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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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天。联系电话:0871-*、*(省审批服务中心);传 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西 (略) 广福商业中心A9栋;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2年新建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44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省核工业辐 (略) (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4号楼负一层新建回旋加速器制药区、一层新建PET显像区和核素治疗区;使用1台自屏蔽式医用回旋加速器(能量为11MeV、Ⅱ类射线装置),生产、使用F-18、C-11、N-13、O-15、Ga-68;核素治疗区使用I-131;使用1台PET/CT(Ⅲ类射线装置)、1台PET/MR;使用1枚Ⅴ类放射源Ge-68进行校准,属*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总投资*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固废及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产生X射线、中子、γ射线。2、运行期: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时产生的、中子、γ射线、β射线,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固废及放射性废气及臭氧。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影响:职业人员受照剂量小于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5mSv/a、公众约束值小于0.1mSv/a。

(2)辐射屏蔽防护: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采用混凝土、铅板、硫酸钡防护涂料和铅玻璃等一种或者多种材料屏蔽防护,核医学科控制区内、外人员可达处,屏蔽体、手套箱、注射窗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和《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控制剂量率要求;PET/CT机房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3)辐射安全装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行门禁管理,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安装视频和对讲系统,储源室、自动分药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储源室安装摄像头、红外报警装置,专人巡检。

  (4)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沾染放射性物质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衰变处理,放射性固体废物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后,作为医疗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5)放射性废液:设置放射性废 (略) 和衰变池,放射性废水收集、衰变处置符合《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半衰期大于24h的放射性废水暂存衰变超过30天可直接解控排放,半衰期小于24h的放射性废水暂存超过衰变180天并经监测满足排放标准(总α≤1Bq/L,总β≤10Bq/L,碘-131活度浓度≤10Bq/L),监测结果经审管部门认 (略) 污水处理站。

  (6)放射性废气: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独立设置排风系统,排风措施满足《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和《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7)已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已制定各项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根据《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实行监督区、控制区管理,职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剂量管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辐射环境监测设备。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2年新建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44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省核工业辐 (略) (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4号楼负一层新建回旋加速器制药区、一层新建PET显像区和核素治疗区;使用1台自屏蔽式医用回旋加速器(能量为11MeV、Ⅱ类射线装置),生产、使用F-18、C-11、N-13、O-15、Ga-68;核素治疗区使用I-131;使用1台PET/CT(Ⅲ类射线装置)、1台PET/MR;使用1枚Ⅴ类放射源Ge-68进行校准,属*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总投资*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固废及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产生X射线、中子、γ射线。2、运行期: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时产生的、中子、γ射线、β射线,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固废及放射性废气及臭氧。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影响:职业人员受照剂量小于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5mSv/a、公众约束值小于0.1mSv/a。

(2)辐射屏蔽防护: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采用混凝土、铅板、硫酸钡防护涂料和铅玻璃等一种或者多种材料屏蔽防护,核医学科控制区内、外人员可达处,屏蔽体、手套箱、注射窗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和《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控制剂量率要求;PET/CT机房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3)辐射安全装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行门禁管理,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安装视频和对讲系统,储源室、自动分药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储源室安装摄像头、红外报警装置,专人巡检。

  (4)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沾染放射性物质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衰变处理,放射性固体废物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后,作为医疗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5)放射性废液:设置放射性废 (略) 和衰变池,放射性废水收集、衰变处置符合《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半衰期大于24h的放射性废水暂存衰变超过30天可直接解控排放,半衰期小于24h的放射性废水暂存超过衰变180天并经监测满足排放标准(总α≤1Bq/L,总β≤10Bq/L,碘-131活度浓度≤10Bq/L),监测结果经审管部门认 (略) 污水处理站。

  (6)放射性废气: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独立设置排风系统,排风措施满足《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和《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7)已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已制定各项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根据《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实行监督区、控制区管理,职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剂量管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辐射环境监测设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天。联系电话:0871-*、*(省审批服务中心);传 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西 (略) 广福商业中心A9栋;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2年新建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44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省核工业辐 (略) (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4号楼负一层新建回旋加速器制药区、一层新建PET显像区和核素治疗区;使用1台自屏蔽式医用回旋加速器(能量为11MeV、Ⅱ类射线装置),生产、使用F-18、C-11、N-13、O-15、Ga-68;核素治疗区使用I-131;使用1台PET/CT(Ⅲ类射线装置)、1台PET/MR;使用1枚Ⅴ类放射源Ge-68进行校准,属*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总投资*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固废及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产生X射线、中子、γ射线。2、运行期: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时产生的、中子、γ射线、β射线,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固废及放射性废气及臭氧。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影响:职业人员受照剂量小于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5mSv/a、公众约束值小于0.1mSv/a。

(2)辐射屏蔽防护: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采用混凝土、铅板、硫酸钡防护涂料和铅玻璃等一种或者多种材料屏蔽防护,核医学科控制区内、外人员可达处,屏蔽体、手套箱、注射窗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和《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控制剂量率要求;PET/CT机房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3)辐射安全装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行门禁管理,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安装视频和对讲系统,储源室、自动分药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储源室安装摄像头、红外报警装置,专人巡检。

  (4)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沾染放射性物质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衰变处理,放射性固体废物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后,作为医疗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5)放射性废液:设置放射性废 (略) 和衰变池,放射性废水收集、衰变处置符合《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半衰期大于24h的放射性废水暂存衰变超过30天可直接解控排放,半衰期小于24h的放射性废水暂存超过衰变180天并经监测满足排放标准(总α≤1Bq/L,总β≤10Bq/L,碘-131活度浓度≤10Bq/L),监测结果经审管部门认 (略) 污水处理站。

  (6)放射性废气: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独立设置排风系统,排风措施满足《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和《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7)已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已制定各项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根据《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实行监督区、控制区管理,职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剂量管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辐射环境监测设备。

项目名称

(略) (略) 2022年新建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44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省核工业辐 (略) (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4号楼负一层新建回旋加速器制药区、一层新建PET显像区和核素治疗区;使用1台自屏蔽式医用回旋加速器(能量为11MeV、Ⅱ类射线装置),生产、使用F-18、C-11、N-13、O-15、Ga-68;核素治疗区使用I-131;使用1台PET/CT(Ⅲ类射线装置)、1台PET/MR;使用1枚Ⅴ类放射源Ge-68进行校准,属*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总投资*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固废及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产生X射线、中子、γ射线。2、运行期: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时产生的、中子、γ射线、β射线,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固废及放射性废气及臭氧。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辐射影响:职业人员受照剂量小于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5mSv/a、公众约束值小于0.1mSv/a。

(2)辐射屏蔽防护: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采用混凝土、铅板、硫酸钡防护涂料和铅玻璃等一种或者多种材料屏蔽防护,核医学科控制区内、外人员可达处,屏蔽体、手套箱、注射窗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和《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控制剂量率要求;PET/CT机房周围剂量当量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3)辐射安全装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行门禁管理,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安装视频和对讲系统,储源室、自动分药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储源室安装摄像头、红外报警装置,专人巡检。

  (4)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沾染放射性物质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衰变处理,放射性固体废物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后,作为医疗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5)放射性废液:设置放射性废 (略) 和衰变池,放射性废水收集、衰变处置符合《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半衰期大于24h的放射性废水暂存衰变超过30天可直接解控排放,半衰期小于24h的放射性废水暂存超过衰变180天并经监测满足排放标准(总α≤1Bq/L,总β≤10Bq/L,碘-131活度浓度≤10Bq/L),监测结果经审管部门认 (略) 污水处理站。

  (6)放射性废气: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独立设置排风系统,排风措施满足《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和《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7)已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已制定各项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根据《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实行监督区、控制区管理,职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剂量管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辐射环境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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