建集排查调查、环境监管、环境预测等功能的县、乡镇两级分级使用、直联共享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位置分布、养殖种类和数量、规范化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区域环境质量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与环评、排污许可信息系统等进行衔接。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各类成果 GIS 化,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一张图”管理。

第六章 重点项目和投资估算

6.1重点建设项目

为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重点项目包括畜禽生物安全防控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这两大类,共计10项重点项目。具体项目包括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病死畜禽收集转运中心建设、粪污处置设施建设、种养结合建设等相关内容,提升巴东县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效率,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工程,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能力。

表6-1 重点工程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设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实施时间

主管部门

1

畜禽生物安全防控建设

畜禽防控洗消中心建设项目

溪丘湾乡

将军岭

洗消车间、烘干车间、自用加热液化站、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场区绿化硬化及安全设施建设等。

2021-2023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

野三关

相关村

3

畜禽防控消毒站点建设项目

其他10个乡镇

相关村

配消毒设施,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征地和场区硬化、安全防护设施等。

2021-2023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4

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场项目

溪丘湾乡

后坪村

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其中:车间及原料库房3600平方米,业务用房800平方米。

2023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5

畜禽隔离观察场建设项目

溪丘湾乡

相关村

新建标准化的畜禽隔离观察栏圈,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和隔离观察防护设施及相关设备,配齐检疫观察设施及执法配套设施设备,建办公区域。

2024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6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试点村建设

水布垭镇

南潭村

全村所有养殖户的栏圈、化粪池改造;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取缔畜禽养殖粪污直排行为。

2023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7

清太坪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一体化建设项目

清太坪镇

松林湾村、黄土溪村

建设储粪池及一体化转运设施设备。

2024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8

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补短板项目

茶店子、大支坪、沿渡河、东瀼口、清太坪、绿葱坡

相关村

养殖场配套建设化粪池、雨污分流、暗管输送、节水设施改造升级等。

2023-2025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9

猪、沼、菜种养结合示范项目

信陵镇

土店子村

新建1163模式猪舍30栋3000-4000平方米,每栋不低于100平方米。引进恩施黑母猪300头。农户配套30亩蔬菜、一座沼气池及田间储粪池。形成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推动黑猪养殖高质量发展,年出栏黑猪4000头,保障城区菜篮子工程,带动农户增收。

2024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10

羊、牛、菜种养结合项目

信陵镇

青岭

采用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发展山羊养殖户15户,牛养殖户2户,建设栏舍面积3000平方米,饲养山羊1500只,牛100头,种植蔬菜1000亩。年出栏肉羊1200只,年出栏肉牛100头,各类蔬菜1000吨。

2024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6.2投资估算

畜禽生物安全防控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这两大类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合计1.87亿元。

表6-2 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设名称

金额(万元)

1

畜禽生物安全防控建设

畜禽防控洗消中心建设项目

2000

2

2000

3

畜禽防控消毒站点建设项目

1000

4

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场项目

2200

5

畜禽隔离观察场建设项目

2500

6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试点村建设

2000

7

清太坪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一体化建设项目

1000

8

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补短板项目

1000

9

猪、沼、菜种养结合示范项目

3000

10

羊、牛、菜种养结合项目

2000

6.3资金筹措

资金投入的基本原则是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环境政策引导两个方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为主,强化引导、约束、扶持,依靠企业自身和社会资本解决发展和环境的问题,政府资金投入主要针对公益性设施和奖励扶持两个方向,强化系统性政策约束,以机制体制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各养殖场搬迁、改造投资估算根据其性质不同,分别依据国家有关部委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规定, (略) 场价格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估算指标。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优化各种资金的利用,根据主管部门对项目要求的开发顺序和时序要求,和项目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结合国家及地方专项资金的申请方向,做好前期工作,包装整合污染治理项目,特别是大型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项目,依托企业的资源优势,努力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瞄准公益性环境改善项目,以减少区域养殖污染排放、改善区域环境为核心。同时强化 (略) 场的引导作用, (略) 场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向发展。

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领域的运营模式,通过PPP、EOD等方式降低 (略) 场风险,畅通社会资本进入的渠道。政府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气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推广等关键环节出台扶持政策,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向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方向投入,出台畜禽养殖产业优化发展相关扶持、鼓励政策调动企业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在完善污染治理的同时,通过延长、拓宽产业链,实现养殖、治理、利用的循环链条。从而实现环境治理和企业发展双赢。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环境政策引导两个方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解决发展和环境问题,应是未来最主要的资金筹措和保障机制。

6.4效益分析

6.4.1经济效益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形成的沼渣、沼液、堆肥等可作为有机肥料,在种植业发展中降低化肥使用量,节约生产成本。沼气作为能源产品,精制后可作为天然气接入燃气管网或直接用于沼气发电,作为养殖场的生产和生活用电,将有利于降低畜禽养殖成本,从而增加经济效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农业发展中的农副产品饲料化,将实现农业可再生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6.4.2环境效益

养殖污染物通过治理和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推进环境质量改善。通过实施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程,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环境准入和倒逼作用,消灭粪污直排和场外丢弃,能够有效改善区域水体环境、空气环境。各类政策补贴和技术示范工程将继续发挥积极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自发治污减排的积极性,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巩固减排工作成效。通过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项目, (略) 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6.4.3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推动养殖粪污进一步收集和有效的处理处置,提升了地区生态环境污染协调控制能力,减少了各养殖场对周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将传统印象中养殖场“脏、臭、差、污”的形象改变成“整洁、有序、卫生、环保、生态”新印象,极大改善各养殖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并强化污染防治,对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水系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将有效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居民健康得到保障。

通过推进养殖密集区的养殖户入区入园经营或污染物(沼液)第三方运输,发挥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农村地区粪便乱堆、污水乱排的现象有所改观,村容村貌得到改善,人畜混居状况有所缓解,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提高。各养殖场区环境的改善,进一步铲除了细菌、病原菌、蚊蝇等的生存场所,进而减少了消毒杀菌及抗生素等药物的投入,提升畜禽产品品质,为社会公众提供健康保障。开展“养殖→沼液沼渣→有机肥→农田→种植→养殖”等循环利用模式,可为周边养殖业、种植业等提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相关的示范和推动,从而带动周边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改善农村产业发展质量。

第七章 保障措施

7.1 加强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确保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在规划期内顺利实施。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改、财政及其他部门责任,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加强资源和信息共享,建立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畜禽粪肥还田的组织与引导工作,并实施畜禽养殖业发展和布局规划,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其他有关部门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工作,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7.2 明确重点,加强技术支撑

综合考虑水、土壤、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探索适宜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研究控源减排、清洁生产、高效堆肥、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组织科技攻关,提高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研究、引进、试点等工作经费,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 (略) 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和指导,采用现场参观、专题讲座等方式,推广先进的治理技术和养殖模式。

7.3 加大投入,加强政策扶持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种养业结合程度、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等情况,对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分类、分批、分区域进行资金和政策支持。利用现有环保和涉农财政资金,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有关环境保护和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加强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扶持政策,畜禽养殖及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执行农业用电价格,生产经营有机肥的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和化肥运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制取沼气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沼气发电上网的享受国家上网电价优惠政策。

7.4 加大宣传,营造治理气氛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及时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融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和舆论引导体系。加强养殖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充分保障和发挥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养殖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八章 附图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1.1项目背景 4

1.2编制目的 5

1.3指导思想 5

1.4基本原则 5

1.5编制依据 6

1.6范围和期限 8

1.7规划技术路线 9

第二章 区域概况 10

2.1自然地理 10

2.2社会经济 12

第三章 畜禽养殖现状及污染防治问题分析 18

3.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18

表3-1巴东县“十三五”期间主要畜禽产品一览表 18

表3-2 2020年巴东县畜禽养殖总量分布情况表 单位:头、只 19

表3-5 2020年巴东县各乡镇畜禽养殖情况 21

表3-7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产生量一览表 23

表3-8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产生量一览表 24

表3-9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排污量一览表 25

3.2 畜禽污染防治问题与压力 50

第四章 规划目标 54

4.1 总体目标 54

4.2 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分析 56

4.3 区域养殖总量控制 58

表4-4 巴东县各乡镇当前养殖总量占总可承载猪当量比例情况 58

表4-5 以磷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各乡镇总可承载猪当量 60

表4-6 以氮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各乡镇总可承载猪当量 61

4.4 目标可达性分析 62

第五章 重点任务 63

5.1 坚持分区分类管理,优化畜禽养殖模式 63

统筹考虑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综合平衡供需情况,以保供给与保生态并重为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见附图三) 63

5.2 强化科学治污,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69

5.3 加强循环农业建设,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 78

5.4 强化环保执法力度,提高污染防治监管水平 82

第六章 重点项目和投资估算 86

6.1重点建设项目 86

6.2投资估算 90

6.3资金筹措 91

6.4效益分析 92

第七章 保障措施 95

7.1 加强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95

7.2 明确重点,加强技术支撑 95

7.3 加大投入,加强政策扶持 96

7.4 加大宣传,营造治理气氛 96

第八章 附图 97

第一章 总则

1.1项目背景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目前巴东县畜禽养殖业在面临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约束下,将逐步由数量增长转向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并重的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关键时期。

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国家先后出台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 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略) 令第 643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组织编制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粪便检测技术规范》、《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导则、指南等,用于指导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并且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也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略) 先后发布了《关 (略)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发〔2020〕1号)、《关于印发〈 (略) 2021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鄂污防攻指办〔2021〕7号)等养殖业污染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日, (略) 生态环境厅召开2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锚定“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战略目标, (略) 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着力提升长江保护修复水平,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服务绿色低碳发展, (略)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开局。恩施州组织编制《恩施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也提出围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要求,启动我州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明确碳达峰的时间表、路线图,力争“十四五”末实现碳排放达峰。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耕地质量,加快形成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的新格局,同时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编制《巴东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指导巴东县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优化种植结构,实现畜禽养殖业高效、绿色、低碳发展。

1.2编制目的

通过全面调研巴东县目前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现状,综合研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困难和挑战,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实行综合利用优先,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及提升生态环境高质量水平,从而实现巴东县畜禽养殖布局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妥善处理和科学利用。

1.3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业集中区域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网络体系,着力提升污染防治监管水平,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4基本原则

1.4.1统筹兼顾,合理布局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通过环境功能区划、各地划定的禁限养区范围来进一步明确区域养殖品种、养殖规模和治理模式,整合区域内外农牧资源,打造绿色低碳畜禽养殖业发展局面。

1.4.2 预防为主,系统施治

以畜禽养殖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畜禽养殖场和区域环境的污染防治,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相结合。从工艺模式选择、管理措施制定等方面,以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为侧重点,最大限度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

1.4.3 因地制宜,分类管控

充分考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不确定性,对不同区域、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和不同养殖技术的养殖企业实施差异化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建设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处置设施,明确合理的消纳配套耕地(林地)面积,提高防治成效。

1.4.4 规范管理,巩固成效

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要求,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运行的监管,依法开展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使其法治化、规范化,并进一步完善监督和管理制度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排放行为,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1.4.5 多方联动,合力推进

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不同政府主管部门的资源、信息优势,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利用,形成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产业链和可持续的商业运营模式。

1.5编制依据

1.5.1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1.5.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 年 1 月 22 日修订;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5.1.2 部门规章

(1)《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日;

(2)《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 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20〕31 号);

(5)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 号);

(6)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 号);

(7)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 号);

(8)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2017 年 7 月 7 日;

(9)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农牧发〔2018〕4 号);

(10)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 号);

(1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18〕27 号)。

1.5.2 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1.5.2.1 地方性法规

(1)《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日起施行;

(2)《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日起施行;

(3)《 (略) 湖泊保护条例》,**日起施行;

(4)《 (略) 畜牧条例》,**日起施行;

(5)《 (略)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日起施行。

1.5.2.2 地方工作文件

(1)《关 (略)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发〔2020〕1号);

(2)《关于印发〈 (略) 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鄂污防攻指办〔2021〕7号);

(3)《关于印发〈 (略)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鄂环发〔2016〕5号);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1号);

(5)《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9] 20号);

(6)《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发〔2021〕5号);

(7)《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恩施州政发〔2020〕12号);

(8)《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0〕30号);

(9)《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生产全域绿色化的实施意见》(恩施州政办发〔2018〕70号);

(10)《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8〕64号)。

1.5.3 相关标准

(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 号);

(2)《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守法导则》(环办〔2011〕89 号);

(3)《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18 年 1 月 15日);

(4)《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 号);

(5)《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 588);

(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

(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

(8) 《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0);

(9)《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

1.6范围和期限

1.6.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是巴东县行政区域。

1.6.2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原则上以 2020年作为规划基准年。

规划期限:2021—2025 年。

1.7规划技术路线

本规划的技术路线主要由政策导向分析、现状及问题分析、防治对策、规划编制这四部分组成。通过了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形势,以及国家、省及州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收集资料和现状调查,分析畜禽养殖生产、污染防治、粪污资源化利用、环境承载力以及环境管理现状,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图1-1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图

第二章 区域概况

2.1自然地理

2.1.1地理位置

巴东 (略) 西南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东北部,东经110°04ˊ-110°32ˊ、北纬30°28ˊ-31°28ˊ之间。东连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东南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相邻,南与鹤峰县接壤,西邻建始县、 (略) 巫山县,北接神农架林区。县人民政府驻地信陵镇,濒临长江南岸,沿江东下至武汉,溯江西上抵重庆。东西宽10.3公里,南北长135公里,国土总面积3351.62平方公里。

2.1.2地形地貌

巴东县地形狭长,西高东低,南北起伏。东西宽(最窄处)10.3公里,南北长(水平距)135公里。地形地貌特点:地表崎岖,山峦起伏,峡谷幽深,沟壑纵横,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最高海拔3005米,最大相对高差2938.2米。地表平均坡度28.6度,其中25度以上的高山占总面积的66%,地形以山地为主;海拔1200米以上的高山占面积的37.09%,800-1200米以上的中山区占33.07%。

图 2-2 巴东县地形图

2.1.3气候气象

巴东县位于亚热带季风区,温暖多雨,湿热多雾,四季分明。光、热、水分布垂直差异明显,形成各种不同的山地型小气候。年平均降雨量为1100~1900毫米,多集中4~9月。年风速偏低,平均风速1.5~3.4米/秒,多为偏东风和偏西南风,北风、西风频率低。年平均气温17.5℃,最高温 41.4℃,最低温-9.4℃。城区地处鄂西暴雨中心范围,降雨连续集中,雨量丰富;多年平均降雨量1100.7毫米,最大降雨量1522.4毫米,日最大降雨量193.3毫米。

2.1.4水文水系

巴东地域辽阔,山川纵横,水能资源极为丰富,境内除长江、清江横贯外,河长5km以上河流51条,其中承雨面积50km2以上河流有26条。水域面积77.8平方千米,总径流量33.05亿立方米,地下水9.2亿立方米。

2.2社会经济

2.2.1行政区划

截至2020年6月,巴东县下辖10个镇、2个乡:信陵镇、东瀼口镇、沿渡河镇、官渡口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野三关镇、水布垭镇、清太坪镇、溪丘湾乡、金果坪乡。

图2-3 巴东县行政区划图

2.2.2人口概况

2020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户,户籍总人数48.44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5.19万人,占比52%;女性人口23.24万人,占比48%。全县出生人口3715人,出生率6.99‰,死亡人口3718人,死亡率7.66‰,人口自然增长率﹣0.67‰。

2.2.3经济状况

2020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5.28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下降3.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28亿元,增长0.6%;第二产业增加值31.51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68.50亿元,下降9.0%。近三年,巴东县GDP呈逐步上升趋势,GDP增长率随第三产业增加值浮动。

图2-4 生产总值(GDP)及其增长率变化趋势图

图2-5 产业产值变化趋势图

2.3环境现状

2.3.1水环境质量

“十三五”期间,巴东县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23个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巴东县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为100%。

表2-1 “十三五”期间巴东县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一览表

河流名称

监测河段及断面

年 份

规定类别

现状监测

超标项目

长江

巫峡口(跨界)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黄腊石(跨界)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大沱

2020年

0

神农溪

神农洞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罗坪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燕子阡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入长江口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大屋基

2020年

0

石板坪

2020年

0

神农溪

码头

2020年

0

小溪河

小溪河入口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鳊鱼溪

鳊鱼溪入口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清江

南潭河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顾家坪

2016年

0

2017年

0

2018年

0

2019年

0

2020年

0

马岩

2020年

0

东壤河

刘家沟

2020年

0

万福河

万福河大桥

2020年

0

清港河

庙坪河

2020年

0

野三河

野三口

2020年

0

支井河

支井河

2020年

0

桥河

桥河

2020年

0

泗渡河

拐地

2020年

0

龙王河

金鸡口

2020年

0

“十三五”期间,巴东县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限值进行评价,巴东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表2-2 “十三五”期间巴东县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一览表

水源地

所属乡镇

年 份

达标率

万福河

城区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两溪坪

野三关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野马洞

沿渡河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官田

2020年

100%

林光岩

2020年

100%

峰子岩

溪丘湾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春光水库

2020年

100%

黄漂岩

金果坪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皮匠沟

水布垭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

2020年

100%

龙潭沟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胡家沟

2020年

100%

水流坪

清太坪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倒坑河

大支坪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田家坪

绿葱坡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三溪口

茶店子

2016年

100%

2017年

100%

2018年

100%

2019年

100%

2020年

100%

2.3.2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巴东县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十三五”期间,巴东县各项环境空气指标均呈现好转趋势,PM10、PM2.5年均浓度明显降低,各项环境空气污染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90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表2-3 “十三五”期间巴东县环境空气状况一览表

年 份

SO2

(μg/m3)

NO2

(μg/m3)

O3

(μg/m3)

CO

(μg/m3)

PM10

(μg/m3)

PM2.5

(μg/m3)

优良天数比例

2016年

15

19

54

0.8

61

41

87.7%

2017年

23

19

84

1.3

47

33

90.9%

2018年

12

20

128

1.3

49

23

96.1%

2019年

11

21

126

1.5

48

31

93.7%

2020年

9

15

114

1.1

40

21

98.1%

执行标准

60

40

160

4

70

35

/

第三章 畜禽养殖现状及污染防治问题分析

3.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3.1.1畜禽养殖业现状

《关于印发〈 (略)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对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界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生猪≥500头(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50头(年出栏)、蛋禽≥5000只(年存栏)、肉禽≥10000只(年出栏)。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以猪当量折算。

畜禽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参照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执行。

3.1.1.1畜禽养殖生产情况

据统计,巴东县畜禽养殖种类主要包括生猪、肉牛、肉羊、禽类。2019-2021年生猪出栏量整体波动较大,其他畜禽出(存)栏量较为稳定,并且肉牛、肉羊、禽类等年出栏量总体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表3-1巴东县“十三五”期间主要畜禽产品一览表

年 度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存栏

生猪(万头)

68.23

41.25

37.10

24.20

36.82

牛(万头)

5.10

5.71

2.60

2.60

2.16

羊(万头)

30.27

37.55

21.71

21.79

18.05

家禽

259.15

209.73

155.36

155.48

156.82

出栏

生猪(万头)

69.10

72.20

67.30

45.78

44.30

牛(万头)

0.62

0.63

0.28

0.32

0.37

羊(万头)

23.35

23.69

17.84

18.02

15.64

家禽

116.02

115.62

95.89

97.98

100.83

肉类总产量(万吨)

6.65

6.94

5.54

3.98

3.86

其中:

猪肉(万吨)

5.87

6.14

5.09

3.50

3.44

牛肉(万吨)

0.09

0.09

0.04

0.05

0.05

羊肉(万吨)

0.46

0.47

0.27

0.27

0.24

禽肉(万吨)

0.23

0.23

0.14

0.16

0.13

禽蛋产量(万吨)

0.38

0.38

0.75

0.73

0.78

蜂蜜产量(吨)

147

328

337

256

215.2

3.1.1.2 畜禽养殖总量分布情况

据统计,生猪、肉牛、肉羊、肉禽、蛋禽主要以养殖专业户为主,规模化养殖场较少。其中,肉羊和禽类养殖专业户占总存栏量比例较大,达到100%。

表3-2 2020年巴东县畜禽养殖总量分布情况表 单位:头、只

养殖种类

存栏量

出栏量

总存

栏量

规模化养殖场

养殖专业户

总出

栏量

规模化养殖场

养殖专业户

存栏量

占总存栏量%

存栏量

占总存栏量%

出栏量

占总出栏量%

出栏量

占总出栏量%

肉牛

——

——

——

——

——

3766

1206

32.02%

2560

67.98%

奶牛

0

0

0

0

0

——

——

——

——

——

生猪

——

——

——

——

——

*

26386

6.12%

*

93.88%

肉羊

——

——

——

——

——

*

0

0

*

100%

肉禽

——

——

——

——

——

*

0

0

*

100%

蛋禽

*

26259

2.03%

*

97.97%

——

——

——

——

——

3.1.1.3 畜禽养殖规模

根据巴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供的畜禽养殖生产信息显示,目前录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共计280家。根据 3.1.1节中对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界定,分析全县畜禽养殖规模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县 280家畜禽养殖场(户)中,规模化养殖场42家,养殖专业户238 家,规模化养殖场以肉牛、肉禽为主。其中,肉牛规模化养殖比重为40.91%,肉禽规模化养殖比重为33.33%,生猪、肉羊、蛋禽规模化程度较低。

表3-3 2020年巴东县备案畜禽养殖场规模化情况

养殖种类

类型

养殖场(户)数量/家

规模化比重

合计

规模化场

养殖专业户

肉牛

出栏量

22

9

12

40.91%

奶牛

出栏量

0

0

0

0.00%

生猪

出栏量

200

30

171

15.00%

肉羊

出栏量

49

1

48

2.04%

肉禽

出栏量

3

1

2

33.33%

蛋禽

存栏量

6

1

5

16.67%

总计

——

280

42

238

15.00%

除上述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28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外,全县各镇(乡)均存在大量的养殖专业户,养殖品种以生猪、肉禽、蛋禽等为主,还包括少量牛、羊。

3.1.1.4 畜禽规模化养殖区域分布

巴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供的畜禽养殖生产信息显示,全县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28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分布于信陵镇、东瀼口镇之外的 10个镇,其中大多数分布在野三关镇、沿渡河镇、金果坪乡、官渡口镇等;信陵镇、东瀼口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分布较少。

表3-4 全市各镇不同畜种畜禽养殖场数量统计表

序号

养殖畜种

官渡口镇

水布垭镇

绿葱坡镇

金果坪乡

茶店子镇

野三关镇

溪丘湾乡

信陵镇

清太坪镇

沿渡河镇

东瀼口镇

大支坪镇

1

生猪

20

17

14

24

18

26

20

2

6

32

8

7

2

肉牛

5

0

2

0

0

3

1

1

2

6

1

1

3

肉羊

4

0

3

7

3

15

2

2

5

1

0

6

4

肉鸡

0

2

0

0

0

0

0

0

0

0

0

1

5

蛋鸡

0

0

0

1

2

0

0

0

0

1

0

2

合计

29

19

19

32

23

44

23

5

13

40

9

17

图3-1 全县各镇畜禽养殖场数量占比图

根据2020年巴东县各乡镇畜禽养殖年报数据可知,全年生猪出栏量主要集中在官渡口镇、水布垭镇、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沿渡河镇,占比达到63.38%。全年肉牛出栏量主要集中在溪丘湾乡、野三关镇,占比达52.78%。全年山羊出栏量主要集中在绿葱坡镇、野三关镇、沿渡河镇、茶店子镇、清太坪镇,占比达62.25%。肉禽出栏量主要集中在官渡口镇、水布垭镇、野三关镇、金果坪乡,占比达52.43%。蛋禽存栏量主要集中在官渡口镇、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沿渡河镇,占比达51.34%。

表3-5 2020年巴东县各乡镇畜禽养殖情况

乡镇

生猪

出栏量
(头)

肉牛

出栏量
(头)

山羊

出栏量
(头)

肉禽

出栏量
(只)

蛋禽

存栏量
(只)

官渡口镇

58689

203

13603

47210

*

水布垭镇

88906

143

8506

46140

80681

绿葱坡镇

31158

348

28105

18950

*

金果坪乡

23470

86

8639

44675

62335

茶店子镇

23089

302

14614

19597

98297

野三关镇

61984

700

37712

49600

*

溪丘湾乡

40816

1400

8440

30000

74200

信陵镇

21010

102

8269

28600

46420

清太坪镇

66678

251

14600

18000

*

沿渡河镇

57330

196

17590

0

*

东瀼口镇

34912

124

7141

0

73748

大支坪镇

18283

200

13705

55100

65000

3.1.2 畜禽养殖污染分析

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固体污染物(粪便、病死畜禽尸体)、水污染物(尿液、养殖场废水)和大气污染物(恶臭气体)。其中养殖废水和粪便是主要污染物,具有产生量大、成分复杂等特点。本节主要以录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为对象,针对其中畜禽养殖粪便、尿液产生量以及所含污染物质(COD、氨氮和总磷)的产生量进行计算。

3.1.2.1 畜禽粪污产生量

(1)计算方法

结合第一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统计方法及相关研究经验,采用系数法对畜禽粪污产生量进行计算。

畜禽粪便产生量=粪便产生系数×出(存)栏量×饲养周期

畜禽尿液产生量=尿液产生系数×出(存)栏量×饲养周期

(2)畜禽养殖量

根据巴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供的资料,针对 2020 年末现存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根据2020 年畜禽的实际出栏量、年末存栏量情况,计算2020 年以实际生猪、家禽出栏量为基数的生猪和家禽粪污产生量。

(3)粪污产生系数

根据《畜禽养殖业粪便污染监测核算方法与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提出畜禽粪污产生量可分为固体粪污、液体粪污,需分别进行计算。其中,固体粪污包括固体粪便,液体粪污包括畜禽尿液、养殖废水,液体粪污的计算需养殖场用水量数据。由于缺少畜禽养殖场用水量的统计数据,本规划中针对畜禽养殖粪污的计算划分为粪便、尿液两类,相关畜禽粪便及尿液产生量参数见表3-6。

表3-6单位畜禽粪便及尿液产生量参数表

序 号

畜 种

粪 便

尿 液

1

生猪(千克/天/头)

1

2.92

2

肉鸡(千克/天/只)

0.06

/

3

蛋鸡(千克/天/只)

0.12

/

4

肉牛(千克/天/头)

13.87

9.15

5

肉羊(千克/天/头)

0.69

0.41

(4)计算结果

巴东县各乡镇畜禽粪污产生量情况如以下图表所示(表3-7)。其中,官渡口镇、野三关镇畜禽粪污产生量较高,占全县畜禽粪污产生量的比例分别达12.53%、13.91%。金果坪乡、信陵镇和大支坪镇的畜禽粪污产生量相对较少。

表3-7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产生量一览表

乡镇

粪便产生量(t)

尿液产生量(t)

合计(t)

合计占比

官渡口镇

21613.17

*.24

*.41

12.53%

水布垭镇

21516.71

79840.16

*.87

10.23%

绿葱坡镇

16806.14

67583.35

84389.48

8.52%

金果坪乡

8711.94

38525.12

47237.06

4.77%

茶店子镇

11900.29

51179.07

63079.36

6.37%

野三关镇

28009.02

*.04

*.06

13.91%

溪丘湾乡

17744.20

54755.57

72499.77

7.32%

信陵镇

7531.98

30551.11

38083.08

3.85%

清太坪镇

21451.02

89895.60

*.62

11.24%

沿渡河镇

20131.11

85913.17

*.27

10.71%

东瀼口镇

11065.02

46222.99

57288.00

5.78%

大支坪镇

9137.82

38094.05

47231.87

4.77%

合计

*.41

*.46

*.87

100.00%

3.1.2.2畜禽污染物产生量

(1)计算方法

针对畜禽养殖过程中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进行计算,所采用的产排污系数来源于《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农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污染物产生量计算公式如下:

Wi ? ?? i? N j?10?3

式中:Wi——第 i 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吨/年;

ηi——第 i 种污染物的产污系数,千克/头;

Nj——第 j 种畜种的出栏量或存栏量,头、羽。

(2)计算相关参数

其中,生猪、肉鸡、肉鸭等饲养小于 1 年,采用出栏量;蛋禽等饲养周期通常超过 365 天的畜种,采用存栏量进行计算。

式中的计算系数为《手册》中产排污系数,巴东县畜禽养殖产排污系数详见下表。《手册》中列明了生猪、肉牛、肉羊、蛋鸡、肉鸡 5 种畜禽的产排污系数,对于其他种类的畜禽,参照 5.3.1 小节中的折算方法进行折算。

(3) 计算结果

根据《关于印发〈 (略)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对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界定,选取《手册》中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系数,计算结果如下:

表3-8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产生量一览表

乡 镇

COD 产生量(t/a)

氨氮产生量(t/a)

总磷产生量(t/a)

总氮产生量(t/a)

合计

合计占比

官渡口镇

6237.62

45.49

92.13

352.50

6727.74

11.24%

水布垭镇

7254.42

64.31

117.59

425.44

7861.75

13.14%

绿葱坡镇

3583.58

21.80

48.12

189.46

3842.96

6.42%

金果坪乡

2443.44

19.06

36.47

138.13

2637.10

4.41%

茶店子镇

3165.52

20.38

42.68

165.34

3393.9

5.67%

野三关镇

7263.77

49.71

101.37

388.79

7803.64

13.04%

溪丘湾乡

5702.31

35.08

70.57

267.45

6075.41

13.60%

信陵镇

2130.98

15.94

31.79

119.44

2298.15

3.84%

清太坪镇

6469.01

50.11

97.96

365.55

6982.62

14.08%

沿渡河镇

5630.36

46.68

85.22

320.82

6083.09

10.17%

东瀼口镇

3352.17

26.18

50.93

189.69

3618.97

6.05%

大支坪镇

2338.98

15.80

32.27

124.65

2511.70

4.20%

表3-9 2020年各镇畜禽粪污排污量一览表

乡 镇

COD 排放量

(t/a)

氨氮排放量

(t/a)

总磷排放量

(t/a)

总氮排放量

(t/a)

合计

合计占比

官渡口镇

516.86

5.00

6.46

34.75

563.08

10.99%

水布垭镇

603.30

7.18

8.94

44.35

663.77

12.95%

绿葱坡镇

319.77

2.61

3.63

19.65

345.67

6.74%

金果坪乡

226.02

2.37

3.08

15.14

246.60

4.81%

茶店子镇

258.54

2.28

2.91

16.31

280.04

5.46%

野三关镇

616.92

5.63

7.13

39.20

668.88

13.05%

溪丘湾乡

508.57

4.28

5.08

28.98

546.91

10.67%

信陵镇

172.61

1.74

2.25

11.89

188.49

3.68%

清太坪镇

532.37

5.52

7.05

36.89

581.83

11.35%

沿渡河镇

483.30

5.35

6.25

32.73

527.63

10.29%

东瀼口镇

279.85

2.92

3.74

19.37

305.87

5.97%

大支坪镇

190.36

1.78

2.25

12.30

206.69

4.03%

3.1.2 污染防治现状

3.1.2.1 养殖种类粪污产生与利用总体情况

“十三五”时期投入资金 8501 万元,其中财政资金 4933万元,养殖业主自筹资金 3658 万元,对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建设。环保部门 2016 年至2019 年投入资金 375 万元,共支持 75 个规模养殖场建设沼气池、堆粪棚、粪污收集处理池等设施设备,对畜禽粪污处理后还田利用;争取三峡后扶558 万元支持巴东 (略) 实施了“ (略) 级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内容:新建 1 座环保站,占地 3300 平方米,设计污水处理规模 200m3/d,日产沼气 194.4m3)。

2018年巴东县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达到*.71吨,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量达到*.48吨,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为74.47%;2019年巴东县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达到*.53吨,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量达到*.14吨,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6%。2020年巴东县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达到*.89吨,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量达到*.09吨,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34%。

表3-10 2018年至2020年粪污产生与利用情况表

类 别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吨)

*.71

*.53

*.89

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量(吨)

*.48

*.14

*.09

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

74.47

75.6

95.34

3.1.2.2 畜禽养殖场治污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1)生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巴东县提供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查资料显示,2020年全县共调查生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有828家,其中20家规模化养殖场均建有三级化粪池、干粪棚、干湿分离等粪污处理设施,757家养殖专业户建有相关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工艺主要以“三级化粪池+干粪棚”为主,51家养殖专业户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4家养殖专业户采用异位发酵床处理工艺处理粪污。

表3-11 2020年全县生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粪污处理设施

规模化养殖场数量

三级化粪池+干粪棚

8

三级化粪池+沼气池+干湿分离+干粪棚

8

三级化粪池+沼液池+干粪棚+雨污分流

4

粪污处理设施

养殖专业户数量

三级化粪池

128

三级化粪池+沼气池

139

三级化粪池+干粪棚

360

三级化粪池+沼气池+干湿分离+干粪棚

2

三级化粪池+沼气池+干粪棚

102

三级化粪池+干湿分离+干粪棚

5

三级化粪池+干粪棚+异位发酵床

4

三级化粪池+沼气池+干粪棚+异位发酵床

1

三级化粪池+干粪棚+雨污分流

1

沼液池+干粪棚+雨污分流

3

排污暗沟(管)输送

12

(2)肉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据调查发现,2020年全县调查肉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共计41家,其中规模化肉牛养殖场有11家,养殖专业户有28家,已建设有三级化粪池、堆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部分采用床场一体化发酵床。此外,2家养殖专业户未建有相关粪污处理配套设施。

表3-12 2020年全县肉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粪污处理设施

规模化养殖场数量

沼气池+堆粪棚

1

三级化粪池+堆粪棚

1

堆粪棚

2

堆粪棚+床场一体化

3

三级化粪池+堆粪棚+床场一体化

1

床场一体化

3

粪污处理设施

养殖专业户数量

沼气池+堆粪棚+床场一体化

1

三级化粪池+堆粪棚

3

堆粪棚

8

堆粪棚+床场一体化

14

三级化粪池+堆粪棚+床场一体化

2

(3)肉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2020年全县调查肉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共计24家,其中规模化肉羊养殖场共计1家,养殖专业户有23家,由于全县肉羊粪污产生量较少,相关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也不多。

表3-13 2020年全县肉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粪污处理设施

规模化养殖场数量

沼气池+干粪棚

1

粪污处理设施

养殖专业户数量

干粪棚

14

沼气池

7

沼气池+干粪棚

2

(4)禽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2020年全县调查禽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共计19家,其中规模化禽类养殖场有4家,养殖专业户有15家,粪污处理设施主要以垫料发酵床、干粪棚为主。

表3-14 2020年全县禽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粪污处理设施

规模化养殖场数量

垫料发酵床

1

三级化粪池+干湿分离+干粪棚

2

沼气池+干粪棚

1

粪污处理设施

养殖专业户数量

干粪棚

13

垫料发酵床

2

3.1.2.3 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处理现状

(1)清粪工艺及粪便处理方式

根据巴东县提供的2020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查资料,在清粪方式方面,生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采用干清粪工艺占比95.2 %,采用尿泡粪工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最少;肉牛、肉羊以及禽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均采取了干清粪工艺,其中机械化程度较低。在粪便处理方面,各畜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主要采取堆肥发酵工艺。

表3-15 2020年全县畜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清粪工艺及粪便处理情况

品种

清粪方式

数量

粪便处理

数量

生猪

人工干清粪

757

异位发酵床

4

机械干清粪

32

条垛堆肥

32

水冲粪

20

反应器堆肥

0

尿泡粪

0

槽式堆肥

560

肉牛

人工干清粪

30

床场一体化发酵床

33

机械干清粪

11

堆肥发酵

8

肉羊

人工干清粪

23

堆肥发酵

24

机械干清粪

1

禽类

人工干清粪

15

堆肥发酵

19

传送带清粪

4

(2)粪污综合利用情况

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方式主要是将粪污水经格栅、沉砂池、酸化调节池、贮存池后污水采用肥水利用、沼液还田、液体有机肥生产和直接排放等综合利用方式,固渣经堆肥发酵后制作有机肥,产生的沼气净化后可作生产或生活用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方式主要是由当地主管部门组建粪污收运服务组织6个,与田间粪肥储存池、种植基地、有机肥厂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对接,并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签订收集协议,与种植基地、农户、有机肥厂签订运达协议,配备潜污泵、吸污车,对接种植基地 15000亩,解决了养殖场粪水、沼液到种植基地“最后一公里”的输送问题。

(3)废气处理情况

废气污染源臭主要来源于污水、垫料、饲料等腐败分解后产生气体,以及新鲜粪便、消化道排出的气体、皮脂腺和汗腺的分泌物、黏附在体表的污物、呼出气中也会散发出畜禽特有的难闻气味等。此外,恶臭气体的成分十分复杂,因清粪方式、日粮组成、粪便和污水处理等不同而异,有机成分主要包括挥发性脂肪酸、酚类化合物、吲哚三大类有机物质,还包括氨气、硫化氢、*烷、二氧化碳等无机成分。其中对环境危害最大的恶臭气体为NH3和H2S。

根据实地调查,巴东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建设地点海拔普遍偏高,并且较为分散,规模化养殖场建有水喷淋、酸处理、生物过滤等除臭设施,养殖专业户由于饲养规模偏小,基本没有配备除臭设施。

3.1.2.4病死畜禽及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现状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年*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松滋县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中心建设等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农函〔2021〕273号),经研究,原 (略) 巴东县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地点为巴东县溪丘湾乡后坪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车间及原料库房3800平方米、综合楼6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供配电、绿化、消防等辅助、公用工程,以及购置无害化处理及相关仪器设备41台(套、个)。

根据现场调研发现,虽然巴东县各乡镇建有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站点,但是由于病死猪转运补贴只有36元/头,运输成本较高,导致绝大多数养殖专业户采用深埋法处理病死畜禽。其中,深埋法是将病死及病害动物投入深埋坑中,坑底硬底化达到防渗要求,并通过撒生石灰完成覆盖、消毒。

3.1.2.5 禁养区划定及综合整治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和《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35号)文件,禁养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的核心保护区及缓冲区、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见附图一)

  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巴东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1处,是巴东县万福河水源地,将上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详见表3-16。

表3-16巴东县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名称

水 体

保护

保护区范围

备注

水 域

* 域

1

巴东县万

福河水源

万福河流域

一级

长度:自万福河响水河(取水口)下游100米至渣洞溪上游5000米的三河栗村、水浒河上游6500米的水浒坪村、照光河上游6000米的庄土湾村

以一级水域保护区河道中心沿岸水平距离左各300米范围

禁建

二级

从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的邓家里向上延伸3000米至三河口、下河里向上延伸3000米至松树湾、穿心岩向上延伸5000米至锁扣

以二级水域保护区河道中心沿岸水平距离左右各800米范围

禁排

(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巴东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9处,划定为禁养区禁建区域、二级保护区,详见表3-17。

表3-17 巴东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乡镇

名称

水源地

水 体

取水点经纬度

坐标

保护区

级别

保护区范围

备注

水 域

* 域

1

茶店子

茶店子集镇水源地

地表水和地

表水汇集

30°57"21.1″N

一级

自各水源上游向上1000米,下游自取水点向下300米,两侧顺河道各100米,水域面积约为0.25k㎡

正常水位线以上100米范围内的*域。

禁建

110°21"42.96"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再延伸2000米,河道两侧各延伸500米至山脊,下游延伸至500米

一级保护区*域边界外,山脊线以内

的*域。

禁排

2

大支坪

巴东县大支坪镇倒坑河水源

倒坑河

N:30°42.0311"

一级

自倒坑河取水口上游向北1000米直至流泗沟,下游向南100米,东西方向顺河道两侧各50米。水域面积约为0.12K㎡


禁建

E:110°10.4523"

二级

自一级保护区北边的边界再延伸2000米,东西方向再延伸500米

*域面积大约为2K㎡

禁排

3

巴东县大支坪镇鸦鹊沟水源保护区

桂花山山谷

N:30°40.5221"

一级

自鸦鹊沟取水口向北1000米,出水口向东1000米至桂花树山山顶,向西100米至鸦鹊沟河,南北两侧各100米。面积大约0.2Km2


禁建

E:110°8.7823"

二级

在一级保护区的基础上,向北再延伸2000米向西至鸦鹊沟河河底,向南沿鸦鹊沟水渠200米为二级保护区.面积大约1.5K㎡


禁排

4

金果坪

金果坪乡集镇水源地

黄源溶洞

30°16"28.08″N

一级

自黄漂取水点上游向南1000米直至山脊,下游自取水点向北100米,两侧顺河道各100米,水域面积约为0.3k㎡


禁建

110°16"36.80"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延伸2000米,两侧再延伸至第一个山脊

*域面积约为2.2k㎡

禁排

5

绿葱坡

绿葱坡集镇水源地

田家坪水库

30°41"38.95"N

一级

自田家水库取水点上游向东1000米,下游自取水点向西300米,南北两侧顺河道各1000米,水域面积约为1.65k㎡


禁建

110°10"56.62"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向东延伸3000米.南侧延伸3000米,北侧延伸500米,*域面积约为10k㎡


禁建

6

清太坪

巴东县清太坪镇备用水源保护区

暗河水

N:30°29"19.24″

一级

自水沟水池向西1000米至山顶,南北两侧各50米,东侧至下方水沟为一级保护区,面积大约0.04k㎡


禁建

E:110°12"56.85"

二级

在一级保护区的基础上北面延伸2000米,西面延伸200米,南面延伸900米,东侧至下方水沟。面积大约1.2k㎡.


禁排

7

水布垭

水流坪水库

水流坪水库

30°30"51.95"N

一级

整个水流坪水库区域,四周平齐第一级水泥公路。水域面积约为4k㎡


禁建

110°17"13.92″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四周延伸500米.*域面积约为5.5k㎡


禁排

8

龙潭沟水源

龙潭沟

30°27" 40.46"N

一级

自龙潭沟水源取水点上游向北1000米,下游向南100米,两侧顺河道各50米


禁建

110°1856.31"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为基准上游再延伸2000米,两侧各延伸至两边的山脊


禁排

9

胡家沟水源

胡家沟河

30°20"17.16"N

一级

自胡家沟水源取水点上游向东1000米,下游向西100米,两侧顺河道各50米。


禁建

110°17"9.65"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为基准上游再延伸2000米,两侧各延伸至两边的山脊。


禁排

10

皮匠沟水源

匠沟河

30°19"51.36"N

一级

自皮匠沟水源取水点上游向南1000米,下游向北100米,两侧顺河道各50米。


禁建

110°16"33.82"E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为基准上游再延伸2000米,两侧各延伸至两边的山脊。


禁排

11

溪丘湾

溪丘湾乡峰子岩水源地

盐池河

N:31°10"1.27″

一级

自峰子岩取水点上游向东1000米至盐池出水口,下游自取水点向西至209国道

两侧向北200米、向南同样200米直至山脊

禁建

E:110°29" 15.04″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再延伸2000米

两侧再延伸至300米

禁排

12

溪丘湾乡马家坡水源地

溶洞水

N:31°10"25″

一级

自马家坡取水点上游向北1000米至出水口,下游自取水点向南至100米至公路

两侧向东200米、向西同样200米直至山脊

禁建

E:110°28"51″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再延伸2000米

两侧再延伸至300米

禁排

13

春光水库水源

春光水库

N:31°9"23.20″

一级

西南两边以河堤为界,东北两边各300米


禁建

E:110°26"19.32"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为起点,西南两边仍以河堤为界,东北两侧再延伸至3000米


禁排

14

沿渡河

沿渡河野马洞水源地

地下水

N:31°12" 27.70"

一级

自野马洞口取水点上游向东1000米,下游自取水点向西至野马洞沟,向北200米,向南同样直至沟边


禁建

E:110°18"55.30"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再延伸2000米,两侧再延伸300米


禁排

15

林光岩水源

小溪

N:31°12" 37.49"

一级

自林光岩河向西南方向1000米,下游自取水点向东北200米直至过滤池,西北、西南两侧至山脊

沟道中心两侧均为50米

禁建

E:110°16"11.33"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再延伸2000米,两侧再延伸至200米


禁排

16

沿渡河官田水源地

小溪

N:31°15" 43.83"

一级

白官田取水坝向东北1000米,南侧50米至山脊,北侧200米至山脊,下游向西南100米


禁建

E:110°20"9.44″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向东再延伸2000米.两侧再延伸100米


禁排

17

野三关

野三关两溪坪水源地

洞沟

N:30°40.3189′

一级

自两溪坪取水点上游向北1000米直至洞上坪山脊,下游自取水点向南至巴野路,向西50米,向东同样直至巴野路

沟道中心两侧均为50米

禁建

E:110° 18.9932′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延伸1000米,两侧再延伸至第一个山脊


禁排

18

洞沟水源地

洞沟

N:30°40.3189′

一级

自洞沟河西北方向1000米直至箱子岩山脊,向北直至洞上坪山脊,下游自取水点向南至巴野路,向西1000米至磨厂沟山脊,向东直至巴野路

沟道中心两侧均为50米

禁建

E:110° 18.9932"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延伸1000米,两侧再延伸至第一个山脊


禁排

19

野三关镇车沟水库

车沟水库

N:30°41.9778′

一级

自车沟取水坝向东1000米,南北两侧各50米至山脊,西侧100米


禁建

E:110°16.6803′

二级

以一级保护区上游向东延伸1000米.两侧再延伸50米


禁排

(3)自然保护地

巴东县域范围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巴东段)、巴东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巴东三峡库区湿地自然公园;各自然保护地划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管理机构在确保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限制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范围内划定为禁养区,详见下表3-18。

表3-18 (略) 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禁养区范围

序号

名 称

级 别

总面积

(公顷)

禁养区范围

备 注

1

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20263.62

核心保护区

确保生态功能不破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特许经营

2

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巴东段)

国家级

28847.65

核心保护区

确保生态功能不破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特许经营

3

巴东国家森林自然公园

国家级

6332.39

核心保护区

确保生态功能不破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特许经营

4

巴东三峡库区湿地自然公园

省级

1751.62

核心保护区

确保生态功能不破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特许经营

(4)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将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以及建成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集中区域边界范围内划定为禁养区。

具体包括:茶店子、大支坪镇、东瀼口镇、官渡口镇、金果坪乡、绿葱坡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溪丘湾乡、信陵镇、沿渡河镇、野三关镇的城镇建成区,以及不在城镇建成区内的机关、学校、科研(种植养殖试验场除外)、医院、 (略) 、 (略) 以及其他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口集中区域的边界范围内。

(5)限养区

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结合区域环境容量,限定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总量的区域。限制养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全部资源化利 (略)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排放总量达到区域控制的要求。对于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养殖场(小区),由县人民政府限期关停或转迁。

(6)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人口集中区域所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边界再向外延伸1000米的区域范围,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7)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饮用水源地确定的准保护区全部区域范围均属于限制养殖区域。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将巴东县河道型、水库型饮用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视为准保护区并将其列为限制养殖区。

(8)水环境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划为I、Ⅱ类水质水体的湖泊或流域,以及纳入全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的水域限制养殖区的划定首先应参照该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或实施方案等,如无相应规划或实施方案时可将水域水体及水域最高控制水位线边界向外延伸 1000米的*域范围作为限制养殖区。

具体包括:长江、清江、神农溪干流流域及最高控制水位线边界向外延伸1000米的范围内作为限制养殖区,长江、清江、神农溪主要支流流域及最高控制水位线边界向外延伸500米的范围内作为限制养殖区;以及小溪河、三道河、红砂沟、罗溪河、平阳河、牛场河、东瀼河、万福河、两岔河、庙坪河、支井河、苦桃河、泗渡河、野三河、桥河、龙王河、楸木溪、胡家沟等流域水体及水域最高控制水位线向外延伸 500米的*域范围。

(9)自然保护区

将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巴东段)、巴东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巴东三峡库区湿地自然公园划入自然保护地的一般控制区以及物理边界向外延伸1000米的范围全部划定为限制养殖区,详见表3-19。

表3-19 (略) 级以上自然保护地限养区范围

序 号

名 称

级 别

总面积

(公顷)

限养区范围

备 注

1

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20263.62

一般控制区以及区域边 界向外延伸 1000米范围


2

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巴东段)

国家级

28847.65

区域边界向外延伸1000 米范围


3

巴东国家森林自然公园

国家级

6332.39

区域边界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


4

巴东三峡库区湿地自然公园

省 级

1751.62

区域边界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


(10)文物保护单位

巴东县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边界向外延伸1000米的范围划定为限制养殖区,详见表 3-21。

表3-21 巴东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序号

名 称

级别

时 代

类型

所处地点

公布时间与批次

公布文件

1

狮子包古建筑群——济川桥

省级

宋-明、清

古建筑

信陵镇营沱社区狮子包
古建筑群内

省保第四批
2002.11.7

鄂政发〔2022〕35号

狮子包古建筑群——寅宾桥

狮子包古建筑群——王爷庙

狮子包古建筑群——地藏殿

狮子包古建筑群——水磨房

狮子包古建筑群——顾家老屋

狮子包古建筑群——万明兴老屋

狮子包古建筑群——毛文甫老屋

狮子包古建筑群——王宗科老屋

狮子包古建筑群——李光明老屋

2

秋风亭

省级

宋-明、清

古建筑

信陵镇营沱社区狮子包古建筑群内

省保第三批1992.12.16

鄂政发〔1992〕166号

州级

州保第一批1988.6.15

鄂西州政发〔1988〕19号

3

天子岩手印岩画

省级

新石器时代—汉

其他

官渡口镇小溪河村

省保第六批2014.6.22

鄂政发〔2014〕27号

4

邓玉麟将军旧居及墓葬

省级

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野三关镇金象坪村

省保第五批2008.3.27

鄂政发〔2008〕16号

县级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5

段德昌殉难处及墓葬

省级

1933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江家村

省保第五批2008.3.27

鄂政发〔2008〕16号

州级


州保第二批1994.4.22

恩施州政发〔1994〕25号

6

“绝壁天河”水流坪灌渠工程

省级

1967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清太坪镇、水布垭镇

省保第七批
2019.1.8

鄂政发
(2019)2号

县保第四批
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7

金果坪红三军旧址——红三军政治部保卫局旧址

省、州

1933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江家村1组

省保第六批2014.6.22
州保第四批2011.7.8

省保:鄂政发〔2014〕27号
州保:恩施州政发〔2011〕10号

金果坪红三军旧址——红三军枪炮局旧址

1933年

金果坪乡江家村4组

金果坪红三军旧址——边防军司令部旧址、

1928-1930年

金果坪乡下湾村1组

金果坪红三军旧址——红三军标语

1933年

金果坪乡桃李溪村5组

金果坪红三军旧址——贺龙旧居及红三军军部旧址

1928-1933年

金果坪乡江家村2组

8

郑家老屋

省级

古建筑

野三关镇泗渡河村

省保第八批2021.12.9

鄂政发[2021]
34号

四渡河郑家老屋

州级

清乾隆年

州保第三批2002.12.16

恩施州政办发〔2002〕48号

9

招凤台杨家老屋

省级

古建筑

野三关镇招凤台村2组

省保第八批2021.12.9

鄂政发〔2021〕34号

县级

清中晚期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4号

10

治理西陵峡航道摩崖刻

省级

明-清

石刻

东瀼口镇-信陵镇-官渡口镇沿江边(已淹没)

省保第三批1992.12.16

鄂政发〔1992〕166号

11

无源桥

州级

古桥梁

信陵镇老城区(现已淹没)

州保第二批1994.4.22

恩施州政发〔1994〕26号

县级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12

西壤口遗址及古墓群

州级

西周-东周

古遗址

巴东县官渡口镇西瀼口村(现已淹没)

州保第一批1988.6.15

鄂西州政发〔1988〕19号

13

土家族先民鹰公公、佘婆婆墓葬

州级

古墓葬

清太坪镇桥河村

州保第二批1994.4.22

恩施州政府(1994)25号

县级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14

(略)

州级

古建筑

清太坪镇倒卜龙村六组

州保第四批2011.7.11

恩施州政发〔2011〕10号

县级

县保第三批
2011.3.24

巴政发( 2011)
4号

15

向世刚家族墓群

古墓葬

清太坪镇倒卜龙村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16

三里城遗址

战国-清

古建筑

水布垭镇三里城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17

中国人民革命烈士纪念塔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信陵镇营沱社区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18

“楚峡云开”石刻

摩崖石刻

信陵镇老城区(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19

相公桥

古桥梁

信陵镇老城区(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20

“楚蜀鸿沟”石刻

摩崖石刻

巴东县官渡口镇万流村(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21

杜甫草堂遗址

古遗址

巴东县官渡口西瀼口村(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22

避兵岩

古遗址

巴东县官渡口镇万流村(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23

万佛桥

古桥梁

巴东县官渡口东坡村一组(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24

七.七义立小学

1939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官渡口镇韦家荒村7组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25

赵师梅墓

1939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官渡口镇韦家荒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26

火峰编练队起义纪念碑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官渡口镇石包子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27

周克纯烈士墓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官渡口镇石包子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28

江天赐老屋

古建筑

官渡口镇马家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29

安乐寨城寨遗址

古建筑

官渡口镇羿家槽村2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30

巴东第一区苏维埃政府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东瀼口牛洞坪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1

中共巴东县委会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东瀼口镇牛洞坪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2

“横舟渡”石刻

摩崖石刻

东瀼口镇旧县坪村(现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3

龙会观

其他

东瀼口镇金*山村(已损毁)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4

见龙桥

古建筑

东瀼口镇江寺东(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35

梁邦翠烈士墓

1932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东瀼口镇黄蜡石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36

中共巴归兴县委扩大会议旧址

1931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东瀼口镇牛洞坪村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37

化钱炉

其他

野三关镇故县坪高阳观(已损毁)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8

天桥山
(景观类不属于文物)


其他

野三关镇故县坪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39

土家族先民行皋自述碑

元-明

碑刻

野三关镇玉米塘村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40

土家族先民田行皋功德碑

民国

碑刻

野三关镇柳家山廖家坪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41

义门村田氏牌坊

元-明

古建筑

野三关镇玉米塘村(现已损毁)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42

龙骨洞遗址

史前

古遗址

野三关镇金象坪村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43

野三关烈士陵园

1949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野三关镇劝农亭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4

向发军老屋

古建筑

野三关镇铺坪村4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5

杨德刚老屋

古建筑

野三关镇招凤台村2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6

谭朝辉老屋

古建筑

野三关镇招凤台村3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7

故县坪遗址

战国—六朝

古遗址

野三关镇故县坪村10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8

鲁全忠墓

古墓葬

野三关镇两河口村3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49

覃氏墓群

古墓葬

野三关镇两河口村2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50

田光寅夫妻合葬墓

古墓葬

野三关镇葛藤山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51

仙佛寺

古建筑

野三关镇穿心岩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52

劝农亭遗址

宋-清

古遗址

野三关镇劝农亭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53

红三军保卫处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江家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54

红三军枪炮局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江家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55

红军标语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李文惠家前壁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56

贺龙检阅红军处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枫树坪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57

红三军革命烈士陵园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江家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58

刘家墩十二无名红军烈士墓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石柱山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59

朱旺杰老屋

古建筑

金果坪乡鄢家墩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0

支洞乡公所旧址

清-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金果坪乡十字路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1

清代五品侍郎陈年明墓

古墓葬

金果坪乡塘坊坪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2

邓良臣老屋

古建筑

清太坪镇(现已损毁)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63

银杏(古白莴树)
(古树类不属于文物)

元、明

其他

清太坪白果树坪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64

桃符口遗址

古遗址

清太坪桃符口(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65

石家老屋

古建筑

清太坪倒卜龙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6

梯子口施宜大道

古驿道

清太坪镇梯子口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7

谭氏家族墓

古墓葬

清太坪镇桥河村7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68

红军标语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水布垭镇石板水村(已损毁)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69

南潭河遗址

商周-唐

古遗址

水布垭镇泗淌坪村(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70

麻石坪中国工农红军烈士墓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水布垭镇麻石坪村4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71

小淌天主教堂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水布垭镇祁家坪村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72

邓贵树老屋

古建筑

水布垭镇东向门村3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73

红三军政治部旧址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水布垭镇杨柳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74

红三军军部旧址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溪丘湾乡下构坪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75

巴归兴革命委员会旧址

1931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溪丘湾乡甘坪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76

万仙洞战斗遗址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溪丘湾乡营盘村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77

中共巴归兴县委扩大会议(大垭)旧址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

巴东县溪丘湾乡农林场村1组

县保第一批1959.5.28

不详

78

平阳河遗址

西周-汉

古遗址

溪丘湾乡平阳坝村(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79

平阳河古墓群

战国至六朝

古墓葬

平阳坝镇(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80

天池岭革命烈士陵园

1931-1949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溪丘湾乡徐家湾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81

田大力老屋

古建筑

大支坪镇分箱谱村1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82

水谷坝炮楼

古建筑

大支坪镇水谷坝村9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83

红军标语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沿渡河镇下谷(已淹没)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84

沿渡河镇老区公所

古建筑

沿渡河镇高岩5组(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85

沈大隆老屋

古建筑

沿渡河镇罗溪坝村(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86

陈家湾遗址

新石器时代

古遗址

沿渡河镇陈家湾村2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87

细砂河天主教堂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绿葱坡镇细砂河村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88

娃娃寨战场遗址

1949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绿葱坡镇野花坪村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89

阳桥河风雨桥

古桥梁

绿葱坡镇白界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0

广福桥

古桥梁

绿葱坡镇思阳河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1

万寿桥

古桥梁

绿葱坡镇思阳河村6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2

八角观

古建筑

巴东县茶店柏杉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93

灵官殿

古建筑

茶店子青岩村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4

朱砂土驿道

古驿道

茶店子镇朱砂土村3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5

老坟园墓群

古墓葬

茶店子镇何家庄村2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6

徐胜朝老屋

古建筑

茶店子镇胡家槽村1组

县保第三批2011.3.25

巴政发( 2011)
4号

97

长江巴东段遗址

新石器-宋

古遗址

东瀼口镇-信陵镇-官渡口镇沿江边(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98

长江巴东段古墓群

春秋-六朝

古墓葬

东瀼口镇-信陵镇-官渡口镇沿江边(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99

神农溪遗址

商周-六朝

古遗址

官渡口镇-沿渡河镇沿江两岸(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100

神农溪古墓群

战国-六朝

古墓葬

官渡口镇-沿渡河镇沿江两岸(现已淹没)

县保第二批1993.6.7

不详

101

红军标语

1930年

近现代重要史迹

杨柳桃李溪石板水

县保第一批1959.5.27

不详

102

张育万旧居及墓葬

近现代

旧居及墓葬

绿葱坡镇范家坪村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03

阴修庙寺庙遗址

古遗址

大支坪镇总垭村4组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04

肖家大屋

古建筑

绿葱坡镇肖家坪村5组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05

田氏家族墓葬群

古墓群

野三关镇玉米塘村2组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06

溪口石板瓦土屋

近现代

古建筑

沿渡河镇溪口村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07

野三关民族博物馆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野三关镇将军路

县保第四批2018.5.22

巴政函(2018)
57号

(11)交通要道

在建、已建的主要交通干线(铁路、 (略) 道公路)两侧平原地区1000米范围以内、山区50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全部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12)适养区

指除去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适宜养殖区,在适宜养殖区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项目选址必须经科学论证,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在适宜养殖区内应以区域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合理规划和布局畜禽养殖行为。在该区域内从事畜禽规模养殖的,应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循环综合利用或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3)长江、清江沿线畜禽养殖情况

近年来,巴东县对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整改,根据目前核查结果,禁养区内没有规模化养殖企业。如表3-22所示,目前长江、清江沿线已关停23家养殖专业户,其中生猪养殖专业户20家,肉羊养殖专业户有3家,近期待关闭养殖专业户有12家。如表3-23所示,长江、清江沿线养殖户主要集中在官渡口镇、信陵镇、东瀼口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金果坪乡、水布垭镇、清太坪镇这6个乡镇,需制定近远期整治目标,按照现有限养区管理要求加强管理,优先对粪污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养殖专业户进行整改或关停。 (见附图二)

表3-22-1巴东县已关闭搬迁养殖专业户情况

序号

所在乡镇(街道)名称

所在村(社区)名称

所在具体地址

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对象

是否所属长江、清江沿线(填是或否)

所属区域类别

关闭搬迁时间

名称
(与依法登记、注册、发证的名称一致)

养殖畜禽种类

禁建区

禁排区

限养区

适养区

计划

(年月日)

实际 (年月日)

1

官渡口镇

楠木园村

巴东县

李彦勇

肉羊




2018.6.15

2019.6.25

2

官渡口镇

楠木园村

巴东县

张亨兵

肉羊




2018.6.15

2019.6.25

3

官渡口镇

楠木园村

巴东县

李彦富

肉羊




2018.6.15

2019.6.25

4

官渡口镇

五里堆社区

巴东县

冯国虎

生猪




2017.6.10

2018.8.7

5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段昌建

生猪




2017.6.10

2018.8.7

6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张泽银

生猪




2017.6.10

2018.8.7

7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任忠平

生猪




2017.6.10

2018.8.7

8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胡雄

生猪




2017.6.10

2018.8.7

9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史常重

生猪




2017.6.10

2018.8.7

10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孙伦喜

生猪




2017.6.10

2018.8.7

11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石庆凯

生猪




2017.6.10

2018.8.7

12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肖玉山

生猪




2017.6.10

2018.8.7

13

官渡口镇

西壤口社区

巴东县

冯华

生猪




2017.6.10

2018.8.7

14

信陵镇

西瀼坡

9组

田从礼

生猪




2019.1.1

2019.3.16

15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仕文

生猪




2019.1.1

2019.3.16

16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仕武

生猪




2019.1.1

2019.3.16

17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邹西康

生猪




2019.1.1

2019.3.16

18

信陵镇

西壤口

12组

黄兴群

生猪




2019.1.1

2019.1.1

19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广贤

生猪




2019.1.1

2019.3.16

20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保贤

生猪




2019.1.1

2019.3.16

21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子华

生猪




2019.1.1

2019.3.16

22

信陵镇

西壤口

9组

向子永

生猪




2019.1.1

2019.3.16

23

信陵镇

大坪

3组

董加敏

生猪




2019.1.1

2019.1.1

表3-22-2巴东县待关闭搬迁养殖户情况

序号

所在乡镇(街道)名称

所在村(社区)名称

所在具体地址

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对象

是否所属长江、清江沿线(填是或否)

所属区域类别

关闭搬迁时间

名称
(与依法登记、注册、发证的名称一致)

养殖畜禽种类

禁建区

禁排区

限养区

适养区

计划

(年月日)

实际

(年月日)

1

官渡口镇

马家村

巴东县

徐梅远

生猪






2

官渡口镇

西壤口村

巴东县

朱立明

生猪






3

官渡口镇

西壤口村

巴东县

任言安

生猪






4

官渡口镇

马家村

巴东县

谭文锋

生猪






5

官渡口镇

东坡村

巴东县

冯秀娥

生猪






6

官渡口镇

东坡村

巴东县

谭云广

生猪






7

官渡口镇

后山村

巴东县

王圣合

生猪






8

官渡口镇

茅坝村

巴东县

向家兵

生猪






9

官渡口镇

茅坝村

巴东县

向奎

生猪






10

东瀼口镇

东瀼口村4组

巴东县

国城养殖专业合作社黄仕清






11

东瀼口镇

东瀼口村4组

巴东县

国城养殖专业合作社黄仕荣






12

东瀼口镇

陈家岭村2组

巴东县

苏家坡养殖专业合作社杨兴珍






表3-23 2020年巴东县长江、清江沿线畜禽养殖情况表(户)

品 种

官渡口镇

信陵镇

东瀼口镇

绿葱坡镇

大支坪镇

金果坪乡

水布垭镇

清太坪镇

长江

长江

长江

野三河

野三河

清江

清江

清江、野三河

生猪

1391

192

61

372

3496

182

7

2698

7

1

0

82

700

0

0

0

76

46

64

243

1451

0

0

0

462

23

0

344

2983

18

0

0

合计

1936

262

125

1041

8630

200

7

2698

3.1.3 种养结合现状

3.1.3.1 区域种植面积

(1)全县农作物种植情况

依据《巴东县统计年鉴》,巴东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55.39万亩。其中,粮食作物90.81万亩,经济作物 64.58万亩,果园面积 19.51万亩。

(2)乡镇农林土地利用情况

表3-24农林土地利用面积统计(单位:公顷)

类 别

指 标

面 积(万亩)

产 量(吨)

粮食作物

谷物

49.3

*

其中:玉米

44

*

其中:稻谷

2.85

14651

豆类

7.27

6387

薯类

34.24

66128

粮食作物小计

90.81

*

经济作物

蔬菜

24.61

*


茶叶

16.04

3486


中药材

19.33



烟叶

4.60

5875


经济作物小计

64.58

*

农作物播种总计


155.39


果园面积


19.51

85288

林地面积


10.00


2.4.3.2 粪污还田种养结合现状

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结合当地环境容量、产业现状,推广种养一体化示范基地工程建设。

从乡镇分布来看,农田和园地面积较大的包括官渡口镇、野三关镇、溪丘湾乡、沿渡河镇,占全县农作物面积的47.86% 。对比各镇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情况可知,绝大部分乡镇布局合理,基本满足本区域粪污消纳,水布垭镇、信陵镇、清太坪镇、绿葱坡镇需依靠就近乡镇配套农田和园地消纳。

表3-25 养殖乡镇粪污利用配套农田和园地情况(万亩)

乡 镇

粮食作物

经济作物

果 园

茶 园

官渡口镇

10.84

3.27

4.61

1.12

水布垭镇

9.28

5.88

0.96

1.60

绿葱坡镇

4.81

8.22

0.08

0.41

金果坪乡

5.59

2.85

0.67

1.30

茶店子镇

6.31

4.66

1.16

0.93

野三关镇

14.89

9.18

1.66

0.97

溪丘湾乡

8.98

2.70

2.60

4.15

信陵镇

1.57

1.21

0.42

0.06

清太坪镇

8.01

4.24

0.40

0.85

沿渡河镇

10.81

2.31

2.62

2.94

东瀼口镇

4.24

1.39

4.17

1.30

大支坪镇

5.40

2.58

0.16

0.41

3.2 畜禽污染防治问题与压力

3.2.1 选址不合理,科学布局需加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国家有明确规定,但生猪小于500头(年出栏)、奶牛小于100头(存栏)、肉牛小于50头(年出栏)、蛋禽小于5000只(年存栏)、肉禽小于10000只(年出栏)未作规定。从实际情况看,众多的散养户地点设置均无书面的审批手续,养殖户建址随意,部分选址于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养区内,并距居民集中区较近。部分养殖场虽远离城镇和居民小区,但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现今又相邻城镇或居民小区,其产生的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相应扩大。

3.2.2 粪污防治不健全,标准化水平需完善

巴东县的畜禽养殖类型以养殖专业户为主,养殖方式具有生产粗放、防疫条件差、标准化程度低等问题,使得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部分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产生的污水和粪便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不能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致使周边农田肥力过剩,农作物不同程度减产,或排入附近水体,造成附近河流、山塘、地下水等水质恶化,影响较大。部分养殖场废水排入山间小溪,由于养殖废水污染物浓度较高,小溪容量有限,导致小溪水质污染,造成河流富营养化。

大部分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完善,运行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跑、冒、漏、滴及二次污染现象仍有发生。在粪污处理方面,虽然部分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实施畜禽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但是大多数养殖专业户存在污染处理设施不健全情况,不能做到“三防”的仍有较大比例,特别是要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单靠企业自身投入难度较大,因而部分规模化养殖场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的现象。

部分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虽有污水处理设施和沼气池,但其容积小、处理能力弱,与污水产生量不配套;有的养殖场甚至任意将粪堆放在场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导致局部区域地下水及土壤出现污染问题。部分沼气发酵设施冬季未采取有效保温升温措施,导致沼气发酵效率较低,无法满足综合利用相关标准要求。尤其在恶臭气体处理方面,部分养殖企业粪污、恶臭处理措施落实不完善,运行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区域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及恶臭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高。在粪污消纳方面,水布垭镇、信陵镇、清太坪镇、绿葱坡镇需依靠就近乡镇配套农田和园地消纳,并且部分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未做沉淀、发酵处理,就直接将粪便、污水排入田间、鱼塘,部分养殖场排洪沟和排污沟合用,造成雨水和废水共排,增加了废水排放量畜禽养殖废弃物正从潜在的资源变成现实的污染。

3.2.3 种养结合不深入,“收储运”政策需加强

目前,种植业和养殖业各自向着标准化发展,导致“种地不养猪、养猪不种地”现象普遍,由于缺少更成熟的“收储运”运营机制和社会服务组织,粪肥合理调配也面临困难。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去向主要是林地和果园消纳,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去向比较单一,资源化利用的可持续性存在风险。主要是由于利用粪便生产有机肥的企业受到有机肥价格高、肥效慢、季节限制施用劳动强度大、运输不便和有机肥补贴缺失等因素制约, (略) 场难以打开,使得粪污还田利用的途径受阻。

目前,地方政府支持主要体现在前段的投资补助,方式单一,且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各级财政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上的扶持政策较少,不能满足粪污处理资金需求。金融部门信贷政策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大,导致粪污治理设施设备配套不全、运转困难。养殖场内部设施设备工艺不先进,雨污混流,部分粪污贮存设施不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不配套等,填平补齐改造投资需求量大,缺口多。缺乏有机肥生产、使用方面的政策扶持和国家标准,有机肥无力与化肥竞争。缺少畜禽粪便强制性资源化处理制度,导致畜禽粪便未经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直接转让给生产经营主体或直接用于农业生产。

3.2.4 综合治理监管体系不完善,执法监管力度需提高

目前,全县规模化养殖企业环境管理较规范,但在整体养殖业占比还较小。对养殖专业户缺少规模的进一步划分,不能做到分类监管,分类施策。由于全县畜牧业存在分布广、数量大等特点,部分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因历史原因、土地权属等问题,造成部分畜禽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治污设施未达到预期效果,日常执法监管不及时,废水监督性监测未实现全覆盖,与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存在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相当突出。部分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尚未对污水、粪便和恶臭进行定期监测,也未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污水处理设施和粪便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第四章 规划目标

4.1 总体目标

4.1.1 规划思路

加强养殖分区管控,严格执行区域内各乡(镇)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依法关闭和搬迁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落实全县禁养区的划定方案和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支持标准化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实现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和利用,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推广以种养循环为重点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模式,促进养殖业转型升级。

——畜禽养殖布局不断优化。按照巴东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实施方案和巴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加强禁养区管理,科学引导畜禽养殖场合理布局,不断优化全县畜禽养殖空间布局。

——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发挥效能。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基础

设施和废弃物综合处理设施不断更新完善,确保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行。到 2025 年,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监管,强化畜禽

养殖业面源污染防控,促进畜禽养殖集中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加强对全县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基

础设施、废弃物综合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和指导,加大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的监管力度,提升污染防治监管信息化水平。

4.1.2 规划指标

4.1.2.1环保设施建设与污染控制

(1)污废水有效处理

至 2025 年,区域内养殖场污废水达标率为100%。

(2)固废规范安全处置

至 2025 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

4.1.2.2环境管理

至 2025 年,加强区域内环境管理措施,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完善率100%。

4.1.2.3资源利用

至 2025 年,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达到 85%以上。

表4-1 规划指标情况表

序 号

环境目标

评价指标

2020年指标值或要求

2025年指标值或要求

环保设施建设与污染控制

污废水有效处理

区域内养殖场污废水达标率(%)

100%

100%

固废规范安全处置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97.20%

100%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

100%

100%

环境管理

加强环境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完善率(%)

100%

100%

资源利用

高效使用资源能源

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

95.34%

97%

4.2 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分析

4.2.1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根据巴东县2020年鉴数据,巴东县粮食作物90.81万亩( 60570.27公顷),经济作物64.58万亩(43074.86公顷),茶园16.05万亩(10753.5公顷),果园19.52万亩(13078.4公顷),森林抚育面积 10.00万亩(6700公顷)。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茶园、果园这四种用地面积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5.22%,故本次核算通过四种用地规划面积核算各区最大可承载养殖规模。

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提供相关参数,在“固体粪便堆肥外供+肥水就地利用”的条件下,根据主要种植品种面积情况,大田作物系数选取玉米、马铃薯、大豆种植承载量;经济作物系数选取油料作物、大白菜种植承载量;茶园系数选取茶叶种植承载量;果园选取柑橘种植承载量。基于上述分析核算巴东县农用地可承载猪当量。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技术指南》相关参数分析核算,考虑土壤氮养分水平II,粪肥比例50%,当季利用率25%,以氮为基础,2020年巴东县总可承载猪当量为350.23万头;考虑土壤氮养分水平II,粪肥比例50%,当季利用率30%,以磷为基础,2020年巴东县总可承载猪当量为331.51万头。2020年巴东县畜禽养殖测算猪当量67.24万头,土地承载力充足。

表4-2 以磷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总可承载猪当量

类 别

数 量

农用地总面积/万亩

135.18

大田作物(玉米、马铃薯、大豆)

面积/万亩

75.65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142.65

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大白菜)

面积/万亩

30.49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90.29

茶园(茶叶)

面积/万亩

16.04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62.6

果园(柑橘)

面积/万亩

13.00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33.80

表4-3 以氮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总可承载猪当量

类 别

数 量

农用地总面积/万亩

135.18

大田作物(玉米、马铃薯、大豆)

面积/万亩

75.65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170.25

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大白菜)

面积/万亩

30.49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74.70

茶园(茶叶)

面积/万亩

16.04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75.40

果园(柑橘)

面积/万亩

13.00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29.88

4.3 区域养殖总量控制

根据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测算结果,以磷为基础,巴东县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阈值331.51万头,当前养殖总量占区域可承载猪当量的20.28 %;以氮为基础,巴东县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阈值350.23万头,当前养殖总量占区域可承载猪当量的19.20 %。从表4-4至4-6中可知,目前巴东县畜牧业整体布局较为合理,使各乡镇养殖规模当量均不高于其土地可承载猪当量,但根据各乡镇畜禽粪污环境承载力的情况,无论是以磷为基础,还是以以氮为基础,水布垭镇、信陵镇、清太坪镇、绿葱坡镇当前养殖总量占总可承载猪当量比例较高,需进一步调整合理布局。

表4-4 巴东县各乡镇当前养殖总量占总可承载猪当量比例情况

类 别

官渡口镇

水布垭镇

绿葱坡镇

金果坪乡

茶店子镇

野三关镇

溪丘湾乡

信陵镇

清太坪镇

沿渡河镇

东瀼口镇

大支坪镇

当前猪当量/万头

7.41

9.79

4.94

2.94

3.47

8.78

5.30

2.58

7.90

7.09

4.11

2.92

以磷为基础,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38.21

26.92

20.53

19.12

22.56

45.12

44.35

5.55

23.24

45.16

25.11

15.63

以氮为基础,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41.44

29.71

15.62

22.06

22.93

47.97

48.29

4.83

24.75

51.25

24.88

16.52

以磷为基础,测算占比%

19.39%

36.36%

24.08%

15.39%

15.36%

19.46%

11.96%

46.45%

34.01%

15.70%

16.38%

18.70%

以氮为基础,测算占比%

17.88%

32.94%

31.65%

13.34%

15.12%

18.30%

10.98%

53.47%

31.94%

13.83%

16.53%

17.70%

表4-5 以磷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各乡镇总可承载猪当量

类 别

官渡口镇

水布垭镇

绿葱坡镇

金果坪乡

茶店子镇

野三关镇

溪丘湾乡

信陵镇

清太坪镇

沿渡河镇

东瀼口镇

大支坪镇

农用地总面积/万亩

16.74

11.73

6.72

7.92

8.84

19.67

16.52

2.03

10.17

18.85

9.42

6.58

大田作物(玉米、马铃薯、大豆)

面积/万亩

8.68

7.15

4.53

4.77

5.44

13.45

6.73

1.18

7.50

8.31

2.98

4.93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14.86

13.17

8.07

7.72

8.96

23.63

11.16

2.01

13.35

15.08

5.10

7.71

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大白菜)

面积/万亩

3.09

2.41

1.78

1.23

2.38

4.90

3.55

0.67

1.75

5.53

1.93

1.24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7.36

5.93

10.48

3.22

8.32

14.94

9.92

2.80

5.68

12.62

6.07

4.54

茶园(茶叶)

面积/万亩

1.12

1.60

0.41

1.30

0.93

0.97

4.15

0.06

0.85

2.94

1.30

0.41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4.36

6.25

1.61

5.07

3.62

3.79

16.20

0.22

3.31

11.48

5.07

1.58

果园(柑橘)

面积/万亩

3.85

0.56

0.00

0.63

0.08

0.34

2.08

0.11

0.07

2.06

3.20

0.00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10.01

1.46

0.00

1.63

0.22

0.89

5.41

0.28

0.19

5.37

8.31

0.00

表4-6 以氮为基础,基于土地利用测算巴东县各乡镇总可承载猪当量

类 别

官渡口镇

水布垭镇

绿葱坡镇

金果坪乡

茶店子镇

野三关镇

溪丘湾乡

信陵镇

清太坪镇

沿渡河镇

东瀼口镇

大支坪镇

农用地总面积/万亩

16.74

11.73

6.72

7.92

8.84

19.67

16.52

2.03

10.17

18.85

9.42

6.58

大田作物(玉米、马铃薯、大豆)

面积/万亩

8.68

7.15

4.53

4.77

5.44

13.45

6.73

1.18

7.50

8.31

2.98

4.93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19.68

14.91

9.53

11.48

12.58

30.61

15.23

2.69

16.31

18.95

6.69

11.59

经济作物(油料作物、大白菜)

面积/万亩

3.09

2.41

1.78

1.23

2.38

4.90

3.55

0.67

1.75

5.53

1.93

1.24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7.65

5.97

4.16

3.03

5.79

12.00

8.74

1.62

4.28

13.72

4.73

3.01

茶园(茶叶)

面积/万亩

1.12

1.60

0.41

1.30

0.93

0.97

4.15

0.06

0.85

2.94

1.30

0.41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5.25

7.53

1.94

6.11

4.36

4.57

19.53

0.27

3.99

13.83

6.11

1.91

果园(柑橘)

面积/万亩

3.85

0.56

0.00

0.63

0.08

0.34

2.08

0.11

0.07

2.06

3.20

0.00


可承载猪当量/万头

8.86

1.29

0.00

1.44

0.19

0.79

4.79

0.25

0.17

4.75

7.36

0.00

4.4 目标可达性分析

结合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可知,巴东县总体环境承载力较高,巴东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34%, (略) 、州、县相关政策要求。为了更好地发展畜禽养殖产业,继续实施整县推进,进一步优化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至97%,实现规划目标。

巴东县畜牧业”“十四五””规划思路中提出要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优化畜禽养殖结构,推进生猪、肉牛等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提升智能化水平,推进自动化养殖装备。规模养殖场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目前已达到100%,随着环境管理要求的提高,实施清洁生产,进一步调整优化,减少污染物排放。未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专业户需新建配套或限期建设配套设施,达到规划目标100%。

随着巴东县畜牧业的高质量绿色发展,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要求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建立资源化利用监测台账制度,”“十四五””期间拟通过加强宣传,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的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实现规模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100%。现有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均应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处理畜禽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自主检测覆盖率100%。

第五章 重点任务

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规划目标,从优化畜禽养殖模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监管4个方面提出规划主要任务。

5.1 坚持分区分类管理,优化畜禽养殖模式

统筹考虑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综合平衡供需情况,以保供给与保生态并重为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见附图三)

5.1.1 引导养殖业合理分区管理

(1)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

依据《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生产全域绿色化的实施意见》、《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已划定的禁养区及禁养方案加以调整、规范并加以公示。落实禁养区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违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禁养区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禁养区内现有的养殖场(小区),制定全面关停、退养、搬迁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用地、环保等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按违法建筑处理。其污染防治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于靠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的限养区,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场(小区),采取措施确保限养区内养殖规模零增长。限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到 2025 年底,必须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直排,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由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处罚直至关闭。

(2)产业空间布局优化

依据巴东县畜牧业发展总体思路,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考虑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以及各镇社会经济综合发展状况及环境承载能力。

在生猪方面,将溪丘湾乡、沿渡河镇、官渡口镇、野三关镇、水布垭镇和清太坪镇等列为生猪养殖主产区。“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信陵镇土店子村恩施黑猪种源基因库基地建设、野三关镇黄连坪村和官渡口镇水坪村生猪良种扩繁场建设和水布垭镇、溪丘湾乡生猪适度规模特色养殖基地建设,在全县适养区范围内发展生猪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模式,保障高品质生猪产品的稳定供应。

在肉羊方面,以溪丘湾乡、绿葱坡镇和水布垭镇为重点,发展肉羊养殖基地。“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信陵镇巴东白山羊保种基地建设、绿葱坡镇巴东白山羊繁育基地,在全县适养区范围内建设肉羊提质增效生产基地。

在肉牛方面,以绿葱坡镇、沿渡河镇、官渡口镇、水布垭镇、信陵镇、茶店子镇等乡镇为重点,建设硒牛生产基地。“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沿渡河、茶店子、绿葱坡硒牛养殖基地建设。

在家禽方面,以水布垭镇、大支坪镇、沿渡河镇和金果坪乡为重点,发展蛋鸡养殖。“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信陵镇地方鸡育雏中心建设,以及在全县适养区范围内的蛋鸡养殖现代化循环产业基地建设。

(3)严格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

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根据最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以无害化和环境安全为目标,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根据区域内环境敏感问题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重点论证项目的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明确应采取的环保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减缓不利影响。突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配备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并重点论证项目选址对水、大气、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综合考虑养殖特点、环境承载力和周边种植情况,切实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要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严格项目验收,确保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效果。

5.1.2 优化畜禽养殖模式

(1)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

根据县域畜禽养殖发展环境承载能力评估情况,倡导“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理念,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逐步实现畜禽生产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引导和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沟等未利用地开展标准化适度畜禽养殖模式。根据畜禽养殖特点及周边需肥状况综合考虑周边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科学选址,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土地、饲料等资源禀赋,调整区域畜禽养殖品种和数量,优化产业结构。鼓励种植户使用有机粪肥,提高有机粪肥在种植业中的使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土地承载力,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鼓励粪污的就近当地利用。在规模上相匹配并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形成养殖业、种植业生态循环大格局。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粪便污水产生量超过周边环境承载能力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需开展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污水的处理再利用或达标排放,鼓励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续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2)大力发展标准化适度养殖

优化养殖规模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引导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以适度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适度化,推动全县小散养殖向标准化适度养殖转型、粗放养殖向绿色科学养殖转型,逐步形成畜禽标准化适度养殖发展新格局。

大力引进大型企业建设现代化畜禽养殖基地,积极协调解决用地、环保、防疫等手续问题,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落地投产,形成高质量产能。鼓励龙头企业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带动小散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升级改造成标准化家庭农场。在野三关、官渡口镇等地发展生猪规模化高效养殖,配套漏缝地板、自动清粪设备、雨污分离设施、养殖场废气收集系统、自动送料系统、粪便发酵塔等先进养殖设施设备,打造现代化、自动化高效养猪场。到 2025 年,生猪标准化养殖率达 100%。畜禽标准化生产,是指在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按程序组织生产的过程。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措施达到“六化”,即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一是要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实现畜禽品种良种化。二是养殖场选址布局应科学合理,符合防疫要求,畜禽圈舍、饲养与环境控制设备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的需要,实现养殖设施化。三是落实畜禽养殖场和小区备案制度,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制和使用安全高效饲料,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实现生产规范化。四是完善防疫设施,健全防疫制度,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实现防疫制度化。五是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实现粪污处理无害化或资源化利用;六是依照《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监管常态化。

(3)发挥地缘优势,推进示范区建设

充分发挥当地资源和区位优势,推进示范区建设。结合《巴东县“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的“两核三区六园”农业产业总体布局,建设特色产业园区,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施保障用地等扶持政策,更好地促进优势区域内产业发展。发挥巴东县畜禽养殖产业优势,结合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到 2025年,将野三关镇黄连坪村和官渡口镇元淌子村建设成生猪规模养殖示范基地,信陵镇、野三关镇建设成生态富硒黑猪示范基地,将信陵镇建设成恩施黑猪种源基因库基地;将官渡口镇和信陵镇建设肉羊生态养殖示范农业园;将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官渡口镇、沿渡河镇、水布垭镇、信陵镇等乡镇为重点,建设硒牛生产示范基地。制定并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补贴环境效益考核及惩戒机制,确保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5.2 强化科学治污,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技术原则,实行“源头消减、中间控制、末端处理、防范二次污染”的总体思路。

5.2.1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排放量

(1)从源头消减,发展精准化畜禽饲喂技术

畜禽精准饲喂管理技术分为饲养信息获取、饲料精准配方、智能饲喂3个阶段,主要是由畜禽精准饲喂管理软件和智能饲喂设备组成。当畜禽主动到智能饲喂设备寻饲时,畜禽所佩戴的识别器在距离饲喂设备感应器一定范围内即可自动识别畜禽个体,计算机通过饲喂管理软件自动查询数据库内的饲喂计划及饲料配方,决定是否投料及投料量。在饲养信息获取方面,随着微型计算机、电子识别系统、电子自动称量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应用,精准饲养的自动化水平大大提高,通过准确获取动物饮食行为,合理分析畜禽生理状况,进而制定饲喂计划,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动物生长和繁殖潜力。在饲料精准配方方面,充分挖掘饲料中潜在的营养成分,科学配备饲料,能够促进畜禽营养吸收,通过降低少量昂贵营养物质的供给,还可降低10%-15%的饲养成本,减少2%-3%饲料制备、储存、管理和运输成本,减少40%以上氮、磷和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家畜智能饲喂设备的开发对象主要针对猪和奶牛,主要研发的系统包括妊娠母猪电子饲喂站、哺乳母猪精准饲喂系统、奶牛精准饲喂系统等,智能饲喂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畜禽发病率,促进饲喂环节的专业化和智能化。

图5-1 不同形式耳标或标签阅读器产品

图5-2 动物生理传感器产品

图5-3 家畜智能饲喂设备

图5-4 物联网信息化管理

(2)从中间控制,发展适度标准化养殖模式

(略) 所专家团 (略) (校)合作,逐步推广山地“161”养殖模式、床场一体化模式、肉鸡553模式、蛋鸡124模式等新型适度标准化养殖模式,统一规划建设标准化畜禽栏舍,统一饲养技术规范、动物疫病防控等,建设高效安全、绿色环保的标准化集中养殖小区。

(3)从末端处理,科学利用粪污处理工艺

在清粪工艺方面,任何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均可采用尿泡粪工艺。尿泡粪工艺指首次在粪沟底部加入4cm高的水,之后不再加水,而是猪本身产生的尿液来软化粪便,形成粪尿混合物,解决了干清粪劳动效率低、劳动强度高,以及水泡粪用水需求大等问题。尿泡粪只需每日打开排污塞,粪沟中粪液通过虹吸管道排污系统排入集污池。虹吸管道排污系统主要是在密闭环境中,结合系统首、末端排气阀,利用虹吸原理,形成负压,使粪污均匀分布在池底的排污口,从而有序排出。粪污管道将猪舍漏缝地板下的粪池分成几个区段,每个区段粪池下安装一个接头,粪池接头处配备一个排粪塞,以保证液体粪污能存留在猪舍粪池中。当液态粪污未排放时,管道内充满了空气,当要排空粪池时,将排粪塞用钩子提起来,随着排污塞子的打开,粪污开始*续从一个个小单元粪池向排污管道里排放并流入管道。管道内空气逐渐排出,排气阀自动打开,当管道内完全充满粪污时,管道内不再向外排气,排气阀关闭,从而利用真空原理在压力差的作用下使粪污流入管道并顺利排出。任何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均可采用该技术。

图5-5 尿泡粪工艺

在粪便处理方面,中小规模生猪养殖场均可采用异位发酵床。该工艺主要通过在畜禽舍外建造发酵床,用于畜禽粪污发酵降解。根据养殖规模确定床体大小,商品猪0.2-0.3头/m2,宽度4-6m、深度40-60cm。用稻壳、碎农作物秸秆加适量木糠做载体,每2-3天添加一次粪污,每天旋翻及旋翻2-4次载体。

图5-6 猪场异位发酵床工艺

肉牛养殖场可采用床场一体化发酵床工艺,该工艺将牛粪进行多级固液分离处理,利用微生态制剂进行厌氧发酵,进行干燥处理后,将处理过的牛粪与锯末、谷壳、麦穗、稻穗或米糠等辅料混合制成牛粪混合垫料;然后向牛舍地面喷洒有益菌种,主要包括枯草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粪肠球菌、酵母菌等;随后铺设牛粪混合垫料15~20厘米,再次喷洒菌种,最后继续铺设垫料至30~40厘米。当牛场牛粪垫料变得泥泞时,可以清除垫料做有机肥,然后重新按上述方法制作牛粪混合垫料。

图5-7 床场一体化发酵床工艺

其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可采用条垛式主动供氧堆肥工艺,该工艺是将混合堆肥物料成条垛堆放,通过人工或机械设备对物料进行不定期的翻堆,通过翻堆实现供氧,为加快发酵速度,可在垛底设穿孔通风管,利用鼓风机进行强制通风。条垛的高度、宽度和形状完全取决于物料的性质和翻堆设备的类型。

图5-8 条垛式主动供氧堆肥工艺

在畜禽污水处理方面,养殖专业户可实施“‘畜禽―沼―果’立体种养”工艺,养殖专业户将收集的猪粪尿进行沼气发酵后,沼液用于苗木、果园、菜地的灌溉,干粪和沼渣制成有机肥加以利用,在有效减少粪污对环境污染的同时也提高了养殖附加效益,实现农业循环综合利用。

图5-9 “‘畜禽―沼―果’立体种养”工艺

对于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而言,通过集成“固液分离-黑膜厌氧发酵塘-水解酸化池 (池内含表曝机、潜污泵、浮球液位控制装置及泵提升装置)-一级混凝沉淀池- A/O 处理系统(含缺氧池-好氧池-二级沉淀池)-深度处理系统(包括中间池、高效混凝沉淀池、催化池、脱气池、混凝池、沉淀池)”粪污处理设施,粪便污水经过固液分离后,污水进入黑膜厌氧发酵塘进行厌氧处理,出水经过水解酸化塘降解处理、混凝剂及絮凝剂投放及沉淀后将污泥排除,减低后续 处理负荷,上清液经过缺氧与好氧池,进行硝化及脱硝处理,利用二类微生物在厌氧与好氧的组合程序,除可分解污水中有机物外,将氮化物进行生化反应转为氮气,最后氮气即可溢散于大气中,达到去除氨氮的目的。去除有机质及氨氮的废水,因含有大量难降解的污染物,最后通过高效混凝方法进行深度处理,脱色及消毒后达到达标排放的目的。

图5-10 规模化养猪场粪污处理工艺

图5-11 黑膜厌氧发酵塘+水解酸化池

在畜禽臭气处理方面,规模化养猪场可利用三级联合处理除臭工艺,包括第一级水喷淋、第二级酸处理、第三级生物过滤。

第一级水喷淋吸附沉降是指臭气先通过沉降室喷淋吸附,把空气中大颗粒尘埃进行沉降,尘埃是臭气的主要载体。

第二级酸处理中和是指沉降后的气体经过水帘墙,水帘墙中的循环水混有酸性洗涤剂,中和掉没有溶于水的H2S、NH3等有害气体和微小颗粒。气体污染物中的氨气(NH3)与化学处理物的反应:

2NH3+H2SO4=(NH4)2SO4

NH3+HCl=NH4Cl

3NH3+H3PO4=(NH4)3PO4

NH3+CH3COOH=CH3COONH4(醋酸铵、*酸铵)

第三级生物质过滤墙是指生物质过滤墙,是利用有机物质填充,有利于生物附着和生长,可以有效地利用微生物对有机污染物进行生物降解,同时生物质过滤墙本身就有很好吸附作用,控制污染物扩散,从而达到长久有效治理效果。

图5-12 三级联合处理除臭装置

5.2.2优化畜禽粪污处理模式,健全污染治理体系

养殖专业户养殖量(以猪当量计)≤ 100头时,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与利用方式采用“二分离一净化”模式。“二分离”即“雨污分离、固液分离”,“一净化”即“污水生物净化、达标排放”。一是在畜禽舍与贮粪池之间设置排污管道排放污液,畜禽舍四周设置明沟排放雨水,实行“雨污分离”;二是使用固液分离机和格栅、筛网等机械、物理的方法,实行“固液分离”,固体粪便堆积发酵后直接用于农田施肥,或出售给有机肥厂;三是污水通过沉淀、过滤,经过管道输送配套果园灌溉。

养殖场养殖量(以猪当量计)100头至10000头时,鼓励养殖小区采取沼气工程结合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模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要求畜禽采用“固液分离+黑膜厌氧发酵池”工艺,粪污通过厌氧菌发酵,降解粪污中颗粒状的无机、有机物,产生的沼气可作为能源用于发电、照明和燃料。沼渣和干粪可直接出售或用于生产有机复合肥;达标排放可直接作肥料用于农田施肥。养殖小区也可以根据粪污产生情况,在周边签订配套农田,实现畜禽养殖与农田种植直接对接。一是粪污直接还田。将畜禽粪污收集于贮粪池中堆沤发酵,于施肥季节作有机肥施于农田。二是“畜-沼-种”种养循环。通过沼气池对粪污进行厌氧发酵,沼气作能源用于照明、发电,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沼液用于农田施肥。

养殖场养殖量(以猪当量计)大于 10000头时,以乡镇为基本单元,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以项目形式推进建立有机肥、沼气工程、深度处理工程,综合处理利用区域畜禽养殖粪污。鼓励无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对接社会化粪肥服务机构,与区域果菜种植基地、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用肥协议,生产有机肥,消纳畜禽养殖粪污。

5.3 加强循环农业建设,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

以沼气和生物燃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乡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绿色高效发展新格局。(见附图四)

5.3.1强化粪污资源利用与种植业结合

(1)构建标准化种养结合模式

统筹考虑本地区种养结合现状以及沼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发展需求,科学合理选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种养结合发展路径,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 7959-2012)》《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有关要求,粪污规范贮存堆沤或厌氧发酵,保障粪污堆沤时长,确保达到无害化处理利用要求后施用;个别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自有消纳土地不足时,与周边种植户签订粪肥消纳协议,确保粪肥施用面积能满足粪肥消纳需要。当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周边粪污消纳土地不足时,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规模养殖场可将固体粪便委托处理,通过与有机肥厂、专业沼气工程企业、社会化粪肥服务机构、果菜茶种植基地、种植企业或合作社等第三方签订用肥协议,确定种养两端粪肥产用合作关系。

图5-13 养殖户推荐畜禽粪污贮存+就近还田模式

图5-14 养殖场推荐畜禽粪污厌氧+就近还田模式

图5-15 畜禽固体粪肥委托处理+液体粪肥就近还田模式

(2)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严把还田粪肥质量关,坚持“科学性、无害化、安全性”原则,指导养殖场(户)、社会化服务主体严格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结合作物需肥特点,按照《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有机肥料》(NY/T 1868)、《有机肥料》(NY/T 525)等标准和规范,确保粪大肠杆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或重金属含量等指标符合要求,根据不同的土壤环境、不同作物、不同产量目标,科学确定粪肥还田数量、时间、方法和替代化肥比例,避免过量和过于集中施用。通过测试农田土壤肥效,根据农田土壤、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量和环境容量,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还田利用量和配套消纳地面积,有效利用沼液、沼渣和有机肥。

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和暂存点,构建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保险公司、无害化集中处理厂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3+1”四方联动的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建设工艺先进、处理彻底、网络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理场,在规模养殖场、各乡镇建成一批病死畜禽集中收集暂存点。适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应不允许私自建无害化处理,传统处理方法退出补贴范围。养殖场需将病死畜禽运输至集中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3)推行种养结合试点示范

选择位于畜禽养殖集中区域、种养结合有一定基础的基地作为试点示范区域。根据地区特点,优先安排果茶等经济作物,兼顾粮食大田作物和蔬菜作物。坚持“种养配套、就近消纳”的原则,综合考虑种植基地消纳能力、养殖场分布以及粪肥到农田运输距离等要素,因地制宜制定畜禽粪肥还田运行服务模式。根据畜禽粪污产生量以及粪肥处理能力、还田能力,择优遴选一批硬件设施齐、运营基础好,能够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等服务的主体开展粪肥还田工作。

5.3.2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及装备支撑

(1)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清洁生产设备建设

畜禽养殖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应符合NY/T1167的有关要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应从源头控制,支持现有养殖场(小区)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养殖场执行雨污分离。支持规模场更新设施设备和标准化改造栏舍,配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等设施装备。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管理水平。改善畜舍结构和通风供暖工艺,养殖栏舍配备通风排气装置、气体收集处理后排放等臭气和温室气体减控设施等。

(2)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有机肥加工设施建设应按具备相应规模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执行,产品应达到《有机肥料》(NY 525)、《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等要求后作为商品有机肥出售。沼气发酵设施需建设厌氧消化反应器、沼气收集和处置系统、沼液沼渣分离和贮存系统,实现资源化产品的安全处置、妥善贮存和综合利用,做好冬季保温。堆肥发酵应建设储存、发酵等场地(至少可暂存180天粪污),配备翻抛设备。堆肥和沼气产物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综合利用的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的养分量;在确定粪肥的最佳施用量时,应对土壤肥力和粪肥肥效进行测试评价,并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同时应有一倍以上的土地用于轮作施肥,不得长期施肥于同一土地。鼓励在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农田之间应建立有效的粪肥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处理置后的粪肥输送至农田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

(3)规模以下家庭农场清洁生产设施建设

新建畜禽养殖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应进行雨污分流、固液分离。推荐采用尿泡粪清粪工艺,现有养殖户逐步淘汰全程水冲粪等清粪方式,实现废水源头减量。

(4)规模以下家庭农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针对养殖专业户,采用贮存池收集畜禽粪污,发酵还田利用的,必须配套建设贮粪场和贮存池,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建设标准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或按具备相应设计规模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的设计方案执行。对于猪当量在10头以下的养殖专业户,鼓励建设粪尿贮存池,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具备集中收运条件的村庄,实现统一收运处理。

5.4 强化环保执法力度,提高污染防治监管水平

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全力保障生猪稳产保供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障畜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5.4.1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1)完善畜禽养殖排污许可证制度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相关工作。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内容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依法严格监管。(2)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要让养殖场户知悉粪污治理的主体责任,树立粪肥台账记录的自觉性,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推进计划,以大型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大力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鼓励有条件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填报,逐步完善粪肥利用台账。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台账填报的培训,确保台账内容填写完整以及相关数据的准确性等。

(3)强化畜禽养殖业执法联动

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应加强在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还田还林综合利用、动物防疫及畜禽尸体处理处置等生态环境执法协作领域的联动执法。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研究处理涉及畜禽养殖生态环境问题。实行政策信息共享,相互提供本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规章、审批文件等执法办案依据,以及涉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领域执法信息。加强线索双向移交,对在日常执法检查、上级督察巡视、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中发现的涉及对方执法职责的违法线索,应及时移交,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5.4.2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1)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

结合本规划,细化任务分工,提出绩效考核措施要求,统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对规模养殖场不开展环境评价、不执行“三同时”制度、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污染防治设置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外环境等违法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不搞简单的关停拆除“一刀切”。设有排污口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必须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定期组织开展排污口(尾水)监督性监测。畅通环境信访举报途径,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加强环境监管队*建设

加强县、乡镇两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队*建设,提高畜禽养殖环境监测能力和监管队*专业化能力水平,夯实环境监管基础。在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常规指标监测基础上,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仪器设备,全面提高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工作水平。加强环境监管队*专业化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对环境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业技术水平。提高装备配备水平,为监管人员配备执法、取证、采样等专业化的监管设备。加强监管队*间的交流,相互借鉴有效的监管方法。

(3)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

基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摸底调查工作和动态变化更新情况登记机制,探索建立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系统,并逐步构建集排查调查、环境监管、环境预测等功能的县、乡镇两级分级使用、直联共享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位置分布、养殖种类和数量、规范化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区域环境质量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与环评、排污许可信息系统等进行衔接。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各类成果 GIS 化,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一张图”管理。

第六章 重点项目和投资估算

6.1重点建设项目

为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重点项目包括畜禽生物安全防控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这两大类,共计10项重点项目。具体项目包括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病死畜禽收集转运中心建设、粪污处置设施建设、种养结合建设等相关内容,提升巴东县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效率,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工程,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能力。

表6-1 重点工程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设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实施时间

主管部门

1

畜禽生物安全防控建设

畜禽防控洗消中心建设项目

溪丘湾乡

将军岭

洗消车间、烘干车间、自用加热液化站、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场区绿化硬化及安全设施建设等。

2021-2023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

野三关

相关村

3

畜禽防控消毒站点建设项目

其他10个乡镇

相关村

配消毒设施,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征地和场区硬化、安全防护设施等。

2021-2023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4

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场项目

溪丘湾乡

后坪村

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其中:车间及原料库房3600平方米,业务用房800平方米。

2023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5

畜禽隔离观察场建设项目

溪丘湾乡

相关村

新建标准化的畜禽隔离观察栏圈,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和隔离观察防护设施及相关设备,配齐检疫观察设施及执法配套设施设备,建办公区域。

2024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6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试点村建设

水布垭镇

南潭村

全村所有养殖户的栏圈、化粪池改造;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取缔畜禽养殖粪污直排行为。

2023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7

清太坪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一体化建设项目

清太坪镇

松林湾村、黄土溪村

建设储粪池及一体化转运设施设备。

2024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8

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补短板项目

茶店子、大支坪、沿渡河、东瀼口、清太坪、绿葱坡

相关村

养殖场配套建设化粪池、雨污分流、暗管输送、节水设施改造升级等。

2023-2025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9

猪、沼、菜种养结合示范项目

信陵镇

土店子村

新建1163模式猪舍30栋3000-4000平方米,每栋不低于100平方米。引进恩施黑母猪300头。农户配套30亩蔬菜、一座沼气池及田间储粪池。形成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推动黑猪养殖高质量发展,年出栏黑猪4000头,保障城区菜篮子工程,带动农户增收。

2024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10

羊、牛、菜种养结合项目

信陵镇

青岭

采用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发展山羊养殖户15户,牛养殖户2户,建设栏舍面积3000平方米,饲养山羊1500只,牛100头,种植蔬菜1000亩。年出栏肉羊1200只,年出栏肉牛100头,各类蔬菜1000吨。

2024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6.2投资估算

畜禽生物安全防控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这两大类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合计1.87亿元。

表6-2 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设名称

金额(万元)

1

畜禽生物安全防控建设

畜禽防控洗消中心建设项目

2000

2

2000

3

畜禽防控消毒站点建设项目

1000

4

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场项目

2200

5

畜禽隔离观察场建设项目

2500

6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试点村建设

2000

7

清太坪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一体化建设项目

1000

8

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补短板项目

1000

9

猪、沼、菜种养结合示范项目

3000

10

羊、牛、菜种养结合项目

2000

6.3资金筹措

资金投入的基本原则是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环境政策引导两个方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为主,强化引导、约束、扶持,依靠企业自身和社会资本解决发展和环境的问题,政府资金投入主要针对公益性设施和奖励扶持两个方向,强化系统性政策约束,以机制体制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各养殖场搬迁、改造投资估算根据其性质不同,分别依据国家有关部委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规定, (略) 场价格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估算指标。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优化各种资金的利用,根据主管部门对项目要求的开发顺序和时序要求,和项目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结合国家及地方专项资金的申请方向,做好前期工作,包装整合污染治理项目,特别是大型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项目,依托企业的资源优势,努力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瞄准公益性环境改善项目,以减少区域养殖污染排放、改善区域环境为核心。同时强化 (略) 场的引导作用, (略) 场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向发展。

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领域的运营模式,通过PPP、EOD等方式降低 (略) 场风险,畅通社会资本进入的渠道。政府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气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推广等关键环节出台扶持政策,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向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方向投入,出台畜禽养殖产业优化发展相关扶持、鼓励政策调动企业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在完善污染治理的同时,通过延长、拓宽产业链,实现养殖、治理、利用的循环链条。从而实现环境治理和企业发展双赢。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环境政策引导两个方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解决发展和环境问题,应是未来最主要的资金筹措和保障机制。

6.4效益分析

6.4.1经济效益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形成的沼渣、沼液、堆肥等可作为有机肥料,在种植业发展中降低化肥使用量,节约生产成本。沼气作为能源产品,精制后可作为天然气接入燃气管网或直接用于沼气发电,作为养殖场的生产和生活用电,将有利于降低畜禽养殖成本,从而增加经济效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农业发展中的农副产品饲料化,将实现农业可再生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6.4.2环境效益

养殖污染物通过治理和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推进环境质量改善。通过实施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程,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环境准入和倒逼作用,消灭粪污直排和场外丢弃,能够有效改善区域水体环境、空气环境。各类政策补贴和技术示范工程将继续发挥积极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自发治污减排的积极性,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巩固减排工作成效。通过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项目, (略) 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6.4.3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推动养殖粪污进一步收集和有效的处理处置,提升了地区生态环境污染协调控制能力,减少了各养殖场对周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将传统印象中养殖场“脏、臭、差、污”的形象改变成“整洁、有序、卫生、环保、生态”新印象,极大改善各养殖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并强化污染防治,对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水系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将有效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居民健康得到保障。

通过推进养殖密集区的养殖户入区入园经营或污染物(沼液)第三方运输,发挥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农村地区粪便乱堆、污水乱排的现象有所改观,村容村貌得到改善,人畜混居状况有所缓解,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提高。各养殖场区环境的改善,进一步铲除了细菌、病原菌、蚊蝇等的生存场所,进而减少了消毒杀菌及抗生素等药物的投入,提升畜禽产品品质,为社会公众提供健康保障。开展“养殖→沼液沼渣→有机肥→农田→种植→养殖”等循环利用模式,可为周边养殖业、种植业等提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相关的示范和推动,从而带动周边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改善农村产业发展质量。

第七章 保障措施

7.1 加强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确保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在规划期内顺利实施。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改、财政及其他部门责任,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加强资源和信息共享,建立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畜禽粪肥还田的组织与引导工作,并实施畜禽养殖业发展和布局规划,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其他有关部门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工作,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7.2 明确重点,加强技术支撑

综合考虑水、土壤、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探索适宜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研究控源减排、清洁生产、高效堆肥、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组织科技攻关,提高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研究、引进、试点等工作经费,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 (略) 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和指导,采用现场参观、专题讲座等方式,推广先进的治理技术和养殖模式。

7.3 加大投入,加强政策扶持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种养业结合程度、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等情况,对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分类、分批、分区域进行资金和政策支持。利用现有环保和涉农财政资金,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有关环境保护和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加强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扶持政策,畜禽养殖及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执行农业用电价格,生产经营有机肥的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和化肥运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制取沼气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沼气发电上网的享受国家上网电价优惠政策。

7.4 加大宣传,营造治理气氛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及时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融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和舆论引导体系。加强养殖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充分保障和发挥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养殖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八章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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