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亭街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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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亭街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全本公示稿)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新能源外包装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略)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新能源外包装制品项目

项目代码

2208-*-89-01-*

建设单位联系人

韩**

联系方式

133**2348

建设地点

江苏 省(自治区) (略) (略) 县(区)云亭乡(街道)

沈巷路7号

地理坐标

(120 度21分8.010秒,31 度50 分39.410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3塑料丝、绳和编织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略) 人民政府云亭街道办事处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江阴云亭备[2022]32号

总投资(万元)

10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5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41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要求,详见表1-1。

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

的类别

涉及项目类别

本项目情况

专项设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仅排放非*烷总烃,排放的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不需设置大气专项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不直接排放,不属于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不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使用河水,不新增取水口,不需设置生态专项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

  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 (略) 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文号:澄政复〔2013〕50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略) 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于2015年10月取得(澄环发〔2015〕42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园区相符性分析

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规划调整总面积为5.27平方公里,即为澄鹿路以南,云顾路以东,东接周庄界,南至毗山。云亭街道工业区主要以轻纺、机械、电子、金属加工为主导产业,其中风电铸件、路面机械设备、液压件等三大基地已初具规模,同时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工艺装备、产品设计和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传统产业的整体水平。本项目位于云亭街道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在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范围内,从事塑料编织袋的生产和销售,不在禁止的产业定位内,与园区产业定位基本相符。

对照关于印发《 (略) 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的通知(澄工改办〔2022〕1号),云亭街道工业园区四至范围如下:

重点工业园区:东至应天河,西至长山大道、云顾路,南至那巷路,北至澄鹿路。本项 (略) (略) 云亭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属于云亭重点工业园区(见附图6),该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2)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

(略) 中心城区副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见附图7),该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3)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

项目建设地污水管网已接通,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管 (略) (略) 集中处理,不新增废水排污口,故该项目的建设符合云亭工业集中区区域环保规划。

  1. 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相符性

本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不属于废气量大、排放有毒废气的企业。本项目租用厂房进行建设,厂区具有一定绿化,且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 (略) 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及《 (略) 水环境保护条例》,故该项目的建设符合云亭工业集中区环评、批复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地园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相符性。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①与《 (略)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

《 (略)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已于2018年6月 (略) 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本项目西北侧3886m处的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不在苏政发〔2018〕74号中规划范围之内。

②与《 (略)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

《省政府关 (略)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已于2020年1月 (略) 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本项目西北侧1569 (略) 低山生态公益林(毗山),不在苏政发[2020]1号中规划范围之内。

③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环委办〔2020〕40号)相符性分析

《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环委办〔2020〕40号)已于** (略)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实施。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优先保护单元为本项目东北侧1569 (略) 低山生态公益林(毗山),本项目不在锡环委办〔2020〕40号中规划范围之内。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数据,云亭街道SO2、NO2、PM10年均浓度、PM2.5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达标区域。

本项目受纳水体为应天河,应天河水质监测因子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地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固废得到合理处理,噪声、大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进行塑料编织袋的生产,主要原辅材料均在国内购买,项目 (略) 政自来水,取水水源为长江。 (略) 政电网供电。项目原辅料、水、电供应充足,尽可能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耗。厂内使用电等清洁能源。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所在地云亭街道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评价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地等方面分析项目的相符性,具体见表1-3。

  表1-4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

2

《 (略)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关于修改< (略)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

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

3

《 (略) 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

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

4

《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年1月)

不属于禁止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

5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要求

6

《 (略)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略)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要求

7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略) 实施细则(试行)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中

8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

(5)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文相符性分析

本项 (略) 云亭街道工业园沈巷路7号,在工业园区内,根据《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本项目需满足重点管控单元(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的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略) 成立于2019年2月, (略) 云亭街道沈巷路7号,公司成立至今,无实质性生产。该项目租用江阴 (略) 厂房41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购置拉丝设备、圆织机、裁剪设备、缝纫机等国产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新能源外包装制品3000吨。

2、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租用标准厂房进行建设,工程内容主要为新增设备购买、安装和调试等环节,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配套设施完善等。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2-1,公用和辅助工程见表2-2。

表2-1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序号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生产能力(t/a)

  年运行时数(hr)

  1

  生产车间

  聚*烯塑料编织袋1.9m*2.125m

  3000

  7200

表2-2 本项目设计主要建筑物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贮运工程

  仓库

  756m2

  主要用于储存色母粒子、聚*烯粒子以及塑料编织袋成品

  公用工程

  给水

  20t/h

  由区内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

  雨水

  40t/h

  直接排入区内雨水管网

  污水

  20t/h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集中处理

  供电

  315KVA

  现有,由市政电力管网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化粪池

  10m3

  简单预处理,利用原有

  废气处理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1)

  1套:5000m3/h

  集气罩收集率达90%,去除效率达90%,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新增

  噪声治理(隔声量)

  ≥25dB(A)

  厂界达标排放

  固废处置

  一般固废堆场

  250m2

  主要用于堆放原料废包装、拉丝废料、废边角料

  危废仓库

  50m2

  用于堆放活性炭

3、原辅材料及理化性质

本项目原辅材料见表2-3。

  表2-4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名称

  分子式

  危规号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聚*烯

  (C3H6)n

  —

  聚*烯,化学式:(C3H6)n, CAS号:**,是*烯通过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系白色蜡状材料,外观透明而轻密度为0.89~0.91g/cm3,易燃,熔点189℃,在155℃左右软化,使用温度范围为-30~140℃

  —

  —

  色母粒

  —

  —

  色母粒是由超量的化学助剂、载体树脂和分散剂所组成。色母是指颜料按20%~80%比例经研磨或双螺杆挤出均匀地分散到树脂中而制得的颜色颗粒。

  —

  —

  机油

  —

  —

  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油漆味或略带异味。

  —

  —

4、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为拉丝、裁剪等,主要工艺为:聚*烯—拉丝—织造—裁剪—缝纫—检验—成品。涉及的主要设备见表2-5。

  表2-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生产厂家、规格或型号

数量

1

拉丝机组

SJPL-G120×31-1000/1200×10

1台

2

圆织机

SYZJ-2250×10

1台

3

圆织机

DS-2200×10

8台

4

热切机

集装袋布自动热切机

1台

5

电子强力机

YG028

1台

6

割管机

/

1台

7

割绳机

/

1台

8

缝纫机

/

35台

9

冷却塔

/

1台

合计

50台

5、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

地理位置: (略) 云亭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江阴 (略) 厂房4100平方米进行建设,按照生产特点及工艺需求,主要设置办公区、仓库和生产区。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具体见附图2。

建设项目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项 (略) 云亭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根据现场勘查,厂界西侧为隆吉诚纺织等企业,南侧为江阴 (略) 、江阴 (略) 等企业,东侧为江阴 (略) 等企业,北侧为江阴 (略) 、江苏天容 (略) 等企业。建设项目厂界周围500米内土地利用现状见附图3。

6、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公司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合计7200小时。

劳动定员:55人。

7、水平衡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循环冷却水补充用水,均采用自来水。

1、水量平衡依据

①生活用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生活用水定额采用50L/(人·班),本项目劳动定员55人,年有效工作日300天计,则用水量为2.75t/d(825t/a),损耗以2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t/d(660t/a)。

②循环冷却水补充用水:本项目需使用隔套冷却水冷却设备,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冷却塔循环水量为3t/d(900t/a),补充量按循环量的10%计,则补充量为0.3t/d(90t/a)。

  1. 水量平衡图

图2-1本项目全厂水量平衡图 单位:t/a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编织袋的生产,以聚*烯粒子(粒状)、色母粒(粒状)为原料,经拉丝-织造-裁剪-缝纫-检验后即为成品,产品主要用于塑料包装方面。塑料编织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G-废气、S-固废、N-噪声、W-废水)。

图2-2 塑料编织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二、其他产污环节分析

本项目生产中会产生相应类别的污染物,设备维护保养会产生废机油(S6)和废油桶(S7),公辅设施也会产生相应污染物,主要为厂区职工生活污水(W1)、厂区生活垃圾(S8)、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S9)、风机(N5)等。

三、本项目产污环节汇总

  表2-6 产污环节表

类别

代码

产生点

污染物

产生特征

防治措施

废气

G1

拉丝

非*烷总烃

间断

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G2

裁剪

非*烷总烃

间断

废水

W1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

间断

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

噪声

N

生产线

噪声

连续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

固废

S1

拉丝

原料废包装

间断

外售综合利用

S2

拉丝

拉丝废料

间歇

S3、S4

生产线

产品边角料

间歇

S5

生产线

不合格品

间歇

S6

设备维护

废机油

间歇

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

处置

S7

设备维护

废油桶

间歇

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

处置

S8

生活活动

生活垃圾

间歇

环卫定期清运

S9

废气处理过程

废活性炭

间歇

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与项目有关的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租用江阴 (略) 厂房4100平方米进行建设,江阴 (略) 主要从事冶金炉料的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的生产。该厂房原为江阴 (略) 原料仓库,现为空置厂房。该厂房不涉及“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不存在场地污染问题,符合环发[2012]140号、苏环保[2013]246文件相关要求,因此该场地可供本项目开发利用。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全市17个镇街园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范围为75.9%~87.1%;其中有6个镇街园优良天数比率低于80%。17个镇街园中有16个NO2年平均浓度达标,达标率为94.1%,浓度范围为31.2~43.1μm/m3。3个镇街园O3浓度达标,达标率为17.6%,浓度范围为152.0~180.0μm/m3。云亭街道优良天数比率为86.0%,为达标区。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 (略) 2021年云亭街道空气质量状况见表3-1。

  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年份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2021年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8.3

  60

  13.8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3.1

  40

  82.8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61.5

  70

  87.9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2.4

  35

  92.6

  达标

  CO

  日平均质量浓度范围

  1424

  4000

  35.6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

  152

  160

  95.0

  达标

监测结果显示云亭街道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年均浓度。

由上表可见,补充监测点位非*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 (略) 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39个重点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6个,占42.1%;Ⅲ类水质断面18个,占47.4%;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10.5%;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与2020年相比,总体水质持平,Ⅱ~Ⅲ类断面比例上升3.7个百分点,Ⅳ类断面比例下降3.7个百分点,无Ⅴ类、劣V类断面比例持平。

根据表3-5,应天河W1、W2断面水质中pH、COD、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环境噪声

全市2类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5.3dB(A)、47.2dB(A),均达标;3类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7.7dB(A)、51.2dB(A),均达标;4类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0.4dB(A)、54.2dB(A),均达标。本项目厂界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不含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6、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建设地地面已采用硬化防渗等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现状调查。

7、区域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该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

根据《 (略)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正式稿)》, (略) 达标规划的规划范围为: (略) 全市范围(4650平方公里), (略) 区面积1643.88平方公里,另有太湖水域397.8平方公里。下辖共 (略) (梁溪区、滨湖区、惠山区、锡山区、新吴区、 (略) 、 (略) )、7个镇、41个街道。

达标期限: (略) 环境空气质量在2025年实现全面达标。

近期目标:根据国家对长三角地区提出的2025年前后达标的初步要求, (略) “鼓励条 (略) 在2023年前达标, (略) 在2025年前后达标”的初步考虑, (略) 2020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μg/m3左右,二氧化氮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通过与NOx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O3浓度出现拐点。

远期目标: (略)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PM2.5浓度达到35μg/m3左右。

总体战略:以空气质量达标为核心目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深化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成果,推进热点整合,提高扬尘管理水平,促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提高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

分阶段战略:深化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成果,以柴油货车和汽油小客车为重点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从化工、电子(半导体)、涂装等工业行业挖掘VOCs减排能力,全面完成“十三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的减排任务。加大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力度。

到2025年,实施清洁能源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大幅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车比例。升级工艺技术,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各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实现PM2.5和臭氧的协调控制。

环境

保护

目标

(1)大气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敏感目标见表3-6。

  表3-6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经度

  纬度

  堵家村

  120.*

  31.*

  居民

  32户/112人

  二类区

  SW

  430

(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声、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7。

  表3-7声、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

  距建设项目厂界

  环境功能

  方位

  距离(m)

  规模

  声环境

  厂界外1m

  /

  /

  /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

  地下水

  /

  /

  /

  /

  /

  生态环境

  /

/

/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1、废气

非*烷总烃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9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具体见表3-8、表3-9。

表3-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排气筒高度

  (m)

  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mg/m3)

  非*烷总烃

  60

  15

  /

  4

  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kg/t产品)

  0.3

  /

  /

  /

  表3-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来源

NMHC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B等级标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应天河。具体见表3-10。

表3-10污水接管标准和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项目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mg/L)

排放标准(mg/L)

pH

6~9

6~9

COD

500

50

氨氮

45

4(6)*

总氮

70

12(15)

总磷

8

0.5

SS

400

10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略)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20]71号),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本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具体见表3-11。

  表3-11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6:00-22:00)

夜间(22:00-6:00)

3类

65

55

4、固废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按关于印发《 (略) 小微危废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澄环发〔2021〕25号)要求进行管理;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总量

控制

指标

(略) 环境保护厅《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苏环办[2011]71号)的要求,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

废气:非*烷总烃

废水:COD、NH3-N、TP、TN,特征因子为SS;

固废:各类固废。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3-12。

表3-12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单位: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接管量

排放量

建议申请量

废水

废水量

660

0

660

660

660

COD

0.33

0.033

0.297

0.033

0.297/0.033

SS

0.264

0.033

0.231

0.0066

0.231/0.0066

氨氮

0.0297

0

0.0297

0.00264

0.0297/0.00264

TP

0.00528

0

0.00528

0.00033

0.00528/0.00033

TN

0.0462

0

0.0462

0.00792

0.0462/0.00792

废气

有组织

非*烷总烃

0.950

0.855

-

0.095

0.095

无组织

非*烷总烃

0.1055

0

-

0.1055

0.1055

合计

非*烷总烃

1.0555

0.855

-

0.2

0.2

固废

一般固废

17.94

17.94

0

0

0

生活垃圾

11.22

11.22

0

0

0

危险废物

13.16

13.16

0

0

0

  注:“/”前指接管量,“/”后指排入外环境的量。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量为660t/a,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总磷、总氮接管量分别为0.297t/a、0.0297t/a、0.00033t/a、0.00792t/a,排放量分别为0.033t/a、0.00264t/a、0.00033t/a、0.00792t/a,根据总量控制原则,COD、氨氮、TP、TN新增排放总量 (略) 云亭街道控源截污平衡,作为该企业考核指标。

根据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 (略) 云亭街道内平衡。

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租用江阴 (略) 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工程主要包括厂房设备的购买、安装、调试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包括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的完善建设。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和废污水较小,经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废气

1.1废气产排情况

拉丝工序熔融挤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新建项目塑料粒子年耗量为3015吨。则非*烷总烃产生量为1.05525t/a。

拉丝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废气经过吸风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风量为5800m3/h,年运行时间按7200h计,废气捕集率90%,处理效率达90%。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气有10%未被捕集,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1055t/a,厂界非*烷总烃浓度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通过采取加强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同时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本项目废气产污系数见表4-1。

表4-1各污染因子产污系数表

  所在车间

  产污环节

  因子

  产污系数

  原辅料用量(t/a)

  产生量(t/a)

  备注

  生产车间

  拉丝

  非*烷总烃

  0.35kg/t树脂原料

  3015

  1.055

  《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

本项目废气产生排放情况见表4-2。

表4-2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废气编号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标准

排放

时间

h

核算方法

废气量

m3/h

浓度

mg/m3

速率

kg/h

产生量

t/a

工艺

效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

废气量

m3/h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排放量

t/a

浓度

mg/m3

速率

kg/h

生产车间/拉丝

拉丝机组

G1

排气筒

DA001

非*烷总烃

产污系数法

5800

22.84

0.1325

0.954

二级活性炭吸附

90

5800

22.84

0.01325

0.0954

60

/

7200

生产车间

无组织排放

非*烷总烃

/

/

/

0.0147

0.106

/

/

/

/

/

0.0147

0.106

4.0

/

7200

注:工作时间为7200h

根据上表,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标准。

本项目年产3000吨塑料外包装,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067kg/t产品,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标准。

通过采取措施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厂界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同时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1.2废气污染设施可行性分析

①废气防治措施流程图

本项目建设单位在拉丝设备上方设置吸风罩,将废气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图4-1 拉丝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②工作原理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工作原理:活性炭吸附装置是一种干式废气处设备,由塔体和装填在塔体内的吸附单元组成。吸附单元是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安装的核心部件,本项目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吸附单元在塔体内分层抽屉式安装,能够从两侧的检查门取出,并且检查门开启方便、密封严密。活性炭吸附装置工作时,有机废气自上而下进入吸附装置,由于吸附剂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因此当此吸附剂表面与有机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有机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吸附剂表面,从而与气体混合物分离。同时在高压发生器的作用下,电场内空气产生臭氧,除去了烟气中大部分的气味。

参照《工业低浓度有机废气协同处理技术指南》(浙生环协[2021]65号),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为低浓度有机废气,应采用协同处理技术进行处理,故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是可行的。

经计算,排气筒出口流速为12.83m/s,能够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的流速宜为10~15m/s的要求。

1.3卫生防护距离

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若超过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公式计算,计算公式:

式中: Cm一次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有害气体泄漏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以生产车间为面源,经计算,大气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见表4-3。

表4-3 污染源的卫生防护距离

产生点

污染物

Qc

Cm

r

A

B

C

D

L

L

拉丝生产车间

非*烷总烃

0.0147

2.0

8.815

470

0.021

1.85

0.84

2.333

50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该公司生产车间需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结合行业防护距离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参照塑料制品行业,根据GB18072-2000《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关于塑料厂防护距离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以生产车间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所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控范围内。

1.4非正常工况

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的去除效率,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失效,造成排气筒废气中废气污染物未经净化直接排放,其排放情况如表4-4所示。

表4-4 非正常排放参数表

  非正常排放源

  非正常排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

  单次持续时间

  年发生频次/次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kg)

  拉丝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发生故障,本报告设定去除效率为0

  非*烷总烃

22.84

0.13

  0.13

  1h

  1

由上表可知,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定期按照更换周期即使更换活性炭;

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④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净化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

⑤生产加工前,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备开启,关闭吹膜机设备一段时间后再关闭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不存在废气突然排放的情况。

1.5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见表4-5。

  表4-5 废气排放口信息一览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m)

  排气温度(℃)

  其他信息

  经度

  纬度

  1

  DA001

  拉丝废气

  非*烷总烃

  120°21′8.05″

  31°50′39.44″

  15

  0.4

  20

  /

1.6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62 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本项属于登记管理,大气监测计划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见下表4-6。

表4-6 环境监测计划信息表

项目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有组织

DA001

非*烷总烃

1次/年

GB 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无组织

厂区边界

非*烷总烃

1次/年

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厂区内

非*烷总烃

1次/年

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2、废水

2.1废水产排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1中B等级标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应天河。

表4-7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来源

废水量

t/a

污染物

名称

污染物产生

治理

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方式和去向

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生活

  污水

660

COD

500

0.33

化粪池

450/50

0.297/0.033

间接排放, (略) (略)

SS

400

0.264

350/10

0.231/0.0066

NH3-N

45

0.0297

45/4

0.0297/0.00264

TP

8

0.00528

8/0.5

0.00528/0.00033

TN

70

0.0462

70/12

0.0462/0.00792

注: ”/”左边指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量,”/”右边指污水处理厂外排量。

2.2接管可行性分析

(略) (略)

(略) (略) (略) 云亭街道云东路2号,设计处理能力2万t/d,该污水厂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应天河。

(略) (略) 的进出水标准见表4-8

表4-8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标准单位:mg/L

指标

pH

COD

氨氮(NH3-N)

总氮(TN)

总磷(TP)

进水水质

6~9

500

45

70

8.0

出水水质

6~9

50

4(6)*

12(15)

0.5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②污水厂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污水厂例行监测数据、 (略)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在线监测数据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污水厂出水水质可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③接管可行性

接管处理能力分析

(略) (略) 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t/d,目前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660t/a(2.2t/d),在污水厂剩余余量内,水量接管可行。

b、接管水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60t/a,主要污染物为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水质简单,可 (略) (略) 的接管要求,不会对其形成冲击负荷。

c、污水收集管网

项目所在 (略) (略) 接管范围内,该地污水管网已建成。

综上,本项目生活污 (略) (略) 处置可行。

2.3雨污排口

污水排放口见表4-9,雨水排放口见表4-10。

  表4-9 废水排放口信息一览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接管标准(mg/L)

  排放标准(mg/L)

  收纳受体

  1

  DW001

  污水接管口

120.*

31.*

  城镇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工作期间

   (略) (略)

  COD

  500

  50

  应天河

  SS

  400

  10

  氨氮

  45

  4

  总磷

  8

  0.5

  总氮

  70

  12

  表4-10 雨水排放信息一览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自然水体信息

  其他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受纳水体功能目标

  1

  YS001

  雨水排放口

120.*

31.*

   (略) 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有流量期间

  应天河

  III类

  /

2.4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2 塑料制品业 292”,本项目塑料产量为3000吨,低于1万吨,为登记管理,本项目生活污水间接排放,故不开展环境监测计划。

3、噪声

3.1噪声达标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设备、废气处理风机等生产辅助设备,噪声源强≤85dB(A),本项目噪声源强见表4-11。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敏感目标堵家村距本项目430m,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

3.2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HJ 1253—2022)对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日常例行监测,监测按照国家制定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及监测规范进行,本项目监测计划见表4-14。

  表4-14噪声监测计划表

  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噪声

  厂界外1m

  等效连续A声级

  1次/季度

4、固体废物

4.1固废产生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废包装、废边角料、拉丝废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见表4-15。

  表4-15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固体废物名称

  固废属性

  产生情况

  处置措施

  最终去向

  核算方法

  产生量/(t/a)

  工艺

  处置量/(t/a)

  新能源包装袋生产线

  拉丝机组

  原料废包装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类比法

  3.02

  /

  3.02

  外售

  圆织机

  拉丝废料

  类比法

  5.92

  /

  5.92

  圆织机

  废边角料

  类比法

  9.00

  /

  9.00

  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物料衡算法

  12.86

  /

  12.86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圆织机、拉丝机组

  废机油

  危险废物

  类比法

  0.2

  /

  0.2

  圆织机、拉丝机组

  废油桶

  危险废物

  类比法

  0.1

  /

  0.1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类比法

  11.22

  /

  11.22

  当地环卫局

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方式见表4-16。

  表4-16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废物

  类别

  废物代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物理性状

  危险特性

  产生量(t/a)

  贮存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

  利用或处置量(t/a)

  1

  原料废包装

  06

  292-001-06

  聚*烯

  —

  固态

  —

  3.02

  贮存于一般固废堆场,直接堆放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02

  2

  废边角料

  06

  292-001-06

聚*烯

  —

 固态

  —

  9.00

  9.00

  3

  拉丝废料

  06

  292-001-06

聚*烯

  —

 固态

  —

  5.92

  5.92

  4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废活性炭

  —

 固态

  —

  12.86

暂存于危废仓库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12.86

  5

废机油

  HW08

  900-218-08

  机油

  机油

 液态

  T,I

  0.2

暂存于危废仓库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2

  6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油桶

 机油

 固态

  T,I

  0.1

暂存于危废仓库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1

  7

 生活垃圾

  99

900-999-99

  -

  —

 固态

  —

  11.22

 贮存于生活垃圾收集点

 当地环卫局

  11.22

4.2一般固废包装及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公司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8599-2020)及修改单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场(50m2),具体如下:

①厂区内设置了专门的固废堆放场地;

②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堆场置于室内;

③固废堆场地面均已硬化;

④公司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现有固废堆放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具体要求见表4-17。

4.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量在10吨以下,故危险废物储存按《 (略) 小微危废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澄环发[2021]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本项 (略) 小微危废收处信息化监管平台,以智能收集设备替代危废仓库、信息化监管系统替代手工申报台账,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第三方运维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为企业提供企业内部危废分类、收集、暂存、申报、转移运输等一站式与专业化延伸服务。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名称、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容积、贮存周期等,详见表4-18。

  表4-18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设施)名称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

  物代码

  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仓库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危废仓库

  50m2

  袋装

  5t

  1个月

  2

  危废仓库

  废机油

  HW08

  900-218-08

  危废仓库

  50m2

  桶装

  1t

  1年

  3

  危废仓库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危废仓库

  50m2

  桶装

  1t

  1年

  本项目危废为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2.86t/a,采用吨袋贮存。危废仓库面积为50m2,贮存期限为1个月;废机油,产生量为0.2t/a,采用桶装,贮存周期为1年;废油桶,产生量为0.1t/a,采用桶装,贮存周期为1年。全厂危废堆场面积50m2,目前现有危废贮存面积5m2,剩余45m2,本项目危废利用现有贮存场所可行。

4.4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在固体废物外运处置过程中,根据与处置单位的协议约定,产生单位负责无泄漏包装并做好标示,提供产生危废的数量、种类、成分及含量等有效资料;处置单位落实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事宜,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运输车辆装设有GPS定位系统,随时监控车辆的状况,运输时按照划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为避免运输时的外溢而造成的沿途污染,固态危废用容器加盖密闭。因而项目在包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有泄漏和洒落。

4.5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环境影响分析

  核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废机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18-08”;废油桶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危险废物应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的处理,危废转移处置的应 (略) 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因建设单位危废目前尚未与相关单位签订危废协议,但企业承诺尽快完善该手续,报环保部门备案。

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及时收集,保持车间的整洁,收集后集中堆放。提高固体废物的整合利用效率。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情况见表4-20。

表4-20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途径表

污染源

工艺流程/节点

污染途径

污染因子

化粪池

化粪池

垂直入渗

COD、氨氮、总磷

根据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情况,本次拟设置的分区防控要求见下表4-21。

表4-21拟建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要求

厂区

区域

防渗分区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厂内目前防渗情况

一般固废堆场、生产车间

一般防渗区

其他类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或参照GB16889执行

有相关防渗措施

办公区

简单防渗区

其他类型

一般地面硬化

道路、办公楼等均铺设普通混凝土地坪

危废库

重点防渗区

其他类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或参照GB16889执行

拟建危废仓库并按相关 防渗措施试行

6、生态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新增土地和建设厂房,因此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7.1风险物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C,计算本项目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 ——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 ——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经筛选分析,本项目风险物质为废活性炭、机油、废机油、废油桶,经计算Q<1,即危险物质量小于临界量。

  表4-22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最大存在总量qn(t)

临界量Qn(t)

该种危险物质Q值

  1

废活性炭

2

  2

机油

0.3

2500

0.00012

  3

废机油

0.2

2500

0.00008

  4

废油桶

0.1

  项目Q值

0.0002

7.2 风险源分布及影响途径

本项目风险情况见表4-23

表4-23本项目风险情况一览表

危险物质

风险源分布情况

风险事故情形

可能的影响途径

废活性炭

危废智能收集设备

火灾

大气、地表水

泄漏

土壤、地下水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为:

(1)对大气的污染

本项目废活性炭可能会引发火灾,燃烧废气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多为可燃性物质,因生产设备故障或违规生产操作,则有可能引发火灾,严重时亦可引起爆炸,进而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并且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颗粒物悬浮于空气中,并随空气流动在大气中传播和转移,可能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2)对地表水的污染

燃烧后的物质因处理不当随污水流入就近河流或渗入地下,从而对水体和地下水体造成污染。燃烧后的物质较难分解,且在分级而过程中易产生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并可能随水体进入生物链,产生生态影响。

(3)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泄漏后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拉丝

非*烷总烃

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表5标准,非*烷总烃浓度≤60mg/m3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SS、氨氮、TP、TN

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即pH:6~9(无量纲)、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

声环境

拉丝机组

噪声源强≤80dB(A)

选择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圆织机

热切机

强力机

风机

割管机

水泵

割绳机

缝纫机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废塑料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防渗区:危废仓库

  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堆场、生产车间

  简单防渗区:办公区等

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包括泄漏事故的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62塑料制品制造292”中的其他,本项目塑料产量低于1万吨,故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

  2、企业应制定全面的企业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管理方案,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并规范排污口设置,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计划,以保证企业的环境保护制度化和系统化,保证企业环保工作持久开展,保证企业能够持

  续发展生产。

六、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云亭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只要在营运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经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吨/年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非*烷总烃

/

/

/

0.2t/a

/

0.2t/a

+0.2t/a

废水

废水量

/

/

/

660t/a

/

660t/a

+660t/a

COD

/

/

/

0.033t/a

/

0.033t/a

+0.033t/a

SS

/

/

/

0.0066 t/a

/

0.0066 t/a

+0.0066 t/a

氨氮

/

/

/

0.00264 t/a

/

0.00264 t/a

+0.00264 t/a

总磷

/

/

/

0.00033 t/a

/

0.00033 t/a

+0.00033 t/a

总氮

/

/

/

0.00792 t/a

/

0.00792 t/a

+0.00792 t/a

一般工业固废

废塑料袋料

/

/

/

3.03t/a

/

3.03t/a

+3.03t/a

拉丝废料

/

/

/

5.92t/a

5.92t/a

+5.92t/a

边角料和不合格品

/

/

/

9t/a

/

9t/a

9t/a

生活垃圾

/

/

/

11.22t/a

/

11.22t/a

+11.22t/a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

/

/

12.86t/a

/

12.86t/a

+12.86t/a

废机油

/

/

/

0.2t/a

/

0.2t/a

+0.2t/a

废油桶

/

/

/

0.1t/a

/

0.1t/a

+0.1t/a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全本公示稿)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新能源外包装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略)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3000吨新能源外包装制品项目

项目代码

2208-*-89-01-*

建设单位联系人

韩**

联系方式

133**2348

建设地点

江苏 省(自治区) (略) (略) 县(区)云亭乡(街道)

沈巷路7号

地理坐标

(120 度21分8.010秒,31 度50 分39.410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3塑料丝、绳和编织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略) 人民政府云亭街道办事处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江阴云亭备[2022]32号

总投资(万元)

10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5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41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要求,详见表1-1。

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

的类别

涉及项目类别

本项目情况

专项设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仅排放非*烷总烃,排放的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不需设置大气专项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不直接排放,不属于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不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使用河水,不新增取水口,不需设置生态专项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

  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

规划情况

  规划文件:《 (略) 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

  审批机关: (略) 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文号:澄政复〔2013〕50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略) 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于2015年10月取得(澄环发〔2015〕42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园区相符性分析

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规划调整总面积为5.27平方公里,即为澄鹿路以南,云顾路以东,东接周庄界,南至毗山。云亭街道工业区主要以轻纺、机械、电子、金属加工为主导产业,其中风电铸件、路面机械设备、液压件等三大基地已初具规模,同时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工艺装备、产品设计和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传统产业的整体水平。本项目位于云亭街道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在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范围内,从事塑料编织袋的生产和销售,不在禁止的产业定位内,与园区产业定位基本相符。

对照关于印发《 (略) 镇(街)工业园区四至范围》的通知(澄工改办〔2022〕1号),云亭街道工业园区四至范围如下:

重点工业园区:东至应天河,西至长山大道、云顾路,南至那巷路,北至澄鹿路。本项 (略) (略) 云亭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属于云亭重点工业园区(见附图6),该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2)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

(略) 中心城区副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见附图7),该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3)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

项目建设地污水管网已接通,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管 (略) (略) 集中处理,不新增废水排污口,故该项目的建设符合云亭工业集中区区域环保规划。

  1. 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相符性

本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不属于废气量大、排放有毒废气的企业。本项目租用厂房进行建设,厂区具有一定绿化,且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 (略) 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及《 (略) 水环境保护条例》,故该项目的建设符合云亭工业集中区环评、批复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地园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相符性。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①与《 (略)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

《 (略)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已于2018年6月 (略) 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本项目西北侧3886m处的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不在苏政发〔2018〕74号中规划范围之内。

②与《 (略)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

《省政府关 (略)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已于2020年1月 (略) 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本项目西北侧1569 (略) 低山生态公益林(毗山),不在苏政发[2020]1号中规划范围之内。

③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环委办〔2020〕40号)相符性分析

《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环委办〔2020〕40号)已于** (略)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实施。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优先保护单元为本项目东北侧1569 (略) 低山生态公益林(毗山),本项目不在锡环委办〔2020〕40号中规划范围之内。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数据,云亭街道SO2、NO2、PM10年均浓度、PM2.5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达标区域。

本项目受纳水体为应天河,应天河水质监测因子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地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固废得到合理处理,噪声、大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进行塑料编织袋的生产,主要原辅材料均在国内购买,项目 (略) 政自来水,取水水源为长江。 (略) 政电网供电。项目原辅料、水、电供应充足,尽可能做到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耗。厂内使用电等清洁能源。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所在地云亭街道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评价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地等方面分析项目的相符性,具体见表1-3。

  表1-4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

2

《 (略)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关于修改< (略)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

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

3

《 (略) 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

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

4

《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年1月)

不属于禁止类、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

5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要求

6

《 (略)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略)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符合要求

7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略) 实施细则(试行)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中

8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

(5)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文相符性分析

本项 (略) 云亭街道工业园沈巷路7号,在工业园区内,根据《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锡环委办〔2020〕40号),本项目需满足重点管控单元(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的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略) 成立于2019年2月, (略) 云亭街道沈巷路7号,公司成立至今,无实质性生产。该项目租用江阴 (略) 厂房41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购置拉丝设备、圆织机、裁剪设备、缝纫机等国产设备5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新能源外包装制品3000吨。

2、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租用标准厂房进行建设,工程内容主要为新增设备购买、安装和调试等环节,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配套设施完善等。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2-1,公用和辅助工程见表2-2。

表2-1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序号

  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生产能力(t/a)

  年运行时数(hr)

  1

  生产车间

  聚*烯塑料编织袋1.9m*2.125m

  3000

  7200

表2-2 本项目设计主要建筑物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贮运工程

  仓库

  756m2

  主要用于储存色母粒子、聚*烯粒子以及塑料编织袋成品

  公用工程

  给水

  20t/h

  由区内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

  雨水

  40t/h

  直接排入区内雨水管网

  污水

  20t/h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集中处理

  供电

  315KVA

  现有,由市政电力管网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化粪池

  10m3

  简单预处理,利用原有

  废气处理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1)

  1套:5000m3/h

  集气罩收集率达90%,去除效率达90%,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新增

  噪声治理(隔声量)

  ≥25dB(A)

  厂界达标排放

  固废处置

  一般固废堆场

  250m2

  主要用于堆放原料废包装、拉丝废料、废边角料

  危废仓库

  50m2

  用于堆放活性炭

3、原辅材料及理化性质

本项目原辅材料见表2-3。

  表2-4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名称

  分子式

  危规号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聚*烯

  (C3H6)n

  —

  聚*烯,化学式:(C3H6)n, CAS号:**,是*烯通过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系白色蜡状材料,外观透明而轻密度为0.89~0.91g/cm3,易燃,熔点189℃,在155℃左右软化,使用温度范围为-30~140℃

  —

  —

  色母粒

  —

  —

  色母粒是由超量的化学助剂、载体树脂和分散剂所组成。色母是指颜料按20%~80%比例经研磨或双螺杆挤出均匀地分散到树脂中而制得的颜色颗粒。

  —

  —

  机油

  —

  —

  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油漆味或略带异味。

  —

  —

4、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为拉丝、裁剪等,主要工艺为:聚*烯—拉丝—织造—裁剪—缝纫—检验—成品。涉及的主要设备见表2-5。

  表2-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生产厂家、规格或型号

数量

1

拉丝机组

SJPL-G120×31-1000/1200×10

1台

2

圆织机

SYZJ-2250×10

1台

3

圆织机

DS-2200×10

8台

4

热切机

集装袋布自动热切机

1台

5

电子强力机

YG028

1台

6

割管机

/

1台

7

割绳机

/

1台

8

缝纫机

/

35台

9

冷却塔

/

1台

合计

50台

5、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

地理位置: (略) 云亭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江阴 (略) 厂房4100平方米进行建设,按照生产特点及工艺需求,主要设置办公区、仓库和生产区。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具体见附图2。

建设项目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项 (略) 云亭工业园区沈巷路7号,根据现场勘查,厂界西侧为隆吉诚纺织等企业,南侧为江阴 (略) 、江阴 (略) 等企业,东侧为江阴 (略) 等企业,北侧为江阴 (略) 、江苏天容 (略) 等企业。建设项目厂界周围500米内土地利用现状见附图3。

6、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公司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合计7200小时。

劳动定员:55人。

7、水平衡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循环冷却水补充用水,均采用自来水。

1、水量平衡依据

①生活用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生活用水定额采用50L/(人·班),本项目劳动定员55人,年有效工作日300天计,则用水量为2.75t/d(825t/a),损耗以2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t/d(660t/a)。

②循环冷却水补充用水:本项目需使用隔套冷却水冷却设备,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冷却塔循环水量为3t/d(900t/a),补充量按循环量的10%计,则补充量为0.3t/d(90t/a)。

  1. 水量平衡图

图2-1本项目全厂水量平衡图 单位:t/a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生产工艺

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编织袋的生产,以聚*烯粒子(粒状)、色母粒(粒状)为原料,经拉丝-织造-裁剪-缝纫-检验后即为成品,产品主要用于塑料包装方面。塑料编织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G-废气、S-固废、N-噪声、W-废水)。

图2-2 塑料编织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二、其他产污环节分析

本项目生产中会产生相应类别的污染物,设备维护保养会产生废机油(S6)和废油桶(S7),公辅设施也会产生相应污染物,主要为厂区职工生活污水(W1)、厂区生活垃圾(S8)、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S9)、风机(N5)等。

三、本项目产污环节汇总

  表2-6 产污环节表

类别

代码

产生点

污染物

产生特征

防治措施

废气

G1

拉丝

非*烷总烃

间断

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G2

裁剪

非*烷总烃

间断

废水

W1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

间断

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

噪声

N

生产线

噪声

连续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

固废

S1

拉丝

原料废包装

间断

外售综合利用

S2

拉丝

拉丝废料

间歇

S3、S4

生产线

产品边角料

间歇

S5

生产线

不合格品

间歇

S6

设备维护

废机油

间歇

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

处置

S7

设备维护

废油桶

间歇

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

处置

S8

生活活动

生活垃圾

间歇

环卫定期清运

S9

废气处理过程

废活性炭

间歇

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与项目有关的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租用江阴 (略) 厂房4100平方米进行建设,江阴 (略) 主要从事冶金炉料的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的生产。该厂房原为江阴 (略) 原料仓库,现为空置厂房。该厂房不涉及“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不存在场地污染问题,符合环发[2012]140号、苏环保[2013]246文件相关要求,因此该场地可供本项目开发利用。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全市17个镇街园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范围为75.9%~87.1%;其中有6个镇街园优良天数比率低于80%。17个镇街园中有16个NO2年平均浓度达标,达标率为94.1%,浓度范围为31.2~43.1μm/m3。3个镇街园O3浓度达标,达标率为17.6%,浓度范围为152.0~180.0μm/m3。云亭街道优良天数比率为86.0%,为达标区。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 (略) 2021年云亭街道空气质量状况见表3-1。

  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年份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2021年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8.3

  60

  13.8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3.1

  40

  82.8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61.5

  70

  87.9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2.4

  35

  92.6

  达标

  CO

  日平均质量浓度范围

  1424

  4000

  35.6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

  152

  160

  95.0

  达标

监测结果显示云亭街道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年均浓度。

由上表可见,补充监测点位非*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 (略) 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39个重点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6个,占42.1%;Ⅲ类水质断面18个,占47.4%;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10.5%;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与2020年相比,总体水质持平,Ⅱ~Ⅲ类断面比例上升3.7个百分点,Ⅳ类断面比例下降3.7个百分点,无Ⅴ类、劣V类断面比例持平。

根据表3-5,应天河W1、W2断面水质中pH、COD、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环境噪声

全市2类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5.3dB(A)、47.2dB(A),均达标;3类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7.7dB(A)、51.2dB(A),均达标;4类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0.4dB(A)、54.2dB(A),均达标。本项目厂界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需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不含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6、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建设地地面已采用硬化防渗等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现状调查。

7、区域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根据《202 (略) 环境状况公报》,该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

根据《 (略)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正式稿)》, (略) 达标规划的规划范围为: (略) 全市范围(4650平方公里), (略) 区面积1643.88平方公里,另有太湖水域397.8平方公里。下辖共 (略) (梁溪区、滨湖区、惠山区、锡山区、新吴区、 (略) 、 (略) )、7个镇、41个街道。

达标期限: (略) 环境空气质量在2025年实现全面达标。

近期目标:根据国家对长三角地区提出的2025年前后达标的初步要求, (略) “鼓励条 (略) 在2023年前达标, (略) 在2025年前后达标”的初步考虑, (略) 2020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μg/m3左右,二氧化氮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通过与NOx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O3浓度出现拐点。

远期目标: (略)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PM2.5浓度达到35μg/m3左右。

总体战略:以空气质量达标为核心目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深化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成果,推进热点整合,提高扬尘管理水平,促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提高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

分阶段战略:深化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成果,以柴油货车和汽油小客车为重点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从化工、电子(半导体)、涂装等工业行业挖掘VOCs减排能力,全面完成“十三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的减排任务。加大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力度。

到2025年,实施清洁能源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大幅度提升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车比例。升级工艺技术,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各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实现PM2.5和臭氧的协调控制。

环境

保护

目标

(1)大气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敏感目标见表3-6。

  表3-6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经度

  纬度

  堵家村

  120.*

  31.*

  居民

  32户/112人

  二类区

  SW

  430

(2)声环境:本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保护目标。

(4)生态环境: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声、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7。

  表3-7声、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

  距建设项目厂界

  环境功能

  方位

  距离(m)

  规模

  声环境

  厂界外1m

  /

  /

  /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

  地下水

  /

  /

  /

  /

  /

  生态环境

  /

/

/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1、废气

非*烷总烃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9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具体见表3-8、表3-9。

表3-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排气筒高度

  (m)

  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mg/m3)

  非*烷总烃

  60

  15

  /

  4

  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kg/t产品)

  0.3

  /

  /

  /

  表3-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来源

NMHC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B等级标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应天河。具体见表3-10。

表3-10污水接管标准和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项目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mg/L)

排放标准(mg/L)

pH

6~9

6~9

COD

500

50

氨氮

45

4(6)*

总氮

70

12(15)

总磷

8

0.5

SS

400

10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略)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20]71号),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本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具体见表3-11。

  表3-11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6:00-22:00)

夜间(22:00-6:00)

3类

65

55

4、固废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按关于印发《 (略) 小微危废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澄环发〔2021〕25号)要求进行管理;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总量

控制

指标

(略) 环境保护厅《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苏环办[2011]71号)的要求,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

废气:非*烷总烃

废水:COD、NH3-N、TP、TN,特征因子为SS;

固废:各类固废。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3-12。

表3-12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单位: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接管量

排放量

建议申请量

废水

废水量

660

0

660

660

660

COD

0.33

0.033

0.297

0.033

0.297/0.033

SS

0.264

0.033

0.231

0.0066

0.231/0.0066

氨氮

0.0297

0

0.0297

0.00264

0.0297/0.00264

TP

0.00528

0

0.00528

0.00033

0.00528/0.00033

TN

0.0462

0

0.0462

0.00792

0.0462/0.00792

废气

有组织

非*烷总烃

0.950

0.855

-

0.095

0.095

无组织

非*烷总烃

0.1055

0

-

0.1055

0.1055

合计

非*烷总烃

1.0555

0.855

-

0.2

0.2

固废

一般固废

17.94

17.94

0

0

0

生活垃圾

11.22

11.22

0

0

0

危险废物

13.16

13.16

0

0

0

  注:“/”前指接管量,“/”后指排入外环境的量。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量为660t/a,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总磷、总氮接管量分别为0.297t/a、0.0297t/a、0.00033t/a、0.00792t/a,排放量分别为0.033t/a、0.00264t/a、0.00033t/a、0.00792t/a,根据总量控制原则,COD、氨氮、TP、TN新增排放总量 (略) 云亭街道控源截污平衡,作为该企业考核指标。

根据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 (略) 云亭街道内平衡。

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租用江阴 (略) 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工程主要包括厂房设备的购买、安装、调试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包括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的完善建设。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和废污水较小,经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废气

1.1废气产排情况

拉丝工序熔融挤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新建项目塑料粒子年耗量为3015吨。则非*烷总烃产生量为1.05525t/a。

拉丝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废气经过吸风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风机风量为5800m3/h,年运行时间按7200h计,废气捕集率90%,处理效率达90%。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气有10%未被捕集,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1055t/a,厂界非*烷总烃浓度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通过采取加强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同时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本项目废气产污系数见表4-1。

表4-1各污染因子产污系数表

  所在车间

  产污环节

  因子

  产污系数

  原辅料用量(t/a)

  产生量(t/a)

  备注

  生产车间

  拉丝

  非*烷总烃

  0.35kg/t树脂原料

  3015

  1.055

  《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

本项目废气产生排放情况见表4-2。

表4-2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废气编号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标准

排放

时间

h

核算方法

废气量

m3/h

浓度

mg/m3

速率

kg/h

产生量

t/a

工艺

效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

废气量

m3/h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排放量

t/a

浓度

mg/m3

速率

kg/h

生产车间/拉丝

拉丝机组

G1

排气筒

DA001

非*烷总烃

产污系数法

5800

22.84

0.1325

0.954

二级活性炭吸附

90

5800

22.84

0.01325

0.0954

60

/

7200

生产车间

无组织排放

非*烷总烃

/

/

/

0.0147

0.106

/

/

/

/

/

0.0147

0.106

4.0

/

7200

注:工作时间为7200h

根据上表,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标准。

本项目年产3000吨塑料外包装,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067kg/t产品,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标准。

通过采取措施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厂界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同时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1.2废气污染设施可行性分析

①废气防治措施流程图

本项目建设单位在拉丝设备上方设置吸风罩,将废气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图4-1 拉丝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②工作原理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工作原理:活性炭吸附装置是一种干式废气处设备,由塔体和装填在塔体内的吸附单元组成。吸附单元是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安装的核心部件,本项目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吸附单元在塔体内分层抽屉式安装,能够从两侧的检查门取出,并且检查门开启方便、密封严密。活性炭吸附装置工作时,有机废气自上而下进入吸附装置,由于吸附剂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因此当此吸附剂表面与有机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有机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吸附剂表面,从而与气体混合物分离。同时在高压发生器的作用下,电场内空气产生臭氧,除去了烟气中大部分的气味。

参照《工业低浓度有机废气协同处理技术指南》(浙生环协[2021]65号),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为低浓度有机废气,应采用协同处理技术进行处理,故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是可行的。

经计算,排气筒出口流速为12.83m/s,能够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的流速宜为10~15m/s的要求。

1.3卫生防护距离

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若超过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公式计算,计算公式:

式中: Cm一次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有害气体泄漏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以生产车间为面源,经计算,大气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见表4-3。

表4-3 污染源的卫生防护距离

产生点

污染物

Qc

Cm

r

A

B

C

D

L

L

拉丝生产车间

非*烷总烃

0.0147

2.0

8.815

470

0.021

1.85

0.84

2.333

50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该公司生产车间需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结合行业防护距离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参照塑料制品行业,根据GB18072-2000《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关于塑料厂防护距离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以生产车间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所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控范围内。

1.4非正常工况

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的去除效率,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失效,造成排气筒废气中废气污染物未经净化直接排放,其排放情况如表4-4所示。

表4-4 非正常排放参数表

  非正常排放源

  非正常排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放

  单次持续时间

  年发生频次/次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kg)

  拉丝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发生故障,本报告设定去除效率为0

  非*烷总烃

22.84

0.13

  0.13

  1h

  1

由上表可知,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定期按照更换周期即使更换活性炭;

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④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净化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

⑤生产加工前,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备开启,关闭吹膜机设备一段时间后再关闭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不存在废气突然排放的情况。

1.5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见表4-5。

  表4-5 废气排放口信息一览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m)

  排气温度(℃)

  其他信息

  经度

  纬度

  1

  DA001

  拉丝废气

  非*烷总烃

  120°21′8.05″

  31°50′39.44″

  15

  0.4

  20

  /

1.6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62 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本项属于登记管理,大气监测计划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见下表4-6。

表4-6 环境监测计划信息表

项目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有组织

DA001

非*烷总烃

1次/年

GB 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无组织

厂区边界

非*烷总烃

1次/年

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厂区内

非*烷总烃

1次/年

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2、废水

2.1废水产排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1中B等级标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应天河。

表4-7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来源

废水量

t/a

污染物

名称

污染物产生

治理

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方式和去向

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生活

  污水

660

COD

500

0.33

化粪池

450/50

0.297/0.033

间接排放, (略) (略)

SS

400

0.264

350/10

0.231/0.0066

NH3-N

45

0.0297

45/4

0.0297/0.00264

TP

8

0.00528

8/0.5

0.00528/0.00033

TN

70

0.0462

70/12

0.0462/0.00792

注: ”/”左边指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量,”/”右边指污水处理厂外排量。

2.2接管可行性分析

(略) (略)

(略) (略) (略) 云亭街道云东路2号,设计处理能力2万t/d,该污水厂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应天河。

(略) (略) 的进出水标准见表4-8

表4-8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标准单位:mg/L

指标

pH

COD

氨氮(NH3-N)

总氮(TN)

总磷(TP)

进水水质

6~9

500

45

70

8.0

出水水质

6~9

50

4(6)*

12(15)

0.5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②污水厂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污水厂例行监测数据、 (略)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在线监测数据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污水厂出水水质可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③接管可行性

接管处理能力分析

(略) (略) 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2万t/d,目前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660t/a(2.2t/d),在污水厂剩余余量内,水量接管可行。

b、接管水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60t/a,主要污染物为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水质简单,可 (略) (略) 的接管要求,不会对其形成冲击负荷。

c、污水收集管网

项目所在 (略) (略) 接管范围内,该地污水管网已建成。

综上,本项目生活污 (略) (略) 处置可行。

2.3雨污排口

污水排放口见表4-9,雨水排放口见表4-10。

  表4-9 废水排放口信息一览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接管标准(mg/L)

  排放标准(mg/L)

  收纳受体

  1

  DW001

  污水接管口

120.*

31.*

  城镇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工作期间

   (略) (略)

  COD

  500

  50

  应天河

  SS

  400

  10

  氨氮

  45

  4

  总磷

  8

  0.5

  总氮

  70

  12

  表4-10 雨水排放信息一览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自然水体信息

  其他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受纳水体功能目标

  1

  YS001

  雨水排放口

120.*

31.*

   (略) 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有流量期间

  应天河

  III类

  /

2.4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2 塑料制品业 292”,本项目塑料产量为3000吨,低于1万吨,为登记管理,本项目生活污水间接排放,故不开展环境监测计划。

3、噪声

3.1噪声达标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设备、废气处理风机等生产辅助设备,噪声源强≤85dB(A),本项目噪声源强见表4-11。

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敏感目标堵家村距本项目430m,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

3.2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HJ 1253—2022)对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日常例行监测,监测按照国家制定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及监测规范进行,本项目监测计划见表4-14。

  表4-14噪声监测计划表

  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噪声

  厂界外1m

  等效连续A声级

  1次/季度

4、固体废物

4.1固废产生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废包装、废边角料、拉丝废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见表4-15。

  表4-15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

  固体废物名称

  固废属性

  产生情况

  处置措施

  最终去向

  核算方法

  产生量/(t/a)

  工艺

  处置量/(t/a)

  新能源包装袋生产线

  拉丝机组

  原料废包装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类比法

  3.02

  /

  3.02

  外售

  圆织机

  拉丝废料

  类比法

  5.92

  /

  5.92

  圆织机

  废边角料

  类比法

  9.00

  /

  9.00

  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物料衡算法

  12.86

  /

  12.86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圆织机、拉丝机组

  废机油

  危险废物

  类比法

  0.2

  /

  0.2

  圆织机、拉丝机组

  废油桶

  危险废物

  类比法

  0.1

  /

  0.1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类比法

  11.22

  /

  11.22

  当地环卫局

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方式见表4-16。

  表4-16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废物

  类别

  废物代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物理性状

  危险特性

  产生量(t/a)

  贮存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

  利用或处置量(t/a)

  1

  原料废包装

  06

  292-001-06

  聚*烯

  —

  固态

  —

  3.02

  贮存于一般固废堆场,直接堆放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02

  2

  废边角料

  06

  292-001-06

聚*烯

  —

 固态

  —

  9.00

  9.00

  3

  拉丝废料

  06

  292-001-06

聚*烯

  —

 固态

  —

  5.92

  5.92

  4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废活性炭

  —

 固态

  —

  12.86

暂存于危废仓库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12.86

  5

废机油

  HW08

  900-218-08

  机油

  机油

 液态

  T,I

  0.2

暂存于危废仓库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2

  6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油桶

 机油

 固态

  T,I

  0.1

暂存于危废仓库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1

  7

 生活垃圾

  99

900-999-99

  -

  —

 固态

  —

  11.22

 贮存于生活垃圾收集点

 当地环卫局

  11.22

4.2一般固废包装及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公司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8599-2020)及修改单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场(50m2),具体如下:

①厂区内设置了专门的固废堆放场地;

②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堆场置于室内;

③固废堆场地面均已硬化;

④公司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现有固废堆放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具体要求见表4-17。

4.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量在10吨以下,故危险废物储存按《 (略) 小微危废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澄环发[2021]25号)中相关规定执行,本项 (略) 小微危废收处信息化监管平台,以智能收集设备替代危废仓库、信息化监管系统替代手工申报台账,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第三方运维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为企业提供企业内部危废分类、收集、暂存、申报、转移运输等一站式与专业化延伸服务。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名称、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容积、贮存周期等,详见表4-18。

  表4-18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设施)名称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

  物代码

  位置

  占地

  面积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仓库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危废仓库

  50m2

  袋装

  5t

  1个月

  2

  危废仓库

  废机油

  HW08

  900-218-08

  危废仓库

  50m2

  桶装

  1t

  1年

  3

  危废仓库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危废仓库

  50m2

  桶装

  1t

  1年

  本项目危废为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2.86t/a,采用吨袋贮存。危废仓库面积为50m2,贮存期限为1个月;废机油,产生量为0.2t/a,采用桶装,贮存周期为1年;废油桶,产生量为0.1t/a,采用桶装,贮存周期为1年。全厂危废堆场面积50m2,目前现有危废贮存面积5m2,剩余45m2,本项目危废利用现有贮存场所可行。

4.4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在固体废物外运处置过程中,根据与处置单位的协议约定,产生单位负责无泄漏包装并做好标示,提供产生危废的数量、种类、成分及含量等有效资料;处置单位落实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事宜,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运输车辆装设有GPS定位系统,随时监控车辆的状况,运输时按照划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为避免运输时的外溢而造成的沿途污染,固态危废用容器加盖密闭。因而项目在包装运输过程基本不会有泄漏和洒落。

4.5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环境影响分析

  核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废机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18-08”;废油桶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危险废物应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的处理,危废转移处置的应 (略) 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因建设单位危废目前尚未与相关单位签订危废协议,但企业承诺尽快完善该手续,报环保部门备案。

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及时收集,保持车间的整洁,收集后集中堆放。提高固体废物的整合利用效率。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情况见表4-20。

表4-20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途径表

污染源

工艺流程/节点

污染途径

污染因子

化粪池

化粪池

垂直入渗

COD、氨氮、总磷

根据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情况,本次拟设置的分区防控要求见下表4-21。

表4-21拟建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要求

厂区

区域

防渗分区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厂内目前防渗情况

一般固废堆场、生产车间

一般防渗区

其他类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或参照GB16889执行

有相关防渗措施

办公区

简单防渗区

其他类型

一般地面硬化

道路、办公楼等均铺设普通混凝土地坪

危废库

重点防渗区

其他类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或参照GB16889执行

拟建危废仓库并按相关 防渗措施试行

6、生态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新增土地和建设厂房,因此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7.1风险物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C,计算本项目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 ——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 ——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经筛选分析,本项目风险物质为废活性炭、机油、废机油、废油桶,经计算Q<1,即危险物质量小于临界量。

  表4-22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最大存在总量qn(t)

临界量Qn(t)

该种危险物质Q值

  1

废活性炭

2

  2

机油

0.3

2500

0.00012

  3

废机油

0.2

2500

0.00008

  4

废油桶

0.1

  项目Q值

0.0002

7.2 风险源分布及影响途径

本项目风险情况见表4-23

表4-23本项目风险情况一览表

危险物质

风险源分布情况

风险事故情形

可能的影响途径

废活性炭

危废智能收集设备

火灾

大气、地表水

泄漏

土壤、地下水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为:

(1)对大气的污染

本项目废活性炭可能会引发火灾,燃烧废气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多为可燃性物质,因生产设备故障或违规生产操作,则有可能引发火灾,严重时亦可引起爆炸,进而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并且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颗粒物悬浮于空气中,并随空气流动在大气中传播和转移,可能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2)对地表水的污染

燃烧后的物质因处理不当随污水流入就近河流或渗入地下,从而对水体和地下水体造成污染。燃烧后的物质较难分解,且在分级而过程中易产生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并可能随水体进入生物链,产生生态影响。

(3)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泄漏后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一定影响。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拉丝

非*烷总烃

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表5标准,非*烷总烃浓度≤60mg/m3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SS、氨氮、TP、TN

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集中处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即pH:6~9(无量纲)、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

声环境

拉丝机组

噪声源强≤80dB(A)

选择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圆织机

热切机

强力机

风机

割管机

水泵

割绳机

缝纫机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废塑料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防渗区:危废仓库

  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堆场、生产车间

  简单防渗区:办公区等

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包括泄漏事故的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62塑料制品制造292”中的其他,本项目塑料产量低于1万吨,故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

  2、企业应制定全面的企业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管理方案,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并规范排污口设置,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计划,以保证企业的环境保护制度化和系统化,保证企业环保工作持久开展,保证企业能够持

  续发展生产。

六、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云亭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只要在营运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经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吨/年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非*烷总烃

/

/

/

0.2t/a

/

0.2t/a

+0.2t/a

废水

废水量

/

/

/

660t/a

/

660t/a

+660t/a

COD

/

/

/

0.033t/a

/

0.033t/a

+0.033t/a

SS

/

/

/

0.0066 t/a

/

0.0066 t/a

+0.0066 t/a

氨氮

/

/

/

0.00264 t/a

/

0.00264 t/a

+0.00264 t/a

总磷

/

/

/

0.00033 t/a

/

0.00033 t/a

+0.00033 t/a

总氮

/

/

/

0.00792 t/a

/

0.00792 t/a

+0.00792 t/a

一般工业固废

废塑料袋料

/

/

/

3.03t/a

/

3.03t/a

+3.03t/a

拉丝废料

/

/

/

5.92t/a

5.92t/a

+5.92t/a

边角料和不合格品

/

/

/

9t/a

/

9t/a

9t/a

生活垃圾

/

/

/

11.22t/a

/

11.22t/a

+11.22t/a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

/

/

12.86t/a

/

12.86t/a

+12.86t/a

废机油

/

/

/

0.2t/a

/

0.2t/a

+0.2t/a

废油桶

/

/

/

0.1t/a

/

0.1t/a

+0.1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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