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牧野药业有限公司粉剂/预混剂、散剂、消毒剂(液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洛阳牧野药业有限公司粉剂/预混剂、散剂、消毒剂(液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偃环监表[2022]135号

关于 (略) 年产*箱(袋)

粉剂/预混剂、散剂、消毒剂(液体)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 (略) 年产*箱(袋)粉剂/预混剂、散剂、消毒剂(液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认真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粉剂/预混剂生产线粉碎、混合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项目散剂生产线粉碎、混合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旋风+袋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项目固体饲料添加剂生产线投料、混合、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确保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应标准要求。

3、项目生产设备(含化验设备等)清洗、中药清洗及工衣清洗等产生的各类废水应按照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t/d,处理工艺为调节+物化+生化处理+消毒)处理达到《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以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4、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过滤残渣及化验室废料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三、项目涉及土地、规划、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五、偃师区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偃环监表[2022]135号

关于 (略) 年产*箱(袋)

粉剂/预混剂、散剂、消毒剂(液体)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 (略) 年产*箱(袋)粉剂/预混剂、散剂、消毒剂(液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认真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粉剂/预混剂生产线粉碎、混合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项目散剂生产线粉碎、混合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旋风+袋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项目固体饲料添加剂生产线投料、混合、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确保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应标准要求。

3、项目生产设备(含化验设备等)清洗、中药清洗及工衣清洗等产生的各类废水应按照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t/d,处理工艺为调节+物化+生化处理+消毒)处理达到《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以及《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降尘。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4、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过滤残渣及化验室废料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三、项目涉及土地、规划、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五、偃师区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