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桓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深圳市桓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2年11月15日, (略) (略) 根据《深圳市桓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成立于2008年12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8。项目于2021年11月21 (略) 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建设项目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鹏备【2021】013号), (略)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7栋101开办,从事人工授精管、胚胎移植管、卵母细胞采集器的生产加工,厂房租赁面积为2513平方米,劳动定员为20人。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1年11月21 (略) 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建设项目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鹏备【2021】013号);
2022年6月开始调试设备;
2022年11月进行采样监测;
项目从事生产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4)验收范围
(略) (略) 建设项目中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较环评时,本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工业废水:项目注塑机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无工业废水的排放。
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反冲洗废水:项目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反冲洗废水经收集罐收集后,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拉运处理,无工业废水的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略) (略) 排入葵涌水质净化厂处理。
2)有机废气:项目将注塑车间密闭,在注塑成型工位安装负压集气装置,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由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01排放筒高空排放,排放筒高度18米,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有机废气,经车间通排风设施对车间通风换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挤出机、纯水机、冷却水塔、空气压缩机、通风柜、超声清洗机、烘干机、废气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下述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合理布局噪声源,车间设置为隔声门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午间及夜间生产;加强对机器的维修保养,不定期的给机器添加润滑油等,减少设备摩擦噪声;对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设置独立空压机房,冷却塔安装隔声罩。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设置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反冲洗废水专用收集桶,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对废水收集桶区域、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漏处理,设置围堰;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出现的泄露及时采取措施,对隐患坚决消除;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做好管理台账,定期更换活性炭。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机废气排放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环保定期考核指标。 (略) (略) 验收监测报告.pdf
2022年11月15日, (略) (略) 根据《深圳市桓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成立于2008年12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8。项目于2021年11月21 (略) 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建设项目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鹏备【2021】013号), (略)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7栋101开办,从事人工授精管、胚胎移植管、卵母细胞采集器的生产加工,厂房租赁面积为2513平方米,劳动定员为20人。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1年11月21 (略) 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建设项目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鹏备【2021】013号);
2022年6月开始调试设备;
2022年11月进行采样监测;
项目从事生产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4)验收范围
(略) (略) 建设项目中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较环评时,本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工业废水:项目注塑机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无工业废水的排放。
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反冲洗废水:项目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反冲洗废水经收集罐收集后,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拉运处理,无工业废水的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 (略) (略) 排入葵涌水质净化厂处理。
2)有机废气:项目将注塑车间密闭,在注塑成型工位安装负压集气装置,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由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01排放筒高空排放,排放筒高度18米,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有机废气,经车间通排风设施对车间通风换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挤出机、纯水机、冷却水塔、空气压缩机、通风柜、超声清洗机、烘干机、废气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下述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合理布局噪声源,车间设置为隔声门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午间及夜间生产;加强对机器的维修保养,不定期的给机器添加润滑油等,减少设备摩擦噪声;对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设置独立空压机房,冷却塔安装隔声罩。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设置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反冲洗废水专用收集桶,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对废水收集桶区域、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漏处理,设置围堰;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出现的泄露及时采取措施,对隐患坚决消除;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做好管理台账,定期更换活性炭。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机废气排放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环保定期考核指标。 (略) (略) 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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