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113708280043320618/2022-0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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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1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113708280043320618/2022-0479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乡县水务局金乡县再生水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7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0537-*

通讯地址:*@*ttp://**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乡县再生水供水工程项目

金乡县水务局

(略) 金乡县境内

山东 (略)

总投资*.*元。

施工期

1、施工废水治理措施

(1)车辆冲洗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

(2)基坑废水

基坑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泥沙等悬浮物,施工期间采取静置沉淀措施后悬浮物含量会显著降低,土方开挖前及时设置排水沟进行抽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在施工区设置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施工废气治理措施

(1)汽车运输扬尘、施工扬尘

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等相关办法、政策标准的规定,采取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施工期间应当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 (略) 或防尘布。

2)施工场区 (略) 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 (略) 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3)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于净。

4)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土方堆放时,应采取 (略) 、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

5)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扬尘防治设备,采用喷淋、覆盖、绿化、封闭等综合降尘措施。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采取湿法作业工作。土方作业 (略) 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土石方、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 (略) 等进行覆盖。

6)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覆盖防尘布并限速行驶。

7)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台,洗车水汇入沉淀池中循环使用。

(2)燃油废气

1)往返于施工区的大型车辆,尾气应达标排放,不能达标的,应安装尾气净化器。

2)施工 (略) 移动机械在施工前申请环保编码。

3)使用符合标准的汽柴油;使用达到国三及 (略) 移动机械,禁止使用高排放、检测不达 (略) 移动机械

4)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发动机应在正常、良好状态下工作,提高燃烧效率。

(3)河道清淤恶臭

1)清淤过程中,为减少臭气的排放,在附近分布有集中居民点的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高度一般为2.5m,避免臭气直接扩散到岸边;

2)对清淤底泥表面采取喷洒生石灰或除臭剂等措施,同时淤泥临时堆存应远离居民点,减少臭气扩散对居民影响。

3)对施工工人采取保护措施,如配戴防护口罩、面具等;底泥采用罐车密闭运输,以防止沿途散落;底泥运输避开繁华区及居民密集区。

4)清淤的季节建议选在冬季,清淤的气味不易发散,而且冬季居民的窗户关闭,可以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若在其它季节清淤,清淤的气味易发散,施工单位应提前告知附近的居民关闭窗户,最大限度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厂界排放浓度限值。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具有高噪声、无规律的特点,为使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建议施工时应采取以下措施以减缓不利影响:

①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特别针对本项目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区,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尽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整个工期。

③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在途径人口聚集区的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新修筑的便道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避免穿越和靠近敏感点,以避免车辆辐射噪声对周围的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④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⑤建筑垃圾的堆放点应远离项目区敏感保护目标;选择科学、合理的建筑 (略) 线,以降低建筑垃圾转运车辆噪声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同时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⑥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超出2类噪声标准,一般可采取变动施工方法措施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时间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施工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土及干化淤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弃土及干化淤泥

施工弃土、干化淤泥,需运往施工规划的弃土区统一堆放。工程主体弃土区主要占地面积为102.2亩,弃土区能满本工程堆场弃土要求。 弃土和干化淤泥运往低洼地方回填,不新征占地。

(2)生活垃圾

工程施工生活区内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建筑垃圾

工程施工建筑物共1800m2,按每平方米产生0.05m3左右的建筑垃圾计,共产生建筑垃圾90m3,按每方0.5t计,将产生45t的建筑垃圾,全部外售。

营运期

1、水环境治理措施

河道设置定期检测,保证水质满足要求。加强人员管理,定期巡查。工程无废水外排。

2、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排水站、提水站等运行产生的噪声,为减轻噪声影响,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同时设置于室内,采取隔声窗、门,墙壁贴吸声材料,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治理措施

项目运行后,不需要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乡县水务局金乡县再生水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7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0537-*

通讯地址:*@*ttp://**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乡县再生水供水工程项目

金乡县水务局

(略) 金乡县境内

山东 (略)

总投资*.*元。

施工期

1、施工废水治理措施

(1)车辆冲洗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

(2)基坑废水

基坑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泥沙等悬浮物,施工期间采取静置沉淀措施后悬浮物含量会显著降低,土方开挖前及时设置排水沟进行抽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在施工区设置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施工废气治理措施

(1)汽车运输扬尘、施工扬尘

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等相关办法、政策标准的规定,采取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施工期间应当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 (略) 或防尘布。

2)施工场区 (略) 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 (略) 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3)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专人负责定时对场地进行打扫、洒水,保洁,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确保场区于净。

4)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土方堆放时,应采取 (略) 、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

5)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扬尘防治设备,采用喷淋、覆盖、绿化、封闭等综合降尘措施。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采取湿法作业工作。土方作业 (略) 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土石方、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 (略) 等进行覆盖。

6)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覆盖防尘布并限速行驶。

7)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台,洗车水汇入沉淀池中循环使用。

(2)燃油废气

1)往返于施工区的大型车辆,尾气应达标排放,不能达标的,应安装尾气净化器。

2)施工 (略) 移动机械在施工前申请环保编码。

3)使用符合标准的汽柴油;使用达到国三及 (略) 移动机械,禁止使用高排放、检测不达 (略) 移动机械

4)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发动机应在正常、良好状态下工作,提高燃烧效率。

(3)河道清淤恶臭

1)清淤过程中,为减少臭气的排放,在附近分布有集中居民点的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高度一般为2.5m,避免臭气直接扩散到岸边;

2)对清淤底泥表面采取喷洒生石灰或除臭剂等措施,同时淤泥临时堆存应远离居民点,减少臭气扩散对居民影响。

3)对施工工人采取保护措施,如配戴防护口罩、面具等;底泥采用罐车密闭运输,以防止沿途散落;底泥运输避开繁华区及居民密集区。

4)清淤的季节建议选在冬季,清淤的气味不易发散,而且冬季居民的窗户关闭,可以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若在其它季节清淤,清淤的气味易发散,施工单位应提前告知附近的居民关闭窗户,最大限度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厂界排放浓度限值。

3、施工噪声治理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具有高噪声、无规律的特点,为使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建议施工时应采取以下措施以减缓不利影响:

①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特别针对本项目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区,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尽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整个工期。

③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在途径人口聚集区的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新修筑的便道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避免穿越和靠近敏感点,以避免车辆辐射噪声对周围的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④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⑤建筑垃圾的堆放点应远离项目区敏感保护目标;选择科学、合理的建筑 (略) 线,以降低建筑垃圾转运车辆噪声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同时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⑥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超出2类噪声标准,一般可采取变动施工方法措施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时间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施工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土及干化淤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弃土及干化淤泥

施工弃土、干化淤泥,需运往施工规划的弃土区统一堆放。工程主体弃土区主要占地面积为102.2亩,弃土区能满本工程堆场弃土要求。 弃土和干化淤泥运往低洼地方回填,不新征占地。

(2)生活垃圾

工程施工生活区内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建筑垃圾

工程施工建筑物共1800m2,按每平方米产生0.05m3左右的建筑垃圾计,共产生建筑垃圾90m3,按每方0.5t计,将产生45t的建筑垃圾,全部外售。

营运期

1、水环境治理措施

河道设置定期检测,保证水质满足要求。加强人员管理,定期巡查。工程无废水外排。

2、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排水站、提水站等运行产生的噪声,为减轻噪声影响,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同时设置于室内,采取隔声窗、门,墙壁贴吸声材料,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治理措施

项目运行后,不需要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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