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展燃气锅炉--拟批准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国展燃气锅炉--拟批准公示

国展(天津)餐饮 (略) 燃气锅炉建设安装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国展(天津)餐饮 (略) 燃气锅炉建设安装项目

国展(天津)餐饮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工业 (略) 6号

天津 (略)

国展(天津)餐饮 (略) 于2021年6月租赁天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工业 (略) 6号 (略) 建设了配餐生产线。配餐生产线生产过程中需使用蒸汽加热,用于配餐过程原材料处理、配料、热加工、灭菌等活动。由于租赁厂房所在区域不具备生产用配套蒸汽的供应条件,建设单位拟投资*元建设“国展(天津)餐饮 (略) 燃气锅炉建设安装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厂区东南角一建筑面积84.13m2的单独建筑作为锅炉房,在锅炉房内建设2台2t/h燃气蒸汽锅炉及水箱、软水器等配套设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蒸汽锅炉燃烧天然气过程产生的燃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CO和烟气黑度,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各污染因子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锅炉房排污水,排放量为552m3/a,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cr、BOD5、氨氮、总磷、总氮。本项目锅炉房排水与现有工程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及经隔油池处理的生产车间废水一并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双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预测,水总排口处水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设备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

由此可见,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有合理去向,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2022.11.14-

2022.11.1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国展(天津)餐饮 (略) 燃气锅炉建设安装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国展(天津)餐饮 (略) 燃气锅炉建设安装项目

国展(天津)餐饮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工业 (略) 6号

天津 (略)

国展(天津)餐饮 (略) 于2021年6月租赁天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工业 (略) 6号 (略) 建设了配餐生产线。配餐生产线生产过程中需使用蒸汽加热,用于配餐过程原材料处理、配料、热加工、灭菌等活动。由于租赁厂房所在区域不具备生产用配套蒸汽的供应条件,建设单位拟投资*元建设“国展(天津)餐饮 (略) 燃气锅炉建设安装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厂区东南角一建筑面积84.13m2的单独建筑作为锅炉房,在锅炉房内建设2台2t/h燃气蒸汽锅炉及水箱、软水器等配套设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蒸汽锅炉燃烧天然气过程产生的燃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CO和烟气黑度,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各污染因子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锅炉房排污水,排放量为552m3/a,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cr、BOD5、氨氮、总磷、总氮。本项目锅炉房排水与现有工程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及经隔油池处理的生产车间废水一并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双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预测,水总排口处水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设备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

由此可见,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有合理去向,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2022.11.14-

2022.11.1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