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8日受理并拟批准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司戴庄镇30MWp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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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8日受理并拟批准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司戴庄镇30MWp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8日受理并拟批准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司戴庄镇30MWp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受理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司戴庄镇30MWp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司戴庄镇30MWp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戴庄镇山窝村、山头村

建设单位

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新诚 (略)

受理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环评报告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投资总额的0.83%。

项目规模及内容: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 (略) 戴庄镇山窝村、山头村等处鱼塘及空闲土地投资*万元建设戴庄镇30MWp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装机容量为30MWp,接入电压等级为110kV。

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拟采取环保措施及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光生伏特效应发电,因此,无工艺废气产生。

(2)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内无常驻职工,仅定期会有职工巡查检修,无生活污水产生。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采取设备减震、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4)运营期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内无常驻职工,仅定期会有职工巡查检修,无职工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旧太阳能光伏板、废旧电池及变压器废油等。废旧太阳能光伏板集中收集后移交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旧电池及变压器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恢复,光伏阵列区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前提下,实施植被恢复方案;对于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以减轻水土流失。

运营期光伏阵列具有遮阴的作用,为弥补地表植被损失,并考虑到电池板下太阳阴影影响,应实施植被恢复方案,在原有植被基础上,在太阳能电池板遮挡较严重地区,种植生长能力强、受光照制约较小的喜阴植物,在光伏电站南侧种植紫杉树,这样不仅能够减小太阳阴影对植被影响,而且能够弥补地表植被损失,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起到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的作用。

公众参与情况

电 话

*

联系地址

(略) (略) 审批局8楼环保综合办公室

电子邮件地址

*@*63.com

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8日受理并拟批准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司戴庄镇30MWp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受理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司戴庄镇30MWp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司戴庄镇30MWp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戴庄镇山窝村、山头村

建设单位

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新诚 (略)

受理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环评报告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投资总额的0.83%。

项目规模及内容:华润新能源(邳州)有限公 (略) 戴庄镇山窝村、山头村等处鱼塘及空闲土地投资*万元建设戴庄镇30MWp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装机容量为30MWp,接入电压等级为110kV。

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拟采取环保措施及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光生伏特效应发电,因此,无工艺废气产生。

(2)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内无常驻职工,仅定期会有职工巡查检修,无生活污水产生。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采取设备减震、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4)运营期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内无常驻职工,仅定期会有职工巡查检修,无职工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旧太阳能光伏板、废旧电池及变压器废油等。废旧太阳能光伏板集中收集后移交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旧电池及变压器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恢复,光伏阵列区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前提下,实施植被恢复方案;对于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以减轻水土流失。

运营期光伏阵列具有遮阴的作用,为弥补地表植被损失,并考虑到电池板下太阳阴影影响,应实施植被恢复方案,在原有植被基础上,在太阳能电池板遮挡较严重地区,种植生长能力强、受光照制约较小的喜阴植物,在光伏电站南侧种植紫杉树,这样不仅能够减小太阳阴影对植被影响,而且能够弥补地表植被损失,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起到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的作用。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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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审批局8楼环保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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