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为论证辽宁省台安县风电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环境可行性,台安县环境保护局已委托辽宁 (略) 就该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要求,为使公众了解该规划的意义和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给决策部门提供科学依据,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名称:辽宁省台安县风电发展规划(2012~2020年) (二)规划地点:辽宁省台安县境内 (三)规划实施单位:台安县环境保护局 (四)环评单位:辽宁 (略) (五)规划简介: 风能是一种洁净的可再生的一次能源。为了更好的节约土地资源和充分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台安县于2012年10月编制完成了《辽宁省台安县风电发展规划(2012~2020年)》,该规划涉及风电场共9个,分别为:洪家风电场50MW、桓洞风电场100MW、桑林风电场400MW、新台风电场50MW、新开河风电场50MW、达牛风电场50MW、西佛风电场50MW、黄沙风电场100MW、高力房风电场100MW。规划装机容量为950MW,规划用地面积约1001.6km2。共规划9座66kV升压站和1座220kV升压站。 风力发电不消耗矿物质能源、不污染环境。辽宁省台安县风电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实施可以一定程度地替代燃煤火电,节约台安地区火力发电的煤炭资源,并且在建设、运行过程中没有废气、废水产生。风力发电场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电磁辐射、噪声、闪烁及阴影对环境的影响等几个方面,通过环境减缓措施,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规划的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不大。风力发电机组布置为分散型点状分布,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很少,因此在该地区建设风力发电场,不会对当地土地造成太大的损失。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规划分析,包括分析拟议的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 2.环境现状与分析,包括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识别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制约拟议规划的主要内容。 3.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公众参与的范围: 规划区周围的居民、任何关心该规划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公众参与的内容: 1.对该规划区域环境现状以及污染等问题的抱怨; 2.对该规划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以发公告和发放调查表或入户调查的形式,首先向被调查者介绍本规划的基本情况、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需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然后请被调查者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征求被调查者对本规划实施的看法,反映被调查者的意见和要求。 (九)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参与方法: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建议; 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提出您的建议: 规划单位:台安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单位:辽宁 (略) 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12-* 电 话:024-* 电子邮箱:*@*26.com 电子邮箱:*@*63.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广大公众可以在登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规划实施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并登*http://**或来电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