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和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BCIM等电子化学新材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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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和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BCIM等电子化学新材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湖 (略) 年产1000吨BCIM等电子化学新材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 (略) (略) 东北交汇处

建设单位

湖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长沙科 (略)

项目概况

湖 (略) 拟投资4.8亿元在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园区 (略) (略) 东北交汇处地块,建设电子化学新材料及医药中间体产品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产车间(BCIM3条生产线、LCV2条生产线、赤血盐钾2条生产线)、生产车间2#(BDK6条生产线、苯偶酰6条生产线、DAR2条生产线)、生产车间3#(YDS1条生产线、BNPL2条生产线)、生产车间4#(预留车间,暂不设生产线),*类仓库3栋(同时3#*类仓库设危废暂存间)、*类仓库2栋(同时2#*类仓库设一般固废储存间)、罐区(12个储罐,单个储罐均为40m3)、综合楼(含办公、质检、食堂、倒班宿舍)、公用工程房、消防水池(与循环水池共建,1100m3)、初期雨水池(171m3)、事故应急池(950m3)、污水站(500m3/d)等,项目建成后年产8390t电子化学新材料及医药中间体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工艺过程蒸馏、干燥、离心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冷凝+碱吸收+水吸收+电除雾+活性炭吸附+25米排气筒”排放;工艺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经“碱吸收+水吸收+25米排气筒”排放;质检楼废气经“水吸收+活性炭+25米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方式收集,经“碱吸收+水吸收+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配套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处理。3#车间、质检楼、污水站、危废间有组织废气中TVOC、NMHC、苯系物、苯、氯化氢、氨气、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1标准限值,1-2#车间有组织废气中NMHC、*苯、*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苯、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4和表C.1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限值,*苯、*醇、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2)水环境影响

高盐废水先经蒸发处理,再与厂区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系统:“综合调节+水解酸化+二级A/O+芬顿氧化(应急措施)+混凝沉淀”组合工艺处理后,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达到企业与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协商执行标准后,经园 (略) 排入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减震、门窗及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措施,项目东、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西、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废外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或综合利用;脱色产生的废活性炭渣、釜残、尾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内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蒸发杂盐经鉴定后判断是否作为危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运往生活垃圾处置场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第一阶段,湖 (略) 与长沙科 (略) 于环评委托函签订后7日内,即2021年09月05日于长沙科 (略) 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第二阶段,在环评报告初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分别于2021年10月22日在长沙科 (略) (略) 络公示,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8日在省级刊物《法制周报》就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措施进行报纸公示,2021年9月10日在项目所在地、管委会现场进行布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 (略) 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项目名称

湖 (略) 年产1000吨BCIM等电子化学新材料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 (略) (略) 东北交汇处

建设单位

湖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长沙科 (略)

项目概况

湖 (略) 拟投资4.8亿元在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园区 (略) (略) 东北交汇处地块,建设电子化学新材料及医药中间体产品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产车间(BCIM3条生产线、LCV2条生产线、赤血盐钾2条生产线)、生产车间2#(BDK6条生产线、苯偶酰6条生产线、DAR2条生产线)、生产车间3#(YDS1条生产线、BNPL2条生产线)、生产车间4#(预留车间,暂不设生产线),*类仓库3栋(同时3#*类仓库设危废暂存间)、*类仓库2栋(同时2#*类仓库设一般固废储存间)、罐区(12个储罐,单个储罐均为40m3)、综合楼(含办公、质检、食堂、倒班宿舍)、公用工程房、消防水池(与循环水池共建,1100m3)、初期雨水池(171m3)、事故应急池(950m3)、污水站(500m3/d)等,项目建成后年产8390t电子化学新材料及医药中间体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工艺过程蒸馏、干燥、离心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冷凝+碱吸收+水吸收+电除雾+活性炭吸附+25米排气筒”排放;工艺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经“碱吸收+水吸收+25米排气筒”排放;质检楼废气经“水吸收+活性炭+25米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方式收集,经“碱吸收+水吸收+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配套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处理。3#车间、质检楼、污水站、危废间有组织废气中TVOC、NMHC、苯系物、苯、氯化氢、氨气、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1标准限值,1-2#车间有组织废气中NMHC、*苯、*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苯、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4和表C.1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限值,*苯、*醇、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2)水环境影响

高盐废水先经蒸发处理,再与厂区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系统:“综合调节+水解酸化+二级A/O+芬顿氧化(应急措施)+混凝沉淀”组合工艺处理后,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达到企业与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协商执行标准后,经园 (略) 排入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减震、门窗及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措施,项目东、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西、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废外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或综合利用;脱色产生的废活性炭渣、釜残、尾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内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蒸发杂盐经鉴定后判断是否作为危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运往生活垃圾处置场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第一阶段,湖 (略) 与长沙科 (略) 于环评委托函签订后7日内,即2021年09月05日于长沙科 (略) 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第二阶段,在环评报告初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分别于2021年10月22日在长沙科 (略) (略) 络公示,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8日在省级刊物《法制周报》就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措施进行报纸公示,2021年9月10日在项目所在地、管委会现场进行布告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 (略) 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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