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11月11日受理成都微芯新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微芯新域抗体早期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1-1100:00来源:生态环境城管局浏览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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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11月11日受理成都微芯新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微芯新域抗体早期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1-1100:00来源:生态环境城管局浏览量:次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成都微芯新域抗体早期研发中心项目

成都高新区 (略) 18号 (略) 内B栋2单元5F

成都微芯 (略)

成都 (略)

本项目为抗体早期研发实验室,实验室在 (略) B栋2单元5楼预留空置实验室内进行建设,抗体早期研发实验室分为D级洁净环境实验室和普通实验区,D级洁净环境实验室进行工程细胞株培养,普通实验区进行分子克隆、蛋白制备和检测、细菌和细胞培养、体外活性分析实验、制剂。

一、施工期

施工期工人生活污水依托 (略) 已建预处理池 (略) (略) 。实验室装修期间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现场垃圾桶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建筑垃圾合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经 (略) 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实验室废水经项目新建的1m3的污水站(调节池→好氧池→沉淀池→生化污泥池→折流消毒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

废气:通风橱、防爆柜、液相色谱仪产生的有机废气由1#排气系统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20m);普通实验操作台消毒产生的有机废气、生物安全柜、培养箱等排出的气体经由2#排气系统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20m)。

噪声:实验室内的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可以做到场界达标;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设置基座减振垫、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以确保噪声场界达标排放。

固废:净化空调系统废过滤芯、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收购站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系统。

因此,通过以上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成都微芯新域抗体早期研发中心项目

成都高新区 (略) 18号 (略) 内B栋2单元5F

成都微芯 (略)

成都 (略)

本项目为抗体早期研发实验室,实验室在 (略) B栋2单元5楼预留空置实验室内进行建设,抗体早期研发实验室分为D级洁净环境实验室和普通实验区,D级洁净环境实验室进行工程细胞株培养,普通实验区进行分子克隆、蛋白制备和检测、细菌和细胞培养、体外活性分析实验、制剂。

一、施工期

施工期工人生活污水依托 (略) 已建预处理池 (略) (略) 。实验室装修期间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现场垃圾桶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建筑垃圾合理分类,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经 (略) 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实验室废水经项目新建的1m3的污水站(调节池→好氧池→沉淀池→生化污泥池→折流消毒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

废气:通风橱、防爆柜、液相色谱仪产生的有机废气由1#排气系统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20m);普通实验操作台消毒产生的有机废气、生物安全柜、培养箱等排出的气体经由2#排气系统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20m)。

噪声:实验室内的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可以做到场界达标;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设置基座减振垫、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以确保噪声场界达标排放。

固废:净化空调系统废过滤芯、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收购站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系统。

因此,通过以上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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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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