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字〔2022〕299号关于大新县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桃城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发改字〔2022〕299号关于大新县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桃城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 (略) :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大新县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桃城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大新县疫情防控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意你单位实施大新县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桃城站)。
二、项目代码:2205-*-04-05-*。
三、项目建设地址:大新县城西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8300㎡,设置隔离房间500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楼20550㎡、2#楼19150㎡、连廊180㎡、地下室8500㎡,以及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57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399.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21.28万元、预备费1993.6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65.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银行贷款以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方案。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大新县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桃城站)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大新县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桃城站)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要求,符合范围内的项目,其服务项目(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类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政府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要求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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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略) :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大新县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桃城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大新县疫情防控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意你单位实施大新县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桃城站)。
二、项目代码:2205-*-04-05-*。
三、项目建设地址:大新县城西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8300㎡,设置隔离房间500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楼20550㎡、2#楼19150㎡、连廊180㎡、地下室8500㎡,以及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57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399.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21.28万元、预备费1993.6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65.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银行贷款以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方案。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大新县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桃城站)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大新县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桃城站)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要求,符合范围内的项目,其服务项目(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类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政府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要求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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