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兴仁市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的函
关于对兴仁市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的函
屯脚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提交的《关于申 (略)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函》(屯府函〔2022〕19号)及《 (略)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址: (略) 屯脚镇蚌街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债权投资方式投入到经营主体,债权投资期限为3年,第一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第二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1%,第三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2%。债权资金用于采购及加工农特产品(薏仁米、高粱等),按2022年 (略) 场价3元/斤,采购加工薏仁米等约600余吨。
五、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20 (略) 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调整资金。
六、项目法人:屯脚镇人民政府。
七、利益联结机制:债权投资收益资金2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80%用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设置公共服务岗位、村(社区)基础设施维护,解决镇辖区内脱贫户及“三类人群”生活困难和就业难的问题,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增加收入。
八、项目管理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行业部门技术要求实施。
2.严格实行报账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批复方案组织实施,建设内容和规模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因不可预见因素需调整的,按程序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3.严格按照《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西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在确保协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4.严格按照《贵州省扶贫办贵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扶通〔2018〕26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告公示,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在阳光下管理,确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强项目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报账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6.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对接,项目的实施必须遵守有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工程建设类项目要完善用地、环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启动建设。
7.抓好项目档案管理。准确反映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全过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并提供项目竣 (略) 级验收。
8.做好扶贫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权属明确和后续管护权责清晰,后续管护措施落实到位。
9.切实防范欠薪欠资行为。项目实施涉及的工程建设,通过采取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现场设立举报电话、强化工程款支付审核等措施防范欠薪欠资行为的发生。
附件: (略)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绩效目标表
(略) 乡村振兴局( (略) 生态移民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略)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马雁 联系电话* | |||
主管部门 | (略) 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略) 屯脚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67 | ||||
其中:财政拨款 | 367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略) 东西部协作专项资金*元以债权投资合作方式投入经营主体,用于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债权投资期限为3年,第一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第二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1%,第三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2%。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债权收益金额(万元) | 18.35 | |||
质量指标 | 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比例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债权投资收益率 | ≧5% | |||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 18.*元 | |||||
?带动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总收入) | 14.*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脱贫人口数 | ≧212人 | ||||
带动脱贫人口脱贫数 | ≧212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债权收益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 | ≧98% |
屯脚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提交的《关于申 (略)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函》(屯府函〔2022〕19号)及《 (略)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址: (略) 屯脚镇蚌街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债权投资方式投入到经营主体,债权投资期限为3年,第一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第二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1%,第三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2%。债权资金用于采购及加工农特产品(薏仁米、高粱等),按2022年 (略) 场价3元/斤,采购加工薏仁米等约600余吨。
五、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20 (略) 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调整资金。
六、项目法人:屯脚镇人民政府。
七、利益联结机制:债权投资收益资金2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80%用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设置公共服务岗位、村(社区)基础设施维护,解决镇辖区内脱贫户及“三类人群”生活困难和就业难的问题,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增加收入。
八、项目管理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行业部门技术要求实施。
2.严格实行报账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批复方案组织实施,建设内容和规模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因不可预见因素需调整的,按程序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3.严格按照《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西南州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在确保协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4.严格按照《贵州省扶贫办贵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扶通〔2018〕26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告公示,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在阳光下管理,确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强项目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报账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6.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对接,项目的实施必须遵守有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工程建设类项目要完善用地、环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启动建设。
7.抓好项目档案管理。准确反映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全过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并提供项目竣 (略) 级验收。
8.做好扶贫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权属明确和后续管护权责清晰,后续管护措施落实到位。
9.切实防范欠薪欠资行为。项目实施涉及的工程建设,通过采取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现场设立举报电话、强化工程款支付审核等措施防范欠薪欠资行为的发生。
附件: (略)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绩效目标表
(略) 乡村振兴局( (略) 生态移民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
(略)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屯脚镇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马雁 联系电话* | |||
主管部门 | (略) 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略) 屯脚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67 | ||||
其中:财政拨款 | 367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略) 东西部协作专项资金*元以债权投资合作方式投入经营主体,用于薏仁米等收购及加工项目。债权投资期限为3年,第一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第二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1%,第三年利率为投入资金的5.2%。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债权收益金额(万元) | 18.35 | |||
质量指标 | 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比例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债权投资收益率 | ≧5% | |||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 18.*元 | |||||
?带动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总收入) | 14.*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脱贫人口数 | ≧212人 | ||||
带动脱贫人口脱贫数 | ≧212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债权收益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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