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亭东区动迁小区交通枢纽B区(农贸市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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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亭东区动迁小区交通枢纽B区(农贸市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唯亭东区动迁小区交通枢纽B区( (略) 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唯亭东区动迁小区交通枢纽B区( (略) 场)已于2022年10月21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于2006年5月编制完成了《唯亭东区动迁小区交通枢纽B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自检表》,2006年6月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现为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档案编号*。项目于2007年开工,2009年竣工并开始运行,但未申请环保验收。市场经营范围包括蔬菜、水果等生鲜类零售。在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有关环境污染的投诉以及处罚。

(一)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项目地的雨水管道收集后汇入 (略) (略) 。 (略) 场南侧污水接管进入本项目亭苑B区污水管道; (略) 场北侧污水接 (略) (略) ,最终进入苏州工业园区 (略) 处理。雨水、 (略) 已全部接驳完成。

(二)废气

(略) 场已于2021年9月暂停运营,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

(略) 场已于2021年9月暂停运营,无运行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本 (略) 场房屋建筑验收, (略) 场已于2021年9月暂停运营,不涉及任何生产固废排放。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 (略) ;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 (略) 北;

联系人:徐静

电话:*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1月12日。

唯亭东区动迁小区交通枢纽B区( (略) 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唯亭东区动迁小区交通枢纽B区( (略) 场)已于2022年10月21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于2006年5月编制完成了《唯亭东区动迁小区交通枢纽B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自检表》,2006年6月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现为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档案编号*。项目于2007年开工,2009年竣工并开始运行,但未申请环保验收。市场经营范围包括蔬菜、水果等生鲜类零售。在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有关环境污染的投诉以及处罚。

(一)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项目地的雨水管道收集后汇入 (略) (略) 。 (略) 场南侧污水接管进入本项目亭苑B区污水管道; (略) 场北侧污水接 (略) (略) ,最终进入苏州工业园区 (略) 处理。雨水、 (略) 已全部接驳完成。

(二)废气

(略) 场已于2021年9月暂停运营,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

(略) 场已于2021年9月暂停运营,无运行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

本 (略) 场房屋建筑验收, (略) 场已于2021年9月暂停运营,不涉及任何生产固废排放。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 (略) ;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 (略) 北;

联系人:徐静

电话:*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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