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项目(一期)目前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龙圩区龙圩镇
工程概况: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部, (略) 龙圩区龙圩镇,西江流域浔江的一级支流下小河流域内。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1°15"10.51",北纬23°24"3.46"。由于投资、征地等原因项目在实施阶段对下小河、石狮河、赛塘水库、环城水系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动植物栖息地保护、河道清淤、河岸修复及驳岸工程等暂缓实施,故本次验收内容包括建设完成的湿地保育区、宣教展示区、管理服务区。其他建设内容后续如建设单位继续建设,施工中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防治发生土壤流失,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湿地保育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合理利用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工程等。本次验收范围包括滨水广场、 (略) 、龙舟广场、粤语文苑、竹韵园、粤语文苑、观鸟掩体、木平台廊架、休憩亭廊、 (略) 及园林绿化等,建设面积182.93hm2。工程占地共182.9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总挖方*m3(表土剥离4.*m3),回填土石方总量为265.*m3(覆土9.*m3),其中覆土4.*m3来自于项目挖方改良,外购石方5.*m3。本项目不涉及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工作。
项目投资与工期:工程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元。工程于2019年7月开工,2021年4月工程完工。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2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 (略) 苍海泽元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乡塘 (略) 158号, 邮编:*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771-* (办公室) 传真:0771-*
电子邮件:*@*26.com
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见本次公示附件。
(略) 苍海泽元 (略)
2022年11月15日
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项目(一期)目前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龙圩区龙圩镇
工程概况: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部, (略) 龙圩区龙圩镇,西江流域浔江的一级支流下小河流域内。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1°15"10.51",北纬23°24"3.46"。由于投资、征地等原因项目在实施阶段对下小河、石狮河、赛塘水库、环城水系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动植物栖息地保护、河道清淤、河岸修复及驳岸工程等暂缓实施,故本次验收内容包括建设完成的湿地保育区、宣教展示区、管理服务区。其他建设内容后续如建设单位继续建设,施工中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防治发生土壤流失,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湿地保育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合理利用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工程等。本次验收范围包括滨水广场、 (略) 、龙舟广场、粤语文苑、竹韵园、粤语文苑、观鸟掩体、木平台廊架、休憩亭廊、 (略) 及园林绿化等,建设面积182.93hm2。工程占地共182.9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总挖方*m3(表土剥离4.*m3),回填土石方总量为265.*m3(覆土9.*m3),其中覆土4.*m3来自于项目挖方改良,外购石方5.*m3。本项目不涉及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工作。
项目投资与工期:工程总投资*.*元,其中土建投资*.*元。工程于2019年7月开工,2021年4月工程完工。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2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 (略) 苍海泽元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乡塘 (略) 158号, 邮编:*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771-* (办公室) 传真:0771-*
电子邮件:*@*26.com
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见本次公示附件。
(略) 苍海泽元 (略)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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