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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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2-11-14 15:16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市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 | 访问量:次字号:[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略) 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 (略) 工作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多措并举开展招商引资,各项重点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2 (略) 大气治理先进经验受到生态环境部全国通报表扬;市生态环境局荣获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全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张雪梅同志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略) 唯一一名受表彰个人,受到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我局将法治思想纳入局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学法治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等专题学,增强了规范化执法的意识。

 (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略) (略) 领导小组安排部署,《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人民政府(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的通知》(包府办发〔2018〕70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 (略) 生态环境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制定了《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制度》,坚持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认真履行法治建设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分阶段、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和台账,限期按时完成任务,把法治建 (略) 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落到实处。

(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 (略) 生态环境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重大执法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对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略) 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罚款额度在*元以上(含*元)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坚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在生态环境局系统内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法制机构在具体行政行为审核率达100﹪。

二是加强规范执法文书,提高了执法案卷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等,有效遏制了滥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组织专业人 (略) 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暨法治建设工作案件评查工作。强化了我局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和监督,提升了案卷制作的水平,增强了规范化执法的意识。

三是刚柔并济强化监管执法。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严格执法为手段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守法情况较好的130家企业纳入清单内,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对守法企业实现“无事不扰”。

  四是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略) 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开展了联合抽查行动,随机检查污染源523家次,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宗。

五是构建“两法衔接”新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协调联动合作,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和联合会商制度。,印发了《 (略) 生态环境、公安部门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方案》, (略) 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提高案件办理水平。 (略) 公安局、 (略) 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行业自查工作的通知》, (略) 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

(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修订 (略) 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时取消“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事项。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关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权限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的通知》《关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的通知》等系列制度措施,全面实现生态环境局37项政务服务事项“应放尽放”, (略) “应进必进”,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和“一窗”分类受理的目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根据新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1月4日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制定不予处罚、不予强制6项清单,在生态环境领域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执法制度。

三是统筹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涉疫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生活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等重点区域检查,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确保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九)依法接受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贯彻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2022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11件。主要领导贯彻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对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6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保质完成,代表委员全部反馈评价“满意”。

  二是 (略) 的审判活动, (略) 生效判决和裁定。2022年,我局共办理1宗行政诉讼案件,均依法积极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案件1宗,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宗。

  三是持续推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发布主动公开目录条目10个,并做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和更新工作。截至目前,主动公开信息334条, (略) 生态环 (略) 站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47个,办理15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一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相关职责。截至目前,我局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依法按时完成了1宗行政复议案件答复。

同时做好服务和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略) 政府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五是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了信访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成立了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委员会。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共计329件。按照“有件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回”的原则,办结回复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好评。截止目前,未收到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申请。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我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统一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新要求、新举措,为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常规专题法治培训5场,参加培训人员630人,以赛代训在全系统开展执法大比武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为个人、企业等环保责任主体免费提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项目选址、环评类别等各类咨询服务,开展“送法入企”和法制帮扶等活动。

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开展6.5世界环境保护日、12.4法治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利用“双微”、 (略) 进行线上法治宣传。深入街道、社区等地以张贴海报,发放法治宣传单,解答生态环保法律知识等方式,倡导大家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推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在模式方面,具有包头特色的“从废弃矿山到金山银山的生态修复模式”、“包钢无废园区建设模式”、“固体废物双驱动综合利用模式”等3项试点模式列入了《 (略) 经验模式汇编》,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借鉴和推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新形势新要求,我局还存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成效应用不足、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三、全面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谋划,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年度“述法”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内部制约和监督,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花大力气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是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略) (略) 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整改落实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实际,2022年2月9日,制定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整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责任科室、单位扎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止目前,涉及我局三项整改任务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同时促进了我局工作不断改进提升。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和计划

一是坚持把学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一体推进、融会贯通,组织开展法治思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污,以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紧抓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组织推进《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 (略) 机动 (略) 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制定等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三是持续加强环境执法队*能力建设。健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制定相关执法规范指引,提升执法现代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执法队*整体素质。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2-11-14 15:16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市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 | 访问量:次字号:[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略) 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 (略) 工作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多措并举开展招商引资,各项重点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2 (略) 大气治理先进经验受到生态环境部全国通报表扬;市生态环境局荣获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全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张雪梅同志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略) 唯一一名受表彰个人,受到总书记的亲切接见。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我局将法治思想纳入局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学法治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等专题学,增强了规范化执法的意识。

 (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略) (略) 领导小组安排部署,《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人民政府(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的通知》(包府办发〔2018〕70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 (略) 生态环境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制定了《 (略) 生态环境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制度》,坚持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认真履行法治建设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分阶段、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和台账,限期按时完成任务,把法治建 (略) 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落到实处。

(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 (略) 生态环境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重大执法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对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略) 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罚款额度在*元以上(含*元)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坚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在生态环境局系统内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法制机构在具体行政行为审核率达100﹪。

二是加强规范执法文书,提高了执法案卷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等,有效遏制了滥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组织专业人 (略) 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暨法治建设工作案件评查工作。强化了我局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和监督,提升了案卷制作的水平,增强了规范化执法的意识。

三是刚柔并济强化监管执法。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严格执法为手段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守法情况较好的130家企业纳入清单内,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对守法企业实现“无事不扰”。

  四是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略) 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开展了联合抽查行动,随机检查污染源523家次,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宗。

五是构建“两法衔接”新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协调联动合作,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和联合会商制度。,印发了《 (略) 生态环境、公安部门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方案》, (略) 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提高案件办理水平。 (略) 公安局、 (略) 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行业自查工作的通知》, (略) 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

(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修订 (略) 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时取消“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事项。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关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权限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的通知》《关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的通知》等系列制度措施,全面实现生态环境局37项政务服务事项“应放尽放”, (略) “应进必进”,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和“一窗”分类受理的目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根据新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1月4日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制定不予处罚、不予强制6项清单,在生态环境领域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执法制度。

三是统筹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涉疫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生活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等重点区域检查,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确保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九)依法接受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贯彻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2022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11件。主要领导贯彻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对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6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保质完成,代表委员全部反馈评价“满意”。

  二是 (略) 的审判活动, (略) 生效判决和裁定。2022年,我局共办理1宗行政诉讼案件,均依法积极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案件1宗,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宗。

  三是持续推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发布主动公开目录条目10个,并做好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和更新工作。截至目前,主动公开信息334条, (略) 生态环 (略) 站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47个,办理15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一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相关职责。截至目前,我局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依法按时完成了1宗行政复议案件答复。

同时做好服务和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略) 政府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五是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了信访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成立了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委员会。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共计329件。按照“有件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回”的原则,办结回复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好评。截止目前,未收到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申请。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我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统一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新要求、新举措,为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常规专题法治培训5场,参加培训人员630人,以赛代训在全系统开展执法大比武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为个人、企业等环保责任主体免费提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项目选址、环评类别等各类咨询服务,开展“送法入企”和法制帮扶等活动。

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开展6.5世界环境保护日、12.4法治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利用“双微”、 (略) 进行线上法治宣传。深入街道、社区等地以张贴海报,发放法治宣传单,解答生态环保法律知识等方式,倡导大家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推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在模式方面,具有包头特色的“从废弃矿山到金山银山的生态修复模式”、“包钢无废园区建设模式”、“固体废物双驱动综合利用模式”等3项试点模式列入了《 (略) 经验模式汇编》,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借鉴和推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新形势新要求,我局还存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成效应用不足、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三、全面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谋划,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年度“述法”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内部制约和监督,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花大力气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是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略) (略) 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整改落实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实际,2022年2月9日,制定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整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责任科室、单位扎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止目前,涉及我局三项整改任务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同时促进了我局工作不断改进提升。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和计划

一是坚持把学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一体推进、融会贯通,组织开展法治思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污,以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紧抓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组织推进《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 (略) 机动 (略) 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制定等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三是持续加强环境执法队*能力建设。健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制定相关执法规范指引,提升执法现代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执法队*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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