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对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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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1月对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荔波县*良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邮 编:*

(略) 南 (略) 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荔波县*良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工程




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良镇新场村



中节能(荔波) (略)

贵州汇 (略)








本工程新建220kv升压站1座,设计主变容量为1×300MVA,主变户外布置。布置有综合楼、警卫室、35kV综合配电室、水泵房、消防水池、主变压器、事故油池、接地变、避雷针等。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物及生态影响:

1、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对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对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对项目区域景观的影响,以及对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项目永久占地会导致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站址处占用的用地类型为其他林地、其他园地、其他草地及灌木林地,将被升压站建设用地所替代,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还直接导致了区域地表裸露面积增大、加剧水土流失,项目站址占地量较小,土地利用变化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占地范围内植被将被剥离,施工会损失一定量生物量。项目占地为农用地,主要为经济林木、杂草等,生物量损失量极少。项目站址南侧有 (略) 、养殖场,站址临近四周主要用地类型为其他林地和其他园区,站址施工区域人类活动较为频繁,野生动物较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评价区域内可能会有国家二级重点野生动物画眉停留及觅食,项目施工对其会有一定惊扰,但本项目施工区域极小,对画眉的活动区域影响较小。项目施工范围较小,周边可视范围内无国道、 (略) 穿行,施工对景观生态影响较小。项目施工面积较小,开挖面积较小,临时表土堆场剥离后单独堆放,设置围挡、密网覆盖等临时保护措施后施工对水土流失影响较小。项目占地面积较小,占地破坏的植被面积较小,不会改变区域植被现状,对区域动物生境影响极小,因此,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不会损害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本项目对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一般生态空间影响极小。

施工期废气影响主要来自于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建筑材料堆场、混凝土搅拌等风力扬尘,以及材料运输车辆通行扬尘和机动车尾气。采取设施施工围挡、洒水降尘、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堆场 (略) 等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设施依托*良农业光伏电站施工营地,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人员施工现场洗手、洗脸等少量废水回用于施工混凝土搅拌、降尘洒水,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施工废水通过临时设施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

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运输汽车行驶噪声,但其噪声值不大,施工量小、历时较短。施工边界500m范围内不存在声居民点,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送集中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对环境卫生影响较小。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优化工程施工和布置,剥离表层土储存,其他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

(2)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护、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减少生态影响。

(3)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4)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减少对环境保护对象的不利影响。

(5)施工结束后及时将用地红线除围墙内的其他用地覆盖表层土并及时进行绿化。

(6)土石方的开挖规范在设计范围内并按照设计开挖方法进行开挖,避免大面积开挖空置导致地表裸露,开挖区周边用挖掘机夯实。

(7)针对表层的土壤采取分层剥离措施,并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单独堆存,临时表土堆 (略) 覆盖,施工结束后利用表土作为站区绿化用土,利于植被的恢复生长,减少施工对生态带来的不利影响;土方采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对临时表土堆场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产生;物料等堆放设置围挡、加盖篷布设施,避免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8)评价范围内除画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蛇、蛙(属贵州省重点保护动物)外未发现其它国家级及省级野生保护动物,环评要求在变压站施工和运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蛇类、蛙类乱捕乱杀。

(9)施工时发现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施工时不在保护物种附近使用施工机械;

(10)施工期如遇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严禁伤害;如遇到野生动物受到意外伤害,应立即与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等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处理。

(11)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早晨、黄昏和晚上是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应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打桩、碎石等高噪声作业。

(12)升压站厂区内的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结束后用于站内绿化覆土,临时表土堆场和临时建材堆场处于围墙内按设计采取硬化处理,围墙外采取植树绿化措施。

(13)本项目处于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一般生态空间内,因此,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格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占地内的林木采取移栽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站区及周边进行覆土绿化,站区内尽量绿化面积。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10:00~次日凌晨6:00施工作业;中午12:00~2:00午休时间不允许进行高噪声作业。

(2)加强噪声源头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搞好维护维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将高噪设备布设于场区中部,尽量远离厂界和居民点,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室内尽量入室内,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以达到降噪效果。

(5)减少人为噪声:工人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尽量采用现代化设备,如用无线对讲机等指挥。

(6)主要噪声源设备设在距离敏感点较远的位置,严禁在施工现场采用高音喇叭指挥作业。进出施工工地的运输车辆在禁鸣区域内不得鸣号,装卸建筑材料应轻搬、轻放,严禁乱抛、丢建筑材料,避免和减少噪声排放。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筑噪声的监控管理。

(7)施工机械操作噪声、施工时产生的敲打、锤击等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午休不允许高噪声作业。届时,施工期的机械设备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降低对周边生活区影响。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废水包括砂浆搅拌水、混凝土养护排水、混凝土输送泵冲洗水及各种车辆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期应围绕混凝土搅拌区域设置废水截流边沟,并设置废水收集池来收集施工污/废水,收集后及时回用于施工,防止施工废水无组织漫流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施工废水全部收集回用,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施光伏区施工营地。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现场产生的洗手、洗脸等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混凝土搅拌、施工场地降尘洒水;项目生活污水不外排,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3)为降低施工期降雨时造成水土流失,环评提出,在施工前期,施工单位应围绕施工区设置雨水截流沟渠和雨水沉淀池,对施工期施工场地产生的地表径流进行拦截,并将其引导进入雨水沉淀池,经沉淀去除雨水中夹杂的泥沙后,上层清澈雨水外排,泥沙与土石方一同用于站区回填。施工期混凝土搅拌区域截流边沟、废水收集池、施工场地雨水截流沟渠、雨水沉淀池必须先于动工之前完成。

6、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尽量边挖边填,减少土石方堆放量,对松散的场地及时压实,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应尽早将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避免扬尘。

(2)建材堆放点相对集中堆放,料场覆盖篷布,抑制扬尘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三天的,则应采取 (略) ,并在干燥天气定期喷水抑尘。

(3)设置专人对施工场地进行管理,在遇到干燥天气时,对施工场地、 (略) 、砂石料场等区域采取洒水、清扫等措施抑尘。

(4)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对运输车辆实行加蓬密封运输,对进出施 (略) 硬化,在工地出口设置洗车台清洗车胎,防止扬尘;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形式速度。

(5)在土石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 (略) 。

(6)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粉尘的产生和扩散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7、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针对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环评提出,表土剥离后妥善暂存,堆存时设置围挡、密网覆盖等措施,后期用于厂区覆土绿化;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转运处理。

二、营运期主要污染物及生态影响:

1、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1)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控制导体、瓷件表面的电场分布和强弱,避免或减少电晕放电。

(2)在满足经济技术的条件下选用低辐射设备,对于变电站设备的金属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以避免出现高电位梯度点,所有的边、角都应挫圆,螺栓头也打圆或屏蔽,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

(3)营运时应加强管理,确保各电气设备均处于正常情况下运行,避免在故障情况下运行造成较大电磁辐射影响周边环境。

(4)应加强站内绿化,以达到削减噪声和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

(5)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搞好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2、固废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管理人员生活垃圾通过分散式收集桶收集后集中放置站区垃圾集中点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由于产生量极小,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变压器检修维护产生的废变压滤渣(危废代码900-213-08)由过滤单位直接运走,不在站区储存;更换下的蓄电池(危废代码900-052-31),收集后暂存于站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机构处置;事故废变压器油(危废代码900-213-08)收集于事故油池内,直接由有资质机构转运处置。

4、声环境治理措施

主要采取购买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经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等措施尽量减少站区对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

5、大气污染污染防治措施

站区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浓度为4.69mg/m3,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油烟净化器效率为不小于60%,处理后油烟浓度1.88mg/m3,通过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1.5m高处排放,排放浓度、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要求。

6、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站区生活污水属于简单生活污水,采用小型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即可满足污水处理要求。处理工艺选用“生物接触氧化+过滤+消毒”,主要包含接调节池、触氧化池、滤池、污泥池和消毒设施等设备集成;生物接触氧化法通过在池内设置填料,池底曝气对污水进行充氧,并使池体内污水处于流动状态,以保证污水与生物膜充分接触,在生物膜上微生物作用下,可使污水得到净化从而达到处理污水中的污染物的目的。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同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要求后用于站区灌溉,不外排。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3.0m3/d,完全可满足站区污水量1.92m3/d的处理需求。升压站污水产生量为1.92m3/d,设计处理规模按污水量的1.2倍考虑,则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最小应为2.3m3/d,评价提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3.0m3/d,即可完全可满足站区污水量的处理需求。同时,为满足雨季尾水储存,设计提出建设67.76m3的清水池,可满足约35天的尾水储存量。

对事故油池、集油池、排油槽和危废暂存间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变压器等设备安装区域的下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区域、隔油池、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对综 (略) 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荔波县*良农业光伏电站220KV 升压站工程环评报告表(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黔环评估表〔2022〕684号关于对《荔波县*良农业光伏电站220KV.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荔波县*良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邮 编:*

(略) 南 (略) 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荔波县*良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工程




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良镇新场村



中节能(荔波) (略)

贵州汇 (略)








本工程新建220kv升压站1座,设计主变容量为1×300MVA,主变户外布置。布置有综合楼、警卫室、35kV综合配电室、水泵房、消防水池、主变压器、事故油池、接地变、避雷针等。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物及生态影响:

1、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对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对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对项目区域景观的影响,以及对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项目永久占地会导致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站址处占用的用地类型为其他林地、其他园地、其他草地及灌木林地,将被升压站建设用地所替代,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还直接导致了区域地表裸露面积增大、加剧水土流失,项目站址占地量较小,土地利用变化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占地范围内植被将被剥离,施工会损失一定量生物量。项目占地为农用地,主要为经济林木、杂草等,生物量损失量极少。项目站址南侧有 (略) 、养殖场,站址临近四周主要用地类型为其他林地和其他园区,站址施工区域人类活动较为频繁,野生动物较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评价区域内可能会有国家二级重点野生动物画眉停留及觅食,项目施工对其会有一定惊扰,但本项目施工区域极小,对画眉的活动区域影响较小。项目施工范围较小,周边可视范围内无国道、 (略) 穿行,施工对景观生态影响较小。项目施工面积较小,开挖面积较小,临时表土堆场剥离后单独堆放,设置围挡、密网覆盖等临时保护措施后施工对水土流失影响较小。项目占地面积较小,占地破坏的植被面积较小,不会改变区域植被现状,对区域动物生境影响极小,因此,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不会损害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本项目对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一般生态空间影响极小。

施工期废气影响主要来自于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建筑材料堆场、混凝土搅拌等风力扬尘,以及材料运输车辆通行扬尘和机动车尾气。采取设施施工围挡、洒水降尘、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堆场 (略) 等措施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设施依托*良农业光伏电站施工营地,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人员施工现场洗手、洗脸等少量废水回用于施工混凝土搅拌、降尘洒水,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施工废水通过临时设施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

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运输汽车行驶噪声,但其噪声值不大,施工量小、历时较短。施工边界500m范围内不存在声居民点,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送集中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对环境卫生影响较小。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优化工程施工和布置,剥离表层土储存,其他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

(2)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护、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减少生态影响。

(3)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4)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减少对环境保护对象的不利影响。

(5)施工结束后及时将用地红线除围墙内的其他用地覆盖表层土并及时进行绿化。

(6)土石方的开挖规范在设计范围内并按照设计开挖方法进行开挖,避免大面积开挖空置导致地表裸露,开挖区周边用挖掘机夯实。

(7)针对表层的土壤采取分层剥离措施,并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单独堆存,临时表土堆 (略) 覆盖,施工结束后利用表土作为站区绿化用土,利于植被的恢复生长,减少施工对生态带来的不利影响;土方采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对临时表土堆场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产生;物料等堆放设置围挡、加盖篷布设施,避免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8)评价范围内除画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蛇、蛙(属贵州省重点保护动物)外未发现其它国家级及省级野生保护动物,环评要求在变压站施工和运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蛇类、蛙类乱捕乱杀。

(9)施工时发现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施工时不在保护物种附近使用施工机械;

(10)施工期如遇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严禁伤害;如遇到野生动物受到意外伤害,应立即与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等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处理。

(11)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早晨、黄昏和晚上是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觅食的高峰时段,应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打桩、碎石等高噪声作业。

(12)升压站厂区内的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结束后用于站内绿化覆土,临时表土堆场和临时建材堆场处于围墙内按设计采取硬化处理,围墙外采取植树绿化措施。

(13)本项目处于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一般生态空间内,因此,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格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占地内的林木采取移栽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站区及周边进行覆土绿化,站区内尽量绿化面积。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10:00~次日凌晨6:00施工作业;中午12:00~2:00午休时间不允许进行高噪声作业。

(2)加强噪声源头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搞好维护维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将高噪设备布设于场区中部,尽量远离厂界和居民点,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室内尽量入室内,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以达到降噪效果。

(5)减少人为噪声:工人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尽量采用现代化设备,如用无线对讲机等指挥。

(6)主要噪声源设备设在距离敏感点较远的位置,严禁在施工现场采用高音喇叭指挥作业。进出施工工地的运输车辆在禁鸣区域内不得鸣号,装卸建筑材料应轻搬、轻放,严禁乱抛、丢建筑材料,避免和减少噪声排放。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筑噪声的监控管理。

(7)施工机械操作噪声、施工时产生的敲打、锤击等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午休不允许高噪声作业。届时,施工期的机械设备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降低对周边生活区影响。

5、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废水包括砂浆搅拌水、混凝土养护排水、混凝土输送泵冲洗水及各种车辆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期应围绕混凝土搅拌区域设置废水截流边沟,并设置废水收集池来收集施工污/废水,收集后及时回用于施工,防止施工废水无组织漫流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施工废水全部收集回用,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施光伏区施工营地。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现场产生的洗手、洗脸等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混凝土搅拌、施工场地降尘洒水;项目生活污水不外排,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3)为降低施工期降雨时造成水土流失,环评提出,在施工前期,施工单位应围绕施工区设置雨水截流沟渠和雨水沉淀池,对施工期施工场地产生的地表径流进行拦截,并将其引导进入雨水沉淀池,经沉淀去除雨水中夹杂的泥沙后,上层清澈雨水外排,泥沙与土石方一同用于站区回填。施工期混凝土搅拌区域截流边沟、废水收集池、施工场地雨水截流沟渠、雨水沉淀池必须先于动工之前完成。

6、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尽量边挖边填,减少土石方堆放量,对松散的场地及时压实,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应尽早将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避免扬尘。

(2)建材堆放点相对集中堆放,料场覆盖篷布,抑制扬尘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三天的,则应采取 (略) ,并在干燥天气定期喷水抑尘。

(3)设置专人对施工场地进行管理,在遇到干燥天气时,对施工场地、 (略) 、砂石料场等区域采取洒水、清扫等措施抑尘。

(4)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对运输车辆实行加蓬密封运输,对进出施 (略) 硬化,在工地出口设置洗车台清洗车胎,防止扬尘;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形式速度。

(5)在土石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 (略) 。

(6)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粉尘的产生和扩散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7、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针对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环评提出,表土剥离后妥善暂存,堆存时设置围挡、密网覆盖等措施,后期用于厂区覆土绿化;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不外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转运处理。

二、营运期主要污染物及生态影响:

1、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1)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和数量的均压环(或罩),以控制导体、瓷件表面的电场分布和强弱,避免或减少电晕放电。

(2)在满足经济技术的条件下选用低辐射设备,对于变电站设备的金属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以避免出现高电位梯度点,所有的边、角都应挫圆,螺栓头也打圆或屏蔽,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

(3)营运时应加强管理,确保各电气设备均处于正常情况下运行,避免在故障情况下运行造成较大电磁辐射影响周边环境。

(4)应加强站内绿化,以达到削减噪声和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

(5)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搞好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2、固废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管理人员生活垃圾通过分散式收集桶收集后集中放置站区垃圾集中点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由于产生量极小,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变压器检修维护产生的废变压滤渣(危废代码900-213-08)由过滤单位直接运走,不在站区储存;更换下的蓄电池(危废代码900-052-31),收集后暂存于站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机构处置;事故废变压器油(危废代码900-213-08)收集于事故油池内,直接由有资质机构转运处置。

4、声环境治理措施

主要采取购买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经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等措施尽量减少站区对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

5、大气污染污染防治措施

站区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浓度为4.69mg/m3,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油烟净化器效率为不小于60%,处理后油烟浓度1.88mg/m3,通过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1.5m高处排放,排放浓度、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要求。

6、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站区生活污水属于简单生活污水,采用小型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即可满足污水处理要求。处理工艺选用“生物接触氧化+过滤+消毒”,主要包含接调节池、触氧化池、滤池、污泥池和消毒设施等设备集成;生物接触氧化法通过在池内设置填料,池底曝气对污水进行充氧,并使池体内污水处于流动状态,以保证污水与生物膜充分接触,在生物膜上微生物作用下,可使污水得到净化从而达到处理污水中的污染物的目的。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同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要求后用于站区灌溉,不外排。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3.0m3/d,完全可满足站区污水量1.92m3/d的处理需求。升压站污水产生量为1.92m3/d,设计处理规模按污水量的1.2倍考虑,则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最小应为2.3m3/d,评价提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3.0m3/d,即可完全可满足站区污水量的处理需求。同时,为满足雨季尾水储存,设计提出建设67.76m3的清水池,可满足约35天的尾水储存量。

对事故油池、集油池、排油槽和危废暂存间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变压器等设备安装区域的下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区域、隔油池、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对综 (略) 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荔波县*良农业光伏电站220KV 升压站工程环评报告表(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黔环评估表〔2022〕684号关于对《荔波县*良农业光伏电站220KV.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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