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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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2022.11.15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中铁建大桥工程局 (略) 黑龙江区域指挥部提交的《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鹤山农场片)》(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矿产资源管理与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56-*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北漠高速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表

附件2:《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鹤山农场片)》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5日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中铁建大桥工程局 (略) 黑龙江区域指挥部提交的《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鹤山农场片)》(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矿产资源管理与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56-*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北漠高速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表

附件2:《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鹤山农场片)》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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