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智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吉阳智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吉阳智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拟对《吉阳智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11-14至2022-11-1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吉阳智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肇庆工业园(大湾区生态科技产业园), (略) 东侧、 (略) 西侧(XQ-*地块) |
建设单位 | 肇庆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总用地面积*.84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装装备的生产,年产量约10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略) ,引至肇庆新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排入肇庆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运营期间,项目喷砂过程产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措施:喷砂粉尘经喷砂机内部管道抽集,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东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4类标准;东北、西北、西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措施:首选低噪声的设备;设备基础作减振设计;保证设备安装得精确、合理。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吉阳智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拟对《吉阳智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11-14至2022-11-1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鼎湖分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吉阳智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肇庆工业园(大湾区生态科技产业园), (略) 东侧、 (略) 西侧(XQ-*地块) |
建设单位 | 肇庆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总用地面积*.84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装装备的生产,年产量约10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略) ,引至肇庆新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排入肇庆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运营期间,项目喷砂过程产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措施:喷砂粉尘经喷砂机内部管道抽集,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东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4类标准;东北、西北、西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措施:首选低噪声的设备;设备基础作减振设计;保证设备安装得精确、合理。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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