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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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9日),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http://**_*.html。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名称

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基础设施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东海岛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位于 (略) (略) 东海岛,主体工程为公共管廊建设,建成后用于沿线企业输送氢气、氧气、氮气、CO、*烷、*烷、*烯、*烯、粗C4、抽余液I或II、裂解汽油、助焊剂油、蒸汽等物质,征地面积共计*平方米,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用海面积约*平方米,总长约为16.08千米,建设主管廊1条、次管廊3条、支管廊3条,其中主管廊截面宽度为9米,长约6.47千米(包括海域段约2.4千米);次管廊截面宽度为4/5.5米,长约6.29千米;支管廊截面宽度为4/5米,长约3.32千米(包括海域段约0.79千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远离敏感点,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场地应采取封闭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略) 清扫保洁工作, (略) 清洁度,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 (略) 、作业区等进行地面硬化,减少裸露地面的面积; (略) 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 (略) 扬尘负荷,加大不利气象 (略) 保洁力度,增加洒水次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对燃柴油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修保养。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场地内建立处理施工期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初期雨水,污水需收集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特别是在靠近湛江港一侧设置需设置围堤,防止降雨期间施工工地的泥浆水进入到湛江港中;建设方应在施工现场构筑相应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等,废水经过沉沙、除渣等预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施工区内 (略) 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用水利用,不外排;项目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调山村村民房屋作为临时宿舍,生活污水依托村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加强施工管理,实施工地节约用水,减少项目施工污水的排放量。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建设单位在施工期拟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如木料、钢材等) (略) 处理,不能回收的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处置;科学设计和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外运弃土量,弃土交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废弃泥浆及钻渣经二级泥浆箱沉淀后,由泥浆专用车拉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油漆桶、油漆刷等)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由专人、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定期交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管线及其配套设备检修保养将产生一定量的废含油抹布、手套,危废代码为900-041-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第二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收到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已按照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反馈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并及时将有关回复意见反馈至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收到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局在收到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已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并以电话形式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9日),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http://**_*.html。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名称

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基础设施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东海岛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东海岛公共管廊项目位于 (略) (略) 东海岛,主体工程为公共管廊建设,建成后用于沿线企业输送氢气、氧气、氮气、CO、*烷、*烷、*烯、*烯、粗C4、抽余液I或II、裂解汽油、助焊剂油、蒸汽等物质,征地面积共计*平方米,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用海面积约*平方米,总长约为16.08千米,建设主管廊1条、次管廊3条、支管廊3条,其中主管廊截面宽度为9米,长约6.47千米(包括海域段约2.4千米);次管廊截面宽度为4/5.5米,长约6.29千米;支管廊截面宽度为4/5米,长约3.32千米(包括海域段约0.79千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远离敏感点,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场地应采取封闭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略) 清扫保洁工作, (略) 清洁度,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 (略) 、作业区等进行地面硬化,减少裸露地面的面积; (略) 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 (略) 扬尘负荷,加大不利气象 (略) 保洁力度,增加洒水次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对燃柴油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修保养。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场地内建立处理施工期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初期雨水,污水需收集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特别是在靠近湛江港一侧设置需设置围堤,防止降雨期间施工工地的泥浆水进入到湛江港中;建设方应在施工现场构筑相应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等,废水经过沉沙、除渣等预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施工区内 (略) 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用水利用,不外排;项目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调山村村民房屋作为临时宿舍,生活污水依托村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加强施工管理,实施工地节约用水,减少项目施工污水的排放量。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建设单位在施工期拟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如木料、钢材等) (略) 处理,不能回收的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处置;科学设计和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外运弃土量,弃土交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废弃泥浆及钻渣经二级泥浆箱沉淀后,由泥浆专用车拉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油漆桶、油漆刷等)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由专人、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定期交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管线及其配套设备检修保养将产生一定量的废含油抹布、手套,危废代码为900-041-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第二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收到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已按照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反馈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并及时将有关回复意见反馈至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收到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局在收到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已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并以电话形式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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