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河隆化县唐三营镇段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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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河隆化县唐三营镇段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

滦河隆化县唐三营镇段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滦河隆化县唐三营镇段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

(略) 隆化县唐三营镇

隆化县唐三营镇人民政府

河北圣泓 (略)

滦河隆化县唐三营镇段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项 (略) 隆化县唐三营镇。工程实施范围自庙宫水库下游围场与隆化县交界处至伊逊河唐三营镇国考断面水质监测站处,工程起点地理坐标为E117°51′21.001″,N41°41′46.409″,终点地理坐标为E117°47′57.105″,N41°38′51.714″。项目总投资为2308.*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189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8.*元,基本预备费171,*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生态护岸段护坡工程 1860m,修筑生态透水坝180m,建设处理规模 2000m3 /d 人工湿地一座,水生生态植被修复面积 8190m2,局部河道清淤 930m,新建农田退水渠连通管道约 600m,配套设置连通井10 座并新建排水渠 100m。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基坑排水和地表径流通过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使用,生活污水用于洒水降尘。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采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轻装轻卸,易起尘物料采用帆布遮盖堆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

声环境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设备操作、进行设备养护、控制施工时间、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车辆经过沿途居民区减速慢行,车辆禁鸣。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表土用于用于施工和绿化;河道清理工程淤砂自然风干后用于生态护岸覆土绿化和 (略) 垫道使用;废弃土石方用于 (略) 垫道使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厂区内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

水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通过人工湿地对农田退水进行集中处理,湿地进水调节池采用防渗结构。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项目为水环境治理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声环境防治措施:项目运行阶段不产生噪音。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项目运行阶段不产生固体废物。

一、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电话:0314-*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隆化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分局窗口邮编:*

滦河隆化县唐三营镇段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环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滦河隆化县唐三营镇段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

(略) 隆化县唐三营镇

隆化县唐三营镇人民政府

河北圣泓 (略)

滦河隆化县唐三营镇段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项 (略) 隆化县唐三营镇。工程实施范围自庙宫水库下游围场与隆化县交界处至伊逊河唐三营镇国考断面水质监测站处,工程起点地理坐标为E117°51′21.001″,N41°41′46.409″,终点地理坐标为E117°47′57.105″,N41°38′51.714″。项目总投资为2308.*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189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8.*元,基本预备费171,*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生态护岸段护坡工程 1860m,修筑生态透水坝180m,建设处理规模 2000m3 /d 人工湿地一座,水生生态植被修复面积 8190m2,局部河道清淤 930m,新建农田退水渠连通管道约 600m,配套设置连通井10 座并新建排水渠 100m。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基坑排水和地表径流通过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使用,生活污水用于洒水降尘。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采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轻装轻卸,易起尘物料采用帆布遮盖堆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

声环境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设备操作、进行设备养护、控制施工时间、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车辆经过沿途居民区减速慢行,车辆禁鸣。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表土用于用于施工和绿化;河道清理工程淤砂自然风干后用于生态护岸覆土绿化和 (略) 垫道使用;废弃土石方用于 (略) 垫道使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厂区内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

水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通过人工湿地对农田退水进行集中处理,湿地进水调节池采用防渗结构。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项目为水环境治理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

声环境防治措施:项目运行阶段不产生噪音。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项目运行阶段不产生固体废物。

一、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电话:0314-*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隆化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分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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