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1日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4日(二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黑 (略) 安达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m3液体化工产品储运项目 | 黑龙江安达经济开发区新创综合产业园南区规划保留石油加工产业区 | (略) | 黑龙江 (略) | 本项目为液体化工产品仓储项目,储存介质包括石脑油、芳烃、重油类。该项目设置储运罐区(九)、储运罐区(十)、储运罐区(十一)、储运罐区(十二)、储运罐区(十三),共设置42台储罐(DN*×*,V=5000m3),储罐总容积*m3。年周转重油*t,石脑油*t,芳烃*t。其他辅助设施如消防水池及消防泵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污水处置装置等均依托厂区原有设施。本项目占地面积为*m2,总投资额为*万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额的0.17%。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石脑油、芳烃采用内浮顶罐;新建油气回收装置1套,各罐顶接自力式调节阀连接油气回收主管线,各储罐大、小呼吸及装卸车栈桥排放有机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油气回收装置采用二级冷凝+二级吸附工艺,综合处理效率99%。针对无组织排放废气,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管线、法兰和垫片。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建立LDAR标准化工作流程,对生产装置的阀门、法兰、机泵等经常存在物料泄露的地方,使用专门的气体检测仪器进行泄露检测,筛查出发生泄露的位置,确认泄露的设备,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通过修理降低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有组织排放苯、*苯、二*苯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速率及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及处理效率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房外1h平均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10mg/m3限值要求,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30mg/m3限值。 (三)本项目生活供暖依托4t/h成型生物质燃煤专用锅炉;储罐保温及管线伴热依托一期自建25t/h燃煤锅炉,待园区集中供热热源建成后,采用园区集中供热。 (四)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排放污水主要为储罐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排污水及初期雨水混合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 (略) ,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兴隆泡。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泵产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装、卸车泵基础安装减振垫,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本项目建成营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油气回收设施废活性炭、清罐底泥、设备维修保养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七)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
1 2 | (略) 宏盛报废汽车拆解建设项目 | 黑 (略) (略) 安发大 (略) 交叉口东北600米 | (略) 宏盛报废 (略) | 大庆 (略) | 本项目利用原有一栋闲置办公楼用于办公,一座闲置车间分区作为传统燃料汽车拆解区、新能源汽车拆解区。年拆解报废汽车2940辆(其中小型燃料汽车1800辆,大、中型燃料汽车650辆,小型新能源电动汽车400辆,大、中型新能源电动汽车90辆),折算成年拆解能力为5000辆。本项目只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不设置破碎过程,也无零件清洗、打包、翻新等步骤。本项目总投资额为*元,环保投资35.*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9%。总占地面积为*.50m2。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生产不需供暖;办公室冬季使用电采暖。 (三)本项目进厂车辆无需冲洗,无零件清洗,不产生清洗废水,针对车间地面滴漏的少量油污,采用抹布等擦拭,不进行地面冲洗,因此,无生产废水。厂区内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位于办公楼东侧,容积为150m3,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排入位于其东侧的清水池,清水池内的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四)本项目拆解区设置1套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危废暂存间设置1套带有空气过滤系统的负压排气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非*烷总烃(有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拆解、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1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烟尘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净化处理后外排,企业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场外绿化,可以有效处理,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外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的排放标准限值; (五)本项目对生产设备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值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六)该项目运行中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安全气囊、海绵及座椅材料、内饰材料、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轻质物料、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污泥,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废制冷剂、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理;废旧轮胎、废旧玻璃、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暂存于废料堆场,定 (略) 回收处置;可回用零部件分类收集,直接外售。运行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防冻液、动力电池冷却液)、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机油、刹车油、液压油、润滑油、汽油、柴油、机油过滤器)、含汞废物、废铅蓄电池、石棉废物、废活性炭、 (略) 板、废尾气净化剂、废油液(油水分离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拆解车间、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清水池采取抗渗钢纤维混凝土或高密度聚*烯膜(HDPE)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要求;危废暂存间地面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拟采用防渗水泥地面+2.0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保证渗透系数K≤1×10-10cm/s。一般防渗区包括整车车辆存放场及待拆解车辆暂存区、新能源汽车贮存场、废料堆场。采用防渗混凝土或HDPE膜进行防渗,其防渗技术要求可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简单防渗区包括场内办公室、场内地面、道路,进行一般地面水泥硬化。 (八)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泄漏事故应急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 (九)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
责任单位:安达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1日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4日(二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黑 (略) 安达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m3液体化工产品储运项目 | 黑龙江安达经济开发区新创综合产业园南区规划保留石油加工产业区 | (略) | 黑龙江 (略) | 本项目为液体化工产品仓储项目,储存介质包括石脑油、芳烃、重油类。该项目设置储运罐区(九)、储运罐区(十)、储运罐区(十一)、储运罐区(十二)、储运罐区(十三),共设置42台储罐(DN*×*,V=5000m3),储罐总容积*m3。年周转重油*t,石脑油*t,芳烃*t。其他辅助设施如消防水池及消防泵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污水处置装置等均依托厂区原有设施。本项目占地面积为*m2,总投资额为*万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额的0.17%。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石脑油、芳烃采用内浮顶罐;新建油气回收装置1套,各罐顶接自力式调节阀连接油气回收主管线,各储罐大、小呼吸及装卸车栈桥排放有机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油气回收装置采用二级冷凝+二级吸附工艺,综合处理效率99%。针对无组织排放废气,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管线、法兰和垫片。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建立LDAR标准化工作流程,对生产装置的阀门、法兰、机泵等经常存在物料泄露的地方,使用专门的气体检测仪器进行泄露检测,筛查出发生泄露的位置,确认泄露的设备,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通过修理降低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有组织排放苯、*苯、二*苯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速率及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及处理效率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房外1h平均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10mg/m3限值要求,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30mg/m3限值。 (三)本项目生活供暖依托4t/h成型生物质燃煤专用锅炉;储罐保温及管线伴热依托一期自建25t/h燃煤锅炉,待园区集中供热热源建成后,采用园区集中供热。 (四)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运营期排放污水主要为储罐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排污水及初期雨水混合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 (略) ,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兴隆泡。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泵产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装、卸车泵基础安装减振垫,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本项目建成营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油气回收设施废活性炭、清罐底泥、设备维修保养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其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七)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
1 2 | (略) 宏盛报废汽车拆解建设项目 | 黑 (略) (略) 安发大 (略) 交叉口东北600米 | (略) 宏盛报废 (略) | 大庆 (略) | 本项目利用原有一栋闲置办公楼用于办公,一座闲置车间分区作为传统燃料汽车拆解区、新能源汽车拆解区。年拆解报废汽车2940辆(其中小型燃料汽车1800辆,大、中型燃料汽车650辆,小型新能源电动汽车400辆,大、中型新能源电动汽车90辆),折算成年拆解能力为5000辆。本项目只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不设置破碎过程,也无零件清洗、打包、翻新等步骤。本项目总投资额为*元,环保投资35.*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9%。总占地面积为*.50m2。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生产不需供暖;办公室冬季使用电采暖。 (三)本项目进厂车辆无需冲洗,无零件清洗,不产生清洗废水,针对车间地面滴漏的少量油污,采用抹布等擦拭,不进行地面冲洗,因此,无生产废水。厂区内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位于办公楼东侧,容积为150m3,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排入位于其东侧的清水池,清水池内的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四)本项目拆解区设置1套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危废暂存间设置1套带有空气过滤系统的负压排气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非*烷总烃(有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拆解、切割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1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烟尘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净化处理后外排,企业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场外绿化,可以有效处理,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外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的排放标准限值; (五)本项目对生产设备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值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六)该项目运行中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安全气囊、海绵及座椅材料、内饰材料、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轻质物料、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污泥,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废制冷剂、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理;废旧轮胎、废旧玻璃、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暂存于废料堆场,定 (略) 回收处置;可回用零部件分类收集,直接外售。运行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防冻液、动力电池冷却液)、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机油、刹车油、液压油、润滑油、汽油、柴油、机油过滤器)、含汞废物、废铅蓄电池、石棉废物、废活性炭、 (略) 板、废尾气净化剂、废油液(油水分离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拆解车间、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清水池采取抗渗钢纤维混凝土或高密度聚*烯膜(HDPE)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要求;危废暂存间地面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拟采用防渗水泥地面+2.0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保证渗透系数K≤1×10-10cm/s。一般防渗区包括整车车辆存放场及待拆解车辆暂存区、新能源汽车贮存场、废料堆场。采用防渗混凝土或HDPE膜进行防渗,其防渗技术要求可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简单防渗区包括场内办公室、场内地面、道路,进行一般地面水泥硬化。 (八)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泄漏事故应急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 (九)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
责任单位:安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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