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桥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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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桥扩建工程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桥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起 (略) ,终点 (略) (略) 交叉口
建设单位 (略) 企石镇工程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 (略)
项目概况项 (略) 企石镇,起 (略) ,终点 (略) (略) 交叉口,道路全长约327.493m。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4°0′ 26.435″,北纬23° 04′31.705 ″,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4° 0′ 26.406″,北纬23° 04′42.33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过程最主要的粉尘污染是不容忽视。扬尘可能影响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控制车速、增加施工场地含水率、减少裸露地面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带来的影响 为减少施工扬尘量,建议在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办法减轻扬尘污染,只要增加洒水次数,即可大大减少空气中粉尘浓度;同时,车辆在运输土石方和散粒建筑材料时,应按载重量装载并且设有围蔽、覆盖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植被。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A)施工现 (略) ; (B)施工场地土地清理作业; (C)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 (D)场内装卸、搬移物料; (E)其它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喷雾、喷淋降尘设施应当分布均匀,喷雾能有效覆盖防尘区域;施工作业期间遇干燥天气应当增加洒水次数;道路铣刨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冲洗抑尘。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当采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其强度、构造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城市区 (略) 段的施工围挡高度不宜低于2.5m, (略) 段施工现场围挡不宜低于1.8m。 ③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 (略) 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A)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 (B)城市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C)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底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④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A)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B)土方开挖后应当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 (C)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 (D)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应当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 (E)城市城区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F)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回填土作业。 ⑤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应当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应当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并且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线路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可以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机械设备分布比较分散,污染物排放强度很小,只要加强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甚微。 施工期运输车辆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相对较少,只要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使用合格的无铅汽油,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这样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明显。 (3)沥青烟气 道路在铺盖沥青混凝土时会产生少量沥青烟气, (略) 面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沥青混凝土来源于商品沥青混凝土,不在现场烧制沥青,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沥青混凝土搅拌,从根本上控制了沥青烟气的产生。在商品沥青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并 (略) 面铺设,沥青摊铺采用全幅一次摊铺成型,对周围环境影响时间也比较短暂,只要施工单 (略) 面铺设过程中严格注意控制沥青的温度,以免产生过多的有害气体,本项目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为减轻工程建设对沿线敏感点和环境空气质量的的影响,应采取如下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A)本工程不设沥青搅拌站,统一购买商业沥青; (B)沥青摊铺时间按照在人员活动较少时段—夜间和非上班高峰期进行施工; (C)严格 (略) 面铺设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人员为专业的操作人员使用专用的沥青浇筑车辆和工具,一次摊铺成型,减少重复搅动,减少施工时间。 在做好上述措施后,苯并芘可以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并[a]芘≤0.008μg/m3),由于沥青混凝土施工为移动进行,其对固定地点的影响只是暂时的,且沥青铺设持续时间较少,对周边敏感点和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生产废水 本项目的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及机械冲洗水等。施工中所需要的挖土机、推土机、压路机、运输车辆等,都将在场所附近的临时停车场进行维护和保养。一般情况下,每次车辆设备驶出施工场界时进行一次冲洗,冲洗过程在出入口处进行。废水中主要含有CODCr、SS、石油类。为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养护维修以及检修过程等产生的废油的收集,防止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或清洗机械的含油废水进入河涌中,本项目在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临时停放区设置排水沟,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排入临时沉砂池,经沉淀处理后 (略) 洒水防尘、车辆机械冲洗、填土压实及绿化用水,不外排。建议施工单位修建清洗系统(车辆、机械)l套,采用M5.0砖砌筑沉砂池,同时设置导排沟与沉砂池相连接,设置于施工场地出入口。本项目施工废水先经临时导排沟引流至隔油池池体内,含油废水经过阻流板降低流速,利用油滴与水的密度差,油脂得以慢慢上浮到水表面,去除含油废水中可浮性油类物质,以达到石油含量在5mg/L以下的目的。再进入沉砂池进行沉淀,静置沉淀时间大于24h以去除水中悬浮物,在沉砂池出水口设置滤布全部 (略) 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和机械再次冲洗,施工废水每日最大回用量约为2.16m3/d,不外排。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 (略) 和环境。建议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首先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开挖、回填土方等工程应避开雨季,同时做好施工期排水设计。项目工程量较小、并且采用分段施工,对施工机械加强管理,避免施工机械不规范施工,不在现场冲洗施工机械,避免产生含油冲洗水对周围产生影响。 ②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对废弃的用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施工期废水作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 ③施工现场机械和设备在清洗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可在施工场地建立沉砂池,以收集冲洗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中,严禁直接排入水环境。 ④建筑材料堆放要采取遮蔽措施,防止降雨冲刷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污染。综上所述,经适当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2)桥梁施工废水项目跨河桥梁施工作业过程会对引河的水文水质带来一定的影响,桥梁施工作业需进行水体打桩,导致水体中的SS浓度的增加。水中SS的增加对鱼虾类的呼吸、摄食及繁殖等正常活动有不良影响,根据欧洲大*渔业咨询委员会(EIFAC,1965)的评述,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①在有SS的水体中,鱼的游泳直接受到影响,以及降低其生长速度和降低对疫病的抵抗力。②妨碍鱼卵和幼体的正常发育。③限制鱼类的正常运动和迁栖。④使鱼类得不到充足的食物。SS对水底的覆盖是另一个主要的影响,这种覆盖会损害无脊椎动物的群落,堵塞虾类、贝类的产卵床,以及破坏底栖生物原有的栖息地。项目施工过程中SS对水生生态造成的影响大小主要取决于人为引起的SS的数量大小以及SS扩散与覆盖的范围。一般来说,桥梁工程所在地的小范围底栖生物的干扰及被覆盖是在所难免的,但因该区域底栖生物并不丰富,不是经济水生动物的栖息繁育场,故影响是有限的。同时,落实提出的防范措施,禁止固体废物就近抛入水中,由SS造成的影响范围可大大缩小。在桥梁施工过程中,注意减轻对河流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拦、截、排措施,并及时清理沉沙池里的泥沙,防止流失的泥沙进入河道,污染水质,淤积河道,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本项目水域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并采取钢管围堰施工方式,只在装置和拆除过程时,会引起局部水体SS浓度增高,尽量减少施工大面积扰动河底。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水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并采取相应水污染防治措施,严禁施工期的污水直接排入周边河流。施工期间的污水排放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活动结束而终止,因此本项目废污水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人员在项目附近居民点或城镇就近临时居住,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25mg/L)、TP(5mg/L)、LAS(10mg/L),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 (略) (略) , (略) 企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给周边声环境造成的污染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污染是短期的、暂时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为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略) 环保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执行。另外,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轻其噪声的影响: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次日6:00)和午休(12:00~14:00)期间应停止施工,由于特殊工艺必须在夜间连续作业时,应提前到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并张贴告知周围群众。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③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在施工边界设临时隔声屏,以减少噪声的影响。④渣土运输车 (略) 线避绕环境敏感区,避免夜间运输。⑤对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亦可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隔声耳塞、头盔等。项目建筑施工单位需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以上有关的管理规定,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也在可控制范围内。施工期间的噪声排放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活动结束而终止,因此本项目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声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1)废弃土石方 根据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等工程资料,本工程挖方为3000m3,填方为3000m3,填挖方均为土石方,项目下 (略) 基回填,表 (略) 基边坡绿化,中央分隔带绿化及施工临时占地复绿,即本工程挖方均作为填方利用,不会产生废弃土石方。 (2)建筑垃圾 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弃施工材料等。其中,废弃建材的多少,与施工水平的优劣有关,除金属建材和部分木材、竹料经再加工后可再利用外,其它固体废物一般都不能重新利用,需要进行处理或堆置存放。在长期堆存过程中,某些废弃物会因表面干燥风化而引起扬尘,造成危害,污染周围环境空气。 为了控制建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运走、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段行驶; ④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3)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建筑工人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对垃圾堆放点应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周围环境。 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限度,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5、施工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生植物保护措施 ①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减小植物及植被受影响范围。根据地形划定最小施工作业区域,把施工活动限定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 ②加强施工期防火管理。加强防火政策、知识宣传,提高施工人员防火意识和能力。严禁在施工区吸烟;施工中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确保工程区周边林木资源的安全。 ③取永久占地区的土壤、草皮用于植被恢复。施工前将永久占地内的表层土和草皮剥离另行保存,待施工结束后将这些表层土作为营养土以及草皮用于临时占地裸露面的植被恢复,提高植被恢复的效果。 (2)*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对两栖、爬行动物的保护措施 加强对评价范围内现有植被的保护,严格限定施工范围,治理护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避免两栖爬行动物栖息地发生大的水土流失;严防燃油泄漏,防止油污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对工程废物进行快速处理和及时运出,防止施工固废遗留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杜绝捕食两栖爬行动物行为;早晚施工注意避免对两栖、爬行动物的碾压伤害,冬春季节施工发现冬眠的蛇及两栖动物,应安全移至远离工区的相似生境中。 ②对鸟类的保护措施 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珍稀鸟类的宣传和教育,严禁猎捕森林公园内的野生鸟类;控制工程占地,减少施工对鸟类栖息地的破坏,条件允许时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加强水土保持和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确保所有占地区植物群落的良好恢复,使鸟类的种群数量不发生大的波动。 (1)水土保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规定: (略) 、公路和水利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略) 、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针对项目特点,拟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如下:①施工单位应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了解降雨时间和强度,采取适当防护措施。②施工时要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通畅,地质不 (略) 基施工应避免雨季。③ (略) 堤时,应随挖、随运、随压, (略) 基的质量。每层填土应平整,碾压密实。④当暴雨来临前,路基边坡铺砌防护物,如用草席、土石布、草编袋进行覆盖,同时按要求设置泥土沉淀池。⑤在堆土场周围,设土工布围栏,以减少灰土随雨水流失,污染环境。⑥挖方临时堆放的土方必须使用装土草袋挡墙挡护,在堆置区四周开挖临时排水土沟,在排水沟拐角或每隔50~100m处布设土质沉砂池。每逢雨季或大风天气,在表土上面采用防尘临时覆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对环境影响不大。(2)生态恢复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在 (略) 堤边坡及修筑较高的挡土墙的同时应及时种草皮,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在路肩、边坡、边沟外空地种植草、藤木或小灌木,作用是 (略) 环境的同时,提高行驶安全性。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产生的尾气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定期检 (略) 面,及 (略) 面维修和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减少交通拥堵; (2)设置车道隔离栏,疏通交通,减少交通事故,严格的交通和环境管理措施,减少交通堵塞; (3)根据当地气候、土壤等特点, (略) 两侧及中间绿化带多种植乔木、灌木。这样即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吸附大气中悬浮微粒,又可起到美化环境、降低噪声以及改 (略) 沿线景观的效果。 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影响不大。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入运营后,本身不产生污水,仅在雨季 (略) 面雨水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11-14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桥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起 (略) ,终点 (略) (略) 交叉口
建设单位 (略) 企石镇工程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 (略)
项目概况项 (略) 企石镇,起 (略) ,终点 (略) (略) 交叉口,道路全长约327.493m。项目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4°0′ 26.435″,北纬23° 04′31.705 ″,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4° 0′ 26.406″,北纬23° 04′42.33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过程最主要的粉尘污染是不容忽视。扬尘可能影响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控制车速、增加施工场地含水率、减少裸露地面可以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带来的影响 为减少施工扬尘量,建议在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的办法减轻扬尘污染,只要增加洒水次数,即可大大减少空气中粉尘浓度;同时,车辆在运输土石方和散粒建筑材料时,应按载重量装载并且设有围蔽、覆盖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植被。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建设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阶段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A)施工现 (略) ; (B)施工场地土地清理作业; (C)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 (D)场内装卸、搬移物料; (E)其它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阶段。 喷雾、喷淋降尘设施应当分布均匀,喷雾能有效覆盖防尘区域;施工作业期间遇干燥天气应当增加洒水次数;道路铣刨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冲洗抑尘。②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当采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搭设,其强度、构造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城市区 (略) 段的施工围挡高度不宜低于2.5m, (略) 段施工现场围挡不宜低于1.8m。 ③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场地、 (略) 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A)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 (B)城市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C)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底化,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 ④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区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A)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B)土方开挖后应当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 (C)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 (D)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应当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 (E)城市城区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F)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回填土作业。 ⑤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以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应当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应当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并且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线路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可以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机械设备分布比较分散,污染物排放强度很小,只要加强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甚微。 施工期运输车辆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相对较少,只要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使用合格的无铅汽油,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这样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明显。 (3)沥青烟气 道路在铺盖沥青混凝土时会产生少量沥青烟气, (略) 面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沥青混凝土来源于商品沥青混凝土,不在现场烧制沥青,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沥青混凝土搅拌,从根本上控制了沥青烟气的产生。在商品沥青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并 (略) 面铺设,沥青摊铺采用全幅一次摊铺成型,对周围环境影响时间也比较短暂,只要施工单 (略) 面铺设过程中严格注意控制沥青的温度,以免产生过多的有害气体,本项目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为减轻工程建设对沿线敏感点和环境空气质量的的影响,应采取如下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A)本工程不设沥青搅拌站,统一购买商业沥青; (B)沥青摊铺时间按照在人员活动较少时段—夜间和非上班高峰期进行施工; (C)严格 (略) 面铺设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人员为专业的操作人员使用专用的沥青浇筑车辆和工具,一次摊铺成型,减少重复搅动,减少施工时间。 在做好上述措施后,苯并芘可以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并[a]芘≤0.008μg/m3),由于沥青混凝土施工为移动进行,其对固定地点的影响只是暂时的,且沥青铺设持续时间较少,对周边敏感点和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生产废水 本项目的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及机械冲洗水等。施工中所需要的挖土机、推土机、压路机、运输车辆等,都将在场所附近的临时停车场进行维护和保养。一般情况下,每次车辆设备驶出施工场界时进行一次冲洗,冲洗过程在出入口处进行。废水中主要含有CODCr、SS、石油类。为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养护维修以及检修过程等产生的废油的收集,防止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或清洗机械的含油废水进入河涌中,本项目在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临时停放区设置排水沟,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排入临时沉砂池,经沉淀处理后 (略) 洒水防尘、车辆机械冲洗、填土压实及绿化用水,不外排。建议施工单位修建清洗系统(车辆、机械)l套,采用M5.0砖砌筑沉砂池,同时设置导排沟与沉砂池相连接,设置于施工场地出入口。本项目施工废水先经临时导排沟引流至隔油池池体内,含油废水经过阻流板降低流速,利用油滴与水的密度差,油脂得以慢慢上浮到水表面,去除含油废水中可浮性油类物质,以达到石油含量在5mg/L以下的目的。再进入沉砂池进行沉淀,静置沉淀时间大于24h以去除水中悬浮物,在沉砂池出水口设置滤布全部 (略) 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和机械再次冲洗,施工废水每日最大回用量约为2.16m3/d,不外排。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 (略) 和环境。建议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首先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开挖、回填土方等工程应避开雨季,同时做好施工期排水设计。项目工程量较小、并且采用分段施工,对施工机械加强管理,避免施工机械不规范施工,不在现场冲洗施工机械,避免产生含油冲洗水对周围产生影响。 ②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对废弃的用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施工期废水作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 ③施工现场机械和设备在清洗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可在施工场地建立沉砂池,以收集冲洗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中,严禁直接排入水环境。 ④建筑材料堆放要采取遮蔽措施,防止降雨冲刷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污染。综上所述,经适当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2)桥梁施工废水项目跨河桥梁施工作业过程会对引河的水文水质带来一定的影响,桥梁施工作业需进行水体打桩,导致水体中的SS浓度的增加。水中SS的增加对鱼虾类的呼吸、摄食及繁殖等正常活动有不良影响,根据欧洲大*渔业咨询委员会(EIFAC,1965)的评述,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①在有SS的水体中,鱼的游泳直接受到影响,以及降低其生长速度和降低对疫病的抵抗力。②妨碍鱼卵和幼体的正常发育。③限制鱼类的正常运动和迁栖。④使鱼类得不到充足的食物。SS对水底的覆盖是另一个主要的影响,这种覆盖会损害无脊椎动物的群落,堵塞虾类、贝类的产卵床,以及破坏底栖生物原有的栖息地。项目施工过程中SS对水生生态造成的影响大小主要取决于人为引起的SS的数量大小以及SS扩散与覆盖的范围。一般来说,桥梁工程所在地的小范围底栖生物的干扰及被覆盖是在所难免的,但因该区域底栖生物并不丰富,不是经济水生动物的栖息繁育场,故影响是有限的。同时,落实提出的防范措施,禁止固体废物就近抛入水中,由SS造成的影响范围可大大缩小。在桥梁施工过程中,注意减轻对河流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拦、截、排措施,并及时清理沉沙池里的泥沙,防止流失的泥沙进入河道,污染水质,淤积河道,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本项目水域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并采取钢管围堰施工方式,只在装置和拆除过程时,会引起局部水体SS浓度增高,尽量减少施工大面积扰动河底。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水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并采取相应水污染防治措施,严禁施工期的污水直接排入周边河流。施工期间的污水排放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活动结束而终止,因此本项目废污水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人员在项目附近居民点或城镇就近临时居住,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25mg/L)、TP(5mg/L)、LAS(10mg/L),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 (略) (略) , (略) 企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给周边声环境造成的污染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污染是短期的、暂时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为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略) 环保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执行。另外,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轻其噪声的影响: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次日6:00)和午休(12:00~14:00)期间应停止施工,由于特殊工艺必须在夜间连续作业时,应提前到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并张贴告知周围群众。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③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在施工边界设临时隔声屏,以减少噪声的影响。④渣土运输车 (略) 线避绕环境敏感区,避免夜间运输。⑤对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亦可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隔声耳塞、头盔等。项目建筑施工单位需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以上有关的管理规定,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也在可控制范围内。施工期间的噪声排放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活动结束而终止,因此本项目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声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1)废弃土石方 根据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等工程资料,本工程挖方为3000m3,填方为3000m3,填挖方均为土石方,项目下 (略) 基回填,表 (略) 基边坡绿化,中央分隔带绿化及施工临时占地复绿,即本工程挖方均作为填方利用,不会产生废弃土石方。 (2)建筑垃圾 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弃施工材料等。其中,废弃建材的多少,与施工水平的优劣有关,除金属建材和部分木材、竹料经再加工后可再利用外,其它固体废物一般都不能重新利用,需要进行处理或堆置存放。在长期堆存过程中,某些废弃物会因表面干燥风化而引起扬尘,造成危害,污染周围环境空气。 为了控制建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运走、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段行驶; ④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3)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建筑工人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对垃圾堆放点应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周围环境。 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限度,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5、施工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生植物保护措施 ①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减小植物及植被受影响范围。根据地形划定最小施工作业区域,把施工活动限定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 ②加强施工期防火管理。加强防火政策、知识宣传,提高施工人员防火意识和能力。严禁在施工区吸烟;施工中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确保工程区周边林木资源的安全。 ③取永久占地区的土壤、草皮用于植被恢复。施工前将永久占地内的表层土和草皮剥离另行保存,待施工结束后将这些表层土作为营养土以及草皮用于临时占地裸露面的植被恢复,提高植被恢复的效果。 (2)*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对两栖、爬行动物的保护措施 加强对评价范围内现有植被的保护,严格限定施工范围,治理护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避免两栖爬行动物栖息地发生大的水土流失;严防燃油泄漏,防止油污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对工程废物进行快速处理和及时运出,防止施工固废遗留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杜绝捕食两栖爬行动物行为;早晚施工注意避免对两栖、爬行动物的碾压伤害,冬春季节施工发现冬眠的蛇及两栖动物,应安全移至远离工区的相似生境中。 ②对鸟类的保护措施 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珍稀鸟类的宣传和教育,严禁猎捕森林公园内的野生鸟类;控制工程占地,减少施工对鸟类栖息地的破坏,条件允许时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加强水土保持和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确保所有占地区植物群落的良好恢复,使鸟类的种群数量不发生大的波动。 (1)水土保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规定: (略) 、公路和水利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略) 、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针对项目特点,拟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如下:①施工单位应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了解降雨时间和强度,采取适当防护措施。②施工时要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通畅,地质不 (略) 基施工应避免雨季。③ (略) 堤时,应随挖、随运、随压, (略) 基的质量。每层填土应平整,碾压密实。④当暴雨来临前,路基边坡铺砌防护物,如用草席、土石布、草编袋进行覆盖,同时按要求设置泥土沉淀池。⑤在堆土场周围,设土工布围栏,以减少灰土随雨水流失,污染环境。⑥挖方临时堆放的土方必须使用装土草袋挡墙挡护,在堆置区四周开挖临时排水土沟,在排水沟拐角或每隔50~100m处布设土质沉砂池。每逢雨季或大风天气,在表土上面采用防尘临时覆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对环境影响不大。(2)生态恢复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在 (略) 堤边坡及修筑较高的挡土墙的同时应及时种草皮,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在路肩、边坡、边沟外空地种植草、藤木或小灌木,作用是 (略) 环境的同时,提高行驶安全性。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产生的尾气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定期检 (略) 面,及 (略) 面维修和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减少交通拥堵; (2)设置车道隔离栏,疏通交通,减少交通事故,严格的交通和环境管理措施,减少交通堵塞; (3)根据当地气候、土壤等特点, (略) 两侧及中间绿化带多种植乔木、灌木。这样即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吸附大气中悬浮微粒,又可起到美化环境、降低噪声以及改 (略) 沿线景观的效果。 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影响不大。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入运营后,本身不产生污水,仅在雨季 (略) 面雨水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11-14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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