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2-11-09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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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1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2-11-0911:35

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药城大道809号CMC政务中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关于《安捷 (略) 动物保健品及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泰高新行审批〔2022〕120号

2022.11.8

2

关于《江苏 (略) 微生物检验培养基平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泰高新行审批〔2022〕121号

2022.11.8

3

关于《江苏 (略) 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泰高新行审批〔2022〕122号

2022.11.8

附件:

1.泰高新行审批〔2022〕120号关于《安捷 (略) 动物保健品及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2.泰高新行审批〔2022〕121号关于《江苏 (略) 微生物检验培养基平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3.泰高新行审批〔2022〕122号关于《江苏 (略) 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药城大道809号CMC政务中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关于《安捷 (略) 动物保健品及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泰高新行审批〔2022〕120号

2022.11.8

2

关于《江苏 (略) 微生物检验培养基平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泰高新行审批〔2022〕121号

2022.11.8

3

关于《江苏 (略) 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泰高新行审批〔2022〕122号

2022.11.8

附件:

1.泰高新行审批〔2022〕120号关于《安捷 (略) 动物保健品及体外诊断试剂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2.泰高新行审批〔2022〕121号关于《江苏 (略) 微生物检验培养基平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3.泰高新行审批〔2022〕122号关于《江苏 (略) 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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