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对浙江桓能芯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GWh全水性工艺锂离子电池项目、嘉善宏菲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汽车天窗和玻璃滑轨100万件、汽车底盘件防尘罩100万套生产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对浙江桓能芯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GWh全水性工艺锂离子电池项目、嘉善宏菲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汽车天窗和玻璃滑轨100万件、汽车底盘件防尘罩100万套生产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对浙江桓能芯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GWh全水性工艺锂离子电池项目、嘉善宏菲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汽车天窗和玻璃滑轨100万件、汽车底盘件防尘罩100万套生产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科室:环评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嘉善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嘉善大道100号) 邮编:*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对浙江桓能芯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GWh全水性工艺锂离子电池项目、嘉善宏菲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汽车天窗和玻璃滑轨100万件、汽车底盘件防尘罩100万套生产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科室:环评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嘉善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嘉善大道100号)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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