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公告]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1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批准公告]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1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4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城中 (略) 16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报告类型 | 批准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商品混凝土及新型墙体保温材料生产项目 | 南 (略) | 报告表 | 东行审环〔2022〕46号 | 2022/11/14 |
2 | 纳米精细保温环保新材料开发生产项目 | 左成(江苏) (略) | 报告表 | 东行审环〔2022〕47号 | 2022/11/14 |
3 | 如东县 (略) 新建一期工程项目 | 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 | 报告表 | 东行审环〔2022〕48号 | 2022/11/14 |
注:批文详见附件1、2、3
东行审环〔2022〕47号关于《左成(江苏) (略) 纳米精细保温环保新材料开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4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城中 (略) 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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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报告类型 | 批准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商品混凝土及新型墙体保温材料生产项目 | 南 (略) | 报告表 | 东行审环〔2022〕46号 | 2022/11/14 |
2 | 纳米精细保温环保新材料开发生产项目 | 左成(江苏) (略) | 报告表 | 东行审环〔2022〕47号 | 2022/11/14 |
3 | 如东县 (略) 新建一期工程项目 | 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 | 报告表 | 东行审环〔2022〕48号 | 2022/11/14 |
注:批文详见附件1、2、3
东行审环〔2022〕47号关于《左成(江苏) (略) 纳米精细保温环保新材料开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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