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青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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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青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验收公示

2022年05月28日,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房县化龙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包括: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建设单位)、湖北山鼎 (略) (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湖北 (略) (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特邀专家等组成。

经过查看现场、审阅竣工验收报告表等资料及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22年11月11日,经本公司自查,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前言

房县青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房县青峰镇青峰街村,建设单位为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

2020 年6月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委托武汉四海 (略) 编制完成了《房县青峰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0 年 11 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十环函〔2020〕687 号,见附件 1);

该项目于 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 年8月竣工建设完成;

2022 年 3 月,该项目开始调试运行,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已由运维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报告见附件10);2022年11月取得项目排污许可证(见附件8)。

房县青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 *.72m2,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生活垃圾最大日处理规模约32t/d,填埋场库容约 30.37 万 m3,设计使用年限 20 年(2021 年-2040 年)。项目主要服务于青峰镇全域人口。项目设备开始调试时间为 2021 年 7 月。本项目总投资283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7 万元,占总投资的20.84%。目前主要生产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相关指标,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项目环评设计填埋区在填埋场使用过程中,通过环境监测,若发现填埋场上空*烷浓度达 5%以上时,将填埋气体导排系统改建成填埋气体主动收集系统,即通过风机抽气和管道输送方式,将填埋气体收集。通过抽气方式收集到的填埋气体进入燃烧系统,采用燃烧火炬燃烧处理,达标排放。目前由于项目才投入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及参考其他同类型垃圾填埋场,填埋气在运营期均采用石笼导排,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采用石笼导排填埋废气的方式可行。

(2)项目环评设计渗滤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由槽罐车运送至青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实际在运营过程中污水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自建排污管道排入青峰 (略) ,最终纳入青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至外环境。项目仅改变污水送至污水处理厂的方式改变,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填埋区的垃圾渗滤液、垃圾运输车辆的洗车废水以及生产管理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洗车废水、渗滤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 24m3/d)处理后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表 2 的标准后通 (略) (略) 纳入青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BOD5、*、SS 等,渗滤液的主要污染因子为TP、COD、BOD5、*、SS、重金属等,洗车废水的主要污染因子COD、SS。

在对项目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在线COD监测数据出现多次(连续)超标情况,经在线系统运维单位(十堰 (略) )、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湖北山鼎 (略) )分析,超标情况发生在渗滤液处理系统调试期间,在渗滤液调试期间,处理系统各参数设置,药剂投放量等的不同会造成处理水出现超标情况,垃圾场运营单位根据在线检测结果不断调整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各参数及药剂使用量,最终使渗滤液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处理水稳定达标。垃圾场运营单位反应,在渗滤液处理系统调试期间,处理后的水通过处理系统末端回流管道返回渗滤液收集池,未向外排放,没有造成环境污染。

本项目渗滤液产生量连续不规律,其他废水间断不规律。目前垃圾填埋量约为32t/d, 废水总量约20m3/d。

2、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填埋区填埋气与污水处理站臭气。

表 3-1 废气处理工艺及排放情况

项目

污染物

废气处理工艺

排放情况

生化池臭

臭气

污水处理区每日喷洒除臭剂

无组织排放

填埋气

NH3、H2S、

臭气、CH4

填埋区产生的填埋气经导气石笼集后排放,每日喷洒除臭剂。

无组织排放

渗滤液池沼气

NH3、H2S、

臭气、CH4

渗滤液池封闭,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及火炬燃烧系统,当*烷浓度达到设定值时点火燃烧。

燃烧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车运输生活垃圾的行驶噪声以及抽送渗滤液的水泵、污水处理站风机。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压实机、推土机、运输车等),各类风机、水泵等采取基础减震、墙体及绿化带隔声等措施,设备噪声源强得到大幅减弱。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产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污水处理过程的废膜、废滤芯等,在线检测系统产生的废液等。

表3-2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方式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二)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本项目周边敏感点为周边居民,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对生活废水、大气、对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运行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验收总结论

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房县青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基本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验收工作组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基本能够满足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将有关资料进行公示, (略) 上信息填报。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材料详见:

链接: http://** 提取码: t4xg

2022年05月28日,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房县化龙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包括: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建设单位)、湖北山鼎 (略) (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湖北 (略) (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特邀专家等组成。

经过查看现场、审阅竣工验收报告表等资料及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22年11月11日,经本公司自查,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前言

房县青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房县青峰镇青峰街村,建设单位为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

2020 年6月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委托武汉四海 (略) 编制完成了《房县青峰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0 年 11 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十环函〔2020〕687 号,见附件 1);

该项目于 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 年8月竣工建设完成;

2022 年 3 月,该项目开始调试运行,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已由运维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报告见附件10);2022年11月取得项目排污许可证(见附件8)。

房县青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 *.72m2,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生活垃圾最大日处理规模约32t/d,填埋场库容约 30.37 万 m3,设计使用年限 20 年(2021 年-2040 年)。项目主要服务于青峰镇全域人口。项目设备开始调试时间为 2021 年 7 月。本项目总投资283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7 万元,占总投资的20.84%。目前主要生产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相关指标,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项目环评设计填埋区在填埋场使用过程中,通过环境监测,若发现填埋场上空*烷浓度达 5%以上时,将填埋气体导排系统改建成填埋气体主动收集系统,即通过风机抽气和管道输送方式,将填埋气体收集。通过抽气方式收集到的填埋气体进入燃烧系统,采用燃烧火炬燃烧处理,达标排放。目前由于项目才投入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及参考其他同类型垃圾填埋场,填埋气在运营期均采用石笼导排,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采用石笼导排填埋废气的方式可行。

(2)项目环评设计渗滤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由槽罐车运送至青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实际在运营过程中污水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自建排污管道排入青峰 (略) ,最终纳入青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至外环境。项目仅改变污水送至污水处理厂的方式改变,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填埋区的垃圾渗滤液、垃圾运输车辆的洗车废水以及生产管理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洗车废水、渗滤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 24m3/d)处理后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表 2 的标准后通 (略) (略) 纳入青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BOD5、*、SS 等,渗滤液的主要污染因子为TP、COD、BOD5、*、SS、重金属等,洗车废水的主要污染因子COD、SS。

在对项目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在线COD监测数据出现多次(连续)超标情况,经在线系统运维单位(十堰 (略) )、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湖北山鼎 (略) )分析,超标情况发生在渗滤液处理系统调试期间,在渗滤液调试期间,处理系统各参数设置,药剂投放量等的不同会造成处理水出现超标情况,垃圾场运营单位根据在线检测结果不断调整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各参数及药剂使用量,最终使渗滤液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处理水稳定达标。垃圾场运营单位反应,在渗滤液处理系统调试期间,处理后的水通过处理系统末端回流管道返回渗滤液收集池,未向外排放,没有造成环境污染。

本项目渗滤液产生量连续不规律,其他废水间断不规律。目前垃圾填埋量约为32t/d, 废水总量约20m3/d。

2、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填埋区填埋气与污水处理站臭气。

表 3-1 废气处理工艺及排放情况

项目

污染物

废气处理工艺

排放情况

生化池臭

臭气

污水处理区每日喷洒除臭剂

无组织排放

填埋气

NH3、H2S、

臭气、CH4

填埋区产生的填埋气经导气石笼集后排放,每日喷洒除臭剂。

无组织排放

渗滤液池沼气

NH3、H2S、

臭气、CH4

渗滤液池封闭,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及火炬燃烧系统,当*烷浓度达到设定值时点火燃烧。

燃烧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车运输生活垃圾的行驶噪声以及抽送渗滤液的水泵、污水处理站风机。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压实机、推土机、运输车等),各类风机、水泵等采取基础减震、墙体及绿化带隔声等措施,设备噪声源强得到大幅减弱。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产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污水处理过程的废膜、废滤芯等,在线检测系统产生的废液等。

表3-2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方式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二)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本项目周边敏感点为周边居民,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对生活废水、大气、对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运行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验收总结论

房县利民环境保护治理产业中心房县青峰镇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基本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验收工作组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基本能够满足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将有关资料进行公示, (略) 上信息填报。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材料详见:

链接: http://** 提取码: t4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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