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惠州市致航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惠州市致航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 (略) 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 (略) 333号星河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高层厂房3号厂房5层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星河产业 (略) 的厂房,在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 (略) 333号星河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高层厂房3号厂房5层投资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1479.34m2,建筑面积为1479.34m2,从事连接器的生产,年产连接器*条。主要原辅材料为PVC、TPU、ABS、PPS、铜棒、胶水等,主要设备有注塑机、点胶机、烤箱等。项目拟招员工20人,不在厂区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梧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待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运行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阁排涝站排渠,然后汇入梧村河。 2、项目注塑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锡及其化合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预计可以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项目PPS废料经碎料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废塑料与废铜料、不合格品、锡渣、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 (略) 处理;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抹布及废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针对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做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仓库和车间应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做好厂区建筑物消防措施,应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以及消防设施。全厂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规划环评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 (略) 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 (略) 333号星河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高层厂房3号厂房5层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星河产业 (略) 的厂房,在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 (略) 333号星河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高层厂房3号厂房5层投资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1479.34m2,建筑面积为1479.34m2,从事连接器的生产,年产连接器*条。主要原辅材料为PVC、TPU、ABS、PPS、铜棒、胶水等,主要设备有注塑机、点胶机、烤箱等。项目拟招员工20人,不在厂区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梧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待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运行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阁排涝站排渠,然后汇入梧村河。 2、项目注塑工序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锡及其化合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预计可以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项目PPS废料经碎料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废塑料与废铜料、不合格品、锡渣、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 (略) 处理;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抹布及废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针对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做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仓库和车间应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做好厂区建筑物消防措施,应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以及消防设施。全厂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规划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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