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集运基地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宁波市北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集运基地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人:黄彩菊
项目名称: (略) 北仑区现 (略) (略) 北仑区集运基地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是2019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工程之一,是有效降低用能成本、促进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2019年4月28日, (略)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工作部署会,指出“这次民生实事任务省里已经明确了建设主体,要求36座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全部由浙石油实施”。2019年6月25日,全市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第六次协调例会提出,宁波站点按照省里认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供地。为此,2019年7月,北仑区组建了由浙江浙石油 (略) (略) 北仑区现 (略) 合资 (略) 北仑区浙石油 (略) ,由该公司作为站点建设主体,并立即开工建设。本项目北仑集运基地综合供能站即为上述36座综合供能服务站之一,已于2019年12月建成。
2019年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供地方式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停止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供地方式”,而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该 (略) 北仑区现 (略) 拍得,建设主体 (略) 北仑区现 (略) 。 (略) 北仑区现 (略) 委托浙江建 (略) 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略) 北仑区现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 北仑区现 (略) 成立于2000年10月19日,位于 (略) 北仑区 (略) 596号(广电大楼)。
本项目原为《浙江省综合供能服务站与配套储运设施建设规划》(浙发改规划[2018] 469 号)中规 (略) 站,调整为集运基地站,调整文件见《综合供能服务站规划调整报备表》,项目已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8-*-04-0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3月出具的《 (略) 北仑区综合供能服务站(集运基地站)BL(ZB)20-03-01地块规划条件》证书。
本项目用地面积5850m2,总建筑面积891.28m2,设置30m3双层埋地罐3只,1只储存92号汽油,1只储存95号汽油,1只储存0号柴油;设置50 m3双层埋地罐3只,储存0号柴油,合计240 m3罐容,根据《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DB33/T2136-2018、《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2021)规定,柴油罐在计算综合供能服务站总容积时相对于汽油折半计算,折算后该站总罐容为150m3,故本站属于二级综合供能服务站。设置直流快充充电桩2座,预留2座。本项目由 (略) 进行方案设计,并绘制了总平面布置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略) 令第591号, (略) 令第645号修订)、《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DB33/T 2136-2018)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应进行设立安全评价。为此, (略) 北仑区现 (略) 委托浙江建 (略) 对本项目开展设立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项目组通过综合供能站站址的现场调查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详细分析,运用系统安全评价原理和方法,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评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了设立安全评价,最终编制完成了《宁波市北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集运基地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人:黄彩菊
项目名称: (略) 北仑区现 (略) (略) 北仑区集运基地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是2019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工程之一,是有效降低用能成本、促进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2019年4月28日, (略)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工作部署会,指出“这次民生实事任务省里已经明确了建设主体,要求36座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全部由浙石油实施”。2019年6月25日,全市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第六次协调例会提出,宁波站点按照省里认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供地。为此,2019年7月,北仑区组建了由浙江浙石油 (略) (略) 北仑区现 (略) 合资 (略) 北仑区浙石油 (略) ,由该公司作为站点建设主体,并立即开工建设。本项目北仑集运基地综合供能站即为上述36座综合供能服务站之一,已于2019年12月建成。
2019年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供地方式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停止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供地方式”,而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该 (略) 北仑区现 (略) 拍得,建设主体 (略) 北仑区现 (略) 。 (略) 北仑区现 (略) 委托浙江建 (略) 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略) 北仑区现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略) 北仑区现 (略) 成立于2000年10月19日,位于 (略) 北仑区 (略) 596号(广电大楼)。
本项目原为《浙江省综合供能服务站与配套储运设施建设规划》(浙发改规划[2018] 469 号)中规 (略) 站,调整为集运基地站,调整文件见《综合供能服务站规划调整报备表》,项目已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8-*-04-0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3月出具的《 (略) 北仑区综合供能服务站(集运基地站)BL(ZB)20-03-01地块规划条件》证书。
本项目用地面积5850m2,总建筑面积891.28m2,设置30m3双层埋地罐3只,1只储存92号汽油,1只储存95号汽油,1只储存0号柴油;设置50 m3双层埋地罐3只,储存0号柴油,合计240 m3罐容,根据《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DB33/T2136-2018、《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2021)规定,柴油罐在计算综合供能服务站总容积时相对于汽油折半计算,折算后该站总罐容为150m3,故本站属于二级综合供能服务站。设置直流快充充电桩2座,预留2座。本项目由 (略) 进行方案设计,并绘制了总平面布置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略) 令第591号, (略) 令第645号修订)、《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DB33/T 2136-2018)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应进行设立安全评价。为此, (略) 北仑区现 (略) 委托浙江建 (略) 对本项目开展设立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项目组通过综合供能站站址的现场调查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详细分析,运用系统安全评价原理和方法,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评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了设立安全评价,最终编制完成了《宁波市北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集运基地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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