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丽江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丽江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丽江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云政办发〔2022〕84号),市林草局牵头起草了《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广大群众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的修改建议,并说明理由和依据,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11月18 (略) 林草局改产科。
附件: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郭华山
联系电话及传真:0888—*
邮箱:*@*26.com
(略) 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巩固和提升森林“四库”功能,优化林草产业结构,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林草发展新动能, (略) 乡村振兴,助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云政办发〔2022〕84号), (略) 区位、资源、生态优势和各类生产要素配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略)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立现代林草产业体系为战略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特色化、 (略) 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瞄准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政策支持,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强化林地利用监管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格把控林地利用范围和开发利用强度,建立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突出绿色生态、优质安全导向,推行标准化、集约化、绿色化、规模化生产方式,提高林草产品品质,提供更具竞争力的 (略) 场服务。
2.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依托丽江种质资源优势和自然条件优势,加强政府引导,通过科学规划、年度计划、适时调节,切实把林草产业发展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防止一哄而上,无序发展。 (略) 场运行规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经 (略) 场需求,开展种植培育、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经营活动。政府积极发挥作用,出台扶持政策,改善基础设施,强化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管理,健全投融资制度,引导社会投入,调动各方面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统筹协调发展。
3.创新驱动,质量优先。遵循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林草产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组织创新,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加强技术创新,夯实科技支撑,创新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创新组织方式,强化科研、生产、销售领域的分工协作,完善政府、企业、林农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发展模式,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经营向集约高效、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4.融合发展,延长链条。优化配置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延长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快布局发展健康产业、新兴产业。建立和完善种加销、科工贸一体发展新机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林草全产业链开发。
5.示范带动、 (略) 。以华坪县新庄乡腊么村为试点,按“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方向,突出区域特色和差别化发展,不贪大求全,根据自然条件、区位优势、产业基础,聚焦“小而优、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 (略) 林草产业总产值在2021年基础上实现翻番、突破270亿元,其中林草重点产业总产值超过200亿元,林草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精三产,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增加生态产品附加值。全 (略) 场主体实现倍增,实现龙头企业县级全覆盖。
(四)总体布局。综合考虑各县(区)生态区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按照分类施策、差异化发展的原则,按照《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滇西北重点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要求,按照《 (略) 林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23—2025年)》区域布局,构建“三带、五区、八群”(三带:即金沙江干热河谷林下经济带,中海拔半山区林下经济带,高海拔冷凉山区林下经济带;五区:古城、玉龙、永胜、华坪、宁蒗林下食用菌产业区,玉龙、永胜、华坪林下魔芋产业区,玉龙、永胜、华坪、宁蒗林下中药材产业区,宁蒗、永胜、玉龙林下养殖产业区,古城、玉龙、永胜、华坪、宁蒗生态旅游区;八群: (略) 范围内适地适产,重点打造林下中药材、食用菌、魔芋、马铃薯、饲草、畜禽养殖、蜜蜂、生态旅游等8个重点产业群。)林下经济发展格局。 (略) 区位、资源、生态和人文优势,加快推进全域森林康养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提升林草资源质量。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合理安排国土绿化地块,科学确定绿化目标任务,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应栽尽栽,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推动城镇、道路、高原湖泊、景区等重点区域森林扩面提质增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科学划定重点天然林区域。构建全方位、多角度、全天 (略) 络。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严格保护天然草原,严禁擅自改变草原用途和性质。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把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实行严格保护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商品林,培育优质木材资源。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引导种苗有序生产,建立特色乡土树种草种苗木展示调剂中心,建立林草良种壮苗供需保障机制,构建以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为主体的特色乡土树种草种苗木保障体系,切实提升林草工程建设苗木保障能力水平,不断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原则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点加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改善林分结构,优化林火阻隔系统布局,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灾害能力。依法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和周边生境修复,深入挖掘古树名木文化。(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积极引进先进森林经营理念和技术,推进森林科学经营,科学实施修复措施,遏制天然林分退化。因地制宜,自然恢复为主,适度开展人工干预措施,开展种草改良,治理草原有害生物,科学建设草原围栏,推进划区轮牧管理,减轻草原放牧强度。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根据各县、区森林草原资源状况和种养传统,以县为单位制定林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支持依法依规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带动林区群众就业增收。完善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林农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林农积极参与林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农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发展收益。加快发展政策性林草产业保险,支持企业增加商业收储,保持核桃等林草产品价格合理稳定。支持村集体探索利用集体林草资源,建设林草产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项目,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增加林农收入。实现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 (略) 管发放”,确保生态护林员、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等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省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核桃产业提质增效。坚持统筹布局、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科学控制种植面积,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强良种选育、合理间种、整形修剪、病虫防控、成熟采收、无烟烘烤等新型实用技术推广,强化丰产管理,到2025年完成核桃提质增效*亩,打造成为核桃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实现示范基地单产在2021年基础上翻番、亩产达120公斤以上。优化标准化初加工点布局,力争年均向上级业务部门申请新建2条核桃标准化初加工生产线,初加工一体化生产线覆盖一区四县,标准化初加工能力达80%以上。瞄准食品、医药、化工等领域,支持企业推进核桃油脂类、休闲食品和蛋白类精深加工,加强核桃多肽能量饮料、解毒消肿中药制剂、染发剂等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达产扩产, (略) 核桃食用油产能突破*吨。到2025年,全市核桃种植面积稳定在*亩,产业总产值达16亿元。(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优质高效。发挥丽江气候、地域优势,优化花椒、油橄榄、青刺果、芒果、苹果等特色经济林主产区、重点县和产业带布局。多渠道拓展用地空间,支持利用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改培经济林,扩大特色经济林种植规模。按照良种栽培、规模种植、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新建和改造相结合,到2025年,建成6000亩花椒高产示范基地、*亩芒果高产示范基地、*亩苹果高产示范基地, (略) 特色经济林建设。实施光伏提水工程,支持经营主体在金沙江等干热河谷适宜地区开展油橄榄规模化种植。充分发挥国有林区、林场生态资源优势,建设特色乡土树种苗木保障基地体系。到2025年,全市观赏苗木生产基地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年产超过*株(盆)。加快完善特色经济林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引导林农群众开展标准化生产、集约式经营,支持储藏加工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提高综合效益。(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林下经济产业扩面提质。在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利用人工商品林和退耕还林地,科学有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重点发展以林药、林菌、林粮为主的林下仿野生种植,以林畜、林禽及林蜂为主的林下仿野生或生态养殖,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产品采集及加工;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示范带动强的龙头企业和林草专业合作组织,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创新林下经济经营管理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民积极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帮助山区林农脱贫致富。到2025年,建成10个道地优势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20个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5个良种中药材保障性苗圃基地,全市林下道地中药材标准化基地达8.*亩。围绕松茸、牛肝菌、松露、鸡油菌、鸡枞、青头菌、奶浆菌等高原特色野生食用菌,加快保育及供应基地县建设,并配套建设规模适度的分拣、冷库、烘干、包装等设施。在野生食用菌基地县选择产量较大的适宜林地,采取“种质资源封育”、“人工促繁”、“包山养菌”等方式开展管护育菌,到2025年,建成*亩野生食用菌仿生栽培示范基地。积极争取野生食用菌鲜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野生食用菌鲜品运输成本。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积极发展家畜、家禽、林蜂等,将林下养殖和林下饲草种植,统筹纳入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到2025年,全市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亩以上,林下经济种植、养殖产业总产值达50亿元以上。(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森林康养旅游全域全季发展。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土地及景观资源开展生态旅游,提高林草资源综合效益。积极发展森林生态观光、野生动植物科考、森林休闲度假、森林探险、自然教育研学等特色生态旅游,打造特色生 (略) 、生态旅游地知名品牌、森林生态文化品牌。加快实施玉龙雪山国家森林步道提升改造,将市内主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古村古道等景观区域串点成线。按照“增绿、去丑、透湖、观山、添彩” (略) ,沿泸沽湖、程海、拉市海建设最美绿道、最美湿地,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底蕴,促进农文旅融合。积极发展草原旅游,开展美丽草原精品推介活动,打造国内外高原草原旅游品牌。结合丽江绿色发展定位,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拓展全域旅游优势和潜力,稳步推进滇西北野生植物基因库、植物园、百花园、百果园、百草园、中华高原芳香植物(航天育种)培育示范园(以下简称“一库五园”)项目建设,充分展示丽江生态景观、动植物资源和农林科研成果,融合旅游多元化发展,不断丰富丽江生态文化展 (略) ,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提高旅游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推动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行业深度融合。按照“藏在山间、隐没林中、外观古朴、内部高端、设施现代、服务一流”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半山酒店。结合美丽县城、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小微湿地等建设,挖掘木本粮油、森林药材、香精香料、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多种功能,发展乡村旅游。2025年,森林康养旅游总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林草产业发展工作纳入省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 (略) 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分重点产业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待全省林草产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和配套扶持政策出台后,分年度组织申报认定,争取省级政策扶持配套资金。各县、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林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 (略) 场主体。以整合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单位效益和提高精深加工、冷链贮运、营销能力为重点,培育引进一批销售能力强的链主企业。 (略) 级以上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以核桃、花椒、油橄榄、苹果、芒果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原料产地初加工,统一技术标准,加强初加工各环节设施配套,促进林产品就地加工转化,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精深加工。依托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重点产区联盟,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深入推进农林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鼓励返乡入乡农民工通过发展或参与木本粮油种植、林下特色种养殖及特色加工、物流冷链、产销对接等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林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成长性良好的中小微农林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小而特、特而精、精而强的本土特色企业扶持培育。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新优产品,开发中高端系列精深加工产品,拓展其加工转化率和产品附加值,推进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加快形成一批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各具特色的全链产业、核心优势产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林草产品加工园区建设。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工业园区、农民创 (略) ,规划建设一批林草产品加工园区(基地),发展一批加工特色小镇。完善配套交通、水电、燃气、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引导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积极引导储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包装、运销、检验检测、原料交易、支付结算等关联产业入驻园区配套发展,支持冷链物流、包装、工业设计、品牌营销企业与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立智慧林草产品加工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扶持核桃产业品种改良、收储贴息、冷链仓储、初加工机械一体化、核桃油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年产销核桃油1000吨以上的生产企业给予扶持。扩大林草贷款贴息规模,将营造林、收储加工林草产品等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鼓励现代林草 (略) 场化方式自主发起设立各类林草产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服务,扩大林权抵押等贷款规模,开发林草全周期信贷产品,探索林草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严格执行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用电等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能源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核桃油抗氧化、野生菌仿生栽培、道地中药材有机栽培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强化林草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努力实现林草产品全过程数字化控制。充 (略) 校、 (略) 所作用,积极吸引国内外著名林草研发机构在丽江建立专家工作站,持续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产学研用林草产业人才体系。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支持林草产业园区和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中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要突出林草产品加工人员培训。(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突出绿色、安全、生态、优质特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丽江林草产业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依托高原特色农业优势,大力推介核桃、花椒、油橄榄、青刺果、芒果、2700苹果等区域品牌。指导符合条件的产品及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有关主体申请、注册集体商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有机、森林生态标志等产品认证认定。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对接“云南 (略) ”, (略) 作用,线上线下融合多渠道 (略) 场;对接京东云南森林生态产品馆、善融商务林特产品馆建设运营,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经济林节庆活动。(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丽江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云政办发〔2022〕84号),市林草局牵头起草了《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广大群众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的修改建议,并说明理由和依据,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11月18 (略) 林草局改产科。
附件: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郭华山
联系电话及传真:0888—*
邮箱:*@*26.com
(略) 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巩固和提升森林“四库”功能,优化林草产业结构,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林草发展新动能, (略) 乡村振兴,助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云政办发〔2022〕84号), (略) 区位、资源、生态优势和各类生产要素配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略)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立现代林草产业体系为战略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特色化、 (略) 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瞄准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政策支持,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强化林地利用监管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格把控林地利用范围和开发利用强度,建立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突出绿色生态、优质安全导向,推行标准化、集约化、绿色化、规模化生产方式,提高林草产品品质,提供更具竞争力的 (略) 场服务。
2.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依托丽江种质资源优势和自然条件优势,加强政府引导,通过科学规划、年度计划、适时调节,切实把林草产业发展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防止一哄而上,无序发展。 (略) 场运行规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经 (略) 场需求,开展种植培育、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经营活动。政府积极发挥作用,出台扶持政策,改善基础设施,强化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管理,健全投融资制度,引导社会投入,调动各方面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统筹协调发展。
3.创新驱动,质量优先。遵循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林草产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组织创新,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加强技术创新,夯实科技支撑,创新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创新组织方式,强化科研、生产、销售领域的分工协作,完善政府、企业、林农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发展模式,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经营向集约高效、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4.融合发展,延长链条。优化配置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延长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快布局发展健康产业、新兴产业。建立和完善种加销、科工贸一体发展新机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林草全产业链开发。
5.示范带动、 (略) 。以华坪县新庄乡腊么村为试点,按“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方向,突出区域特色和差别化发展,不贪大求全,根据自然条件、区位优势、产业基础,聚焦“小而优、小而特、小而精、小而美”,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 (略)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 (略) 林草产业总产值在2021年基础上实现翻番、突破270亿元,其中林草重点产业总产值超过200亿元,林草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精三产,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增加生态产品附加值。全 (略) 场主体实现倍增,实现龙头企业县级全覆盖。
(四)总体布局。综合考虑各县(区)生态区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按照分类施策、差异化发展的原则,按照《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滇西北重点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要求,按照《 (略) 林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23—2025年)》区域布局,构建“三带、五区、八群”(三带:即金沙江干热河谷林下经济带,中海拔半山区林下经济带,高海拔冷凉山区林下经济带;五区:古城、玉龙、永胜、华坪、宁蒗林下食用菌产业区,玉龙、永胜、华坪林下魔芋产业区,玉龙、永胜、华坪、宁蒗林下中药材产业区,宁蒗、永胜、玉龙林下养殖产业区,古城、玉龙、永胜、华坪、宁蒗生态旅游区;八群: (略) 范围内适地适产,重点打造林下中药材、食用菌、魔芋、马铃薯、饲草、畜禽养殖、蜜蜂、生态旅游等8个重点产业群。)林下经济发展格局。 (略) 区位、资源、生态和人文优势,加快推进全域森林康养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提升林草资源质量。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合理安排国土绿化地块,科学确定绿化目标任务,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应栽尽栽,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推动城镇、道路、高原湖泊、景区等重点区域森林扩面提质增效。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科学划定重点天然林区域。构建全方位、多角度、全天 (略) 络。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现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严格保护天然草原,严禁擅自改变草原用途和性质。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把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实行严格保护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商品林,培育优质木材资源。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引导种苗有序生产,建立特色乡土树种草种苗木展示调剂中心,建立林草良种壮苗供需保障机制,构建以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为主体的特色乡土树种草种苗木保障体系,切实提升林草工程建设苗木保障能力水平,不断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原则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点加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改善林分结构,优化林火阻隔系统布局,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灾害能力。依法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和周边生境修复,深入挖掘古树名木文化。(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积极引进先进森林经营理念和技术,推进森林科学经营,科学实施修复措施,遏制天然林分退化。因地制宜,自然恢复为主,适度开展人工干预措施,开展种草改良,治理草原有害生物,科学建设草原围栏,推进划区轮牧管理,减轻草原放牧强度。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根据各县、区森林草原资源状况和种养传统,以县为单位制定林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支持依法依规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带动林区群众就业增收。完善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林农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林农积极参与林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农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发展收益。加快发展政策性林草产业保险,支持企业增加商业收储,保持核桃等林草产品价格合理稳定。支持村集体探索利用集体林草资源,建设林草产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项目,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增加林农收入。实现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 (略) 管发放”,确保生态护林员、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等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省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核桃产业提质增效。坚持统筹布局、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科学控制种植面积,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强良种选育、合理间种、整形修剪、病虫防控、成熟采收、无烟烘烤等新型实用技术推广,强化丰产管理,到2025年完成核桃提质增效*亩,打造成为核桃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实现示范基地单产在2021年基础上翻番、亩产达120公斤以上。优化标准化初加工点布局,力争年均向上级业务部门申请新建2条核桃标准化初加工生产线,初加工一体化生产线覆盖一区四县,标准化初加工能力达80%以上。瞄准食品、医药、化工等领域,支持企业推进核桃油脂类、休闲食品和蛋白类精深加工,加强核桃多肽能量饮料、解毒消肿中药制剂、染发剂等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达产扩产, (略) 核桃食用油产能突破*吨。到2025年,全市核桃种植面积稳定在*亩,产业总产值达16亿元。(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优质高效。发挥丽江气候、地域优势,优化花椒、油橄榄、青刺果、芒果、苹果等特色经济林主产区、重点县和产业带布局。多渠道拓展用地空间,支持利用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改培经济林,扩大特色经济林种植规模。按照良种栽培、规模种植、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新建和改造相结合,到2025年,建成6000亩花椒高产示范基地、*亩芒果高产示范基地、*亩苹果高产示范基地, (略) 特色经济林建设。实施光伏提水工程,支持经营主体在金沙江等干热河谷适宜地区开展油橄榄规模化种植。充分发挥国有林区、林场生态资源优势,建设特色乡土树种苗木保障基地体系。到2025年,全市观赏苗木生产基地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年产超过*株(盆)。加快完善特色经济林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引导林农群众开展标准化生产、集约式经营,支持储藏加工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提高综合效益。(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林下经济产业扩面提质。在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利用人工商品林和退耕还林地,科学有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重点发展以林药、林菌、林粮为主的林下仿野生种植,以林畜、林禽及林蜂为主的林下仿野生或生态养殖,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产品采集及加工;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示范带动强的龙头企业和林草专业合作组织,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创新林下经济经营管理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民积极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帮助山区林农脱贫致富。到2025年,建成10个道地优势药材良种繁育基地、120个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5个良种中药材保障性苗圃基地,全市林下道地中药材标准化基地达8.*亩。围绕松茸、牛肝菌、松露、鸡油菌、鸡枞、青头菌、奶浆菌等高原特色野生食用菌,加快保育及供应基地县建设,并配套建设规模适度的分拣、冷库、烘干、包装等设施。在野生食用菌基地县选择产量较大的适宜林地,采取“种质资源封育”、“人工促繁”、“包山养菌”等方式开展管护育菌,到2025年,建成*亩野生食用菌仿生栽培示范基地。积极争取野生食用菌鲜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野生食用菌鲜品运输成本。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积极发展家畜、家禽、林蜂等,将林下养殖和林下饲草种植,统筹纳入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到2025年,全市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亩以上,林下经济种植、养殖产业总产值达50亿元以上。(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森林康养旅游全域全季发展。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土地及景观资源开展生态旅游,提高林草资源综合效益。积极发展森林生态观光、野生动植物科考、森林休闲度假、森林探险、自然教育研学等特色生态旅游,打造特色生 (略) 、生态旅游地知名品牌、森林生态文化品牌。加快实施玉龙雪山国家森林步道提升改造,将市内主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古村古道等景观区域串点成线。按照“增绿、去丑、透湖、观山、添彩” (略) ,沿泸沽湖、程海、拉市海建设最美绿道、最美湿地,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底蕴,促进农文旅融合。积极发展草原旅游,开展美丽草原精品推介活动,打造国内外高原草原旅游品牌。结合丽江绿色发展定位,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拓展全域旅游优势和潜力,稳步推进滇西北野生植物基因库、植物园、百花园、百果园、百草园、中华高原芳香植物(航天育种)培育示范园(以下简称“一库五园”)项目建设,充分展示丽江生态景观、动植物资源和农林科研成果,融合旅游多元化发展,不断丰富丽江生态文化展 (略) ,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提高旅游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推动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行业深度融合。按照“藏在山间、隐没林中、外观古朴、内部高端、设施现代、服务一流”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半山酒店。结合美丽县城、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小微湿地等建设,挖掘木本粮油、森林药材、香精香料、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多种功能,发展乡村旅游。2025年,森林康养旅游总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林草产业发展工作纳入省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 (略) 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分重点产业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待全省林草产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和配套扶持政策出台后,分年度组织申报认定,争取省级政策扶持配套资金。各县、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林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 (略) 场主体。以整合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单位效益和提高精深加工、冷链贮运、营销能力为重点,培育引进一批销售能力强的链主企业。 (略) 级以上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以核桃、花椒、油橄榄、苹果、芒果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原料产地初加工,统一技术标准,加强初加工各环节设施配套,促进林产品就地加工转化,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精深加工。依托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重点产区联盟,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深入推进农林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鼓励返乡入乡农民工通过发展或参与木本粮油种植、林下特色种养殖及特色加工、物流冷链、产销对接等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林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成长性良好的中小微农林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小而特、特而精、精而强的本土特色企业扶持培育。开展技术创新,研发新优产品,开发中高端系列精深加工产品,拓展其加工转化率和产品附加值,推进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加快形成一批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各具特色的全链产业、核心优势产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林草产品加工园区建设。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工业园区、农民创 (略) ,规划建设一批林草产品加工园区(基地),发展一批加工特色小镇。完善配套交通、水电、燃气、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引导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积极引导储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包装、运销、检验检测、原料交易、支付结算等关联产业入驻园区配套发展,支持冷链物流、包装、工业设计、品牌营销企业与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立智慧林草产品加工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扶持核桃产业品种改良、收储贴息、冷链仓储、初加工机械一体化、核桃油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年产销核桃油1000吨以上的生产企业给予扶持。扩大林草贷款贴息规模,将营造林、收储加工林草产品等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鼓励现代林草 (略) 场化方式自主发起设立各类林草产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服务,扩大林权抵押等贷款规模,开发林草全周期信贷产品,探索林草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严格执行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用电等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能源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核桃油抗氧化、野生菌仿生栽培、道地中药材有机栽培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强化林草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努力实现林草产品全过程数字化控制。充 (略) 校、 (略) 所作用,积极吸引国内外著名林草研发机构在丽江建立专家工作站,持续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产学研用林草产业人才体系。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支持林草产业园区和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中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要突出林草产品加工人员培训。(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突出绿色、安全、生态、优质特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丽江林草产业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依托高原特色农业优势,大力推介核桃、花椒、油橄榄、青刺果、芒果、2700苹果等区域品牌。指导符合条件的产品及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有关主体申请、注册集体商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有机、森林生态标志等产品认证认定。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对接“云南 (略) ”, (略) 作用,线上线下融合多渠道 (略) 场;对接京东云南森林生态产品馆、善融商务林特产品馆建设运营,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经济林节庆活动。(市林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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