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子长市城区停车场综合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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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子长市城区停车场综合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子审服发〔2022〕652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 城区停车场综合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略) 管理执法局:

你单位提交的《 (略) 城区停车场综合建设项目进行立项的报告》(子政城管发〔2022〕126号)已收悉,经我局审查,同意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城区停车场综合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 (略) 城区原 (略) 、秀延街道办德福山庄、邮电家属楼侧、刘家沟2号楼后、瓦窑堡街 (略) 下、 (略) 、西门 (略) 场院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城区原 (略) 新建停车场,总用地面积4139㎡,计划设置停车位126个;在秀延街道办德福山庄、邮电家属楼侧、刘家沟2号楼后新建停车场三处,占地总面积*㎡,建设550个停车位,充电桩40个(附带LED广告屏);在瓦窑堡街道办新建停车场三处, (略) 下空地总面积3400㎡,计划新增车位110个, (略) 总占地面积5520㎡,计划新增车位180个, (略) 场空地面积2900㎡,计划设置100个车位及配备智能识别门禁系统。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本级财政配套。

五、项目代码:2210-*-04-01-*

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五条。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告知我局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不得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子审服发〔2022〕652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略) 城区停车场综合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略) 管理执法局:

你单位提交的《 (略) 城区停车场综合建设项目进行立项的报告》(子政城管发〔2022〕126号)已收悉,经我局审查,同意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城区停车场综合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 (略) 城区原 (略) 、秀延街道办德福山庄、邮电家属楼侧、刘家沟2号楼后、瓦窑堡街 (略) 下、 (略) 、西门 (略) 场院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城区原 (略) 新建停车场,总用地面积4139㎡,计划设置停车位126个;在秀延街道办德福山庄、邮电家属楼侧、刘家沟2号楼后新建停车场三处,占地总面积*㎡,建设550个停车位,充电桩40个(附带LED广告屏);在瓦窑堡街道办新建停车场三处, (略) 下空地总面积3400㎡,计划新增车位110个, (略) 总占地面积5520㎡,计划新增车位180个, (略) 场空地面积2900㎡,计划设置100个车位及配备智能识别门禁系统。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本级财政配套。

五、项目代码:2210-*-04-01-*

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五条。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告知我局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不得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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