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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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情况公示

按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襄文〔2021〕46号)要求,现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情况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 (略) 空气质量绝对值长期处于全省末位,2020年1至9月, (略) 空气质量虽同比大幅改善,但是主要评价指标的绝对值仍然偏高,PM10、PM2.5均值和优良天数比例三项指标仍列全省1 (略) 倒数第一, (略) 高新区、樊城区、襄州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全省纳入考核的114个县(市、区)最后三位。

二、整改目标

以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力争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稳中有进的目标:完成PM2.5考核目标44μg/m3,力争实现奋斗目标39μg/m3;完成PM10考核目标80μg/m3,力争实现奋斗目标75μg/m3;完成优良天数比例考核目标76%,力争实现奋斗目标85%。

三、整改措施

1.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形成指挥通畅、协调有力、部门协同、技术专业的大气防治体制。

2.完成城区散煤、餐饮油烟、露天烧烤、露天喷涂“四个清零”。

3. (略) 移动机械进行管控,禁止排放不合 (略) 移动机械在城区内施工作业。对不达标机动车进行管控,国五以下机动 (略) 。

4.加强工地“六个百分百”作业管理,增加洒水,保持地面湿润或增加雾炮喷洒。

5.完成企业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6.完成晶鑫玻璃燃煤锅炉淘汰。

四、整改落实情况

1.2022年1至10月, (略) 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3%,PM2.5浓度值为38.4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2.9%;PM10浓度值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6%;O3-8h浓度值为160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2.7%。

2.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攻坚办公室, (略)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定期研判大气污染防治中短板和不足,督办大气污染存在的问题,形成污染攻坚责任闭环管理。制定了《 (略) 大气 (略) 格化管理方案》、《 (略) 2022年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等相关工作方案,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三项”行动,整治一批大气污染环境突出问题。

3.2022年3月,完成25个微站和3个小型站安装并投入使用。2022年8月,已与湖北省生 (略) 签订大气污染防治战略合作协议,并完成2022年度第三方“环保管家”聘请工作。进行了1次颗粒物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4次VOCs走航监测, (略) 积尘负荷走航监测、2次颗粒物源解析。邀请2家激光雷达设备 (略) 进行激光雷达扫描试用。

4.印发了《关于对城区餐饮排放油烟的门(店)、点经营环境进行整治的通知》573份,市城管执法局联合生态环境 (略) 市场监管局进行了集中整治。 (略) 建成区内620家餐饮门店进行了清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门店下达整改通知35份。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基本消除生活固定面源污染。全市13 (略) 排档经营户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42户露天烧烤经营户、 (略) 排档经营户、有门店仍然出店经营的烧烤、夜市排档经营户完成了炭改气或炭改电工作。城区已取缔露天喷漆17家,对电氧焊经营户严格规定营业时间,减少污染,并要求其不得出店占道作业。城区29家喷涂烤漆企业有25家完成废气净化装置升级,有4家已拆除。

5.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开展了汽车尾气排放专项整治活动,抽检城区在建 (略) 移动机械9台尾气排放情况, (略) 住建局对使用不达标非道机械的工地下达整改通知,逾期未能完成任务的,一律停工。 (略) 移动机械办理环保牌照376套。国五以下柴油货车不再注册登记,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 (略) 实行专项整治,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强制予以报废。

6.深入建设(拆迁)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要求施工、运输单位在施工时做好防尘措施,在出入口设置洗车设备,做到车辆运输全覆盖,实行在建工地出入口100%冲洗。对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建筑工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工地,逐一整改。城区施工现场扬尘问题得到有效的改善,六个100%目标要求基本达标。

7.2022年推动完成废气深度收集改造项目5个,分别为湖北友 (略) 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湖北阿泰克生物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襄阳东 (略) 涂装废气综合治理项目、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湖北吉人 (略) RTO治理项目;正在深度治理改造企业项目2个,分别为湖北 (略) VOCs治理项目、湖北 (略) 深度收集治理改造项目。全市工业炉窑企业26家,集中在建材行业,生产建筑用粘土砖、页岩砖企业16家,已经全部安装了湿法除尘、碱法脱硫(硝)装置;其余10家工业炉窑均安装了袋式除尘、静电除尘、碱法脱硫(硝)装置。

8. (略) (略) 原使用的燃煤锅炉已2019年年底拆除,新安装的燃气锅炉在原燃煤锅炉拆除前已开始安装。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20日,共7天)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闵劲松

联系电话:0710-*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班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按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襄文〔2021〕46号)要求,现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情况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近年来, (略) 空气质量绝对值长期处于全省末位,2020年1至9月, (略) 空气质量虽同比大幅改善,但是主要评价指标的绝对值仍然偏高,PM10、PM2.5均值和优良天数比例三项指标仍列全省1 (略) 倒数第一, (略) 高新区、樊城区、襄州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全省纳入考核的114个县(市、区)最后三位。

二、整改目标

以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力争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稳中有进的目标:完成PM2.5考核目标44μg/m3,力争实现奋斗目标39μg/m3;完成PM10考核目标80μg/m3,力争实现奋斗目标75μg/m3;完成优良天数比例考核目标76%,力争实现奋斗目标85%。

三、整改措施

1.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形成指挥通畅、协调有力、部门协同、技术专业的大气防治体制。

2.完成城区散煤、餐饮油烟、露天烧烤、露天喷涂“四个清零”。

3. (略) 移动机械进行管控,禁止排放不合 (略) 移动机械在城区内施工作业。对不达标机动车进行管控,国五以下机动 (略) 。

4.加强工地“六个百分百”作业管理,增加洒水,保持地面湿润或增加雾炮喷洒。

5.完成企业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6.完成晶鑫玻璃燃煤锅炉淘汰。

四、整改落实情况

1.2022年1至10月, (略) 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3%,PM2.5浓度值为38.4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2.9%;PM10浓度值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6%;O3-8h浓度值为160微克/立方米,同比升高12.7%。

2.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攻坚办公室, (略)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定期研判大气污染防治中短板和不足,督办大气污染存在的问题,形成污染攻坚责任闭环管理。制定了《 (略) 大气 (略) 格化管理方案》、《 (略) 2022年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等相关工作方案,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三项”行动,整治一批大气污染环境突出问题。

3.2022年3月,完成25个微站和3个小型站安装并投入使用。2022年8月,已与湖北省生 (略) 签订大气污染防治战略合作协议,并完成2022年度第三方“环保管家”聘请工作。进行了1次颗粒物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4次VOCs走航监测, (略) 积尘负荷走航监测、2次颗粒物源解析。邀请2家激光雷达设备 (略) 进行激光雷达扫描试用。

4.印发了《关于对城区餐饮排放油烟的门(店)、点经营环境进行整治的通知》573份,市城管执法局联合生态环境 (略) 市场监管局进行了集中整治。 (略) 建成区内620家餐饮门店进行了清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门店下达整改通知35份。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基本消除生活固定面源污染。全市13 (略) 排档经营户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42户露天烧烤经营户、 (略) 排档经营户、有门店仍然出店经营的烧烤、夜市排档经营户完成了炭改气或炭改电工作。城区已取缔露天喷漆17家,对电氧焊经营户严格规定营业时间,减少污染,并要求其不得出店占道作业。城区29家喷涂烤漆企业有25家完成废气净化装置升级,有4家已拆除。

5.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开展了汽车尾气排放专项整治活动,抽检城区在建 (略) 移动机械9台尾气排放情况, (略) 住建局对使用不达标非道机械的工地下达整改通知,逾期未能完成任务的,一律停工。 (略) 移动机械办理环保牌照376套。国五以下柴油货车不再注册登记,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 (略) 实行专项整治,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强制予以报废。

6.深入建设(拆迁)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要求施工、运输单位在施工时做好防尘措施,在出入口设置洗车设备,做到车辆运输全覆盖,实行在建工地出入口100%冲洗。对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建筑工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工地,逐一整改。城区施工现场扬尘问题得到有效的改善,六个100%目标要求基本达标。

7.2022年推动完成废气深度收集改造项目5个,分别为湖北友 (略) 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湖北阿泰克生物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襄阳东 (略) 涂装废气综合治理项目、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湖北吉人 (略) RTO治理项目;正在深度治理改造企业项目2个,分别为湖北 (略) VOCs治理项目、湖北 (略) 深度收集治理改造项目。全市工业炉窑企业26家,集中在建材行业,生产建筑用粘土砖、页岩砖企业16家,已经全部安装了湿法除尘、碱法脱硫(硝)装置;其余10家工业炉窑均安装了袋式除尘、静电除尘、碱法脱硫(硝)装置。

8. (略) (略) 原使用的燃煤锅炉已2019年年底拆除,新安装的燃气锅炉在原燃煤锅炉拆除前已开始安装。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20日,共7天)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闵劲松

联系电话:0710-*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班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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