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15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2年11月15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船舶生产线异地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1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真:0833-*
地址: (略) 沙湾区沙 (略) 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船舶生产线异地迁建技改项目 | (略) 沙湾区福禄镇青坪村8组 (东经103°38"21.788",北纬29°14"52.611") | (略) (略) | 四川众 (略) | 由于岷江航电龙溪口枢纽工程建设需要,将我司船舶生产场地纳入征地拆迁范围,为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原厂房建造设施已于2021年底拆迁完毕。拟将项目选址迁建至乐山绿保 (略) (略) 沙湾区福禄镇青坪村8组的工业建设用地范围内,占地面积约7.5亩,建筑面积1500m2,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用房、原料场、及相应附属设施,购置直流电焊机、数控切割机、吊车、卷扬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三艘一千吨以内干货船的生产规模。 |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各处理设施布设在厂房内,喷漆及晾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过1套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砂除锈工序产生粉尘采用移动式喷雾炮(2台)降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装置(4台)处理。 2.水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喷砂除锈工序产生均由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和一体化设施处 (略) 沙湾区 (略) 清运作林木、花卉施肥,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车间整体采取钢筋混凝土硬化,满足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置总图、厂房隔声、主要设备减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成品金属边角料、废焊条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砂除锈工序产生粉尘由布袋收集后进行综合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处理;项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滤渣)、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略) 船舶生产线异地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1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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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沙湾区沙 (略) 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船舶生产线异地迁建技改项目 | (略) 沙湾区福禄镇青坪村8组 (东经103°38"21.788",北纬29°14"52.611") | (略) (略) | 四川众 (略) | 由于岷江航电龙溪口枢纽工程建设需要,将我司船舶生产场地纳入征地拆迁范围,为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原厂房建造设施已于2021年底拆迁完毕。拟将项目选址迁建至乐山绿保 (略) (略) 沙湾区福禄镇青坪村8组的工业建设用地范围内,占地面积约7.5亩,建筑面积1500m2,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用房、原料场、及相应附属设施,购置直流电焊机、数控切割机、吊车、卷扬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三艘一千吨以内干货船的生产规模。 |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各处理设施布设在厂房内,喷漆及晾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过1套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砂除锈工序产生粉尘采用移动式喷雾炮(2台)降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装置(4台)处理。 2.水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喷砂除锈工序产生均由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和一体化设施处 (略) 沙湾区 (略) 清运作林木、花卉施肥,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车间整体采取钢筋混凝土硬化,满足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置总图、厂房隔声、主要设备减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成品金属边角料、废焊条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砂除锈工序产生粉尘由布袋收集后进行综合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处理;项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滤渣)、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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