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理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理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理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凤岗镇黄 (略) 5号3号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理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理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租用 (略) 凤岗镇黄 (略) 5号3号楼(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的已建厂房作为项目建设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8。项目中心经纬度坐标为:北纬22°45′19.856″),东经114°10′8.454″,主要从事弹簧、弹片、冲压件、轴件的生产,年产弹簧2.67亿个、弹片5.89亿个、冲压件21.888亿个、轴件1.5亿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11-1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环评文件与《关于优化调整的通知》(东环〔2020〕1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8〕295号)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二、模具使用环节不明确,且未说明是否产生废模具。三、未分析项目是否涉及大气环境一类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四、未说明打磨、喷丸产污系数的合理性。五、根据工艺流程及描述,弹片回火会产生油雾颗粒物,未明确弹簧回火及弹片回火的设备及集气罩设置数量,未根据项目回火设备核算风量。六、未明确研磨液研磨及自来水研磨的区别及设备数量,部分研磨机单纯使用研磨液而非自来水,研磨用水量分析不到位,未说明研磨水循环利用不更换的可行性及合理性。七、未根据原辅材料用量及产品产能、金属边角料、碎屑、次品、粉尘产生量等核算物料平衡。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理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凤岗镇黄 (略) 5号3号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理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理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租用 (略) 凤岗镇黄 (略) 5号3号楼(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的已建厂房作为项目建设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8。项目中心经纬度坐标为:北纬22°45′19.856″),东经114°10′8.454″,主要从事弹簧、弹片、冲压件、轴件的生产,年产弹簧2.67亿个、弹片5.89亿个、冲压件21.888亿个、轴件1.5亿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11-1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环评文件与《关于优化调整的通知》(东环〔2020〕1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8〕295号)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二、模具使用环节不明确,且未说明是否产生废模具。三、未分析项目是否涉及大气环境一类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四、未说明打磨、喷丸产污系数的合理性。五、根据工艺流程及描述,弹片回火会产生油雾颗粒物,未明确弹簧回火及弹片回火的设备及集气罩设置数量,未根据项目回火设备核算风量。六、未明确研磨液研磨及自来水研磨的区别及设备数量,部分研磨机单纯使用研磨液而非自来水,研磨用水量分析不到位,未说明研磨水循环利用不更换的可行性及合理性。七、未根据原辅材料用量及产品产能、金属边角料、碎屑、次品、粉尘产生量等核算物料平衡。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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