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辽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双辽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103 号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报送的《关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双融发〔2022〕10号)收悉。经吉林省正航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吉正航评字〔2022〕032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原则同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
三、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西善街西侧, (略) 南侧, (略) 融媒体中心场区南侧。旧塔迁移地 (略) 永加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一座120m发射塔,机房办公室540㎡。迁移120m发射塔一座,迁移机房建筑面积200㎡。
五、建设期限
2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1352.*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2日
(此文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103 号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报送的《关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双融发〔2022〕10号)收悉。经吉林省正航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吉正航评字〔2022〕032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原则同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
三、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西善街西侧, (略) 南侧, (略) 融媒体中心场区南侧。旧塔迁移地 (略) 永加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一座120m发射塔,机房办公室540㎡。迁移120m发射塔一座,迁移机房建筑面积200㎡。
五、建设期限
2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1352.*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2日
(此文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103 号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报送的《关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双融发〔2022〕10号)收悉。经吉林省正航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吉正航评字〔2022〕032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原则同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
三、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西善街西侧, (略) 南侧, (略) 融媒体中心场区南侧。旧塔迁移地 (略) 永加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一座120m发射塔,机房办公室540㎡。迁移120m发射塔一座,迁移机房建筑面积200㎡。
五、建设期限
2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1352.*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2日
(此文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103 号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报送的《关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双融发〔2022〕10号)收悉。经吉林省正航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吉正航评字〔2022〕032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原则同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
三、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西善街西侧, (略) 南侧, (略) 融媒体中心场区南侧。旧塔迁移地 (略) 永加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一座120m发射塔,机房办公室540㎡。迁移120m发射塔一座,迁移机房建筑面积200㎡。
五、建设期限
25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1352.*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融媒体中心(双辽广播电视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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