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双辽市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双辽市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98号
(略) 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双水函〔2022〕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的相关实际要求,消除水库及灌区的诸多安全隐患,有利于进一步保障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使水利设施持续发挥防洪、灌溉、养殖、旅游的综合功能,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吉林省铭阳工程管理
(略) 出具的《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吉铭咨评字【2022】152号)意见,原则同意建设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代码:
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 (略) 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水利局
三、建设地点: (略) 八一水库、川头水库、小山水库、骆驼岭水库、双山灌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涉及八一水库过水涵洞、进水口、泄洪排口、输水洞、库区护岸1400m、 (略) 4780m、坝背坡2460m维修改造;川头水库泄洪渠、泄洪渠穿堤涵、 (略) 2280m、 (略) 2680m、 (略) 桥1座、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小山 (略) 1231m、 (略) 3965m、泄洪渠1000m、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骆驼岭水库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双山灌区闸门、启闭机等、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
五、建设期限:
2022年11月至2024年6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资金为2383.*元。资金来源:其中申请一般债劵资金*元,吉林省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元,市财政配套183.*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水利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水利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水利局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水利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一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2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招标 方式 | |||||
土建工程 | √ | √ | √ | ||||||||
工程勘察 | √ | ||||||||||
工程监理 | √ | ||||||||||
工程设计 | √ | ||||||||||
设备购置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 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12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98号
(略) 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双水函〔2022〕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的相关实际要求,消除水库及灌区的诸多安全隐患,有利于进一步保障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使水利设施持续发挥防洪、灌溉、养殖、旅游的综合功能,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吉林省铭阳工程管理
(略) 出具的《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吉铭咨评字【2022】152号)意见,原则同意建设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代码:
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 (略) 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水利局
三、建设地点: (略) 八一水库、川头水库、小山水库、骆驼岭水库、双山灌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涉及八一水库过水涵洞、进水口、泄洪排口、输水洞、库区护岸1400m、 (略) 4780m、坝背坡2460m维修改造;川头水库泄洪渠、泄洪渠穿堤涵、 (略) 2280m、 (略) 2680m、 (略) 桥1座、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小山 (略) 1231m、 (略) 3965m、泄洪渠1000m、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骆驼岭水库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双山灌区闸门、启闭机等、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
五、建设期限:
2022年11月至2024年6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资金为2383.*元。资金来源:其中申请一般债劵资金*元,吉林省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元,市财政配套183.*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水利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水利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水利局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水利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一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2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招标 方式 | |||||
土建工程 | √ | √ | √ | ||||||||
工程勘察 | √ | ||||||||||
工程监理 | √ | ||||||||||
工程设计 | √ | ||||||||||
设备购置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 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12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98号
(略) 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双水函〔2022〕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的相关实际要求,消除水库及灌区的诸多安全隐患,有利于进一步保障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使水利设施持续发挥防洪、灌溉、养殖、旅游的综合功能,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吉林省铭阳工程管理
(略) 出具的《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吉铭咨评字【2022】152号)意见,原则同意建设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代码:
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 (略) 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水利局
三、建设地点: (略) 八一水库、川头水库、小山水库、骆驼岭水库、双山灌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涉及八一水库过水涵洞、进水口、泄洪排口、输水洞、库区护岸1400m、 (略) 4780m、坝背坡2460m维修改造;川头水库泄洪渠、泄洪渠穿堤涵、 (略) 2280m、 (略) 2680m、 (略) 桥1座、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小山 (略) 1231m、 (略) 3965m、泄洪渠1000m、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骆驼岭水库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双山灌区闸门、启闭机等、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
五、建设期限:
2022年11月至2024年6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资金为2383.*元。资金来源:其中申请一般债劵资金*元,吉林省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元,市财政配套183.*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水利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水利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水利局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水利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一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2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招标 方式 | |||||
土建工程 | √ | √ | √ | ||||||||
工程勘察 | √ | ||||||||||
工程监理 | √ | ||||||||||
工程设计 | √ | ||||||||||
设备购置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核 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12日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98号
(略) 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双水函〔2022〕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的相关实际要求,消除水库及灌区的诸多安全隐患,有利于进一步保障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使水利设施持续发挥防洪、灌溉、养殖、旅游的综合功能,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吉林省铭阳工程管理
(略) 出具的《关于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吉铭咨评字【2022】152号)意见,原则同意建设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代码:
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 (略) 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水利局
三、建设地点: (略) 八一水库、川头水库、小山水库、骆驼岭水库、双山灌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涉及八一水库过水涵洞、进水口、泄洪排口、输水洞、库区护岸1400m、 (略) 4780m、坝背坡2460m维修改造;川头水库泄洪渠、泄洪渠穿堤涵、 (略) 2280m、 (略) 2680m、 (略) 桥1座、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小山 (略) 1231m、 (略) 3965m、泄洪渠1000m、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骆驼岭水库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双山灌区闸门、启闭机等、水库管理设施维修改造。
五、建设期限:
2022年11月至2024年6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资金为2383.*元。资金来源:其中申请一般债劵资金*元,吉林省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元,市财政配套183.*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水利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水利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水利局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水利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一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2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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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 (略) 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招标 方式 | |||||
土建工程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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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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