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批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鹤城管文〔2022〕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 (略) 交通基础设施, (略) 民停车难、充电难等问题,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原则同意实施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 (略) 管理局为项目行业主管单位;鹤壁投资集团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原则同意建设 (略) 城区范围内。
三、原则同意项目投资匡算为*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
四、请据此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五、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自行或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2年11月9日
(供稿:城市科)
(略) 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批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鹤城管文〔2022〕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 (略) 交通基础设施, (略) 民停车难、充电难等问题,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原则同意实施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项目。 (略) 管理局为项目行业主管单位;鹤壁投资集团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原则同意建设 (略) 城区范围内。
三、原则同意项目投资匡算为*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
四、请据此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五、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自行或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2年11月9日
(供稿:城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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