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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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源发改审批〔2022〕57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出具的《 (略) 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经研究,该项目实施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和新型建材产业创新发展双轮驱动策略,推进矿产新型建材产业向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转变。围绕资源勘探开采、尾矿开发、钢铁冶炼及铸件生产等延长产业链条加快开发玄武岩建材、玄武岩纤维等玄武岩制品,实现产业聚集和循环高效发展。原 (略) 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

江源区石人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标准化厂房6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成品库3栋,总建筑面积9716平方米;新建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产品研发中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7500平方米。配套建设项目 (略) 、堆场、停车场、绿化景观、 (略) 、场区亮化、消防水池等配套场区工程及公用工程。

五、建设期限

2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专项债券*万元,其余*.*元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此页无正文)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POS}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1日

(此文主动公开)

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1月11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安装工程

工程监理

设备购置

审批部门核准见说明:核准

{POS}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11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源发改审批〔2022〕57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出具的《 (略) 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经研究,该项目实施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和新型建材产业创新发展双轮驱动策略,推进矿产新型建材产业向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转变。围绕资源勘探开采、尾矿开发、钢铁冶炼及铸件生产等延长产业链条加快开发玄武岩建材、玄武岩纤维等玄武岩制品,实现产业聚集和循环高效发展。原 (略) 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略) 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

江源区石人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标准化厂房6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成品库3栋,总建筑面积9716平方米;新建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产品研发中心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7500平方米。配套建设项目 (略) 、堆场、停车场、绿化景观、 (略) 、场区亮化、消防水池等配套场区工程及公用工程。

五、建设期限

2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专项债券*万元,其余*.*元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此页无正文)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POS}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1日

(此文主动公开)

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1月11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石材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安装工程

工程监理

设备购置

审批部门核准见说明:核准

{POS}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11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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