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发改审批〔2022〕47号
建安发改审批〔2022〕47号
*51L/*-*
批准实施情况
建安区政府
2022-11-07 10:55
关于许昌海关监管查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建安区商务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许昌海关监管查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建安商务字〔2022〕6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更好地推动许昌跨境电商出口(9610)及市场采购贸易试点(1039)的发展,规范行业发展、提高通关时效、优化贸易环境、促进中小外贸企业出口、拉动出口贸易回流、缓解就业压力、推动经济转型,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许昌海关监管查验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利用现有仓库改造建设,占地面积4423.36平方米,上下两层,建筑面积8846.72平方米。建设主要包含软件系统、硬件设施、土建工程建设三部分,其中软件系统包含园区物流申报系统、跨境电商协同系统;硬件设施包含智能卡口设备、园区安防监控、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 (略) 络、数据专线、X光机分拣线等;土建工程包 (略) 、卡口基坑安全岛、地面平整硬化、机房装修、 (略) 、值班简易房、消防等。
三、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由财政投资。。
四、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0天。
五、该项目可研报告中的节能篇章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
六、项目法人需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及重要原材料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如需对本项目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审批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 (略) 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希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
2022年10月26日
*51L/*-*
批准实施情况
建安区政府
2022-11-07 10:55
关于许昌海关监管查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建安区商务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许昌海关监管查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建安商务字〔2022〕6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更好地推动许昌跨境电商出口(9610)及市场采购贸易试点(1039)的发展,规范行业发展、提高通关时效、优化贸易环境、促进中小外贸企业出口、拉动出口贸易回流、缓解就业压力、推动经济转型,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许昌海关监管查验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利用现有仓库改造建设,占地面积4423.36平方米,上下两层,建筑面积8846.72平方米。建设主要包含软件系统、硬件设施、土建工程建设三部分,其中软件系统包含园区物流申报系统、跨境电商协同系统;硬件设施包含智能卡口设备、园区安防监控、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 (略) 络、数据专线、X光机分拣线等;土建工程包 (略) 、卡口基坑安全岛、地面平整硬化、机房装修、 (略) 、值班简易房、消防等。
三、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由财政投资。。
四、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0天。
五、该项目可研报告中的节能篇章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
六、项目法人需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及重要原材料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如需对本项目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审批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 (略) 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希接文后,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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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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