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化县羊角塘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前的公示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化县羊角塘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安化县羊角塘镇污水处理厂 |
建设地点 | 安化县羊角塘镇大坪村善溪左岸 |
建设单位 | 安化资江流域黑臭水体 (略)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承担单位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安化县羊角塘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安化县羊角塘镇大坪村善溪左岸,排污口纳污河道为善溪,资江一级支流,排污口坐标为E111°37′31.*″,N28°31′1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拟将建设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对安化县羊角塘镇镇区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后经专管后由排污口排入善溪。 2.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的运行,应加强防范措施预防污水处理设施的事故发生。发生非正常排放情况时,高浓度的污水将有可能排入水体,对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为此应建立水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以保障污水在进入善溪之前进行有效控制,一旦事故发生,必须按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及时关闭排污口,采取污水应急处理措施等。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给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减少污染影响范围,避免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3.建设完整的在线水质监测系统。对项目运行状况,进出水水质进行及时监测,动态掌握排放污水水质,以便针对污水中的其他污染物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发现自动监控仪器运行不正常的应当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修复。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入河排污口 设置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略) 555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
项目名称 | 安化县羊角塘镇污水处理厂 |
建设地点 | 安化县羊角塘镇大坪村善溪左岸 |
建设单位 | 安化资江流域黑臭水体 (略)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承担单位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安化县羊角塘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安化县羊角塘镇大坪村善溪左岸,排污口纳污河道为善溪,资江一级支流,排污口坐标为E111°37′31.*″,N28°31′1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拟将建设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对安化县羊角塘镇镇区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后经专管后由排污口排入善溪。 2.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的运行,应加强防范措施预防污水处理设施的事故发生。发生非正常排放情况时,高浓度的污水将有可能排入水体,对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为此应建立水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以保障污水在进入善溪之前进行有效控制,一旦事故发生,必须按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及时关闭排污口,采取污水应急处理措施等。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给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减少污染影响范围,避免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3.建设完整的在线水质监测系统。对项目运行状况,进出水水质进行及时监测,动态掌握排放污水水质,以便针对污水中的其他污染物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发现自动监控仪器运行不正常的应当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修复。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入河排污口 设置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略) 555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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