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批复

关于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批复

华能石 (略) :

  你公司《关于审查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请示》(石核开发执〔2022〕1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位于 (略) 石岛管理区宁津街道,拟建两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及配套设施。项目选址与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相容。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评价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的评价模式和参数合理,正常运行状态下对环境辐射影响小,选址假想事故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二、在工程设计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持续跟踪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最新进展。

  (二)严格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方案,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

  (三)积极做好公众宣传和公众参与工作,配合地方政府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我部委托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我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部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略)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1月14日印发

字号:[大][中][小][打印]仅打印内容
相关阅读推荐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山东
关于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批复

华能石 (略) :

  你公司《关于审查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请示》(石核开发执〔2022〕1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位于 (略) 石岛管理区宁津街道,拟建两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及配套设施。项目选址与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相容。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评价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的评价模式和参数合理,正常运行状态下对环境辐射影响小,选址假想事故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二、在工程设计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持续跟踪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最新进展。

  (二)严格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方案,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

  (三)积极做好公众宣传和公众参与工作,配合地方政府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我部委托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我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部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略)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1月14日印发

字号:[大][中][小][打印]仅打印内容
相关阅读推荐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山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