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第十一中学科技实践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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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市第十一中学科技实践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潭发改审〔2022〕51号

(略) 第十一中学:

《关 (略) 第十一中学科技实践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学校科技实践基地的硬件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意你单 (略) 第十一中学科技实践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雨 (略) 1 (略) 第十一中学分校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主要建设内容:1#楼1至2层外装修提质、2#楼的外装修和内墙提质,厕所的外装修提质,以及训练场地和室外给排水工程的提质等。

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涉及提质建筑面积约2598㎡。其中1#楼1至2层外装修提质,涉及建筑面积约1558㎡;2#楼外装修及内墙、屋面提质,涉及建筑面积约1014㎡,并新增室外疏散钢结构楼梯1部;厕所外装修及屋面提质,涉及建筑面积约26㎡;对室外操坪地面提质改造,打造训练场地1945㎡,海模训练水池60㎡,彩虹步道141㎡,重建树围池11个,围墙翻新94㎡,敷设DN300污水管120m,敷设DN100给水管280m。

四、项目单位: (略) 第十一中学。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59.*元,其中:工程费用22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元,预备费7.*元。资金来源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

六、 (略) 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1年,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财政开工核准制。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潭发改审〔2022〕51号

(略) 第十一中学:

《关 (略) 第十一中学科技实践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学校科技实践基地的硬件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意你单 (略) 第十一中学科技实践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雨 (略) 1 (略) 第十一中学分校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主要建设内容:1#楼1至2层外装修提质、2#楼的外装修和内墙提质,厕所的外装修提质,以及训练场地和室外给排水工程的提质等。

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涉及提质建筑面积约2598㎡。其中1#楼1至2层外装修提质,涉及建筑面积约1558㎡;2#楼外装修及内墙、屋面提质,涉及建筑面积约1014㎡,并新增室外疏散钢结构楼梯1部;厕所外装修及屋面提质,涉及建筑面积约26㎡;对室外操坪地面提质改造,打造训练场地1945㎡,海模训练水池60㎡,彩虹步道141㎡,重建树围池11个,围墙翻新94㎡,敷设DN300污水管120m,敷设DN100给水管280m。

四、项目单位: (略) 第十一中学。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59.*元,其中:工程费用22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元,预备费7.*元。资金来源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

六、 (略) 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1年,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财政开工核准制。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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