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配式建筑、地铁、高铁桥梁、ALC板用高强座浆料、高强灌浆料、粘结剂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装配式建筑、地铁、高铁桥梁、ALC板用高强座浆料、高强灌浆料、粘结剂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装配式建筑、地铁、高铁桥梁、ALC板用高强座浆料、高强灌浆料、粘结剂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 (略) 颍州区三塔集镇三塔村,拟投资*元,利用原有“年产*方蒸压加气砼项目”1650平方米原材料仓库进行生产,购置混合机、计量系统等成套设备,新增年产*吨高强座浆料、高强灌浆料、系列粘结剂生产线一条。
该项目实施将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及干砂筒仓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粉料仓密闭且自带脉冲除尘器,筒仓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物料传输采用密闭管道;混料搅拌废气设置集气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燃气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砂筛分废气、砂烘干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燃气炉燃烧废气一起高空排放;运输车辆须全部遮盖,禁止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进出厂区须冲洗, (略) 须硬化并及时洒水降尘;厂界废气须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要求;同时按照报告表要求,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
3、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4、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新增危废暂存间,在规定期限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避免事故性排放。
7、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许可排放量以内。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1月15日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装配式建筑、地铁、高铁桥梁、ALC板用高强座浆料、高强灌浆料、粘结剂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 (略) 颍州区三塔集镇三塔村,拟投资*元,利用原有“年产*方蒸压加气砼项目”1650平方米原材料仓库进行生产,购置混合机、计量系统等成套设备,新增年产*吨高强座浆料、高强灌浆料、系列粘结剂生产线一条。
该项目实施将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及干砂筒仓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粉料仓密闭且自带脉冲除尘器,筒仓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物料传输采用密闭管道;混料搅拌废气设置集气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燃气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砂筛分废气、砂烘干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燃气炉燃烧废气一起高空排放;运输车辆须全部遮盖,禁止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进出厂区须冲洗, (略) 须硬化并及时洒水降尘;厂界废气须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要求;同时按照报告表要求,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
3、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4、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新增危废暂存间,在规定期限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避免事故性排放。
7、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许可排放量以内。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颍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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