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塘街道办赤村格木桥地段吴小江个人厂房设计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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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塘街道办赤村格木桥地段吴小江个人厂房设计方案的公示

建设单位:吴小江

审批单位: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安塘街道办赤村格木桥地段(安塘石材工业区内)

规划公示时间及期限:2022年11月14日-- 11月23日(10日)

项目概况:吴小江申请补办位于安塘街道办赤村格木桥地段(安塘石材工业区内)的安塘街道办赤村格木桥地段吴小江个人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809.54㎡,现报审1幢2层厂房(含1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151.71㎡具体详见附件(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邮政编码:*

(2)电子邮箱:*@*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 (略) 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3)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 联系人:李小姐

2、有效反馈期限:公示期限内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其他方式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及提供作为公示意见提出的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4、网址查询:(http://**#3676)

5、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6、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

1.安塘街道办赤村格木桥地段吴小江个人厂房设计方案.pdf

2.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公示反馈意见表.doc

建设单位:吴小江

审批单位: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安塘街道办赤村格木桥地段(安塘石材工业区内)

规划公示时间及期限:2022年11月14日-- 11月23日(10日)

项目概况:吴小江申请补办位于安塘街道办赤村格木桥地段(安塘石材工业区内)的安塘街道办赤村格木桥地段吴小江个人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809.54㎡,现报审1幢2层厂房(含1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151.71㎡具体详见附件(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邮政编码:*

(2)电子邮箱:*@*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 (略) 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3)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 联系人:李小姐

2、有效反馈期限:公示期限内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其他方式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及提供作为公示意见提出的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4、网址查询:(http://**#3676)

5、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6、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

1.安塘街道办赤村格木桥地段吴小江个人厂房设计方案.pdf

2.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公示反馈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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