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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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吉安县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就项目可行性研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刘青松;

四、建设地址: (略) 场监督管理局大楼一楼二楼;

五、项目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本地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约5000㎡,指挥中心约300㎡,环境部署约200㎡配套设备设施等。建设 (略) 广告监测、 (略) 食品药品监管、 (略) 网络交易监管、 (略) 特设监管、 (略) 、本地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等其他配套工程及设施。

六、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013.*元,资金筹措方式由自筹资金和项目专项债券构成,其中:自筹资金1002.*元,占总投资比例20%,申请发行专项债券4010.*元,占总投资的80%。

七、建设期:预计为2023年10月-2026年10月。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批复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2022年11月9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1月9日印发




关于吉安县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就项目可行性研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刘青松;

四、建设地址: (略) 场监督管理局大楼一楼二楼;

五、项目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本地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约5000㎡,指挥中心约300㎡,环境部署约200㎡配套设备设施等。建设 (略) 广告监测、 (略) 食品药品监管、 (略) 网络交易监管、 (略) 特设监管、 (略) 、本地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等其他配套工程及设施。

六、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5013.*元,资金筹措方式由自筹资金和项目专项债券构成,其中:自筹资金1002.*元,占总投资比例20%,申请发行专项债券4010.*元,占总投资的80%。

七、建设期:预计为2023年10月-2026年10月。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批复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2022年11月9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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