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文山路立体停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吉安县文山路立体停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县发改审字〔2022〕367号
关于吉 (略) 立体停车库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建设 (略) :
报来《关于要求对吉 (略) 立体停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 (略) 立体停车库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建设 (略) ;
三、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康道资;
四、建设地址:吉 (略) 原农业局宿舍地段;
五、项目内容和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座钢结构立体式地上停车楼(库)建设,占地面积约88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共7层,可提供231个停车位、室外70KW双枪直流充电桩22个。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消防工程;立体车库设备、监控设备等设备购置;室外配套给排水及消防、室 (略) 硬化、室外钢结构雨棚、室外强弱电工程、室外配套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工程。
六、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元,资金筹措方式由自筹资金和项目专项债构成。
七、建设期:预计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八、招标:本项目应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16号,2018年)进行招标。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批复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2022年11月11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1月11日印发
吉县发改审字〔2022〕367号
关于吉 (略) 立体停车库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建设 (略) :
报来《关于要求对吉 (略) 立体停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 (略) 立体停车库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建设单位: (略) 建设 (略) ;
三、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康道资;
四、建设地址:吉 (略) 原农业局宿舍地段;
五、项目内容和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座钢结构立体式地上停车楼(库)建设,占地面积约88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共7层,可提供231个停车位、室外70KW双枪直流充电桩22个。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消防工程;立体车库设备、监控设备等设备购置;室外配套给排水及消防、室 (略) 硬化、室外钢结构雨棚、室外强弱电工程、室外配套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工程。
六、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元,资金筹措方式由自筹资金和项目专项债构成。
七、建设期:预计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八、招标:本项目应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16号,2018年)进行招标。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批复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2022年11月11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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