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video_play").css("display","block");}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4日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

关于2022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屏山县综合能源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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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屏山县综合能源利用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屏山县综合能源利用项目( (略) 及集中供热站)

(略) 屏山县江北片区F05-7-1地块

屏 (略)

(略) (略)

总投资1325.*元,环保投资61.*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4台6t/h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附属设备设施,建设外供蒸汽管道为致景纺织供汽专线,全长约260m。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办公管理用房、供水、供电等公辅设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排放;施工废水经过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和洗车废水共同使用沉淀池。

(二)废气

1.施工扬尘:必须湿法作业,封闭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略) 面,定期洒水等,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措施。

2.施工机械废气: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三)施工机械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运至场区内垃圾桶,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点1处(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渗漏处理。施工生产的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由废物回收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处理场。

(五)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设计绿化区域进行绿化。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锅炉废气:项目一期工程新建4台6t/h燃气蒸汽锅炉,每台配套设置15m高排气筒进行废气收集排放。

2.餐厅油烟废气:本项目经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不小于75%)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将油烟废气送至楼顶高空排放。

(二)废水

1.生产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进入场 (略) ;锅炉排污水经排污管线进入一期锅炉房北侧排污降温池(容积30m3)与冷水混合降至常温(低于25℃)后排入场 (略) ,所有生产废水最终进入屏山县王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进行深度处理。

2.生活废水:餐厅废水经简易隔油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略) (略) ,最终排放至屏山县王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进行处理。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合理布局。设置封闭式车间,采取厂房隔声。

(四)固体废物

1.废交换树脂:供应厂家更换带走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场镇生活垃圾集转站集中处理。

3.危险废物:维护过程产生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 (略) 转运和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环境影响

将本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提出分区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 (略) 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屏山县综合能源利用项目( (略) 及集中供热站)

(略) 屏山县江北片区F05-7-1地块

屏 (略)

(略) (略)

总投资1325.*元,环保投资61.*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4台6t/h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附属设备设施,建设外供蒸汽管道为致景纺织供汽专线,全长约260m。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办公管理用房、供水、供电等公辅设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排放;施工废水经过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和洗车废水共同使用沉淀池。

(二)废气

1.施工扬尘:必须湿法作业,封闭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略) 面,定期洒水等,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措施。

2.施工机械废气: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

(三)施工机械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运至场区内垃圾桶,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点1处(树立标示牌)并进行防雨、防渗漏处理。施工生产的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交由废物回收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处理场。

(五)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设计绿化区域进行绿化。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锅炉废气:项目一期工程新建4台6t/h燃气蒸汽锅炉,每台配套设置15m高排气筒进行废气收集排放。

2.餐厅油烟废气:本项目经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不小于75%)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将油烟废气送至楼顶高空排放。

(二)废水

1.生产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进入场 (略) ;锅炉排污水经排污管线进入一期锅炉房北侧排污降温池(容积30m3)与冷水混合降至常温(低于25℃)后排入场 (略) ,所有生产废水最终进入屏山县王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进行深度处理。

2.生活废水:餐厅废水经简易隔油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略) (略) ,最终排放至屏山县王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进行处理。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合理布局。设置封闭式车间,采取厂房隔声。

(四)固体废物

1.废交换树脂:供应厂家更换带走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场镇生活垃圾集转站集中处理。

3.危险废物:维护过程产生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 (略) 转运和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环境影响

将本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提出分区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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