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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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教委 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
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区交警支队,各直属学校:
  为全面做好2022—2023学年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落实部门职责,加强日常管理
  各区教育局要组织各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各学校”)调整上学期间校门开启时间,确保学生到达学校后及时进入学校,避免学生及接送学生人员、车辆在学校门前积压,各学校要派出人员配合交管部门对人员、车辆进行疏导,消除治安、交通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发挥对学生出行情况了解较为准确的优势,认真摸排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现场执勤交警反映,争取现场发现、现场处理。
  各级交管部门要迅速完善校车停靠站点标志、标线,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创造良好通行条件;对排查发现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道路线性不 (略) 段,及时 (略) (略) 部门提出改造建议,并在改造前重点加强管控; (略) 条件差、安全隐患突出、不适宜校车通 (略) 段,及时报告区政府,协调教育、交通运管部门通知学生家长、校车所属 (略) 线。开学日当天,各区交警支队要根据学校周边秩序情况,科学设置执勤岗位,加强交通秩序疏导管控,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二、摸清车辆底数,更新基础台账
  新学年开学后,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和学生,对所有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登记造册,更新已有数据,完善管理台账。各区教育局要将《区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汇总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调查表》、 (略) 线信息台账,统一报送本区交警支队和交通运管部门。各学校、各交警支队要做好车辆、驾驶 (略) 线台账的存档工作。
  三、规范校车管理,保障校车安全
  各区教育局和交警支队要 (略) 校车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依照职责规定和工作分工,加大校车运行监督检查,通畅校车使用许可申领渠道和流程,确保满足校车使用许可申领条件的校车及时取得许可,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要立即停止作为校车使用。同时,各区教育局会同交警支队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总体工作要求,指导学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从业人员的健康排查摸底、随车防疫物资储备、车辆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对于为幼儿园提供接送幼儿服务,满足校车使用许可申领条件的幼儿专用校车,各区教育局要协调公安交管、交通运管部门,为相关车辆办理校车使用许可。
  四、全面临检教育,严格依法整改
  各区教育局、交警支队要畅通与车主和驾驶人联系渠道,督促车主和驾驶人配合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各交警支队要对辖区内校车及其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隐患排查,并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台账,对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基础信息进行核查,针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人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记满12分等隐患问题,通过下达隐患排查整改通知书、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提示,责令车主立即整改,并将隐患情况及时反馈区教育部门,由区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劝阻学生及家长不要乘坐隐患车辆。各交警支队要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 (略) 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 (略) 面执法检查,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 (略) 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并以国省道两侧中小学校、幼儿园为重点,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予以处罚。
  五、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处置问题
  各区教育局和交警支队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加强对校车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监督管理,共同排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各区教育局要与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将举报牌贴在学校显眼的地方,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在校门附近现场执勤交警的执法工作,派专人协调交警与学生家长及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之间的沟通。
  六、开展专题宣传,征求家长意见
  各学校要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新学年开学“第一课”的集中教育之中,采取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形式,向师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学校要在开学日当天将《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学生手中,并建立回执台账。各区教育局、交警支队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经常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向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请各区教育局、市教委直属学校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各区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调查表》(附件3)电子版, (略) 教委基建后勤处邮箱:*@*ttp://**。

  附件:1.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2.各区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汇总表
  3.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调查表


   (略) 教育委员会 (略) 公安局
  2022年10月18日


  (联系人:市教委基建后勤处 王洪福;联系电话:*)
  (此件主动公开)




市教委 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
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区交警支队,各直属学校:
  为全面做好2022—2023学年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落实部门职责,加强日常管理
  各区教育局要组织各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各学校”)调整上学期间校门开启时间,确保学生到达学校后及时进入学校,避免学生及接送学生人员、车辆在学校门前积压,各学校要派出人员配合交管部门对人员、车辆进行疏导,消除治安、交通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发挥对学生出行情况了解较为准确的优势,认真摸排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现场执勤交警反映,争取现场发现、现场处理。
  各级交管部门要迅速完善校车停靠站点标志、标线,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创造良好通行条件;对排查发现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道路线性不 (略) 段,及时 (略) (略) 部门提出改造建议,并在改造前重点加强管控; (略) 条件差、安全隐患突出、不适宜校车通 (略) 段,及时报告区政府,协调教育、交通运管部门通知学生家长、校车所属 (略) 线。开学日当天,各区交警支队要根据学校周边秩序情况,科学设置执勤岗位,加强交通秩序疏导管控,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二、摸清车辆底数,更新基础台账
  新学年开学后,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和学生,对所有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登记造册,更新已有数据,完善管理台账。各区教育局要将《区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汇总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调查表》、 (略) 线信息台账,统一报送本区交警支队和交通运管部门。各学校、各交警支队要做好车辆、驾驶 (略) 线台账的存档工作。
  三、规范校车管理,保障校车安全
  各区教育局和交警支队要 (略) 校车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依照职责规定和工作分工,加大校车运行监督检查,通畅校车使用许可申领渠道和流程,确保满足校车使用许可申领条件的校车及时取得许可,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要立即停止作为校车使用。同时,各区教育局会同交警支队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总体工作要求,指导学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从业人员的健康排查摸底、随车防疫物资储备、车辆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对于为幼儿园提供接送幼儿服务,满足校车使用许可申领条件的幼儿专用校车,各区教育局要协调公安交管、交通运管部门,为相关车辆办理校车使用许可。
  四、全面临检教育,严格依法整改
  各区教育局、交警支队要畅通与车主和驾驶人联系渠道,督促车主和驾驶人配合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各交警支队要对辖区内校车及其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隐患排查,并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台账,对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基础信息进行核查,针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人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记满12分等隐患问题,通过下达隐患排查整改通知书、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提示,责令车主立即整改,并将隐患情况及时反馈区教育部门,由区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劝阻学生及家长不要乘坐隐患车辆。各交警支队要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 (略) 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 (略) 面执法检查,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 (略) 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并以国省道两侧中小学校、幼儿园为重点,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予以处罚。
  五、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处置问题
  各区教育局和交警支队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加强对校车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监督管理,共同排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各区教育局要与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将举报牌贴在学校显眼的地方,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在校门附近现场执勤交警的执法工作,派专人协调交警与学生家长及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之间的沟通。
  六、开展专题宣传,征求家长意见
  各学校要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新学年开学“第一课”的集中教育之中,采取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形式,向师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学校要在开学日当天将《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学生手中,并建立回执台账。各区教育局、交警支队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经常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向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请各区教育局、市教委直属学校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各区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调查表》(附件3)电子版, (略) 教委基建后勤处邮箱:*@*ttp://**。

  附件:1.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2.各区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汇总表
  3.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调查表


   (略) 教育委员会 (略) 公安局
  2022年10月18日


  (联系人:市教委基建后勤处 王洪福;联系电话:*)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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